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意识与地方性的重构
——云南迪庆地区林业开发及其社会影响研究

2020-01-08 23:42辉①
关键词:迪庆木材意识

张 辉①

20 世纪80 年代以来,中国社会经济取得跨越式发展,综合国力显著提升,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得到改善。 但与此同时,环境状况也在日益恶化,水污染、森林破坏、草场退化等各种类型的环境问题进入爆发期。 面对不断加剧的环境问题,大众的环境意识开始被唤醒并逐渐强化。 环境意识被认为是当今社会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识。 从20 世纪七八十年代开始受环境保护运动的影响,我国公众的环境意识得到显著提升,学术界也由此开启对环境意识的研究。 环境意识有狭义和广义之分,广义的环境意识“是指依据人类社会经济发展对环境的依赖关系以及环境对人类的限制作用,认识或理解人与自然关系的理论、思想、情感、意志等意识要素和观念形态的综合”[1]265;而狭义的环境意识有时候被简化为特指环境保护意识[2]。 环境意识作为思想和观念由来已久,与人类有意识地改造环境活动的历史一样悠久,至少在古罗马、古希腊和古代中国,环境意识便已经滋生萌芽[3]201。 但是现代意义上的环境意识真正形成于20 世纪,特别是在环境问题成为一个世界性难题之后[4]。 学术界对环境意识的研究涉及多个理论面向,其包含伦理学、哲学、文化学、心理学等多个领域[5]。 如余谋昌就从生态哲学视角指出,环境意识就是人类对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这一特定客观存在的反映[6]。 近年来,国内学术界对于环境意识开展了诸多实证研究。 如洪大用基于2003 年全国城市居民抽样调查资料,分析了我国城市居民的环境意识状况,结果发现城市居民的环境意识水平与其性别、年龄、文化程度、收入水平以及居住地等因素有一定关系[7]。 宋言奇通过问卷调查方法,对沿海发达地区农民的环境意识进行了分析,结果显示农民的环境知识掌握程度、环境态度的积极程度、环境行为的自觉程度三者之间存在偏差[8]。

虽然学界已经从理论和实证两方面对环境意识做出诸多开拓性研究,但这些研究多聚焦于环境意识形成过程以及人们的环境意识行为和表现,一定程度上忽视了现代环境意识形成对社会文化影响之研究。 而现代环境意识的崛起会对当代社会文化发展产生深远影响,其中就包括影响了地方社会重构地方性。 在社会科学研究“空间转向”的背景下,地方性从单纯的地理概念逐渐转型为一种空间观念,表现为人们对特定空间生态、经济、文化等的感知与实践[9]。 地方社会之存在,建立于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对于地方性的体验上,也是人们“存在”以及主体性建构过程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同时“我们是谁和我们在哪里”的表述也将地方性生产与族群身份构建联接在一起。 因此,人们往往会从主观层面对特定地方建构出特殊的文化意义,产生强烈的情感依恋[10]。

基于以上讨论,本文以20 世纪下半叶云南迪庆地区林业开发作为研究对象,来讨论在森林资源开发和生态环境破坏之后形成的环境意识,如何影响并重构了迪庆人对其地方性的感知与认同。

一、迪庆地区林业开发小史

迪庆位于滇、川、藏三省区交界处,我国青藏高原东南缘、横断山脉腹地;地理位置在东经98°35′~100°19′,北纬26°52′~29°16′。 其总面积23 870 平方公里,境内怒山山脉、云岭山脉和中甸大雪山山脉纵穿,怒江、金沙江和澜沧江三江并流南下,共同形塑了迪庆地区复杂的地理地貌①参见《迪庆藏族自治州二〇一七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8 06 19 上报,来源于迪庆州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iqing.gov.cn/xxgk/。。

迪庆蕴含丰富的森林资源,其集中分布的亚高山区主要指海拔3 000 米以上的整个中甸高原和德钦县的白马雪山、梅里雪山雪线以下和维西碧罗雪山中上部,这一带也是迪庆州的主要林区,这些林区现在基本上都组建了不同级别的自然保护区[11]1。 这片林区在中国山地森林区划系统中属于青藏高原林带的川西南、滇西北高山针叶林区,又称金沙江中游林区,是云南省的重点林区之一,还是西南林区的高集蕴藏林区[11]2。 “八五”时期的森林资源勘察数据显示,迪庆全州拥有林业用地181.2 万公顷,有林地面积为94.3 万公顷,其中有林地与灌木林地面积占总土地面积的46.65%,森林总蓄积量达22 680 万立方米。 全州人均占有林地面积达5.4 公顷,占有活立木蓄积862 立方米,两项分别高出全省人均占有量的10 倍和26 倍[11]2。

