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雅敏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文理学部 上海 201209)
十九世纪80年代,英国国内掀起一阵关于中小学语言教学的争议,语言意识这个概念因此受到语言学家们和语言教育工作者们的普遍关注。国外学者率先开始在二语习得和外语教学领域里对语言意识展开研究,经过长期探索,积累了众多成熟的理论知识,深化了语言意识对于语言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在现代语言教学的发展进程中,能力素质成为教学导向,不论是外语教学还是母语教学,语言意识都作为一种能力在教学目标里被提出。欧洲共同语言参考标准里明确指出语言意识是构成学习者语言学习能力的组成部分。在德国,语言意识作为与听、说、读、写同等重要的核心能力被固定纳入各联邦州中小学语言教学以及其他学科教学的课程教学标准。
国内迄今为止对于语言意识理论在外语教学领域的实际应用研究还存在着不少局限性,主要以英语教学探讨为主,在德语教学领域里的相关应用探究还很少。笔者在此结合自身教学工作,对在德语语法教学实践中如何培养中国学生的语言意识提出几点认识。
长期以来,学术界从不同研究角度对语言意识提出了多种不同的定义。英国语言意识协会认为语言意识是:“清晰的语言知识,以及在语言学习、语言教学和语言使用过程中的感知和敏感意识。”[1]指出,这个定义首先是以语言教育为目的而界定的,也提到了语言意识与认知的关联。Jamens 和Garrett 从课堂教学角度对语言意识做了一个更全面的阐述。他们划分了五个共同构建语言意识的领域,分别是认知、表现、情感、社会和权利。其中在认知领域里,发展语言意识涉及的是一门语言的范例、对比、类型、规则和系统。[2]与其他领域相比,语言意识的这种认知特征在外语教学中对于语法知识传授的作用是最大的。
传统的语法课一直遭受质疑,被认为不能有效传授语言知识。大多数学生也反感语法课。但是,为了外语学习进程能够高效推进,也是有必要让学生熟悉语言系统的。在围绕语法课是否存留的争论中,上世纪90年代开始国外一些学者主张通过在语法课上提高对语法现象的意识来帮助实现语法习得。语言意识能使学习者对外语语法形成一些基本认识,继而促进他们更自觉的学习语法和掌握语法。
语言意识指的是与语言相关的认知状态,是一种内在程度,无法直接通过观察得到启发,通常只能通过语言反思这种外显方式。语言反思强调的是以言语行为形式(通常是公开的口头表达或者隐藏的语言内形式如思考语言)进行的特定认知过程。
美国心理学家和语言教育学家Van Lier 将语言意识区分为辅助意识和焦点意识。概括来说,辅助意识是指在掌握语言知识的前提下能在常规情境里规范使用语言;焦点意识是指能够在自己认为必要的情况下使用特定的语言。[3]这种分类为外语教学中培养语言意识带来的启示是:需要兼顾到这两种意识类型,要强化辅助意识,提升焦点意识。与Van Lier 的分类逻辑类似,Paul 将语言反思也区分为两种模式:行为实践性语言反思和行为减负性语言反思。前者与特定的交际情境相关,发生在出现某个干扰时;后者是一种不受情境影响的、正如在语言课中从多种角度对语言进行的反思。这两种语言反思模式的目的和侧重点都各不同:在关注语言使用的交流场合中能够形成一种针对特定交际行为选择恰当语言手段的语言反思,而从各个细节、尤其是围绕不同的变异对语言进行讨论则可以促进语言差异意识的提高。[4]Neuland 指出,在外语课堂教学中必须要将这两种语言反思模式有机地进行结合,使它们相互补充,相互渗透。[5]
以上述理论为出发点,针对在德语语法课堂教学中培养学生的语言意识,笔者从教学方法、语法练习和课堂活动三个角度提出相应的策略。下面分别进行详细介绍。
讲授法是语法课上最常被采用的教学方法,但不应该是唯一的和主导的。过多和过早的来自教师的阐释低估了学生对语法规则的透析能力。教师应该在教学上拓宽思路,结合多种教学方法为学生提供语言反思的机会。可以让教师的讲解迟些出现,可以让学生先观察、先感悟、先讨论,进入行为减负性语言反思模式。在语法教学的先期阶段鼓励学生感受语法,提高感悟效率,深化语言辅助意识。
以下略述三种有助强化语言辅助意识的教学方法与德语语法的应用结合:
2.1.1 比较法
采用比较法,让学生比较不同语言的语法结构,可以培养学生发现语言共同性和差异性的能力。教师引导学生进行观察,发现和讨论语法现象的特征,表达对语法功能的理解。
以学习德语名词第二格为例:教师以中文和德语写出例句,并且明确告诉学生,这两句话表达的含义是一致的。
例句:这是这位女大学生的眼镜。/ Das ist die Brille der Studentin.
