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恩来关于人民当家作主的探索和实践

2020-01-08 17:30秦颖慧
天水行政学院学报 2020年3期

田 军,秦颖慧

(中共淮安市委党校,江苏 淮安223005)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要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他指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是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就是要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人民当家作主本指主管家政,有权对家事做出决定,比喻在单位或国家中居主人翁地位。周恩来不管在革命时期还是在建设时期,都为人民能够真正当家作主而奋斗。

一、革命时期:为人民当家作主而奋斗

(一)求学:为人民当家作主储备力量

周恩来从4岁开始跟随叔母识字和背诵唐诗,5岁入私塾读书。周恩来在私塾一边念书,一边大量地读小说,在中国传统文化中肆意徜徉[1]。“我读的第一部小说是《西游记》,后来又读了《镜花缘》、《水浒传》和《红楼梦》。”[2]

1910年春,12岁的周恩来随伯父到东北求学,转入新建的奉天第六高等小学堂。这正是形成人生观和世界观的重要时期,周恩来告别了私塾生活,进入新式小学堂,对一切都充满好奇。那些新鲜有趣的课程,诸如国文、算术、历史、地理、音乐、美术和体操,真正激活了少年渴望窥探世界的心。这一年,日本军国主义正式吞并中国的邻邦朝鲜。国内时局风云变幻,也处在破旧立新的关键时刻。周恩来在老师的影响下坚持读书看报,及时了解国家大事。“这是我生活和思想转变的关键。没有这一次的离家,我的一生一定也是无所成就,……”[3]

辛亥革命爆发后,周恩来带头剪去辫子,并接触进步书籍,他读光复会领袖章太炎的书和同盟会的杂志,读康有为、梁启超的文章。无论是章太炎难懂的古体文,还是梁启超的近体文,周恩来都认真阅读。虽然进步刊物的思想侧重各有不同,但朴素爱国的道理是一脉相承的。周恩来的眼界随着阅读拓宽,思想得到升华,对事物有了自己独特的理解,所以,当其他同学还从未想过为什么要念书时,周恩来已经明确地提出“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

周恩来于1913年迁往天津,以优异的成绩考入南开中学。南开学校是一所仿照欧美方式开办的私立学校,由严修创办,张伯苓担任校长。周恩来的学费起初由伯父供给,后来靠学校的奖学金。周恩来十分珍惜学习机会,他为自己制订了五个“不虚度”的要求:读书不虚度,学业不虚度,习师不虚度,交友不虚度,光阴不虚度。“南开的教育,是正常而自由的”[4],周恩来喜欢文学、历史,对政治感兴趣,对数理也有兴趣。总之,“喜欢能说理的东西,不喜欢死记的东西”[5]。他的作文曾被评为全校第一名,得到“用笔遒劲,布局绵密”的评语。

1917年留学日本。在临别时刻,他给同学赠言说:“愿相会于中华腾飞世界时”。1919年回国。他的思想认识得到了进一步提高,他认为人民民主事业是人民群众自己的事业,争取民主的斗争必须发动群众,唤起人民群众的觉醒。这种认识可以看出,周恩来已经有了人民当家作主思想的萌芽。

1920年至1924年先后去法国和德国勤工俭学,为寻求救国真理,国内掀起赴法勤工俭学的热潮。周恩来像其他热血青年一样,再次踏出国门。赴法之前,周恩来已和国内报纸签定合同,给它做特约通讯员。所以到法国后,周恩来可以一面读书、一面实地考察、用心写文章。经过在法国一年多的学习和斗争实践,周恩来在思想上已经成熟了许多,经过反复地学习和思索,周恩来作出自己一生最重要的选择,确立了共产主义信仰,并且从此坚定了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的决心。因此,1922年,周恩来参加了中国共产党。从此,他为人民当家作主而更加义无反顾地宣传奔走。

(二)参加革命:为人民当家作主而奋斗

1924年,周恩来从欧洲回到祖国,投身中国革命的洪流,从此一直为人民当家作主而奋斗着。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周恩来同志为我们党创建人民军队、创建革命统一战线、创建人民当家作主的新中国建立了不朽功勋。在大革命中,1925年2月、10月,与蒋介石等一起组织领导了第一、二次东征,期间兼任国民革命军第一军政治部主任、副党代表,被授予国民革命军少将军衔。发动震惊中外的上海工人武装起义,成为我们党最早认识武装斗争重要性和最早从事军事工作的领导人之一。1926年“中山舰事件”后,周恩来辞去黄埔军校政治部主任之职,并在年底转往上海,任中共中央军委书记兼中共江浙区委军委书记。