人的生存与社会发展离不开周围的客观环境,丰沛的森林资源自然成为迪庆地区谋求经济现代化的重要基础。 近代以来,开发迪庆地区的森林资源一直是各级政府的愿景。 如1937 年,当时的云南省建设厅就下令时中甸县政府勘察境内林业资源[11]12。 1940—1946 年间,由时中华民国农林部领导组建的勘察队数次进入迪庆地区勘察林业资源,并计算出德钦、中甸和维西三县共计有林地面积50 073 万亩。 然而,限于当时的交通、技术、资金以及迪庆地区复杂的政治环境与多民族特点,民国时期并未真正开发林业产业。 20 世纪下半叶以降,随着我国政治、经济、社会的发展与变迁,传统上制约该地区森林资源开采的因素被弱化或者清除,进行大规模商业采伐已是必然之事。曾经作为制约林业开采的资源需求、交通运输和林权三要素摇身一变成为20 世纪50 年代以后迪庆地区林业开发产业链条的基础。 资源需求主要体现在早期毁林开荒和造田,以及后期商业开采供应工业发展对木材原材料的需求;交通运输则体现在214 国道及其附生的林区公路,共同组成一张密集的现代木材资源运输网络,便于迅速将成材运出林区;林权则体现在新式林权体系取代旧有林权制度的变革上,当地社会和民众不再直接参与林业的管理。

其中以产权变革为例,20 世纪50 年代以前迪庆地区的林业产权以私有为主,大部分森林产权被当地宗教组织、传统政权和少数富人把持。 例如维西县王氏土司将叶枝一带大片山林视为已有,傈僳族猎人在山林猎获动物时,需向王家交纳猎物的皮或肉[12]。 此外,迪庆境内的众多宗教寺庙也拥有大量的森林[13]。 没有他们的允许与首肯,一般外地村民甚至都难以进入林区。 由于林权体系错综复杂,并且受到政治与宗教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难以实施森林资源的商业开发。 20 世纪50 年代之后,随着新型林权制度的变革,迪庆地区传统以私有为主的森林管理与利用的林权体系被打破。 例如德钦县历经162 天的林权划分工作,最终于1962 年6 月10 日确定划分结果:国有山林面积3 652 400 亩,占89.6%,集体林面积423 940 亩,占10.4%,全县山林面积4 076 340 亩[12]。林权改革将大部分森林收归国有以后,森林保护与培育由国家垂直管理,砍伐政策由国家与集体付诸实施,村民和他们的传统森林管理制度被排除在外。 这种变革一方面为后期进行商业开发奠定了基础,大规模商业开采不再继续受旧有产权体系的束缚;另一方面,政府主导的商业采伐行为被林区村民认为其不计后果的开采方式与村民没有关联,轻易避开了传统观念赋予村民的道德责任感,同时也是后期由利益分配而产生冲突的根源。

一切就绪之后到20 世纪下半叶,迪庆地区森林资源的消耗量迅速增加,森林砍伐速度逐年提升并在1980 年代中期达到峰值,远远超过森林再生速度。 砍伐方式从早期的择伐(挑选成年且质量上乘的树木砍伐)变成了后来成片的“剃光头”式砍伐(不分大小全部砍掉)。 毁林开荒、掘地造田与商业采伐是造成短时间内迪庆地区森林资源消耗量迅速攀升的几个重要因素。 新中国成立以后,随着迪庆地区局势日趋安宁和生产力逐渐恢复,其人口增长率也迅速提高,为满足居民基本生存需求和完成中央提出的应付战争与灾荒的“备战备荒”国策,迪庆地区在政府的主导下积极实施毁林开荒计划,大量中低海拔的林区、草地和荒坡被人力开发成土地以供粮食生产。 资料显示,1957 年国土部门统计迪庆地区有可耕土地面积为50 万亩左右,而到1961 年耕地面积达100 万亩之多,几年时间内耕地面积增加近50 万亩,平均每年开垦近10 万亩[11]14。 这些新增的耕地绝大多数来源于毁林开荒。 从20 世纪70 年代开始,随着生产力发展和经济建设对木材资源的需求提升,迪庆地区通过成立相关森工企业来负责森林商业开采,这些森工企业均为集体所有制,都属于各级林业部门主管的单位,各级政府通过授权采伐证的形式将木材采伐额度层层下派给森工企业,后者再下拨给不同林区的采伐单位,而林区所在村庄则以挣取公共收入的方式也参与到采伐行业,在建制化的商业采伐团队形成之前林区村民扮演着采伐主力的角色。

