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群众”和“老传统”: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中的群众路线

2020-01-08 10:20汪仕凯
探索 2020年2期
关键词:先锋队理政治国

汪仕凯

(华东政法大学 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上海 201620)

1 引言

群众路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革命走向胜利的重要法宝,是党的根本政治路线、组织路线、工作路线,同时也是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发展的强大资源。毫无疑问,在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中,群众路线占据了至关重要的地位,并且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关键作用。毛泽东指出,我们共产党人区别于其他任何政党的一个显著标志就是“和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取得最密切的联系”[1]1094。因此,贯彻落实群众路线是共产党实现领导的基本方式。事实上,无论在哪个时代,群众路线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及其治国理政之间始终存在紧密联系。群众路线在革命年代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胜利提供了关键支撑,在革命胜利之后党仍然将其作为领导建设和改革的重要政治资源,并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完善。不言而喻,群众路线同党领导的革命、建设和改革过程相互交融,既为党领导的革命、建设和改革提供支撑,又在此过程中获得发展。因此,作为党的生命线的群众路线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过程与中国政治体制的核心要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进入了新时代,可以说,新时代是中国通过全面深化改革走向民族复兴的关键历史时期。在这个关键历史时期,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仍然面临挑战,需要努力完成艰巨的任务,而群众路线仍然是党治国理政所要凭借的至关重要的政治资源。习近平指出:“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是我们党永葆青春活力和战斗力的重要传家宝。不论过去、现在和将来,我们都要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正确主张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把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之中。”[2]27党的十九大报告也指出,新时代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的全部活动之中。这样,群众路线在新时代党治国理政中的重要性,以最具权威性的政治文件的方式予以了确认。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指出:“健全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各项制度。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把尊重民意、汇集民智、凝聚民力、改善民生贯穿党治国理政全部工作之中,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通过完善制度保证人民在国家治理中的主体地位,着力防范脱离群众的危险。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完善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制度,创新互联网时代群众工作机制,始终做到为了群众、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引领群众,深入群众、深入基层。”[3]8-9从这里不难发现,党中央不仅再次强调了群众路线在新时代治国理政中的重要地位和关键作用,而且提出了在新时代实现群众路线创新发展的重要任务。

群众路线是中国共产党在领导革命的历史进程中的独特创造。邹谠认为,革命进程中的阶级斗争促使以毛泽东为代表的共产党人“强调群众以及群众路线的重要性”,进而形成了支撑中国革命成功地以“群众路线”命名的政治创新[4]162-163。革命锻造的群众路线实际上表明,中国共产党在敌强我弱的处境下为了动员民众、构建并扩大支持自己的革命力量,必须创造能够有效规范党与民众之间关系的基本原则。因而从一定意义上讲,我们过去行之有效的一些贯彻群众路线的方式方法和其地位与作用的认识成为中国共产党创造并一直沿用与发展的一种“老传统”。当然,伴随世情国情党情的变化,群众路线和治国理政之间的联系必将进行调整从而获得发展。但是,群众路线与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之间的联系始终是中国政治生活的基本线索,因此从经验上对群众路线和党治国理政之间的联系进行总结,对于提升党治国理政的水平有着重要意义。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群众路线仍然要在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中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新时代党治国理政同样要求实现群众路线的创新发展,以满足新时代治国理政的新需要。新时代党治国理政的主线是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个核心议题意味着,随着社会阶层分化与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中国社会已经形成了“新群众”(1)“新群众”并不是相对于“旧群众”而言,也不是指出现了新的群众群体,而是指在新时代群众的阶层组成结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需求、内部力量结构等发生了显著变化,相比传统语境里的群众概念,其内涵与外延均已发生了变化,因此本文称为“新群众”。本文在后面的论述中对此进一步进行阐释。,因此,党需要根据“新群众”的实际情况对作为“老传统”的群众路线的贯彻方式、作用和认识进行创新,群众路线的创新必须围绕新时代党治国理政的主线来进行,而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内涵和将群众路线上升为政治制度则是群众路线创新的关键内容所在。这就是本文要研究的问题。

2 先锋队与“传家宝”和“老传统”

