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城市化的马克思空间正义思想探析

2020-01-09 02:38杨小冬贺善侃高晓红
关键词:城市化正义资本主义

杨小冬,贺善侃,高晓红

20世纪后半叶,伴随都市社会的来临,城市化给世界带来文明曙光之际,也使人的“空间压迫感”、城市空间极化效应和空间权益缺失等不正义现象日益凸显,引起城市社会学和地理学的关注。以致当代社会批判理论发生了“空间转向”,围绕城市空间不平等的“空间正义”理论范式逐渐兴起。如哈维从社会正义和环境正义的视角探究了城市化和地理差异所导致的空间正义问题,但他所理解的空间正义与社会正义没有本质区别。真正自觉运用“空间正义”范畴研究城市问题的则是列斐伏尔的学生索亚(又译为苏贾),他在《后大都市》(2006)中分析了资本驱动的城市化如何维系和生产了社会空间不平等的过程。哈维等人虽然推进了马克思空间正义理论研究,但是带有浓厚的结构主义色彩,过于强调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深层次社会力量,诸如资本积累、资本循环等对城市空间变迁的决定性作用,反而忽视了人的主体能动性的意义。寄托于“城市权”的生态社会政治运动却又脱离生产方式的解决方案,与马克思解放学说不尽相符。因此,有必要梳理空间正义的生成路径,回到马克思理解城市化之原初语境,才能进一步深化和拓展空间正义理论。

一、空间正义的生成路径与内涵

目前对空间正义内涵的界定莫衷一是,较为泛化。历史唯物地建构空间正义理论范畴并形成自觉的空间正义理论范式意识,必须追寻其历史本质及合法性前提。事实上,无论是广义的历史唯物主义,还是马克思本人对资本主义社会非正义的批判,都潜藏着空间正义思想。

(一)历史唯物主义理论的空间在场与价值诉求

随着西方资本主义城市空间正义问题的凸显,列斐伏尔试图用空间生产元理论置换马克思的物质生产概念,而哈维则将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打造升级为历史地理唯物主义,似乎暗示历史唯物主义理论存在空间缺场。其实,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内含空间理论。众所周知,物质生产是历史唯物主义的核心范畴,马克思反对把固有的时间和空间特性从物质生产中抽离出来仅剩数的抽象形式,认为“空间是一切生产和一切人类活动所需的要素”[1](P875)。物质生产必然具备一定的空间场域,且物质产物具有相应的空间形态,因此,空间生产内化于物质生产过程之中。再者,历史唯物主义揭示了空间对社会发展的作用。马克思晚年在考察东方社会发展模式时所提出的跨越“卡夫丁峡谷”理论,说明生产力的历史发展不是社会发展的唯一力量,空间因素通过生产关系的传导机制也对社会发展产生重要影响。总之,历史唯物主义理论揭示了空间生产与社会发展的辩证关系,社会发展具有空间维度,当代社会发展理论的“空间转向”是由隐到显的过程。

同样,历史唯物主义的价值诉求涵盖了空间的价值诉求。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内核始终立足于“现实的个人”的发展,而实现“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既是社会发展的终极目标,也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价值准则和最高价值诉求。马克思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对人类社会三大形态的论述揭示了“现实的个人”发展的历史逻辑。人类社会的初始形态是完全自然发生的人的依赖关系,这一阶段的社会生产是在封闭、孤立的地方空间中发展着的;社会发展的第二大形态,是以物的依赖关系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这一阶段的社会生产依赖于普遍的物质变换和全面的交往关系与能力体系的发展;社会发展的高级形态则是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共同社会生产基础上的自由个性[2](P107-108)。可见,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受制于社会交往空间的发展水平,而主体“自由个性”的实现依赖于真正的共同体空间即“自由王国”的出现。因此,历史唯物主义的价值诉求必然涵盖以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导向的空间正义价值。

(二)空间正义与社会正义的内在逻辑

首先,社会正义既是政治的、经济的和文化的价值诉求,也有对空间的价值诉求。社会正义内含空间正义。索亚在与陈忠教授的对话中认为,由于西方社会历史主义忽略空间维度,因而亟需“空间转向”,凸显空间在社会正义中的地位,所以,哈维等人理解的空间正义与社会正义没有本质不同,称之为社会空间正义更为贴切[3]。西方社会正义的空间泛化无疑使空间正义理论形态模糊不清。应当指出,空间正义的理论基石是基于列斐伏尔在《空间的生产》(1974)中提出的“(社会的)空间是(社会的)产物”这一著名命题。据此推断,社会生产已从空间中的物质生产转变为空间自身的生产,而空间正义问题正是在空间的生产过程中形成的,这就是空间正义的历史本质和现实所指。因此,空间正义具有自身的理论对象和研究视域,是社会正义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

