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建平
(中共漳州市委党校,福建 漳州 363000)
要推动乡村建设多元共治的新局面,恰当运用合适的管理方式,将现代化手段与多元化基础运用到治理过程中,因地制宜地探索乡村善治的模式。在立足于构建新农村建设的基础条件上,探讨乡村治理的目标和有效实现的途径,以帮助我们在未来实现更好的乡村善治,构建和谐乡村。深入分析我国社会主义供给制度,在利用新制度经济学的相关变迁理论中,提出如何在乡村善治的条件下进行合理供给,完善政府供给制度。通过政府、企业与农村三个主体相互帮助配合共同协作,使多元共治的运用机制发挥基础作用,实现农村建设的有效充足供给。
我国“三农”工作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步伐进入了新时代。在第十九次人民代表大会上“乡村振兴战略”第一次被提及,并在2017年底所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又强调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表明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必须发展的几个方面。“必须创新乡村治理体系,走乡村善治之路”就是道路之一。然而,什么是乡村治理?乡村善治在实施中国特色社主义乡村振兴道路中发挥了什么样的作用?如何才能走好这条道路?乡村振兴战略在第十九次人民代表大会中被总书记首次提出,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开展的过程中又将该战略进行了完整的讲述。这不仅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过程中心系农民,要为人民谋幸福,同时也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了科学的战略指导。无论是中国革命成立,还是改革开放,中国的农民都做出了非常伟大的贡献,我们党在发展的任何历史时期都也在为农民过上幸福生活而努力奋斗。战争年代如此、和平年代也如此。如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那么也应当引领广大农民进入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的起源可以追溯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建设社主义新农村”是在十六届五中全会中被提出。在新农村建设工作推进的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发展生产力、生活宽裕、村容干净整洁、管理民主”等要求。这不仅使得新农村在建设的过程中具有可靠的原则,而且使得新农村建设有更加深厚的含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后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发生了变化。主要矛盾的内容谈到了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其中最大的不平衡就是城乡之间的发展,不充分是指新农村发展之间的不充分。因此,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可以被称为是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础上进行了升级和完善。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仅可以有效地促进城乡之间共同发展,而且也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奠定了坚定的基础。走乡村善治之路是将乡村治理体系进行创新的首要措施,了解乡村治理体系是确保善治之路可以顺利开展的基础。在第十九次人民代表大会的报告中,对乡村振兴进行了总结,分别是“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因此,为了能够缩小城乡之间的发展差距、确保乡村振兴战略可以顺利实施,就需要将该战略的来源进行透彻的了解。总而言之,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是中国共产党心系农民的体现,同时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有效途径之一,所以我们需要全员参与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过程,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善治理论的含义更倾向于公民价值的回归,它能够帮助社会提升自己的治理能力,也是国家政治权力向社会过渡的一种体现。从理论层面角度出发,良好的善治模式还能使国家与市民社会关系进一步优化,让民间社会中的公民成为善治的基础。同时,公民也是实现善治的前提条件。