中国共产党是先锋队性质的政党。作为先锋队的中国共产党是由具备了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组成的,集中代表着人民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这一方面要求先锋队充当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另一方面要求先锋队保持同群众之间的紧密联系,而群众路线正是满足上述两个方面要求的基本方案。群众路线的实质内涵是,将党的领导建立在群众支持的基础上,实现党的领导与群众参与的有机结合,进而防止党出现脱离群众或者平庸化的政治风险。群众路线发挥着保障党的先锋队性质的关键作用,是党的“传家宝”。

群众路线的贯彻方式方法和其地位与作用的认识是先锋队的“老传统”。这些“老传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革命历史进程的产物,是党治国理政的重要政治资源。“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群众路线的基本内容,学术界基本上以此为基础来探讨群众路线在中国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王绍光从决策角度将群众路线看作一种“逆向参与模式,它强调的是,决策者必须主动深入到人民大众中去,而不是坐等群众前来参与”[5]12。显然,群众路线对于党员干部在政治过程中责任的强调,使其不同于西方政治生活中的公民参与模式,但是将群众路线局限在决策层面则难以理解群众路线的真谛。陈明明则从更为宽泛的政治过程角度来认识群众路线,将群众路线总结成三层含义:“政治含义,指党和国家的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方法论含义,指以群众为来源和归宿的政策形成过程;作风含义,指通过保持与人民的密切联系来克服官僚主义。”[6]24从政治过程角度来看,群众路线的确是一个整合群众利益从而制定有效政策、检验施政效果、调整执政方略、倾听民众意见从而改进党风政风的系统过程。然而,群众路线中的结构性政治关系,才是准确理解群众路线内涵的根本所在。

作为群众路线的主要创造者,毛泽东对群众路线有过多次深入的论述。他曾指出:“在我党的一切实际工作中,凡属正确的领导,必须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就是说,将群众的意见(分散的无系统的意见)集中起来(经过研究,化为集中的系统的意见),又到群众中去宣传解释,化为群众的意见,使群众坚持下去,见之于行动,并在群众行动中考验这些意见是否正确。然后再从群众中集中起来,再到群众中坚持下去。”[1]899不难发现,毛泽东是从如何实现党的正确领导来论述群众路线的。将党的领导和群众路线结合起来,构成了理解群众路线的出发点。

蕴藏在群众路线之中的结构性政治关系就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即党如何将群众动员起来从而凝聚成为强大的政治力量,进而在此过程中正确地领导由群众凝聚而成的强大政治力量。毛泽东在批评由于脱离群众而造成错误领导的两种情况时指出:“在一切工作中,命令主义是错误的,因为它超过了群众的觉悟程度,违反了群众自愿原则,害了急性病。我们的同志不要以为自己了解了的东西,广大群众也和自己一样都了解了……在一切工作中,尾巴主义也是错误的,因为它落后于群众的觉悟程度,违反了领导群众前进一步的原则,害了慢性病。我们的同志不要以为自己还不了解的东西,群众也一概不了解。”[1]1095-1096这段论述充分表达了以下政治理念,即只有坚持群众路线,才能克服命令主义和尾巴主义,实现党的正确领导。

群众路线是中国共产党实现正确领导的基础,而实现党的正确领导则是群众路线的实质内涵。具体而言,由于群众不可避免地存在分散性、盲目性等政治上的弱点,并且往往拘泥于局部利益和眼前利益,因而需要党来领导群众。在党的领导下,群众得到教育并组织起来,进而成为推动历史前进的主体力量。这里的关键是党的领导必须正确,否则不足以达成上述目的。党的正确领导必须摒弃命令主义和尾巴主义两种弊病,而群众路线能够将党的意志和群众参与有机结合起来,在实现党和群众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基础上遵从党的领导。总之,群众路线是治愈命令主义和尾巴主义两种政治弊病的良方,进而构成了实现党的正确领导的必由之路。由此可见,群众路线既是关于党的领导与群众之间关系的基本原则,又是贯彻落实党的领导的政治过程,党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认为,群众路线是党的一切工作的生命线。

虽然群众路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革命的产物,但是群众路线归根结底还是根源于共产党的先锋队性质。如果说群众路线是实现党的正确领导的必由之路,那么群众路线就必然要成为先锋队理论的组成部分,没有群众路线的先锋队理论是不完整的。在先锋队理论逻辑中,共产党是由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组成的先进队伍,是代表历史发展方向的先进阶级的最高政治组织形式,因此共产党与普通群众存在一定的差别[7]。这种差别是客观存在的,否认共产党与普通群众之间存在差别的行为或者观点,无疑都可能会否定共产党的先锋队性质。但是,这种差别在客观上有可能会使共产党面临双重政治风险,即脱离群众和先锋队平庸化。