其次,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社会非正义的批判涵盖对空间非正义的批判。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社会非正义的批判集中于工业生产异化过程中,工业的异化源于资本主义私有制,因为它使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相分离,工人被迫出卖劳动力,成为工业生产和资本逐利的工具。资本主义工业生产不仅导致整个社会异化,也造成严峻的空间危机。马克思把工业生产造成的空间问题归结为三个从属于,即“乡村从属于城市”、“未开化和半开化的国家从属于文明的国家”、“东方从属于西方”[4](P405)。随着资本主义生产工具的改进和交通运输业的发展,资本力量不断突破民族、地域和国家的限制,最终建立起经济全球化的空间格局,打破了前资本主义时代的空间结构,将落后的民族从旧的生产方式中解放出来,具有历史进步性。但是,经济全球化的初衷不是为了传播现代文明,而是为了转移剩余资本,使资本主义剥削制度在全球蔓延,加剧了全球空间剥削。

再次,马克思对社会正义的论述中涵盖对空间正义的伸张。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揭示了社会正义发展的历史逻辑,社会主义正义必然取代资本主义正义,而社会化生产颠覆私有化生产就是社会正义的现实路径和物质基础。由于资本主义把工人聚集和固化在同一空间进行私有化生产,使工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受到封闭空间的制约。而社会化生产将真正突破空间碎片化的局限性,能够有效协调好个人空间与共同空间的相互关系,实现私人权益与公共权益的统一。因为社会化生产的前提是生产资料公有制,消灭了社会剥削的条件,在它所筑造的自由人的联合体那里,人“成为自己的社会结合的主人,从而也就成为自然界的主人,成为自身的主人——自由的人”[5](P566),即现实的个人真正成为空间的主人。因此,空间正义是社会正义的内在要求。

(三)空间正义的基本内涵

自皮里在《论空间正义》一文首提“空间正义”概念以来,吸引了众多学者定义空间正义。概而言之,空间正义是符合主体价值与伦理精神的空间结构和空间关系的制度合法性,也就是在相对自由的空间生产与空间重组过程中,不同社会主体相对平等地占有空间资源和享有空间权利。长期以来,正义理论面临着多元化与优先性的理论困境和不可达性的实践困境,根源于对永恒正义、先验正义的追求。直到马克思创立历史唯物主义,才使正义从思辨性走向现实性。马克思反对脱离物质生产实践抽象谈论空间正义,“这些抽象本身离开了现实的历史就没有任何价值”[4](P74),他始终把空间正义、人的感性活动和人类社会紧密联系起来,空间正义与人类社会发展具有逻辑和历史的一致性。空间正义作为法权观念,不是脱离物质生产的空洞概念,而是对空间生产的制度合法性的追寻。只有立足于空间物质生产实践,才能把握空间正义的本质。

鉴于此,马克思并未局限于对资本主义非正义的道德批判,而是把空间正义视为资本空间扩张和空间生产历史逻辑、实践逻辑与理论逻辑的必然产物。传统正义理论关注分配的正义性,而“分配本身就是生产的产物,不仅就对象说是如此,而且就形式说也是如此”[6](P13)。因此,空间正义应指向社会空间生产的制度合法性安排,必须通过生产的革命实践来实现,是一个社会历史范畴,是价值批判和事实批判的统一。从历史唯物主义视域来看,空间正义的主体是感性活动的人,往往以有着共同利益的政治集团的形式出现;空间正义的对象是空间生产与再生产过程中的空间资源和空间权利;空间正义的基本价值是空间生产与分配中的自由性和平等性;空间正义的价值目标是服务于社会正义,最终实现每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四)城市空间正义的问题域

城市空间正义与空间正义有何关系?这一问题不仅涉及城市空间正义的概念,而且关乎空间正义理论的基本内涵及其发展。值得一提的是,空间正义研究范式的兴起离不开哈维等人对城市社会变迁和不平衡地理发展的关注。虽然列斐伏尔将空间划分成全球、城市与国家空间三个层面,哈维提出资本积累策略的身体空间,但是,既有研究提及空间问题时,都自觉或不自觉的与城市相关联。究其根源:一方面,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城市与城市化的论述为空间正义理论提供了宝贵素材;另一方面,当代城市空间危机日益凸显。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大多数学者眼中的空间正义就是城市空间正义。不过,从马克思对空间问题的划分来看,应当予以区分,只有从不同维度深入分析才能拓宽空间正义理论视野。

那么,能否将城市空间正义等同于城市正义?哈维所著《社会正义与城市》可被看作城市正义研究的典范。他认为,从社会正义视域探究城市空间问题的后果,容易混淆社会正义和空间正义的概念。事实上,此研究方法最早可追溯至柏拉图《理想国》的城邦正义。因此,不能将城市简单当作物理空间对待,城市空间正义不是城市空间的正义,即社会正义范畴下的城市正义;而应当从社会空间视角阐述城市社会变迁,即城市空间生产过程中的社会问题与正义价值。所以,回到马克思,正本清源,全方位理解空间嵌入城市化过程的机制和马克思对资本主义城市空间非正义的现实批判等问题,才能进一步推进空间正义理论发展。