20 世纪70 年代以前,迪庆境内木材的砍伐和销售以个体和集体经营,主要服务于当地居民家庭日常生活对于资源的需求,采伐量极小且经济效应不明显,对当地生态环境亦无严重影响。 而到20 世纪70 年代中后期,随着国内生产力的发展和经济建设对木材资源需求提升,迪庆地区开始筹划对森林资源进行商业性开采。 在政府部门的支持下,迪庆地区先后组建了一系列森工企业,其中最为重要的有六家,分别是中甸林业局、迪庆州木材加工厂、迪庆州木材公司、中甸县林业联营公司、德钦县木材公司和维西县木材公司。 这六家全民所有制的木材公司,除中甸林业局属于云南省省属企业以外,其余五家均为迪庆州和下级县委政府所拥有(林业部门主管)。 这六家木材企业涵盖采伐、运输、加工、销售等木材产业链条的所有环节,它们一起共同构建了迪庆木材产业的核心。

在森工企业的积极参与下,迪庆林业产业步入一个新的阶段。 资料显示,在1959 年至1970 年的十多年间,迪庆全州生产木材数量为25 787 立方米,产值仅仅估计为44 万元[14]787。 而到1975年随着省属木材企业中甸林业局的建成投产,带动全州林场积极进行木材生产,结果当年迪庆全州木材产量就飙升至24 071 立方米,接近在此之前数十年的生产量。 中甸林业局之后,中甸县林业联营公司、德钦县木材公司等原来只是附属地方政府林场的木材站迅速发展变身为当地重要的木材企业,并且一定程度上垄断了各自辖区内的木材生产与运营。 这些木材公司强势发展的同时,给地方政府和社会带来了明显的收益。 以德钦县木材公司为例,其发展基础是1972 年由当地林业部门成立的德钦县木材购销站,负责境内木材的统一收购与销售业务。 原木材购销站主要以利用斧头、砍刀和锯子等工具的手工伐木为主,伐木员工也主要以林区村庄自愿砍伐为主,生产效率低下,生产量自然也十分有限。 1972 年当年仅仅生产原木528 立方米,工业产值3.4 万元,在购销站工作的工人人数为18 人。 到1975 年原德钦木材购销站更名为德钦县木材公司,企业性质为德钦县林业局主管的全民所有制小型企业,随后木材公司购进一批油锯用以代替过去的手工伐木,采伐效率大为提升,当年便实现木材采伐1.6 万立方米的原木产量,工业产值为152 万元人民币。 从1975年到1984 年,德钦县木材公司年均采伐量为1.6 万立方米,年均创利50 万元人民币。 1984 年之前,德钦县木材公司的主要采伐区位于其境内的白马雪山,1985 年搬迁至拖顶各么茸林区,有职工32 人,年生产原木2 万立方米,工业产值190 万元,实现利润100 万元。 1990 年有职工138 人,固定资产46.2 万元,当年生产原木2 万立方米,工业产值490 万元,实现利润165 万元。 1972—1990年,德钦县木材公司共生产原木32.7 万立方米,实现工业总产值3 104 万元,创利1 740 多万元[14]785。

在多方因素推动下,滇西北横断山区迅速发展成为国家重要的商品材生产基地。 在力求快速实现现代化的冲动下,由于“砍树→致富”的经济增长方式不需要太高的知识和科技含量,是一条简单易行、立竿见影的“创收”与“致富”之路,因此很快在当地发展起来。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迪庆州为求快速脱贫致富,自觉或不自觉地走上了以林木矿产换经济增长的片面发展道路,并逐渐形成财政收入严重依赖木材产业的“木头财政”政府。 例如德钦县是国家重点扶持的特困县,1980 年全县农民人均年收入120 元,不及云南省平均水平的1/2 和全国平均水平的1/3。 20 世纪八九十年代市场经济发展起来以后,德钦县很快意识到当地原始森林是一笔“宝贵的财富”,因而全面支持木材产业开发,并迅速发展成为云南省有名的木头财政县。 1995 年,在该县地方财政收入共计838万元,其中由当地森工企业上缴利税755 万元,占全部县利税收入的91%,成为全县的财政主要来源[15]103-114。

二、环境问题的凸显与环境意识的形成

近半个世纪无节制的林业开发导致迪庆境内的植被遭到严重破坏,加上该地区高寒缺氧、生态极为脆弱,植被一经破坏就难以迅速恢复。 20 世纪80 年代初期,大规模地砍伐给当地带来的生态问题已逐渐显现,迪庆地方社会开始意识到生态破坏的严重性,但由于已经形成了对“木材经济”的依赖,加上又无法找到其他发展经济的方式,只能继续伐木,直到1998 年中央政府出台政策全面禁止采伐天然林为止。 经过几十年持续无节制的砍伐,迪庆州森林面积从20 世纪60 年代的130万公顷减少到90 年代的82 万公顷。 商业开采不仅对当地脆弱的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的破坏,导致水源枯竭、泥石流和滑坡等地质灾害加剧,同时也间接给长江中下游地区带来了水患[16]107。