对于中国共产党来说,“最大的危险是脱离群众”[2]28。如果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完全以先锋队性质为根据,由于普通群众落后于先锋队,那么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意图就可能只在先进队伍之中贯彻,而不能贯彻到广大群众之中,于是就有可能造成脱离群众的局面。先锋队平庸化则是中国共产党的另外一种致命的政治风险。列宁指出:“把作为工人阶级先进部队的党同整个阶级混淆起来,显然是绝对不行的。”[8]473如果党的领导完全以群众意见为根据,将群众意见不进行整合提高就等同于党的意见,那么从表面上看是党的意图在群众中得到了贯彻,但其实质是失去了对群众的领导。因为群众落后于先锋队,如果先锋队等同于群众,那么先锋队就不成其为先锋队,也就不可能实现对群众的领导了,于是就造成了先锋队平庸化的现象。

其实,无论是脱离群众的政治风险,还是先锋队平庸化的政治风险,都是在削弱中国共产党的先锋队性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是由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决定的,是经过长期斗争考验形成的。如果党不能够实现对群众的领导,那么先锋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在双重政治风险限制之下,先锋队必须贯彻群众路线,群众路线既能坚持共产党的先锋队性质,能够客观认识先锋队与群众之间的差别,又能有效解决脱离群众和平庸化等政治风险,因而能够实现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即党的先锋队性质决定了必须贯彻群众路线。因此,群众路线是中国共产党先锋队不可或缺的保障机制;在缺乏群众路线的保障作用下,中国共产党难以长期保持先锋队性质,必将危及政治领导地位。

3 中国社会的“新群众”

作为保障中国共产党先锋队性质的政治机制,群众路线是实现中国共产党正确领导的必由之路。但是贯彻群众路线的效果不仅仅取决于坚持群众路线的意愿,还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群众自身的实际情况,因此必须能够准确地把握群众的实际情况,其中最为关键的方面就是群众需求的变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到来的判断,人民群众需求的重大变化是其中的主要依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推动了中国社会快速、深刻转型,“新群众”的形成是中国社会转型的重要结果。党要将群众路线贯穿到治国理政的全部活动中去,就需要以充分把握“新群众”的基本特征为前提。只有清楚地掌握了“新群众”真实情况,中国共产党才能在新时代更好地贯彻群众路线并收到更大的实效。

“新群众”的形成是中国社会转型的结果,这就意味着中国社会转型的过程和整体态势将在“新群众”身上打下深深的烙印进而构成“新群众”的底色。中国社会转型过程突出的特点是快速,尤其是社会阶层分化快速发展。中国社会转型整体态势的突出特点就是分层化,过去比较简单的社会结构被越来越复杂的社会结构所取代,尤其是以农民工为主体的新产业工人和新兴中产阶层构成中国社会结构中非常重要的阶层。同时,不同社会阶层之间的经济和社会地位差异愈来愈明显、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愈来愈多样化,不同社会阶层之间已经形成了不可忽视的矛盾,因而社会结构呈现出紧张关系,中国社会整合的难度明显增加了[9]。“新群众”一方面脱胎于快速转型的中国社会,另一方面则是快速转型的中国社会的核心要素,所以对于“新群众”的理解不可脱离中国社会转型这个基本事实。具体而言,中国社会的“新群众”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性,即群众整体性需求发生显著变化,群众内部分化比较明显,由群众需求引发的干群矛盾在一定程度上比较突出,新兴中产阶层越来越具有政治上的重要性等。

首先,群众需求发生了显著的变化。物质生活仍然是群众需求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在群众物质生活已经得到比较大的改善的基础上,群众对于物质生活方面的需求也越来越高,而且更为重要的变化在于,群众对于物质生活之外的需求也越来越多,抽象层面的需求变得重要起来。对于中国共产党来说,群众需求的显著变化在政治上的含义就是治国理政面临着更大的责任。正如习近平所言:“我们的人民热爱生活,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期盼孩子们能长得更好、工作得更好、生活得更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2]4