二、城市化的空间视角——马克思的理解

长期以来,对于城市化的理解通常是城市人口比重的不断提高、城市规模的日益扩大和城市数目的日益增长,所有这些都是基于空间物理特性的理解。随着社会空间概念的发展,城市化和城市空间被赋予了新的内涵。譬如,哈维和卡斯特分别从空间资本和空间权力的视角剖析了空间嵌入城市化的具体过程。在马克思看来,空间与政治权力、资本、文化意识、社会关系和日常生活的相互作用所塑造的城市化,正对资本主义城市空间产生重要影响。

(一)空间政治、空间资本与空间文化的城市化

自进入私有制社会以来,空间政治即政治的空间化就已显现,谁占有空间,谁就拥有空间权力。因此,空间必然成为政治角逐的焦点,它是各种意识形态的产物。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正“按照自己的面貌为自己创造出一个世界”[4](P276),它使一切封建的、宗教神圣的空间等级秩序消散了。事实上,空间等级并未消失,而是以资本占有的方式重新划分空间和争夺空间权力,其实质是空间的权力置换与政治转型。资本主义政治的空间化就集中表现为政治的城市化。资产阶级为了维护其统治权力,不断深入城市空间,构建了资本主义的城市政治体系,使其成为控制和规范市民社会日常生活领域的重要工具。如马克思所言:“随着城市的出现,必然要有行政机关、警察、赋税等等,一句话,必然要有公共的政治机构,从而也就必然要有一般政治。”[4](P104)资本主义的权力运行已经渗透到工业城市的各个角落,由此引发的空间反抗斗争的城市政治运动也愈演愈烈。

资产阶级为了维护庞大的政治统治秩序,亟需加速城市化进程,这一过程主要利用了资本的力量,因为“资本按其本性来说,力求超越一切空间界限”[7](P521)。换言之,空间资本即资本的空间化源于资本固有的增殖和逐利的本性,空间能带来剩余价值,符合资本增殖本性,一旦资本停止空间扩张,就只能等死。不过,要真正完成工业资本向空间资本的跳跃,关键在于土地资本的产生。马克思在驳斥蒲鲁东先生理解的“土地的永恒性”时指出,用做生产资料的土地就是土地资本,它“同其他任何资本一样不是永恒的”[8](P189),当以资本家的身份获得土地租金时,就形成了真正的地租。为了获得地租,资本被尽可能地注入合适的土地中,使得新城不断产生和旧城的性质发生变化。因此,资本的空间化集中表现为资本的城市化。“妖魔化”资本中断了自然的历史的城市化进程,使其按照资本的逻辑运转。所以,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城市是人口、生产资料、资本和享乐的集中。一方面,资本主义城市化只有最大限度地生产满足更多人的生活资料时,才能为资本提供源源不断的活劳动;另一方面,资本积累和资本循环又加速了城市空间生产和再生产。

同样,道德文化也渐渐空间化,并影响着城市空间的意识发展。马克思、恩格斯曾说:“‘道德的最初形式表现为习惯’,——所以它以人的姿态出现;但它立刻又变为空间。”[9](P176)也就是说,只要按照特定空间的习惯行动,就是有道德文化的。而资本创造的空间文化内核就是各行其是的“自由竞争”和“商品拜物教”,试图尽可能地消灭宗教和道德等。因此,马克思认为,较大的手工业城市早已失去了宗法色彩,即使对于城市工人的有限教育而言,也局限于“以自由竞争为偶像的政治经济学的说教”[10](P527)。所以,资本主义文化的空间化集中表现为资本主义文化的城市化。资本主义大工业的自由竞争性使城市空间商品化,把一切自然形成的关系变成了商品、货币与资本的关系。由此可见,城市化过程与历史记忆、道德文化、价值认同等要素密不可分,受到空间生产文化逻辑潜移默化的影响。若不能揭开“自由竞争”和“商品拜物教”等资本主义空间文化的面纱,就不可能真正理解资本主义的城市化。

资本主义政治的城市化、资本的城市化与文化的城市化是相辅相成的。其中,资本的城市化是基础,决定了城市化进程中两大阶级对立的政治性,文化的城市化则是资本主义政治和资本的城市化的集中反映,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着城市政治和城市资本的发展。