让公民和社会形成多元化有效控制,打破政府的绝对权威的局限,让权力变得流动化,让私人机构和公共机构都能够积极地参与国家管理中。而善治理论作为乡村治理模式的根本,更需要一个良好的治理模式去维持。通过一个良好的顶层设计能够帮助构建公民社会与乡镇政权的合作共治,实现治理体系利益最优化,这也体现了创新乡村建设。但是与此同时,乡村治理也面临着一些实际困境,整体上需要调整以下几个方面:例如基层党组织推行乡村治理方式的效果不理想,领导核心作用不大,不能突出党领导核心的重要地位。另外,在供给制度上传统制度明显面临困境。制度保障水平低,不能满足广大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需求,而且在过去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存在诸多弊端。
反映在公共服务领域中体现为缺乏激励机制,基层政府在供给中大包大揽,提供的公共服务与分配处于垄断地位,服务性不强,没有用效率和机制去调动工作人员的内在作用。在整个公共体系供给制度的服务过程中,没有意识到效率问题,轻视效率,不计成本,使得整个供给制度整体上呈现出短缺状况。同样,法律制度不完善也导致了供给制度服务的可行性空间降低,缺乏法律保障必然使权力缺失。而实体法过于抽象,在相关文件中公民公共服务的供给制度更是抽象,这样不具体的制度,并没有将公民享有的供给服务权利进行明确规范的界定。仅仅从行政机关的复议范围和责任机制来阐述权力范围是远远不够的。另外,公共服务内供给领域存在的问题,往往也是由于缺乏规范合理的供给制度。比如决策方式不健全,受外来的意识文化影响,广大西部农村地区缺乏公民权利意识。官本位思想严重,公仆观念淡泊,政府部门的单向意愿和诉求是不足以成为满足社会发展技术保障的。此外,在乡村治理中现存的制度不能很好满足需求偏好,使他们的利益没有地方诉求,他们的呼声也无法存在于公共视野中。再加上乡村治理的决策过程中缺乏科学有效的理论依据作为支持,往往会使得乡村治理的基层干部对存在的问题没有很好的认识,判断不准,导致方案失误难以实现预期效果。
首先,要以问题为基础导向做好体制建设供给,对乡村必须实现统筹管理,确保治理体系顶层设计规范精确。乡村善治的实践过程中,基层党员要明确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利用现代化手段进行综合指挥,与全科网格员运营模式相结合,提供便民利民服务,让这些服务功能进一步升级。让人民群众不再耗时耗力到处跑,办事更加便利。另外,实现多样化民主协商机制也十分关键,村民们在乡村治理中起到基础性作用,提高他们的参与度才能够提高整个民族管理机制的服务质量,运用多元化信息手段,为社会组织提供更多的参与信息,让人民群众的社会组织优越性得到充分发挥,让乡村治理与农村社会经济建设发展统一在一起,努力形成互动有效统一协调管理体系,为群众带来更多的便利与实惠。
其次,在提高政治地位的同时完善制度。各地区领导部门做好体系建设的供给,还要对政治站位着力提升,将治理工作放在重要的位置,帮助治理体系有效创新。基层党组织根据党的相关指示与要求,做好基层工作的重要分析,提升供给制度工作的关注力度与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做好时间统筹规划,用微观和宏观相结合的工作经验去简要梳理工作中的相关规范,以提升整体基层乡村治理的服务水平。
再次,实现多元共治提高民主的参与程度,需要进一步与民众进行沟通。有效沟通成为了完善治理体制的重要举措,民众政府党委也应该联合起来发挥各自的作用与力量,基层党组织干部应该发挥带头作用,政府成为开展工作的负责人,社会群众做到群策群力,积极参与各项服务建设之中,做好监督配合,实现共同治理,将现代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从而达到善治、优治的目标。在共建模式释放过程中,广大党员应该义不容辞、以身作则对其他主体起到榜样作用,共同落实推进现代化管理模式,也可以采用现代化手段,利用各种奖励机制,引导民众参与乡村治理建设,形成良好的政治活跃氛围,确保治理成果得到优化。宣传教育工作也必不可少,加强乡村治理和民众自身的联系才能够使广大村民们保障热情,积极参与其中建立有效的治理效果。
最后,我国各地乡村实际情况并不相同,历史文化、地理位置等存在诸多差异,优势短板各不统一,不能进行统一照搬的模式治理乡村,这样无法达到预期效果,也无法探索出最佳最合适的治理体制。在实际治理过程中可以让本地人当家做主,发挥民众在基层党组织中的重要基础作用,制定相应管理条例,利用条例对本地村民进行有效制约,确保他们自主权与参与权得到充分发挥的同时约束自己的行为。如果该地区外来人口较多,则可以采用新居民培育的方式进行组织。利用技术组织优势来调节民众的纠纷,让民众有序地参与社会事务。在减少纠纷满足各方利益的前提下,让矛盾得到有效化解,实现较好的自我管理。另外,政府也可以购买服务机制动员社会力量,开展有效治理,形成社工社区多方联动组织,通过网格化模式进一步推进和实现有效基层治理。通过三治结合的方式进行多元化治理,使自治法治德治相统一,通过三治方式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针对德治法治工作现状,有效分析抓住薄弱点,有针对性地治理保障社会行政法律得到有效运用,冲破乡村治理的基层局限,开创治理体制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