由此不难发现,群众需求的整体性变化不仅体现为需求内容的增加,而且体现为群众需求与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之间联系更为密切。也就是说,群众需求的满足越来越依赖于党治国理政水平的改善,因而群众对党治国理政也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这种内在关联也将在群众需求的变化中得到反映,其具体表现就是,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方面有了越来越多的需求。值得进一步说明的是,伴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在群众的物质生活得到进一步提升的背景下,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需求将会进一步增长。

其次,群众内部分化比较明显。群众内部不再简单地划分为工人阶级、农民阶级、知识分子等,而是呈现出复杂的分层,群众不仅被区分为数量众多的阶层,而且各个阶层之间的差异越来越明显。收入水平在群众内部分化过程中扮演着关键角色,在过去40多年的时间里,中国从一个收入分配比较平均的国家演变成为贫富分化比较明显的国家(2)《中国统计年鉴 2019》“1-4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比例和效益指标”中显示:2018年中国基尼系数为0.468。。在此过程中,原先能够起到缓解贫富分化的社会机制也遭到了削弱。李强认为,血缘关系和家庭纽带在中国社会中一直充当着实现家族内部转移支付、弥合贫富分化的社会团结机制,但是由于独生子女开始成为中国社会的中坚力量,家庭规模小型化已经使得血缘关系和家庭纽带失去了往日的重要功能[10]20。

在社会团结机制效果有限的情况下,贫富分化有可能在群众内部不同阶层之间诱发矛盾,这种矛盾是社会矛盾并非政治矛盾。但是,社会矛盾在一定条件下可能转化为政治矛盾,而引发矛盾性质转化的关键一方面在于群众如何看待造成贫富分化的原因,另一方面在于党和政府对于矛盾的有效解决程度。如果群众认为贫富分化同民主、法治、公平、正义之间存在关联,那么贫富分化将可能使社会矛盾向政治矛盾转化。联系到群众需求已经发生显著变化,也就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抽象需求的增长,可以说在局部领域和局部地区发生了社会矛盾向政治矛盾演化的倾向。党的十七大以来将改善民生摆在更为突出的位置,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开展反腐败斗争,党的十九大对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重新论述,等等,不仅表明党和政府实事求是地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而且表明党和政府已经为有效解决矛盾开展了战略行动。

再次,由群众需求引发的干群矛盾在一定程度上比较突出。群众的需要是多方面的,但对中国共产党及其党员领导干部而言,群众更多的是需要党员干部廉洁、清正、公正、尊法依法,能够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和带领人民群众进行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建设。正如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和环境的要求日益增长。而部分党员干部的贪污腐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与特权现象等,在较大程度上成为干群矛盾的主要原因。干群关系以及发生矛盾的可能性,始终是中国共产党高度重视的问题,但是中国社会转型必然要对干群关系产生挑战。有调查研究发现,“在各个矛盾对应群体当中,官民之间的矛盾居前列有时甚至是居于首位。这是中国现阶段社会矛盾的一个重要特征”[11]4。另有权威调查亦持同样看法,“干群矛盾成为人民内部矛盾的突出表现”,并且干群矛盾的“对抗性加剧”[12]83。除却社会调查发现的情况之外,群众在实际上生活中感受到的基本事实也能说明问题,这个基本事实就是发生在部分党员干部身上的腐败行为。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反腐败工作上取得的重大胜利,实际上从另一个角度为干群矛盾提供了重要注脚。反过来,日益加大的反腐败行动及其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也在社会心理与政治实践上明显改善了干群关系。

在某种程度上说,群众同党员干部之间的矛盾有着深刻的经济利益原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最初为普通民众提供了巨大的获利空间,但是随着一部分党员干部在计划经济体制转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逐步掌握了市场经济提供的机会,他们可能通过各种不正当方式也成为经济发展的获利者[13]245-261。也就是说,由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期中国法治建设还在完善之中,一部分党员干部过分追逐利益,滋生了严重的腐败。李培林等学者研究发现,群众对于此种事实有着比较一致的判断,在社会分层中占据了较高位置的群众中约一半左右认为党政干部是改革开放以来受益最多的群体,而在社会分层中占据了较低位置的群众有超过三分之二认为党政干部是改革开放以来受益最多的群体[14]207。但客观地说,人民群众最痛恨的还是以权谋私和贪污腐败,对党政干部等公职人员的合法收入持一种认可心理。这也说明,我们一方面需要继续完善政治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大反腐败的力度,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愿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缓释因为腐败激发的干群矛盾;另一方面需要继续加大民生建设,提高人民群众的收入与生活水平,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公平感。