(二)空间关系与空间生活的城市化

再者,空间也是社会关系的产物,空间关系即生产关系的空间化推动着城市空间结构与空间形态的整体演进。马克思从生产力角度揭示了城市是社会分工的产物。当然,生产力必须与生产关系相结合,才能发挥对城市空间结构变迁的作用。生产关系是马克思分析社会发展的核心概念,指人们在劳动活动中结成的人与人的关系,它必然通过空间形式存在,构成包括城市空间在内的整个社会发展的现实基础。所以,马克思强调:“一切生产都是个人在一定社会形式中并借这种社会形式而进行的对自然的占有”[7](P28)。这里的“社会形式”就是生产中形成的社会关系,生产就表现为对改造了的自然空间占有的空间关系。而且,马克思多次谈及的“同时劳动”和“并存劳动”就是生产关系向空间关系转换的例证。社会分工促成了同一空间生产的劳动协作,使“许多同时劳动的工人在同一个空间(在一个地方)的密集、聚集”[11](P289)。而空间生产关系的调整,将对空间组织的分区与布局发生作用,使城市空间经济结构呈现独特的地理形态。因此,城市空间结构、形式与空间形态都是空间关系的产物,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空间化又集中表现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城市化。

当然,生产关系只是人为了获取生活资料的组织方式,“不应当只从它个人肉体存在的再生产方面加以考察,它在更大程度上是这些个人的一定的活动方式,是他们表现自己生活的一定方式”[12](P24)。因此,有必要从人的日常生活消费出发理解空间活动。同样,资本主义生活方式的空间化也集中表现为资本主义同质生活的城市化。对个体空间生活微观领域的研究,须有大量实际生活素材。恩格斯在对伦敦、曼彻斯特等大城市实地考察二十余月后,在《英国工人阶级状况》中描绘了工人“可怕的冷淡”、“不近人情的孤僻”和“目光短浅的利己主义”的生活方式和儿童“脸色苍白”的生活面貌。工业城市不仅使工人的生产能力片面化,而且使所有人的空间生活同质化,即空间物化。而当下资本主义城市化进程中空间物化与追求幸福生活之间的矛盾愈加凸显。不过,空间生活方式也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再现,彰显了人在空间生产中的能动性,以致哈维等人强调,空间生活已成为革命激情与政治的核心,促使他们在空间生活方式的政治变革中找寻解决城市危机的办法。总之,透析空间生活,方能显现城市主体抗争轨迹并寻找城市空间的同质化与异质性的张力。

三、马克思对资本主义城市空间非正义的批判

从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关于城市发展史的论述来看,资本主义的城市空间是工业文明的表征,它既不同于表征农业文明的乡村空间,也不同于前资本主义手工业城市。在马克思看来,资本主义城市空间的生产,一方面为社会发展的历史动力积聚了力量,另一方面也带来了严峻的城市空间危机,而这正是马克思开展批判的焦点。

(一)资本主义城市空间非正义的具体表现

伴随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展,资产阶级正按照自己的意志加速推进城市化进程,使现代大工业城市如雨后春笋般争相面世。马克思揭示并批判了该进程中资本主义城市空间的非正义本质,不仅体现在城市空间生产过程上,而且就其结果来说也是非正义的。具体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首先,表现为资本主义城市空间生产的非正义性。马克思从源头和过程两个方面予以了揭示。一方面,资本主义城市空间的形成和发展得益于资本积累和资本对土地的征服,而资本来到世间的方式就是不正义的。因为新兴资产阶级靠欺骗手段盗窃公有地和买卖国有土地,利用极端残暴的恐怖手段剥夺农民和教会地产,创造出土地资本,奠定了资本主义城市空间生产的基石。另一方面,工人与资本家的关系是不对等的。恩格斯在曼彻斯特听见一位资产者当面称呼工人为“手”,而且马克思认为,它是常常被“生产毒打”和“享受鞭子”的“手”。可见,在城市空间生产过程中,工人处于极其不利和不自由的境地。当然,城市空间生产的非正义性还决定了城市空间产品在交换、分配和消费等方面的非正义性。

其次,表现为资本主义城市空间异化的非正义性。马克思从异化视角,形象地描述了工人被空间奴役的悲惨命运:“他不能踏踏实实地住在这洞穴中,仿佛它是一个每天都可能从他身旁脱离的异己力量,如果他交不起房租,他就每天都可能被赶出洞穴。工人必须为这停尸房支付租金”[13](P133)。马克思将城市住宅空间比作异己的“洞穴”和“停尸房”,说明资本主义城市空间已转化为人的对立面。这种转化是空间产权置换空间人权的必然结果,是土地私有化的胜利,它通过建立普遍的雇佣劳动制度的方式得以实现。如马克思所说:“雇佣劳动就其总体来说,起初是由资本对土地所有权发生作用才创造出来的。”[2](P234)具体来说,资本把劳动力强行从土地中剥离开来,并通过商品关系购买劳动力进行空间生产,必然导致人与空间的对立,使工人的居住状况更加糟糕。