大革命失败后,1927年,他作为前委书记领导八一南昌起义,创建了人民军队。党领导的人民军队从此诞生。南昌起义以后,他在党内长期担任军队方面的领导职务,包括红军总政委、中央军委副主席、人民解放军代总参谋长等。党的六大以后,他作为实际主持党中央工作的领导人,在极端险恶的条件下机智勇敢地保卫党的中央机关,保护党的大批领导骨干,发展党在白区的秘密工作,支持工农武装割据。他积极探索中国革命的正确道路,明确提出“乡村中心”的思想,为推动“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道路的形成作出了突出贡献。在江西中央革命根据地,他同朱德同志等一起成功指挥了第四次反“围剿”斗争,创造了大兵团伏击歼灭战的新经验。红军长征途中,在具有深远历史意义的遵义会议上,他旗帜鲜明地支持毛泽东同志的正确主张,为确立毛泽东同志在红军和党中央的领导地位,为在危难中挽救红军、挽救党,发挥了重要作用。西安事变爆发后,在民族危亡的关键时刻,他根据党中央的既定方针,前往西安,在极端复杂而艰难的环境中推动西安事变和平解决,促成了国共合作、团结抗日的新局面。

抗日战争时期,他代表我们党长期坚持在国民党统治区工作,负责与国民党当局谈判,广泛团结社会各阶层爱国人士,坚持并发展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努力团结各方面主张抗日救国的力量,同国民党顽固派进行了有勇有谋的斗争。他先后领导中共中央长江局、南方局的工作。他坚持国共合作,积极团结民主党派、进步知识分子、爱国人士和国际友好人士,制止反共逆流,克服对日投降的危险。在1945年的中共七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和毛泽东、朱德、刘少奇、任弼时组成了以毛泽东为首的中共中央书记处。抗日战争胜利后,为制止内战率中共代表团同国民党谈判,并领导了国民党统治区内党的工作、军事工作和统一战线工作。1946年后,任中共中央军委副主席兼代总参谋长,协助毛泽东组织和指挥解放战争,同时指导国民党统治区的革命运动。

抗日战争胜利后,为制止内战,他陪同毛泽东同志赴重庆与国民党进行和平谈判,尔后又率领我党代表团与国民党当局开展了有理有节的政治斗争。解放战争时期,他协助毛泽东同志运筹帷幄,在推动第二条战线的形成、转战陕北、指挥一系列改变中国命运的战略大决战、筹备召开新政协、主持起草《共同纲领》等工作中,作出了卓越贡献。

二、建设时期:为人民当家作主而奉献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党和政府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了人民,人民掌握了国家的权力,人民真切地感到自己是国家的主人。周恩来先后担任政务院总理、国务院总理长达26年。在这26年中,周恩来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主体,把人民作为内政外交的主要对象,将人民利益作为出发点和归宿点的价值理念,从而致力于从各方面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一)亲身实践:为人民当家作主带头示范

周恩来认为,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应以广大人民群众为主体,即“人民当家作主人”。鉴于“人民”在不同历史时期具有不同的内涵,周恩来对社会主义时期的人民界定为:“拥护社会主义和参加社会主义建设的各民族、各民主阶级、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各方面的爱国人士,也就是说按照宪法享有公民权的一切人。”

周恩来虽然身为国家总理,但历来以普通劳动者身份出现在人民群众之中,并号召大家对他个人的讲话提出批评,发表不同的意见。1961年6月19日,他在文艺工作者座谈会和故事片创作会议上的讲话,是马克思主义文艺观的讲话,但他认为是个人讲话,号召大家提出不同意见。他说:“我今天的讲话,你们做了记录带回去,希望你们谈谈,把意见寄来。但是如果你们寄来的意见都是‘完全同意’、‘完全拥护’、‘指示正确’之类,我就不看……如果你们有不同的见解,有提出商量的问题,就写信寄来。”这充分体现了言论自由、以人民的身份参与当家作主的作风。

(二)加强制度建设:为人民当家作主提供制度保障

早在建国前夕,周恩来就明确指出:“新民主主义的政权制度是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的制度。……从人民选举代表、召开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人民政府直到由人民政府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国家政权的这一整个过程,都是行使国家政权的民主集中的过程,而行使国家政权的机关就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政府。”[6]

1953年,召开了由人民用普选方法产生的乡、县、省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1954年9月15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京开幕,1954年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才正式确立。而在酝酿、筹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过程中,周恩来作为中国共产党第一代领导集体的重要成员,为这个制度的建立在理论上勇敢探索,行动上积极推动,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的积极倡导者。

