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聪儿
(中国艺术研究院 研究生院,北京 100029)
明清时社会上开始流行一种论调,叫“才女薄命”,这种观点往往把才女的早慧与早死结合在一起。大致含义就是,有文学才能的女子要么早夭,要么婚姻不顺,要么命途多舛。支如增为《女中七才子兰咳二集》所写序言中明确提道:“或言:女子无才便是德。或又曰:女子福薄故才现。”[1]845如明清之际文人徐世俊写过一部关于冯小青的戏曲,在这部戏中,徐世俊认为是冯小青的文学才华导致了她的早夭。王端淑也为小青的才能倾倒:“小青笔舌灵妙情才两足,怅恨其不多见耳。才人沦落,古今皆然,况女子乎。”[2]61此处王端淑重复了女子有才便不幸的陈词。冯小青的故事为“才女薄命”论提供了强有力的根据。才女叶小鸾以及她的姐姐的过早离世也为持有这种论调的人提供了口实。作为父亲的叶绍袁回忆女儿叶小鸾时也说:“真是千秋灵慧……能无造物之忌乎?”[3]叶小鸾父亲的说法即为当时所流行的“才女薄命”论提供了进一步的佐证。这些例子都为“才女薄命”论在明清之际的流行提供了有力的证据。
明清之际,有文学才能的女子之间的书信联络以及走访游历增多了,这直接促进了女性文学群体的形成;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使得明清妓女开始更多地学习诗画,以招徕客人;江南的一些士绅家庭鼓励女性读书识字,以便为其匹配到更好的男性。所有以上这些原因都直接或间接地促进了明清女性加入读书识字的过程。胡文楷《历代妇女著作考》中收录的明清女作家就有3750余人,占中国古代女性作家的90%以上[4]525,这说明在明清之际,学文识字的女性不断增多。
值得注意的是,男性对女性读书识字这件事持有相当暧昧的态度。部分男性与工诗善画的女性保持联系,并支持她们的文学创作,但这并不代表他们一定同意自己的女儿、妻子、母亲过分追求智识。比较经典的例子是黄周星曾将当时的女诗人吴山称赞为女司马相如,他却在写给女儿的信中要求不要进一步学习作诗写文章。他对此的解释则是,科举考试以及作诗的事情,留给家里的男丁即可,并强调这是一个老父亲的衷肠。黄周星这种有趣的态度值得仔细玩味。李渔的戏曲《意中缘》则用一种讽刺调侃的方式揭露了当时男性对女性读书识字的根本态度:“女画家举重若轻地展示才能,却变成展示美貌和小脚——嫁得出去的标志。”[2]25女性的读书识字连同她们的美貌和小脚一样,只是男性择偶时的条件而已。比较直接的体现如《尺牍新语·二编》当中男性编者汪淇认为,女性过分追求智识会增加社会不稳定因素,因为女性安静的性情通常会使她们读书识字的水平超过男性,这会使得学识不如她们的男性对婚姻望而生畏,进而阻碍她们的婚姻和幸福[2]26。不同的是约刻于清代顺治初的《女才子书》,书前说“予乃得为风月主人,烟花总管,检点金钗,品题罗袖。虽无异乎游仙之虚梦,跻显之浮思而已。泼墨成涛,挥毫落锦,飘飘然若置身于凌云台榭,亦可以变啼为笑,破恨成欢矣”[5]11,表达了对才女的欣赏、崇拜、喜爱之情。
这些论调出现在明清之际,体现出男性集体对待女性的态度,这种态度包含着多样的情绪:欣赏、恐慌、俯视、觊觎。要之,“才女薄命”的论调隐晦曲折地透露出当时的男子对待女性追求文学才能的态度。基于这种复杂心理,“才女薄命”这一论调开始流行,并以多种“才女薄命”的故事为其佐证。
也就是说,在曹雪芹写作《红楼梦》以前,社会上已经开始有才女遭遇不幸的传说与事实发生,并不断有人记录成故事或戏曲加以传播。而这一文化背景,正是《红楼梦》中才女不得不死亡、流离或者丧偶的写作原因。甚至可以把“才女薄命”这一论调看作《红楼梦》中众多女子录入“薄命司”的重要条件。清代的才女教育相当复杂,有的家庭十分忌讳女子的文学创作与活动,但如果这些女子没有家庭的支持,也不可能进行读书结社的闺中游戏。所以说,有的家庭以培养出才女为荣,有的家庭则因“才女薄命”的观点十分警惕女子的文学写作及活动。