再次,表现为资本主义城市空间分异的非正义性。空间意识形态和空间关系塑造了资本主义城市空间分异格局的地理形态,在居住空间分异方面表现得尤为突出。恩格斯披露了曼彻斯特的空间分异状况,工人和资本家由于无意识的默契,也出于完全明确的有意识的打算,他们所处的区域是极为严格分开的,工人区把商业区包围起来,而在工人区之外住着资产阶级。资产阶级按照自己的意志有意识地展开空间布局,一是为了工人更方便地服务于资本家,二是为了强化资本主义对社会关系的统治。然而,资产阶级仅把工人划分到完全孤立的、环境不堪的狭窄空间里。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尽管穷人区与富人区仅一墙之隔,但必要的空气和阳光也很缺乏。总之,空间分异打上了资产阶级意志的烙印,必然造成女性、儿童和工人等弱势群体的空间权益缺失。

最后,表现为资本主义城市空间剥削的非正义性。虽然马克思没有明确提出“空间剥削”概念,但是其劳动价值论揭示了空间商品化与交换价值作用下的空间剥削发生机制,与恩格斯对曼彻斯特三种建筑形式的考察结果相一致。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资本家通过“偷工减料”和“高额租金”两种方式来强化城市空间对市民的剥削,他们不考虑竞争规律和市场状况,生产低劣的和非房客必需而又昂贵的“牲畜栏”,“把它们当做住宅以高价租给人们,剥削贫穷的工人,毁坏成千万人的健康”[10](P335)。恩格斯将人的居所比作“牲畜栏”,直指空间工业化对人的剥削的实质不正义。

(二)资本主义城市空间非正义的现实后果

马克思并未局限于对资本主义政治权力、资本和文化逻辑视域中的城市空间非正义表现形式的批判,还揭示了它对人、自然和社会造成的不良后果。

其一,导致人的异化,使现实的历史的人成为单向度的人。资本主义城市空间严重损害了人的精神生活和身心健康,在以上对资本主义城市空间非正义的具体表现的分析中已有揭示。“任何情况都不像工人阶级的居住条件这样露骨这样无耻地使人权成为产权的牺牲品。每个大城市都是使人成为牺牲品的一个场所,一个祭坛,每年要屠杀成千上万的人来祭祀贪婪的摩洛赫。”[14](P757-758)摩洛赫是古腓尼基和迦太基宗教里的火神、太阳神和战神,因时刻要以活人祭祀,成为残忍、暴力和邪恶的化身。马克思借此典故说明,空间产权化使得保障人权的居所成为可以自由买卖的物权,把市民变成资本附庸的“城市动物”。城市空间生产仅按照资本增殖需要,进行人口和生产要素的时空重置而压制人性,在劳作和教育中使人的生产能力片面化,成为单向度的人。

其二,加剧城市极化效应和城乡二元对立。土地和住宅的商品化,使其成为资本积累的一种新形式,因而城市居住空间生产必将遵循资本逐利逻辑。只要有利于资本积累和资本循环,土地价格就会相应上涨,新的居住空间就会根据对资本占有量多少的原则进行重新划分,其实质是不同社会阶层根据资本权力进行社会分化的过程,其结果势必加剧城市空间资源分配与占有的不平等,加速扩大城市两极化趋势。这是资本主义城市空间不可消解的基本矛盾,并将进一步演变成社会政治经济危机。而且马克思把资本主义城市空间生产理解为乡村城市化进程,乡村空间自然形成的社会关系被资本城市化破坏,乡村已然成为城市的“劳动力蓄水池”。总之,资本主义大工业使乡村统治转向城市统治,城乡对立的二元格局早在19世纪就已凸显。

其三,使生态环境污染进一步恶化。资本主义城市化所引发的生态环境问题有其必然性,因为资本主义城市空间得以迅速扩张根源于土地私有制和土地资本化,正是它促成人与土地之间自然联系的断裂。一旦土地和产业资本掌控在少数人手中,那么,“社会上一部分人向另一部分人要求一种贡赋,作为后者在地球上居住的权利的代价,因为土地私有权本来就包含土地私有者剥削地球的躯体、内脏、空气,从而剥削生命的维持和发展的权利”[1](P875)。换言之,土地私有制不仅损害劳动力,而且还破坏土地的自然力,在资本主义私有制下,所进行的任何土地开发和建设的城市空间生产在本质上都是反生态的。总之,对土地空间的盲目剥夺使人与土地的物质变换出现断裂,进而造成人与自然之间物质变换的断裂,必将导致人与自然关系的异化并产生一系列的生态环境问题。

其四,造成空间资源的严重破坏和浪费。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当资本财富积累到一定程度时,资产阶级就将通过拆除住宅、兴建银行与商场等高楼大厦、加宽街道和修建铁路等方法对城市加以改良,其结果把贫民赶到了又挤又坏的角落[14](P757-758)。一方面,资本不断突破空间障碍,不断改良城市,建构起符合资本运行及发展规律的空间结构与形式,塑造出城市空间地理环境的独特面貌。然而,在社会分工的发展过程中,呈现出不同类型的资本,某一历史阶段占主导的资本,总是以其特殊方式重构城市。因此,资本主义城市空间资源总是在不断地被破坏中。另一方面,伴随资本财富的积累和生产资料的集中,工人必将被压缩到同一个狭小的空间中,资本创造的大量住宅空间和公共空间被少数资本家占有,许多勤劳的工人却居无定所,使得空间资源被严重浪费。