在具体的现实层面,地方百姓对迪庆州近几十年大规模商业开采所带来的环境变迁有着更为直观的感受。 一位来自迪庆州德钦县佛山乡某村林业工作人员告诉笔者,他的家乡位于澜沧江东岸,海拔2 200 米,传统上该村以农牧业为主。 在半个世纪之前该村只有8 户人家,到2011 年已发展到22 户共计200 多口人。 1979 年,来自昆明的森林勘测人员请他作为向导陪同前往该村附近的大山里进行海拔测量,当时测得村子附近的森林下线在海拔2 700 米处。 从20 世纪80 年代起214 国道修得更好了,林区公路修得更多了,大规模地商业性林木开采兴盛起来。 2000 年,当他再次陪同相关人员进行勘测时,发现当地的森林下线已经上升到海拔3 400 米。 在短短20 年间当地的森林下线竟攀升了700 米的海拔高度。 当地村民对于森林分布下线的上移有着切身体验,过去他们在家门口就可以获取足够的柴火,自家盖房所需要的大木头不远的山上就有,但是现在他们不得不向更远、更加偏僻得地方去搜寻。 村民们也注意到将村寨附近的森林乱砍滥伐以后,村里小溪的水量一年比一年少,甚至有段时间竟然直接干涸了,直接威胁到当地人畜的饮水安全。 这些发生在村民周边的真实案例加深了他们对于当地人与环境关系的理解,用当地人的话来说就是“靠山吃山、有山才有人”,人与环境之间有着直接的联系,只有保护当地的生态环境他们才能持续生存下去。 我们看到这些朴素的环境意识就来源于他们对周遭环境变迁的亲身感知与体验。

该村民家乡的环境变迁并非个案。 1980 年代以来,整个横断山区在进行大规模、无节制地开采林业资源,生态环境进一步恶化,境内生物种群的数量每年以成倍的速度减少,原始的森林古木不在了,大型凶猛的动物也鲜见其踪迹。 生物种群数量减少,只是生态恶化最为直接的体现。 紧随其而至的则是水源枯竭、气候异常、泥石流、滑坡等一场场刻骨铭心的自然灾害。 因乱修乱砍而造成的生态恶化其实早已发出了“生态危机警报”。 从原始森林到荒坡,生态景观的改变也是当地人对环境恶化的直观体验。 一位德钦县奔子栏的村民①受访者AYZD,藏族,45 岁,德钦县奔子栏农利社人。 根据学术规范之要求,将受访者进行匿名化处理。 后同。讲到:

“我们奔子栏村的日尼神山,在20 世纪70 年代几乎都是森林,一直从山顶蔓延到今天国道214 旁。 但现在你去看,树木根本看不到了。 现在要看到神山上的大树,你就必须从公路边再往上爬三个小时,只有那里还留有一片。 在日尼神山靠近金沙江的一侧,以前都是原始森林,现在也已经全是荒坡了,只能长几颗仙人掌”。

环境恶化使得迪庆地方社会整体上开始反思当地的社会发展模式,特别是一些当地文化精英开始思考这种发展给当地带来的负面影响。 从20 世纪70 年代至90 年代末期近三十年的时间里,迪庆地区实行以“资源换发展”的经济政策,进而将大量的森林资源砍伐并且通过214 国道运输到外地加工销售,这一时期内迪庆州的财政收入高度依赖木材开发产业的税收,在最巅峰阶段木材税收占到全州财政收入的80%左右,当地人便将这种发展模式称之为“木头财政”。 用当地人的话说,“木头财政”就是迪庆的很多开支全部围绕着木材打转,行政人员的工资、设备添置、教育开支、基础设施建设等都是如此。 刚开始阶段,当地利用森工企业来采伐和销售,然后换取现金收入;而到了后期为便捷也为省去木材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麻烦,当地甚至开始采用以物易物的形式去换取外地的物资。 比如笔者在一份档案中就发现迪庆州直接用木材换取吉普车的案例:迪庆州藏医院给州政府打报告,言及为方便该单位在各辖区流动问诊,需要购置一台吉普车,而政府审批的决定是支持该项开支并动用木材专项基金,购置经费不用现金而是寻找有合作关系的湖北某木材经销公司,然后根据当时车辆的价格换算成木材量,将木材直接发给该经销公司,让其换购吉普车并运回迪庆②迪庆州档案馆藏文件:迪庆州计划经济委员会文件(91)34 号;搜集时间:2018 年2 月8 日。。 历经几十年的砍伐之后,地方社会开始意识到这种发展的不可持续性,按这种速度森林总有一天会砍光,那么砍光之后,接下来人们的生活怎么办? 早期的商业开采中,地方百姓都是全力参与其中,并力争在砍伐中分得一杯羹。 但是随着木材储量越来越少,特别是那些成长了几百年巨型木材的消失,人们开始质疑这种发展的合理性并对未来表示担忧。