在《红楼梦》中,薛宝钗曾对林黛玉说过这样的话:“所以咱们女孩儿家不识字的倒好……就连作诗写字等事,原不是你我分内之事,究竟也不是男人分内之事……你我只该做些针黹纺织的事才是,偏又认得了字,既认得了字,不过拣那正经的看也罢了,最怕见了些杂书,移了性情,就不可救了。”[6]566这里指出,当时的社会风尚奉行的是“女子无才便是德”。单士厘的话也揭露了这一环境对女性才能发展的遏制:“中国妇德,向守内言不出之戒,又不欲以才炫世。能诗者不知凡几,而有专集者盖鲜,专集而刊以行世者尤鲜。”[7]古代封建社会的贞操观念,包括女子的诗文也不得外传,以免有人以偷窥闺中笔墨为乐。这是以女性的角度说明闺中笔墨不以为外人道的重要性,以免仕宦人家女子的笔墨也成为男人游戏猥亵的工具。单士厘的话却也道出了女子读书写作真实存在的社会禁忌,那就是不要把闺秀文字传播于外。即使如此,清代的男性文人仍然热衷于搜集整理才女的手迹,包括她们的诗歌与书信。比如,《尺牍新语》和《女才子书》的出版就可以证实当时部分男性文人的这种兴趣爱好。
目前,虽然笔者没有找到曹雪芹直接阅读过体现“才女薄命”这一论调书籍的证据,笔者大胆假设,正是清初文人对历史上美女或才女的欣赏与书写,使得曹雪芹开始观察、书写并继承前人的女儿观。“我之罪固不免,然闺阁中本自历历有人,万不可因我之不肖,自护己短,一并使其泯灭也。”[6]1对才女这种多样的态度,也在曹雪芹的《红楼梦》中生动地体现了。
“万艳同悲”是曹雪芹《红楼梦》中众多女性的结局,也是曹雪芹哲学思想的体现。这个词组出现于《红楼梦》第五回,是指众多女性悲苦的命运。笔者认为,“才女薄命”论的观点可能影响了“万艳同悲”这一思想观念的产生。
笔者在阅读《红楼梦》时,深刻地体会到“才女薄命”这一论调始终深深地嵌套在这一体系中。即使曹雪芹也是封建社会的叛逆者,他也仍未能摆脱“才女薄命”这一论调的影响,有关林黛玉、薛宝钗、史湘云这几位会作诗的女子的悲惨命运的描绘便是佐证。在《红楼梦》中,林黛玉是最喜欢显摆自己才华的大家闺秀,她大胆展露自己的才华显然是触犯封建社会的禁忌的。所以,林黛玉的早夭是必然的。她的早慧、诗才的外露,都导致了她在书中的命运只能是过早地死去。薛宝钗作为封建正统的维护者,她也未能幸免“才女薄命”这一论调的影响——才女的身份给她带来的是漫长的守寡。甚至是把自己比作魏晋时期风流名士的史湘云,也没能获得良姻,丈夫的过早离世导致了她守寡的余生。探春也没有逃过远嫁的命运。
曹雪芹没有“放过”《红楼梦》中有才能的女子,她们都命运惨淡,或早夭,或守寡,或流离。“才女薄命”的论调在《红楼梦》中没有失去效力,甚至“波及”了那些没有文学才能的女性。丫头晴雯在病中时被王夫人赶出了大观园,后在自己哥哥家悲惨地死去。仅因与贾宝玉的两句玩笑话,金钏被逼投井而死。香菱自幼被人贩子拐卖,后在夏金桂的迫害下悲惨地死去。《红楼梦》中绝大多数的女性都没有一个美好的结局与命运,这些女性中不仅仅包括才女,而且包括丫环、正妻、妾室等。
曹雪芹的思想并非凭空产生,而是在积累了前人的思想成果之后,融合了自己的生活经历,而创作出一部真切反映当时社会生活的《红楼梦》。尤其是当时社会比较流行的“才女薄命”论,可能对《红楼梦》的故事框架产生了不可估量的影响。可以说,“才女薄命”论可能创造出了《红楼梦》中的“薄命司”,但是通过“千红一窟,万艳同悲”的谶语,曹雪芹概括了当时社会对女性的普遍压迫,并不只才女一例。所以,《红楼梦》中绝大多数女性都有着悲惨的命运,无论是读书识字的才女还是目不识丁的丫鬟,都没有逃过“万艳同悲”的写作构思。所以说,“才女薄命”论的观点可能影响了“万艳同悲”这一思想观念的产生。
为众多女子立传的曹雪芹在迎合当时的社会风气时发出了自己的声音,对众多才女、美女的早慧聪明、身世悲苦、生活坎坷而不幸落泪,大约也是男性文人在体悟到女子生活命运的辛酸后的一种悲凉。原本是“以供消遣”的《红楼梦》,却在不经意间融进了当时那个时代最先进的思想,它为女性不公的命运发出了最为悲怆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