四、城市空间解放的内涵、历史条件与现实策略

列斐伏尔、哈维等左翼学者的城市空间解放政治行动是在权力的缝隙处争夺“城市权”,并在边缘空间中建构差异性的日常生活空间,以对抗和瓦解资本空间同质化的霸权逻辑,与马克思解放理论不相符。他们过于强调空间自主性力量,反倒忽略了物质生产的根本动力,那么,空间解放的政治诉求只能是一种乌托邦幻想。因此,有必要深入挖掘马克思的城市空间解放思想。

(一)城市空间解放的基本内涵

马克思关于城市空间解放理论的逻辑出发点是“现实的个人”,落脚点是“自由人的联合体”。在此,无论出发点还是落脚点,都具有空间维度。“现实的个人”总是有赖于一定的时间和空间尺度,但是,资本主义大工业消灭了这种宗法制状态,使空间生活即生存目的成为交易对象。因此,从马克思城市空间解放的总体逻辑来看,虽然空间性不是马克思空间解放理论的最核心概念,但却是把握“现实的个人”从“必然王国”迈向“自由王国”的一个特定维度。

城市空间解放应有两层含义:一是存在与本质的统一。人的本质是劳动即自由、自主与自觉的活动,只有在城市空间生产实践活动中展现自身时,才能摆脱资本空间逻辑的束缚,获得人特有的解放状态。二是对象化与自我确证的统一。城市空间是劳动实践的对象和产物,当它不以异己的形式出现,而是人的本质力量的确证和再现时,现实的人才能真正实现对自然空间、社会空间和人自身的身体与意识空间的解放。

那么,由谁来担当城市空间解放的历史使命?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把解放重任寄托于现代无产阶级身上。无产阶级的诞生是资本主义权力、资本和自由主义文化等与空间相互作用的产物。资本主义城市化消灭了不同族群的民族性,使他们在政治诉求、文化意识和社会生活方式等方面趋向同一,形成了最具革命的解放力量,对抗城市空间的同质化逻辑。因此,马克思呼吁:“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

城市空间解放的主要目标是建立“自由王国”和实现“自由个性”。从客体方面来说,“自由王国”是对“必然王国”的扬弃和超越,它具有高度发达的物质财富的经济基础,使人获得了自由时间,也是人的自由发展的空间。如马克思所说:“时间实际上是人的积极存在,它不仅是人的生命的尺度,而且是人的发展的空间。”[15](P532)“自由王国”没有城乡差异和国家概念,是城市空间解放之后的全新形态。从主体方面来讲,旨在实现个体的“自由个性”,即每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恩格斯认为,资本主义城市化牺牲了人类本性的优良品质,使每一个人身上上百种力量被压制。因此,必须把人性从城市空间中解放出来,实现每个人的自由发展,这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前提。

(二)城市空间解放的历史条件

马克思曾揭示,解放不是思想观念活动,而是一种社会历史活动,它是由生产能力和社会交往关系所促成的。同样,城市空间解放也不是脱离空间物质生产实践的空洞概念,它有赖于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才会发生。

物质生产力的大发展为城市空间解放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曾说过,资本主义仅用不到一百年的时间所创造的生产力,比以往所有时代创造的生产力总和还要多、还要大。它“像一个魔法师”,把劳动力和自然力转化为生产力,打破了一切空间界限,它以城市化的形式,成功征服了自然。可以说,资本空间化逻辑的最伟大杰作就是物质生产力的普遍发展。然而,这个魔法师“一样不能再支配自己用法术呼唤出来的魔鬼了”[4](P405)。物质生产力之所以能够成为埋葬资本城市空间的“魔鬼”,在于它根源于人的劳动力,而这正是与资本对抗的物质力量。

交往空间的大发展为城市空间解放提供了联合政治革命的阶级力量。空间解放的主体是“现实的个人”,他们不是“单个的孤立的猎人和渔夫”[16](P6),而是在交往实践发展过程中不断变化的历史的人。“现实的个人”若要打破孤立和封闭的状态,结成联合政治革命同盟,必然有赖于交往空间的普遍发展。当然,这是由生产力的发展所决定的,是资本“用时间去消灭空间”的必然结果,是在交通运输工具的发展过程中形成的。马克思认为,资本达到一定的时空界限时,就会促发不可调和的劳资矛盾,世界无产阶级就会联合起来,推翻资本主义空间结构,建立新的城市空间秩序。