在上述反思的基础上,当地社会随后开始弥漫出一种怀念过去生态优良时光的风潮,特别是那些曾经经历森林开采历程的人。 当地一位村民③受访者NBDW,藏族,53 岁,德钦县奔子栏松村人。讲,

“以前进入中甸,走到小中甸一带就能看见几人合抱的大树,森林密密麻麻地,走在里面看不到太阳,还能经常能听到獐子、猴子、熊的声音,走路需要带上武器防身。 而到20 世纪50 年代刚修公路时,从中甸到德钦的路上,大概在113 至124 公里的地方,到处是密得不见天日的森林,路只能从底下穿过去。 那时的大树是真正的大树,三四个人都围不过来,一棵冷杉树下都能容纳十几个人一队的马帮避雨。 到了最近几十年,以前的原始森林基本上再也见不到了。 那时候,从中甸县到奔子栏的路上,总能看见一辆辆满载木材的卡车迎面开过来,公路两旁堆满了雪白的剥皮后的松木”。

在笔者的田野调查中,当地村民大多不愿提及曾经的“疯狂开采史”,而另外一些人则将责任推卸到当地政府身上,认为完全是政府主导的开采,村民较少参与其中。 前者将这段历史称之为“不光彩的历史”,而后者则是有意忽视当时全社会参与开发的真实历史。 跟他们谈起砍伐历程,他们最后都会回到对过去优良生态环境的怀念上,他们常常会讲当时树木之大、森林之盛和野生动物之多。

环境意识在广义上被定义为对人类生存环境的认知与体验。 从这个定义上说,人类环境意识的形成已经有数千年之历史。 但是,被当下大众社会所接受和认可的环境意识,却诞生于工业革命以后,特别是随着全球性普遍环境问题的形成而出现,包括森林减少、物种灭绝、水污染、大气污染等等。 就某一具体的区域社会来说,这些环境问题的出现及其影响带给当地人太多震撼与冲击,在解构传统环境观念的同时,重新建构出一套新的环境意识,特别是针对环境破坏之后的反思与保护意识。 现代环境意识建构起来以后,当地人民重新认识迪庆地区近代以来的林业开发历程,并开始重新认识他们所生存的这个社会-生态系统。

三、再造地方性:现代环境意识的形塑及其潜功能

从对环境日益恶化的真实感官体验到反思“木头财政”经济发展模式的不可持续,再到怀念过去生态优良的时光,迪庆地区历经几十年的木材开发所带来的种种环境与社会问题,推动了当地社会中现代环境意识的形成,并开始影响当地居民有关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方面的社会行为。 美国社会学家默顿在深入讨论人类社会行为之后,提出人类行为后果所具有的显功能和潜功能之分别,他认为显功能就是人类社会系统中某社会行为发生以后的直接与客观的结果,而潜功能就是人类行为所蕴藏社会功能中的不被轻易察觉、隐藏在现象背后甚至是无意识的那一部分结果[17]142-166。如果借用默顿之思路,我们也可以将环境危机产生之后出现的环境意识所引发人类行为后果也划分成显功能和潜功能两个类型,而地方性再造则应该被划归为潜功能之列。 基于迪庆地区当代林业开发案例,我们将看到所形成的环境意识在推动当地社会寻求可持续发展与加强环境保护背后,更为重要的是对人与地方关系这一经典议题的重新思考。

在当今现代化与全球化的时代背景下,人们将国家-地方、全球-地方等概念二元对立起来,强调地方在面对现代民族国家建设和全球化之时所遭遇的种种变迁与坚守,因而地方性研究成为近些年来一个非常重要的议题[18]。 在段义孚等开创的人文地理学研究将“地方”(Place)概念发掘之后,学术界出现大量探讨人与地方之间关系的研究,强调人与地方之间并非单纯是一种基于物质交换与能量流动之关系,也存在着一种基于“亲切经验”的情感联系,并且强调地方对于民众所具有的文化意义。 学界基于对人与地方之间存在情感性联系的研究,进而提出了诸如地方感等一系列重要概念[19]。 段义孚指出“微观意义上的地方不仅是人的避难与呵护场所,还是血缘关系及其他社会关系的纽带,宏观意义上的地方是人心灵的栖息地”[20]。 他所强调的地方感等概念是人与地方持续互动的产物,是人以地方为中介而生产出来的一种特殊的情感体验和感知;通过这种感知和体验,地方成为人类自我的一个重要有机组成部分,其意义不能脱离人本身而存在。 所以地方性重构事实上也就是建立一种新的地方感,确立一种新的人与地方之间基于“亲切经验”的情感联系,重新确立地方的存在对于当地人所具有的重要文化意义。 因为人与地方之间“更为持久的难以表达的情感则是对某个地方的依恋,因为那个地方是他的家园和记忆储藏之地,也是生计的来源”[21]136。 在建立这种情结的过程中,环境为人类的感官体验提供了各种丰富的刺激,而这些刺激作为可以感知的意象,让我们的情绪和理念有所寄托。 所以在迪庆地区的民众来看,对于环境的这种直观体验所产生的恋地情感本身就非常模糊,难以用清晰的语言去表达出来。 对当地人而言,他们的恋地情结有时候很难共情地被旁人所清晰地体验到,我们只能从某一些他们的只言片语、日常生活的琐碎事务、以及他们偶然间真实流露出的情绪中去略窥一二。 在迪庆地区林业开发及其所引发的社会变迁过程中,我们看到环境意识作为一种新的变革力量在不断推动当地社会民众主体对于地方性的重构和再造。 而这种再造,立足于当地民众对地方与人群之关系的解读。 这种解读强调地方与“我们”当地社群之附生关系,认为没有地方社会及其环境,便没有这些群体的存在。对于地方性的重构,一个重要的表现就是重新确立人与地方之间的这种超越物质基础的亲密关系,不管是地方感、地方依恋还是地方认同,都意指环境意识所激发出来的地方性再认识。