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为了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周恩来提出三点建议:一是要求各级人民代表、政协委员经常接触民众,每年至少有2次是要去下面视察,直接聆听人民的心声,听从人民的反馈;二是邀请人民代表监督政府,可以在人民代表大会上揭露政府工作的缺失,并允许讨论与辩论,让真理越辩越清晰;三是扩大人民代表监督的范围,让“人大代表参加对政府工作的检查,一直到公安、司法工作”[7]。

(三)加强法治建设:为人民当家作主提供法治保障

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废除强迫包办婚姻、男尊女卑、漠视子女权利的封建婚姻制度。实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利益的新民主主义婚姻制度。《婚姻法》的颁布,为人民在婚姻方面当家作主提供了法治保障。

从1949年10月12日政务院成立到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的近5年时间内,政务院批准、通过而后发布的行政法规近百件。这些行政法规许多都是在周恩来亲自主持或指导下制定的[8],如工会法、劳动保险条例、土地改革法、农业合作社示范章程、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选举法、婚姻法、兵役法、惩治反革命条例、惩治贪污条例、逮捕拘留条例等等。

1954年颁布了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1954《宪法》颁布之后至1963年5月,我国法律法规的制订工作进入一个高潮时期,全国人大、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各部、委制定的重要法律和法规性文件共1151件,这些法律和法规性文件的颁布,使人民当家作主有法可依。

(四)加强文化建设:提高人民当家作主的水平

周恩来在担任共和国总理的26年间,始终十分重视和关心我国的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并就文化建设作了许多精辟的论述,提出了一系列科学的见解和正确的主张。而且他认为“我们不应该把文化建设看作是将来的事,不能等待,现在就应着手。”[9]周恩来认为,我国历史上有一些很宝贵的传统,其中最基本的就是革命的传统。这方面的优秀传统我们应该发扬。还有,就是在一定的历史时期起过一些进步作用,对广大人民有好处的东西,也是应该肯定的。除此之外,他认为,文教部门就必须加强,决不能削弱。因为文教部门除了教育,还包括文化艺术、科学、卫生、新闻、出版等。

对于教育,周恩来认为德智体美等方面应该均衡发展。早在1954年2月,周恩来在一次讲话中就提出了德智体美等方面均衡发展的思想。他说:“我们向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社会前进,每个人要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均衡发展。不均衡地发展,一定会有缺陷,不仅影响个人能力的发挥,对国家也不利。”[10]而文化建设事业的发展,客观上有利于提高人民当家作主的水平。

(五)加强监督:使人民当家作主落到实处

早在革命时期,我们党为了跳出历史周期率,就实践了以人民为主的监督形式,形成由党内监督、党外监督、参议会监督和群众监督等组成的监督体系。而周恩来也始终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成为全党严守纪律的楷模。

为了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周恩来自觉接受监督。例如他要求亲属在外面不能讲同他的关系,不能享受特权,要完全做一个普通人。他不仅提出要求,并且严格监督,管得很细。另外,周恩来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共16次,在这些政府工作报告中,周恩来履行职责,报告工作,接受人民代表的监督。

周恩来认为,为了加强监督,就需要加强领导机构内部上下级之间的监督工作、充分发挥民主党派、政协委员、各社会团体及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设立人民监察机关,建立人民监察制度。还要赋予人民对代表的监督和罢免权,这样才能使代表机关和代表真正去代表人民的意见和要求,从而确保人民真正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主人,实现人民当家作主。

周恩来认为,实现人民当家作主,还要反对官僚主义,他认为官僚主义有各种表现,总的特征是不把自己作为一个劳动者,而摆出一个官老爷架子,不以平等待人,拒绝群众的批评和监督。所以,反对官僚主义,才能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六)坚持党的领导:为人民当家作主提供根本保证

党的领导是中国革命和建设取得胜利的根本保证,也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周恩来始终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早在革命时期,周恩来在担任红军主要领导时就强调了党的领导作用的重要性,他认为,红军中只能有党的领导,党要运用集中指导的原则来建立权威。建国后,为警惕和“反对把自己领导的地区和部门当做独立王国,反对把个人放在组织之上”,周恩来指出,必须加强“各部门的党组工作”,必须加强“向党中央的请示报告制度”。以此来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党要领导一切,但不要包办一切。“我们说党领导一切,是说党要管大政方针、政策、计划,是说党对各部门都可以领导,不是说一切事情都要党去管。至于具体业务,党不要干涉。”可见,要想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离开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就会失去方向,根本得不到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