人的自由空间意识的自我觉醒是城市空间解放的“加速器”。资本主义不断向世人灌输虚幻的自由主义价值观和商品拜物教的文化意识,使劳动者的人性深埋于他们内心深处的意识空间里。如果人们不能意识到资本空间化的剥削本性和扩张界限,就不可能成功转化为政治行动。不过,恩格斯也指出,资本主义城市化在发展人的交往关系和社会生活的同时,也将唤醒人的空间解放意识。这是对英国工人运动持续考察后所得的结论,他们“开始认清自己的地位和利益,开始对立地发展起来,只是在这个时候,他才不再在思想上、感情上和要求上像奴隶一样地跟着资产阶级走。而在这方面起主要作用的就是大工业和大城市”[10](P409)。总之,大城市推动了工人社会空间意识的发展,加速了城市空间解放由自发向自觉的转变。

(三)城市空间解放的现实策略

目前国内外研究对城市空间解放的现实路径概括起来有两条:其一,在宏观政治层面上,通过制度改革,自上而下整体推进合乎公正的城市空间布局,包括原有生产方式的变革、不合理的空间形态的改善和不公平的空间分配结构的调整,以推进社会整体空间利益的落实;其二,在微观政治层面上,通过日常生活批判,充分调动个体积极性争夺城市权,包括在“生活风格、话语、躯体、性、交往等方面进行革命”[17](P129),自下而上实现个体的权利与自由。两条路径各执一端而各有弊端。一者,在阶级社会中,宏观政治路径牺牲了大多数人的城市权益,只是实现了少数特权阶级的空间正义。再者,微观政治路径脱离了社会生产,本末倒置,极易滑向极端个人主义。“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4](P422)因此,两者不能相互割裂。在微观政治行动中推进城市空间解放,尤为必要。不过马克思也强调,虽然城市空间解放的落脚点是个体的解放,但是没有社会空间的整体解放,个体的解放只是一种空泛的口号和形式。

既然资本主义城市空间非正义是权力、资本、文化、社会关系和日常生活与空间相互作用的结果,那么,应至少在这五个具体层面同时掀起空间解放政治行动。其一,走政治革命道路。马克思认为,人固有的本质力量是社会力量,只有把这种社会力量组织起来并与政治力量的形式相统一时,才能完成人的解放。其二,积极扬弃资本。尽管资本城市化逻辑导致现代社会空间断裂,但客观上为社会发展准备、积累了丰富的空间物质资源。只有积极扬弃资本,把私有的空间财产转化为社会公共空间财富,才能为空间解放奠定物质基础。其三,发掘集体主义和助人为乐的道德价值体系。资本主义的商品自由文化实质是极端个人主义的表现,不可能走向幸福生活。在马克思看来,只为自己而活的生活是暗淡的,只有为同时代和他人的幸福而活,才能使自己的生活更有意义。其四,发展人与人的社会协作关系。在资本指挥棒下进行同一空间劳作,使得人的生产能力和空间关系日益片面化,只有用新的自由协作的社会化生产模式代替旧式分工,才能对抗异化的空间关系。其五,发挥个体的主观能动性和自觉活动。在同质化的日常生活领域掀起多元化的政治运动,塑造自由自主活动的人,这也是后现代社会凸显的方略。

五、马克思对未来城市空间正义的理论设想

马克思不仅对资本主义城市空间非正义现象及其产生根源进行了揭示和批判,而且还展望了未来城市空间正义的理想蓝图。对此,我们可以从城市空间关系、城市空间生产方式、城市空间生活方式和城市空间地理环境四个方面加以把握。

(一)持续和谐的社会生态城市空间

资本主义城市化完全置于资本利润最大化的逻辑之下,全然不顾自然再生能力和城市社会生态的持续性能力。马克思正是看到了城市空间的工业化生产所造成的人与自然关系和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断裂甚至异化现象,使城市的社会生态系统不可持续,于是呼吁:“必须这样安排周围的世界,使人在其中能认识和领会真正合乎人性的东西,使他能认识到自己是人。……必须使环境成为合乎人性的环境”[10](P166-167)。说到底,城市空间只是人与自然交互作用的产物,即“人化”自然,具有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但是,它正被资本和权力等物的关系割裂开,“在人们面前采取了物与物的关系的虚幻形式”[14](P90)。在马克思看来,共产主义运动则是对异化关系的颠覆,因为它才是“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人道主义,而作为完成了的人道主义=自然主义”[13](P120)。当个体自由、自主、自觉地从事城市空间生产活动时,也将不断生产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人与人的和谐关系。那时,持续发展的城市空间才是合乎人性的自然的历史的环境,真正成为人扩展的无机身体。