对于世代生活在本地区人们来说,他们对所生存之地方有着原初认知,熟悉的人、熟悉的村落、熟悉的生产生活以及传统民族文化都是他们建立原初地方性认知的基础。 但在快速现代化与社会转型的大背景下,他们会对地方有一个重新认知的过程,并思考“我们是谁和我们在哪里”两者之间的关系,在这里族群身份与地方生产之联系是值得深入讨论的。 作为环境意识所引发的地方性重构,必须注意当地人在特定空间与时间中对环境变迁的切身体验与感知,从过去的优良生态到后来的生态危机再到当下的生态重建,整个变迁的过程与当地社会转型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因而环境感知及其社会实践成为推动迪庆地区实行大规模林业开发以来的人与地方关系变革的关键因素。 一直以来,人们将社会文化系统与环境系统视为两个相互独立的体系,并且仅仅将后者看作前者发展的物质基础,后者的存在价值在于服务前者。 但是工业革命以来逐渐爆发的环境危机及其社会后果却在向人们昭示,两个系统并不是截然二分的,人类也是大自然的一部分,环境危机的解决在于重建整个社会生态系统,将环境与社会置于平行和互为依赖的整体。 因而如果从环境人类学的研究视角出发,我们将看到地方性重构背后亦讨论的是人与自然之关系,是对发展模式的反思,是对于传统文化的回归与认同。

自20 世纪70 年代开始进行大规模的森林采伐以来,森工企业在迪庆境内开发了数量非常多的林场,而这些林场所在地的森林资源是分布在周边村落的重要生计来源。 例如在成立保护区以前,白马雪山及其周边山区曾是整个迪庆地区最重要的林区之一,区域内分布着数个大型林场,政府曾经从东北地区成建制地调集了一大批伐木工人来此开采作业。 而在商业开采之前白马雪山周边的奔子栏镇、升平镇、霞若乡、托顶乡等区域的百姓皆依靠这些森林资源来维持生存,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高度依赖森林生态系统的狩猎采集是当地很多少数民族的生计来源,例如当地的傈僳族精通于狩猎技术而被当地人称道。 此外木材还在当地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例如当地藏族人修建传统的藏式土掌房,就需要直径在一米左右的大型原木作为基础材料。 客观地说当地人过去对于森林资源的利用整体上是小规模的,加之当地社会普遍的文化禁忌与宗教观念,使得人与森林之间并不存在尖锐的对立。

然而到了后续的大规模开采时期,则完全变成了以木材公司为主导的商业开发模式,木材公司牢牢控制木材产业链的生产、加工和销售等重要环节,而世代利用当地森林资源的地方百姓则被边缘化,无缘合规享受直接的木材利益,因而盗伐、私卖等行为成为他们表达“地方主体性”和争夺利益的直接体现。 地方社会内部之间倒买倒卖以及由此引发的滥砍乱伐促使政府实施了更加严厉的森林保护与利用政策。 但这是一个恶性循环,政策越加严格,涉林冲突越发增多。 特别是随着八十年代经济发展对木材的需求迅速上升,导致木材的价格居高不下,由此木材开发的利益引发当地“干-群”“企-群”“干-企”之间的矛盾突发。 资料显示,仅仅1980—1983 年间全迪庆州共发生乱砍滥伐案件682 起(年均136 起),查处木材7 272 立方米,查出毁林开荒46 起,被毁林地220 亩。这个数字只是海量盗伐行为中的一部分,还有很多没有被查出来或者被登记在案。 迪庆州政府动用其所能用的一切力量来阻止偷盗、私卖等行为,出台了一系列非常严格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同时积极设立木材检察站、推动实行林木生产许可证制度、成立森林警察等加大打击违法力度,如在1985 年迪庆州林业局就提出“除林业部门和工商部门批准的单位外,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进入林区向农民购买或加工木材”“除国营森工企业外,其他任何人持有的采伐证一律作废”等要求[22]546。 这些措施虽然暂时压制了部分人员的行为,规范了迪庆地区的木材产业市场,但同时却也引发了更为恶性的冲突。 如1993 年3 月9 日,中甸私车驾驶员某某等15 人用7 部卡车偷运50立方米木材,在某一个检查站强行冲关,检查站及当地派出所干警立即出动追赶,盗运团伙最终在丽江某地区虽被截获,不料检查人员和干警突遭这伙群众的围攻、殴打、甚至企图抢夺配枪,造成重伤1 人,轻伤5 人的严重后果[11]114。