学生观察两个句子,会很容易识别出两句中相关单词的位置差异,也就立刻领悟出在德语中当名词A作为另一个名词B的限定词时是位于B 的右侧,而在中文里A 是在B 的左侧;接着也会发现在这个德语例句里名词A的冠词发生了一些变化,教师可以继续补充几组中德文对照例句,引导学生继续观察,并尝试进行归纳总结。在这个教学过程里,教师并没有过多的言语,将解释的权利赋予了学生。
当然,我们还可以采用中德比较法引导学生认识和学习其他德语语法现象,比如关系从句、被动态,分词结构,不定式结构等。德语和汉语分属于不同的语系,在语音、词汇和语法体系方面存在很大差异。通过比较教学法可以将很多语法差异由理解的壁垒转化为进入德语语法体系的钥匙。手持这把钥匙,学生能够自己发现学习德语语法的奥秘。
2.1.2 语块教学法
采用语块教学法,可以让学生以说话或者听录音的形式反复练习内嵌某个语法现象的句型语块,同时在练习时适当加以扩展和变化。学生能够在这样的练习中逐渐体会语法的功能和构成,当最后达到近似背诵的熟练程度时,进入深层辅助意识。
以学习第二虚拟式为例,针对表达说话者在给他人提建议时的谦虚和谨慎,教师给出练习语块:An deiner Stelle würde ich...tun.“(我要是处在你的位置,我就…)学生练习这个句型语块,并且不断转换主谓语或者宾语内容,中间关于语义内涵相互展开讨论,最后在教师的指导下归纳总结。语块教学法给予了学生充分的空间和条件对所学习的语法现象进行反思,可以提高学生的语言输出能力。
2.1.3 纠错法
这里所指的是学生之间相互批改作业。学生们在课上先使用所学的新语法写句子,然后以两人或小组形式互相检查所写内容中的语法错误,并进行修改,最后在教师的指导下归纳总结。大多数情况下,在检查同学的作业时查看和评判会比自查作业时更具批评性,这就形成一种对语言的批判性反思。学生在辨析语法错误的过程中也在有意识的审视自己对语法规则的认知,从而增强了对语法标准的意识感。纠错教学法可以培养学生自我识别语法错误和改正错误的能力,最终有助于提升语言焦点意识。
根据Raabe,语法练习的功能是“最初的理解和自由产出外语结构之间的联系”,以及“促进在语言交际使用中无误的和流畅的运用目标语语法”。[6]因此,语法练习可以被看作是在通往提升语言意识和逐步精通外语道路上的第一个台阶。那么哪些语法练习具有激发学生语言意识的潜力呢?笔者在此建议四种练习类型:
(1)整理或推导语法规则的练习:这类练习要求学生观察语言形式,再进行比较和分析,最后寻找出共同的规则。比如:推导动词时态变位的规则。这样的练习有助开发语言辅助意识,也促进学生探索语言。(2)分析句子练习:要求学生确定句子成分的句法功能。可以提高语言分析能力。(3)翻译练习:要求学生练习中德语双向翻译。在翻译过程中可以激发学生对两种语言的相似性和共同性进行反思。(4)改写句子练习:对句子中某一组成部分按要求以其他形式改写。可以培养学生对语言的感悟力。
此外,带有情境背景或对话型的语法练习也是对培养学生语言意识非常适宜的。练习中的上下文背景能使学生真实和贴切地体会语义内涵。这类练习很好的体现了在语言使用中进行语言反思的原则,有助培养语言焦点意识。建议教师更多采用此类练习或结合教材内容创设有情境的练习。
学生在语法课上除了要系统学习语言结构,也要学习在不同情况下运用语法。因此,教师很有必要在课堂上导入一些活动或学习场景,让学生对语言行为和场景的结合应用进行反思。以下建议四种较为合适的课堂活动形式:(1)语言游戏:设置游戏规则,可以培养在团体中的语言思考能力,也增加了自由发挥的乐趣。比如:设计一个跳棋游戏,盘中的各站内容与语法点“支配介词的动词”相结合。(2)互动游戏:可以为角色扮演,培养对话语言能力。比如:学生练习一段要求使用情态动词的场景。(3)即兴表演:在规定场景里充分发挥个人语言能力。(4)共同阅读:教师挑选合适的文章,让学生阅读和朗诵,并对文中的语言结构展开讨论。
身处日新月异的时代,教育也在改变。外语教学不应再秉承“谁懂得多,就听谁说”的教学观念。涉及到德语语法教学,语言知识不必再由教师单方面灌输传达。培养学生对德语语言结构的感悟力提供了一个更有效的途径。而这也对教师提出了挑战,要在教学中积极创新思路,开发更多有助培养学生语言意识的教学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