(二)社会化协作的城市空间生产方式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资本主义早期的简单协作组织方式的形成是以一定数量的劳动者在空间和时间上的聚集为前提的,“较多的工人在同一时间、同一空间(或者说同一劳动场所),为了生产同种商品,在同一资本家的指挥下工作,这在历史上和逻辑上都是资本主义生产的起点”[18](P374)。这种聚集不是简单的量的叠加,而是质的飞跃。如恩格斯考察伦敦人口时所说:“250万人这样聚集在一个地方;使250万人的力量增加了100倍。”[10](P303)但是,简单协作也压制了人性及成百上千种力量,仅为资本家所控制的些许力量获得成倍增长。这种片面性力量和单向度的人将不能承担未来由“整个社会共同地和有计划地来经营的工业”,共产主义需要按照社会化协作的组织方式进行空间生产,如此一来,每个劳动者都可以利用社会化的生产能力,使每个人的各种力量得以充分发挥,包括城市空间生产与城市治理等各种能力,而这就是能承担未来城市空间发展的“通晓整个生产系统的人”。马克思还指出,社会化协作要在“单向度的人”发展为“全面的人”中起作用,必然离不开教育,因为“教育就会使他们摆脱现代这种分工为每个人造成的片面性”[8](P370)。

(三)多元异质的城市空间生活方式

城市空间不仅丰富了社会关系,而且还提供着多元化的经济、政治和文化的生活方式。然而,在资本主义私有制下,城市空间生活方式同样被资本同质化,使人的劳动与社会生活的普遍性从现实个体的特殊性中分离出来,这是由“资本一般”的价值即“使每个一定的价值额成为资本的那种规定”[7](P440)所决定的。资本所追求的普遍性就是要把人“变为受局限的城市动物”,使人的劳动成为“屈从于他被迫从事的某种活动”即异化劳动。这种普遍性与人的劳动和社会生活的特殊性是矛盾的,因为“人类分散成各个分子,每一个分子都有自己的特殊生活原则,都有自己的特殊目的”[10](P409)。在马克思看来,消灭城乡差异和分工应当是消灭人的劳动活动的异己的性质,而不是消灭人的活动的差异性和特殊性。未来的城市空间就是要释放人的潜能和个性,展现他们与众不同的社会生活方式。因此,维护城市文化的、生活方式的和政治经济等差异的个体、主体和组织等,都将被联系起来,共同对抗城市空间生活的资本同质化逻辑。

(四)生动复合的城市空间地理环境

“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建造,而人却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怎样处处都把内在的尺度运用到对象上去;因此,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建造。”[13](P97)城市便是按照人的尺度所建造的“人化”空间,是人的生存方式的空间寓所和展现人的社会生产方式与生活方式的具体场景即地理环境。长期以来,人类出于自身生存和发展需要,在与自然环境斗争的过程中创造出不同的空间结构与地理环境。它们不仅反映了特定历史时期的空间结构面貌的具体特征,更折射出人的文化价值观念和生活品质。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城市空间地理环境的历史变迁也遵循着人类文明的发展历程,烙上了人类的文明记忆。但是,嵌入城市空间结构的资本辩证运动消磨了城市文明记忆,资本塑造城市环境的过程实质是空间不断异化成商品、货币与资本的过程,因为资本褪去空间自然属性并支配土地空间,显然中断了城市文明的自然进化,“它们在自己那里推行所谓的文明,即变成资产者”[4](P276)。可以说,资本主义城市环境就是碎片化的商品堆积,资本主义城市空间生产随意拼接的模块化的城市环境,使得城市的历史文化的延续性被中断,现实的文明记忆的多样性被资本同质化。伴随城市空间的解放,未来的城市环境将不再是各历史时期的物的简单堆积,而是自然的历史的动态过程,呈现出历史与现实相交织的生动复合的城市空间地理环境面貌,与人类文明的多样性紧密联系在一起。

六、结 语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之后,我国积极发挥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越性和中国人民勤劳团结的精神品质,走出了与西方国家截然不同的城市化道路,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同时我们看到,一系列“城市病”也接踵而至,诸如城乡空间结构、城市空间权利、城市空间关系和城市空间文化等发展不充分、不平衡的问题,已经严重制约着我国城市化的可持续发展。新时代公民的空间压迫感和追求幸福生活空间之间的矛盾逐渐凸显,因此,亟需构建面向“中国问题”的城市空间正义理论以指导我国城市工作和城市化发展。一方面,既要积极吸收国外马克思主义城市理论的最新成果,以警惕和避免资本主义城市化进程中出现过的城市空间碎片化、城市权利缺失和空间极化效应等不正义现象;另一方面,也要积极挖掘和梳理马克思主义特别是马克思本人的城市空间正义思想。

如果背离马克思主义,我国的城市化道路就会迷失方向;如果不深入研究马克思主义的城市空间思想,就不可能把握马克思主义城市空间正义的实质;如果不把马克思主义城市空间正义理论同当代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就不可能发展马克思主义城市理论。构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城市空间正义理论任重而道远。

猜你喜欢
城市化正义资本主义
国际金融垄断资本主义是垄断资本主义的最新发展,是新型帝国主义
马克思对资本主义剥削的两重批判——基于《资本论》第一卷的思考
城市化对经济增长推动作用的经济学研究
有了正义就要喊出来
正义必胜!和平必胜!人民必胜!
中国早期城市化的动力机制
法律与正义
逆全球化:资本主义最新动向研究
雕塑的城市化
重要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