严苛的林业政策激起了当地群众对林业政策的日益不满。 世代生活在林区的当地民众,日常生活离不开对森林资源的使用,同时存在一定的民间木材贸易和加工等经济形式,但是一刀切的林业管理和开发政策对当地人自由使用产生了一定影响。 而后来木材经济发展所引起的利益争夺,更加强化了它们的本土资源利用“被边缘化”的体验和感知。 2017 年10 月田野调查期间德钦县奔子栏与霞若乡两地区的村民给笔者介绍说,那时能去木材公司和林场去打工(主要是伐木头)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没有过硬的关系是进不去的,去了人家不招你,大部分家庭没有真正获得什么收入;后来一些家庭情况比较好的开始参与木材运输,自己买车或者帮林场开车,这些人还是挣了一些钱,其他村民根本加入不进去,所以“为什么那会儿很多人去偷偷伐木头出售,你不搞别人就会搞,人多了上面想管也不好管,而且历史上这些林区是我们当地人管理和利用的山林,所以挣一点算一点,不然全靠种地是没有多少钱的。 那时候木材公司拼命砍,周边的村子也拼命砍,所以白马雪山那么大的山,很短时间内就被砍光了,连一些我们藏族的神山也被砍光了;那段时间214 国道上跑的全是那种运输木头的大卡车,一辆接着一辆的”①受访者DWCL,藏族,45 岁,德钦县霞若乡人。。

这些案例揭示出人与地方之间的关系处于一个不断变动的过程,在20 世纪下半叶以来,现代化是推动迪庆地区人地关系转型的最重要力量之一。 现代化背景下的开采木材作为一种新型利用方式,是高度的商业化的,奉行的是市场经济,这同当地传统的利用模式完全不一致。 传统社会对于人与地方之间关系的认知是一种非常感性的方式,充满着象征性和隐喻性,原始信仰的万物有灵论、佛教的“因果报应”论和“轮回”等观念皆影响着人们的思维,并进而制约了当地人的社会行为。然而现代社会却自上而下渗透着强烈的理性主义,强调透明性、简单化和社会秩序,过度重视人与地方之间的物质性联系,所以要强力消除过去社会中语焉不详的可能性。 现代化的成功之处就在于使人盲目的相信人类力量的无限可能性,进而把自然与人的关系完全颠倒过来,强调人类是万物的主宰者,其余万事万物的存在都服务于人类的生存和发展。 传统社会里人与自然之间的多元关系被现代化力量快速地消解,最后被简化成单一的物质性联系。 正如一些生态哲学家所言的,将人与自然关系简单化和物质化,是当今环境危机的根本原因所在,不无道理[23]。

近几十年的大规模森林开发引发了迪庆地区环境的极大变迁,从“树木少了,水也干涸了,野生动物难觅其踪”,到越来越多的地质灾害,比如塌方、泥石流、滑坡等,当地人对环境变迁的消极影响有着深刻体验。 20 世纪90 年代后期“木头财政”发展模式已经是强弓之末,资源枯竭并且环境破坏的恶果已经开始凸显,因而全州逐渐形成的共识就是认为必须要进行发展转型,同时要大力推行环境保护。 一位德钦县羊拉乡的藏族村民(也是当地的一个老村支书)②受访者LYWD,藏族,56 岁,德钦县羊拉乡人。说:“到后来国家出台森林保护政策的时候,大家事实上都已经开始认识到不能再继续砍了,全部砍完下一代人就没有了,我们的子孙后代吃什么? 我们很多代藏族人一直生活在这里,靠山吃山,山上都伐光了以后子子孙孙就没办法生活了。 把保护政策和保护目的给大家讲清楚说明白,村民们还是可以接受的,所以后面就开始保护起来了”。

