周晓玲,李 根,高 羽,吴 波,傅慧敏
(电子科技大学医学院附属妇女儿童医院·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四川 成都 611731)
产后出血是我国孕产妇死亡的首位原因,主要原因包括宫缩乏力、产道损伤、胎盘因素、凝血功能障碍等[1]。全球众多产后出血指南均推荐积极处理第三产程,预防性使用宫缩剂,以降低产后出血发生率[2]。卡贝缩宫素属合成的长效缩宫素受体激动剂,其临床和药理特性与机体分泌的缩宫素类似[3],硬膜外麻醉或腰麻下剖宫产术后可立即单剂量静脉给药,以预防子宫收缩乏力和产后出血。有研究表明,卡贝缩宫素预防产后出血的效果不亚于缩宫素,且两药的药品不良反应情况相似[4]。卡贝缩宫素在我院使用数量较高、使用金额排名靠前,本研究中调查分析了我院产科卡贝缩宫素注射液的临床应用情况,为促进临床合理用药提供参考。现报道如下。
抽取医院产科2018 年7 月至2019 年6 月使用卡贝缩宫素注射液的产妇病历,每月随机抽取50 份,共
6
00 份。统计患者的年龄、体质量、临床诊断,以及卡贝缩宫素用法用量、用药时间、联合用药情况等。
采用回顾性分析方法,使用Excel 软件进行分类统计与分析。根据药品说明书、《妇产科学》、《产后出血预防与处理指南(2014)》和《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以及文献资料,评价卡贝缩宫素注射液使用的合理性。
产妇年龄23 ~42 岁,其中23 ~30 岁267 例(44.50%),31 ~40 岁320 例(53.33%),41 ~50 岁13 例(2.17%);体质量50 ~103 kg,其中50 ~60 kg 113 例(18.83%),61 ~70 kg 294 例(49.00%),>70 kg 193 例(32.17%)。
医院所用卡贝缩宫素的生产厂家为成都圣诺生物科技制药有限公司或辉凌制药(中国)有限公司,规格均为每支100 μg。552 例联合用药中,与益母草注射液联用296 例(53.62% ),与缩宫素注射液联用232 例(42.03% ),与马来酸麦角新碱注射液联用232 例(42.03% ),与卡前列氨丁三醇注射液联用160 例(28.99%)。详见表1。
506 例产妇(553 次)存在不合理用药,其中,超疗程用 药 393 例(77.67% ),适 应 证 不 适 宜 133 例(26.28%),用法不适宜27 例(5.34%)。
卡贝缩宫素的适应证为硬膜外麻醉或腰麻下剖宫产术后预防子宫收缩乏力和产后出血[5]。本研究中用于顺产133 例(22.17%)。WIDMER 等[6]开展的一项双盲、随机、非劣效性研究结果表明,热稳定的卡贝缩宫素在阴道分娩后预防产后出血,在主要终点方面(失血≥500 mL或宫缩剂的额外使用)与缩宫素相比达到了临床非劣效性。一项前瞻性、多中心、双盲、随机试验的IMox 研究,直接比较肌肉注射缩宫素和卡贝缩宫素在阴道分娩后预防产后出血的效果(该项研究结果尚未公布)[7]。谭雅卿等[8]系统评价了卡贝缩宫素对顺产产后出血的预防效果优于缩宫素,且不增加药品不良反应,但受纳入研究数量和质量的限制,该结论尚待更多高质量研究验证。目前,卡贝缩宫素预防顺产产后出血循证医学证据不充分,故判定为适应证不适宜。
有研究表明,该药治疗产后出血同样有效[9]。中国及国际妇产科联盟的产后出血指南[1,10]均推荐卡贝缩宫素注射液用于治疗产后出血。本研究中有7 例(1.17%)使用,循证医学证据充分,故判定为合理。
卡贝缩宫素注射液药品说明书指出,应在1 min 内缓慢地一次性静脉注射完毕。本研究中发现,有27 例将卡贝缩宫素注射液溶于100 mL 0.9%氯化钠注射液后静脉滴注给药。有研究结果显示,卡贝缩宫素可在计划内或计划外剖宫产期间短期静脉滴注给药[11]。但其对缩宫素受体亲和力高,起效快(2 min),药效持续时间长,不需要长时间持续静脉滴注,单次给药使用便捷,疗效和安全性均较好[12],故不推荐临床采用静脉滴注的给药方式。
本研究结果显示,393 例产妇在术后1 ~2 d 仍在使用卡贝缩宫素注射液,其中96%以上的病例为剖宫产术后。卡贝缩宫素注射液药品说明书提示,硬膜外麻醉或腰麻下剖宫产术后,立即单剂量静脉给药,以预防子宫收缩乏力和产后出血,在产后早期给予也可促进子宫复旧,但目前尚无相关报道。在剖宫产后1 ~2 d 继续使用卡贝缩宫素,促进子宫复旧的疗效、安全性和经济性仍有待进一步研究。
本研究结果显示,600 例使用卡贝缩宫素注射液的产科出院患者中有552 例(占92.00%)至少联合使用了1 种其他宫缩剂,其中与益母草注射液联用的例数最多。益母草注射液于胎儿娩出后,肌肉注射,持续2 ~3 d,可促进子宫复旧。近年来的研究发现,益母草注射液联合缩宫素与单用缩宫素比较,更能促进产后子宫复旧[13]。但两者联用是否有相同作用,仍待进一步研究。
产后出血防治流程中推荐使用缩宫素或卡贝缩宫素积极处理第三产程,产后2 h 出血量大于500 mL 时,一旦确定出血原因为宫缩乏力,缩宫素或卡贝缩宫素治疗效果不佳时,应积极应用强效宫缩剂(如卡前列素氨丁三醇等)[1]。治疗产后出血时,如确定出血原因为宫缩乏力,可联用多种宫缩剂尽快促进宫缩达到止血目的,防止进一步发展为大出血[14]。当前产后出血仍是我国孕产妇死亡的首位原因,预防和治疗产后出血时,如确定出血原因为宫缩乏力,且缩宫素或卡贝缩宫素治疗效果不佳,启用其他宫缩剂可视为合理。
宫缩剂在预防和治疗产后出血中具有重要作用,其合理应用显得尤为重要。本研究中对我院使用金额排名第1、使用数量排名第2 的卡贝缩宫素注射液进行了专项点评,发现在使用过程中存在一定的不合理应用现象,如适应证不适宜、用法不适宜、超疗程用药等。建议医院对医师加强卡贝缩宫素注射液合理应用相关知识的培训,以规范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