最后,新兴中产阶层越来越具有政治上的重要性。新兴中产阶层是中国社会转型的重要后果,虽然新兴中产阶层就其规模而言还不是中国社会结构中最大的阶层,但是在政治上的重要性则越来越突出。这种政治上的重要性集中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新兴中产阶层对中国政治体制持支持态度,因而对于进一步扩大政治参与渠道有着迫切的需求,但是他们看重那些具有意义的政治参与,不看重那些不重要的政治参与(社区民主),同时也回避那些非制度性的活动[15]249-251。另一方面是新兴中产阶层并不是政治上保守派。国外经验表明,成长壮大中的中产阶层往往对政治秩序有着改造的愿望,特别是当政治体制的发展方向同中产阶层秉持的观念不一致、政治体制不能有效回应中产阶级的政治参与意愿时,中产阶层很可能成为政治上的不稳定因素[16]。这是新时代党治国理政和解决社会主要矛盾中需要注意的问题,重视新兴中产阶层的积极政治作用,将新兴中产阶层纳入有序政治参与过程,保持社会活力与社会稳定并存并行。

总之,中国社会的“新群众”已经形成,这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需要客观认识的社会事实。而且群众需求显著变化和新兴中产阶层政治重要性的彰显,构成了中国社会“新群众”最重要的特征,而上述四个主要特性对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在党治国理政中的地位、作用与贯彻方式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如果说从一般意义上讲中国社会“新群众”的形成对中国共产党贯彻群众路线提出了迫切要求,那么群众需求显著变化和新兴中产阶层政治重要性的彰显,则在实质意义上构成了对贯彻群众路线的一些方式方法和其地位与作用认识的挑战。因此,群众路线需要在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中实现创新发展。

4 新时代治国理政的政治主题

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主线就是集中力量实现全面发展,从而有效解决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而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有效解决则取决于党实现正确领导,从而不断提高治国理政的能力与水平。群众路线在实现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中发挥着关键作用,因此为了有效解决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就需要将群众路线贯彻到新时代治国理政的全部活动之中。但是,由于中国社会“新群众”的形成,“老传统”的传统地位、作用与贯彻方式难以完全满足新时代治国理政的需要。“老传统”的传统地位、作用与贯彻方式难以完全适应中国社会的“新群众”,其实是新时代治国理政中的一种矛盾,这种矛盾本身就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一种体现。弥合“老传统”与“新群众”之间的距离,则构成新时代治国理政的政治主题。

在中国共产党的理论逻辑中,时代发展及其更替由社会主要矛盾决定。中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换,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总体上显著提高,社会生产能力在很多方面进入世界前列,更加突出的问题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这已经成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主要制约因素。”[17]11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是矛盾的主要方面,要有效解决中国社会主要矛盾就必须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

中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发生转变是事关治国理政全局的重要判断,因为社会主要矛盾的转换,不仅意味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而且意味着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同样进入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基本经验就是,根据世情国情党情的变化来研究和判断中国社会主要矛盾,进而以中国社会主要矛盾为基础确定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党治国理政全部活动无非就是集中力量完成这个中心任务。既然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是由中国社会主要矛盾决定的,那么有效解决中国社会主要矛盾就成为党治国理政的主线。

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的矛盾,充分说明党必须提升治国理政的水平,否则不足以应对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挑战。基本的理由在于,如果从政治学的角度来认识关于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论述,那么可以获得两个重要的结论:一个结论是中国社会已经形成了“新群众”,另一个结论则是政治发展的水平相对于“新群众”来说存在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积极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政治体制,在发展人民民主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方面取得了重大成就,但仍然存在政治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集中体现在民主制度不健全、法治不完善、权力受监督的程度不够、党员干部腐败未能根治等方面。政治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严重制约了治国理政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因而影响了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有效解决。

