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婷
(天津工业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天津 300387)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在新型城镇化、城乡融合方面,我国已经取得了显著进展,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门槛不断放宽,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机制和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完善。与此同时,城乡要素流动不顺畅,公共资源配置不合理,城乡二元的户籍壁垒没有根本消除,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还不够健全等问题依然严峻。这成为我国推进城镇化发展、构建新型城乡关系不可回避的历史考验。为此,我们有必要归本溯源,重新审视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城乡对立、城乡融合的相关理论,从中汲取当代性启发。
作为唯物史观的奠基者,马克思和恩格斯并未系统地论述过城市与乡村的关系问题,但其中城市作为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关系的典型载体,乡村作为其矛盾的对立面存在,始终贯穿于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研究之中,形成了关于城乡问题研究的丰富思想。虽然这些思想散见于不同的文献当中,但其内在逻辑一定程度上具有统一性,都基于历史唯物主义基本理论这一整体理论逻辑下。马克思和恩格斯从阶级斗争和全人类解放的角度出发,揭示了城乡分离、城市产生和发展原因,最终指向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质的批判。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探究了城乡分离的根源,他指出:“一个民族内部的分工,首先引起工商业劳动同农业劳动的分离,从而也引起城乡的分离和城乡利益的对立。分工的进一步发展导致商业劳动和工业劳动的分离。同时,由于这些不同部门内部的分工,共同从事某种劳动的个人之间又形成不同的分工。”[1]12可见,人类生产活动的第一次分工引发了工商业与农业的分离,分工在历史发展中起到了决定性作用。以农耕为基本生产形式的地区成为乡村,工商业集聚的地区形成城市的最初样态,于是,两种社会形态逐渐发展直至固定下来。概而言之,城市的出现和发展源于分工和交往的发展,反之,分工和交往的发展又影响着城市中社会生产和社会关系的发展。随着分工的不断细化,生产力水平的提升,人类社会进入大机器工业时代,资本和生产过程逐渐向城市集中和转移,城市主导了社会绝大部分财富的生产和分配,城乡的差距逐步被拉大,最终出现城乡分离、二元对立的现象。工业化意味着现代社会城市化进程的开端,工业化加速城市化发展的同时,城乡分离、城乡对立于此拉开历史帷幕。虽然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反杜林论》《共产党宣言》等著作中曾高度评价过工业时代所带来的历史性变化,赞赏了工业文明对人类文明提供的巨大驱动力,但本质上“城乡之间的对立是个人屈从于分工、屈从于他被迫从事的某种活动的最鲜明的反映,这种屈从把一部分人变为受局限的城市动物,把另一部分人变为受局限的乡村动物”[2]104。城市化的发展所引起的城乡对立,促进人的发展的同时又限制了人的发展。从本质上来看,城乡对立反映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固有且无法消解的尖锐矛盾,是社会生产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而不是最终的社会形态。依据马克思、恩格斯历史唯物主义视野下的预见,只有消除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下的强制性社会分工,城乡对立问题才会随之消亡。只有城乡对立问题回归到人类自我实现与安居之所这一历史定位,才能实现马克思所设想的阶级的消亡以及最终实现人的发展的终极目标——获得自由而全面的发展。
就解决城乡对立问题,马克思和恩格斯提出了“城乡融合” 的设想,概念首次明确提出是在恩格斯撰写的《共产主义原理》一文中,“通过消除旧的分工,通过产业教育、变换工种、所有人共同享受大家创造出来的福利,通过城乡的融合,使社会全体成员才能得到全面发展”[2]689。然而,马克思和恩格斯所处的时代是资本主义社会刚刚从工场手工业过渡到大工业机器的时代,以大工业为基础的城市化进程尚处于起步阶段,马克思、恩格斯对于如何消除城乡对立的思考存在历史局限性,但其中蕴含的科学预见性是值得挖掘的。
回归到我国城乡关系发展的问题上来,纵观改革开放至今,我国的城镇化水平快速提升,大量农村人口涌入城市工作和生活,一方面是伴随着城市规模的快速扩张带来的城市人口的过度膨胀、房价虚高、交通拥堵、环境污染问题;另一方面是乡村的耕地荒废、发展凋敝,空心化、老龄化等问题日渐严重。可以说,城镇化正在逐渐拉大城乡之间的发展差距,城乡矛盾可能带来的潜在负面影响正成为影响社会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大问题。所以,从党的十六大确立了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以来,我国持续强调推进城乡的融合发展,缩小城乡差距,构建新型城乡关系。我国发展进入新时代,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作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的重大决策部署,把城乡问题提升到“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的重大历史任务这一高度。《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 - 2022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 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等多部文件连续出台,详细阐述了重塑新型城乡关系,走城乡融合发展道路,促进乡村振兴和乡村城镇化、现代化的具体战略。
首先,从我国出台的多部文件名以及举措的不断完善细化可以看出,乡村融合体制机制成为乡村振兴发展战略中的有力抓手,以破除妨碍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和平等交换的体制机制藩篱,促进各类要素更多向乡村流动,促进乡村人才、土地、金融、工商资本、医疗卫生、教育、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要素良性循环,为乡村的生产注入新动能。可见,实现城乡融合发展,归根结底是要通过以城带乡,合理调配城乡资源,最终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城乡对立是生产力有所发展,但又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产物。只有生产力发展到较高水平,丰富多元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才能满足城乡居民在解决温饱之后更高层次的生活需求,进而突破城乡二元界限,城市和乡村在克服自身片面性弊端的基础上走向实质性融合。质而言之,生产力是促进城乡融合的根本动力。当城市和乡村不再具有等级关系,乡村不再附属于城市,二者以平等的主体关系亮相时,城乡的关系才是科学的。为此,我们在推进城镇化、城乡融合的过程中,应注意不能一味地让乡村效仿城市的样态同质化建设,也不能用某些示范案例发展模式的框架去束缚具有不同资源禀赋的乡村地区[3]。乡村的发展应挖掘自身传统特色资源的优势,来进行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城市与乡村之间形成专业化的分工,实现城乡功能的互补。
其次,我国之所以将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新型城镇化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因为我国当前的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而其中不平衡不充分发展问题在乡村最为突出,而乡村问题又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如今,城市化的发展水平是衡量这个国家或地区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指标已成为普遍共识。其中,乡村的城镇化和现代化是关乎这一指标质量的重要影响因素,乡村的生产力水平的现代化程度直接影响着国家整体生产力水平的现代化。这也验证了马克思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的观点,“现代性的历史的一个重要方面是乡村的城市化” 的科学论断。
随着我国将城镇化发展视为经济发展的巨大潜能空间,用马克思主义关于城乡发展的思想来审视当代的城乡关系,检视城镇化发展实践,既是时代提出的现实要求,也是马克思主义当代出场的必然要求。有学者认为,马克思主义城市思想将成为当代马克思哲学研究的重要生长点[4],我国关于城镇化、城乡关系的实践必然要依照马克思主义的基本思路行进,而马克思主义城市理论也会随着我国实践的探索,不断创新和丰富自身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