在“木头财政”结束以后的生态重建时期,环境意识影响下的地方性重构还表现在文化认同方面,具体表现在开展环境治理的时候,当地社会开始从传统民族生态文化中汲取力量。 迪庆地区是一个民族文化非常多元的地区,在适应迪庆地区复杂生态环境的漫长历史中,当地包括傈僳、普米、纳西、藏族、彝族等少数民族已经发展出一套与大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法则,他们秉承万物有灵的原始宗教理念,对居住地周边的山川河流和各种生物保持一种敬畏的心态,从而诞生出敬奉山川河流的神山圣水崇拜观念。 在他们代代相传的文化里,人类与自然界并非是一种征服与被征服的简单二元对立关系,而是互相影响、彼此尊重的共生关系。 对大自然心存敬畏,是该地区民族文化的重要内核之一,传统观念认为人在面对自然时只是沧海一粟,无比微弱和渺小,因此人类应该尊重自然、敬畏自然,这可以被称之为该地区的地方性知识[24]。 就以该地区普遍存在的神山崇拜为例,当地人认为神山上的所有一切都是神圣的,神山上的一草一木、一石一土都不可随意砍伐和破坏,正是这样一种生态文化观念使得滇西北地区的生态环境得以完整的保存下来,并且没有影响到当地族群之繁衍生息。 一位德钦县的藏民①受访者WD,59 岁,德钦县奔子栏人,退休老师。讲到:“我们当时参与的商业开采,实际上违背了我们自己祖辈传统的观念,传统我们原本不乱砍树、也不轻易杀生,那会儿到山上去,也不随便砍伤小树苗的。 这样的保护的理念,在我们的文化观念里一直存在”。 在这里,地方性重构就体现在当地社会在遭遇现代化的巨大冲击以后对传统文化的回归与认同,并对于新时期人与地方之关系的思考。回归传统和强调文化认同,并不是简单地复古主义,而是从传统优秀民族文化中去发掘能够对当下社会运行及其治理有用的内容,用谦卑的心态向古人学习、向传统学习。

面对迪庆地区持续近四十年的森林资源开发所带来的灾难性影响,当地社会开始重新审视传统民族文化中所蕴含生态智慧的独特价值,认为这些生态智慧对于维持地方发展与保护之间的平衡具有很好的启示作用。 比如有一次笔者跟随国内一个著名的环保NGO 到迪庆的一个藏族村落开展有关社区保护地的项目,就发现当地用传统方式来进行森林生态的治理,比如他们会邀请村寨附近藏传佛教寺院的高僧大德来举行宗教仪式,将那些生态系统脆弱、亟待加强保护的山峰披上神圣的外衣,然后用一套宗教礼仪和文化禁忌来进行管理和守护,所以保护效果非常的明显。 再比如他们利用传统方式来制定非常详细的村规民约,严格遵守祖辈们传下来的将林区根据不同目的和功能划分成水源林、薪柴林、神山林等,其中他们会大力保护神山林和水源林,而有限制的使用薪柴林,这样就兼顾了保护和利用双重目标。 当地村民非常自豪地向笔者说到,这种保护方式只有我们藏族人才会这么做,其他人学不来的,我们的做法是受到政府表扬和鼓励的。 在这里,人与地方的关系得到重构,人既可以是利用者,也可以是守护者,两者并不矛盾。 总之,我们看到随着人们大力追捧地方社会的传统知识在区域环境保护中的重要作用,使得当地民众也开始树立起一种“生态呵护者”的良好感知,认为他们族群有着其他地方所没有的优秀生态文化,这些文化或地方知识体系是保护这个区域环境(地方)的关键所在。 这种观念的建立,直接催生了他们对于“我们”与“地方”之关系的重新认识。

地方感的建立,就是依赖当地人对“地方”的依恋与认同归属,认为当地人和地方之间存在着紧密或者可以说“生死相依”的关系。 没有这个地方,也就没有生活在这里的群体;反过来,正因为有了这些群体,这个地方才“名花有主”,地域才建立边界,地方认同与边界意识的建立有着直接的关系。 环境问题的出现使得人们意识到族群生存与周边生态环境之间的密切关联,并开始建立起地方认同,甚至地方依恋,而这种认同与依恋最后亦强化了地方主体性之意识。

四、结束语

传统地方社会之存在,建立在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对于地方以及地方性的体验上,也是人们“存在”以及主体性的建构过程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同时“我们是谁和我们在哪里”的表述也将地方性塑造与社群身份构建联接在一起。 人们对区域社会的地方性认知事实上一直存在,但是现代化和全球化的多极力量进入之后在逐渐改变甚至重塑这种地方性。 作为现代化后果的环境问题衍生出来的环境意识,便是其中的力量来源之一。 20 世纪下半叶云南迪庆地区林业开发过程中,在森林资源开发和生态环境破坏之后形成的环境意识,影响并重构了迪庆人对迪庆地方性的感知与认同。 面对满目疮痍的生态环境,当地人们开始出现对过去优良生态的怀念以及对政府主导发展模式的反思,而这种反思激发了人们重新思考他们与所生存地方社会之联系,强化了他们对地方性的感知与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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