解决政治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不能局限于政治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本身,而是需要同中国社会的“新群众”联系起来统筹考虑,即推动政治发展必须着眼于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解决政治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具体方案,既要有效推动政治发展,又能有效回应中国社会“新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将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的全部活动之中,就是为此而制定的具体方案。群众路线作为保障中国共产党的先锋队性质和实现党的正确领导的关键机制,被党用来作为推动新时代政治发展的重要资源。习近平强调指出:“坚持群众路线,就要坚持人民是决定我们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充分调动人民积极性,始终是我们党立于不败之地的强大根基。”[2]27这个论断表明,只要在治国理政中能够贯彻群众路线,就能够保障党的先锋队性质和实现党的正确领导,而这两点将从根本上为改善党治国理政水平进而有效解决中国社会主要矛盾提供保障。

在新时代的治国理政中,虽然群众路线占据了至关重要的地位并发挥关键的作用,但群众路线的不少贯彻落实的方式方法和其地位与作用的认识毕竟是从革命战争年代创造出来的“老传统”,而中国社会已经形成了“新群众”。“新群众”不仅对于物质文化生活有了越来越高的要求,而且对于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美好生活需要同样迫切。更为重要的是,伴随着群众在物质文化生活上的需要得到一定程度的满足,更高程度上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的满足,将越来越依赖于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需要的满足。换句话说,群众路线的传统地位、作用与贯彻方式还没有完全适应中国社会的“新群众”,两者之间不可避免地存在一定的距离。这种距离的存在表明,群众路线的传统地位、作用与贯彻方式同它在新时代治国理政中被赋予的重要地位和应当发挥的关键作用并不相称。这种距离以及由此导致的不相称,并不是指群众路线在新时代治国理政中难以发挥作用或者作用被降低,而是指群众路线发挥的作用还不能完全满足治国理政的需要,它应该发挥更大更全更关键的作用才能与其根本政治路线、根本组织路线、根本工作路线的政治定位与新时代贯穿于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中的政治要求相匹配。

“老传统”与“新群众”之间的距离,其实就是中国社会主要矛盾在治国理政中的集中反映。因此为了有效解决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就必须努力弥合“老传统”与“新群众”之间的距离,进而使群众路线能够在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以及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上发挥中国共产党所期待的重要作用。如果说有效解决中国社会主要矛盾是新时代治国理政的主线,而群众路线又是新时代治国理政所要凭借的至关重要的政治资源,那么,可以说弥合群众路线与中国社会“新群众”之间的距离就成为新时代治国理政的政治主题。

5 “老传统”的创新与治国理政的改善

中国社会的“新群众”是中国共产党贯彻落实群众路线的前提,因此立足“新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实现群众路线创新,是弥合“老传统”与“新群众”之间距离的必由之路。实现群众路线创新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要将作为政治原则和优良作风的群众路线上升为具有约束力的政治制度,另一方面则是要强化群众路线所包含的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内涵。而两者的有机结合就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一定程度上可以说协商民主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是群众路线在新时代不断创新的集中体现。新时代的治国理政需要群众路线实现创新,只有实现了群众路线的创新,中国共产党才能在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中真正落实群众路线,而只有将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中去,才能不断提高党治国理政的水平从而有效解决中国社会主要矛盾。

群众路线的创新需要放在新时代治国理政的背景下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是我们走向民族复兴和实现全面崛起的关键历史时期,为了完成民族复兴和全面崛起的国家目标,中国不仅要建立强大的社会主义经济基础,而且要建立发达的社会主义上层建筑,而建立发达的政治上层建筑具有更为重要的意义。原因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就现代国家一般情况来讲,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都不能缺少政治上层建筑的支持,在特定条件下政治上层建筑的反作用发挥着决定性影响,正如列宁指出,“政治同经济相比不能不占首位”[18]407;另一方面,就中国的特殊情况而言,建立文明发达的社会主义政治上层建筑的重要性更为突出,因为中国政治体制不同于西方政治体制,所以中国崛起实际上就是同西方处在政治体制竞争的局面[7]。中国崛起必然意味着一场激烈的政治制度竞争,这就需要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展现出更高的水平和取得更好的绩效。这些就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肩负的使命和具有的特性。

由于群众路线在共产党治国理政中占据了重要地位,因此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肩负的使命和具有的特性决定了群众路线必须进行创新,否则难以适应新时代治国理政的特性和完成新时代治国理政的使命。当然,群众路线创新不是缺乏指导思想的策略行动,而是必须紧紧围绕改革完善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而进行的战略行动,即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水平的提高和绩效的增强是群众路线创新的最终目的。这个判断同弥合“老传统”与“新群众”之间的距离构成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政治主题,在理论逻辑层面上是一脉相承的,因为只有实现了群众路线创新才能弥合它同“新群众”之间的距离。

实现群众路线创新需要强化其与生俱来的“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内涵。保障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是群众路线的实质内涵,同时群众路线能够起到这种保障作用的基础则是对人民主体地位的确认。人民主体地位集中体现在党的领导地位建立在群众支持的基础上,而群众是否支持则取决于党的领导是否正确,而党的正确领导来源于积极回应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即人民群众答应不答应、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是检验党的领导正确与否的基本标尺。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内涵,需要解决两个方面的难题:一方面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坚决杜绝各种形式的腐败,严格做到党员干部不仅要从人民利益出发行使权力,而且要依法合规行使权力,有效制约权力;另一方面是不断深入推进人民民主,保障人民群众的政治权利,扩大群众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制度化渠道。

实现群众路线创新需要超越政治原则和优良作风的层面,进而将群众路线上升为具有约束力的政治制度。作为规范中国共产党与人民群众之间关系的政治原则和指导党员干部开展工作的优秀作风,群众路线是革命斗争的产物。在革命斗争年代,党既要同敌对势力在战场进行严酷的军事较量,又要在战场之外同敌对势力进行持久的政治竞争,因而必须在广泛领域中赢得群众的政治支持[19]94-106。群众路线是从严酷的革命斗争年代产生的,同时严酷的革命斗争也是一种外在的结构性压力,促使中国共产党贯彻落实了群众路线。

但是,伴随着革命年代远去,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执政条件发生变化,保障群众路线贯彻落实的外在结构性压力在很大程度上得到缓解,因此需要一种机制来替代外在结构性压力所发挥的作用。在现代国家,能够发挥这种作用的机制只能是法律的强制性。法律的强制性在实质上就是国家暴力,即国家以组织化的暴力为后盾保障自身意志的执行。恩格斯曾指出:“一切社会形式为了保存自己都需要暴力,甚至有一部分是通过暴力建立的。这种具有组织形式的暴力叫做国家。”[20]365所以,要在新时代实现群众路线创新,还需要将群众路线上升为国家意志,将其变成以具有强制力的法律来呈现的政治制度。一方面要以群众路线的精神来指导中国政治制度体系,另一方面要将群众路线集中转化为新的专门的政治制度。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作出的《决定》就指出:群众路线是党的领导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不仅说明群众路线已经开始上升为政治制度,而且成为政治制度中根本领导制度的一部分。

从中国政治制度的基本逻辑出发,能够将强化群众路线的“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内涵和实现群众路线制度化有机结合起来就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因为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既是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又是群众参与国家事务管理实现自身需要的关键途径,所以群众路线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在内涵上是一脉相承的,在实践中也是相辅相成的。林尚立认为:“人民民主实践的最直接形式就是人民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这种实践与国家治理体系有机结合的最佳路径就是协商民主。”[21]109要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实现群众路线创新,就需要积极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统筹推进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加强协商民主制度建设,形成完整的制度程序与参与实践,保证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有广泛持续深入参与的权利。”[17]38中国共产党要求将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中去的同时,明确了完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政治发展任务。

总体来看,群众路线在新时代治国理政中的重要地位和发挥的关键作用,迫切地需要实现群众路线创新,而要实现群众路线创新就需要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可以说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是群众路线创新的集中体现。当然,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也是中国政治发展的重要内容,它的发展将在一定程度上改变政治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状态,进而能够为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水平提升和绩效改进提供重要支撑。

6 群众路线中的中国政治原理

群众路线在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中占据的重要地位和发挥的关键作用说明它是中国政治体制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通过分析围绕着群众路线进行的政治过程,能够从中发现中国政治原理。群众路线所包含的中国政治原理可以概括如下:实现党的正确领导是群众路线的实质内涵,而党的正确领导则集中体现为,在恰当规范党和群众之间关系、协调群众内部矛盾、有效回应群众需求的基础上,使共产党和群众联结成为一个整体,进而以这个整体为基础构建了国家与社会之间的相互支持关系,国家与社会之间的相互支持关系为中国共产党领导治国理政的不断改进提供了至关重要的基础。

中国政治原理不同于欧美国家,这种不同在从传统国家向现代国家转变的历史过程中就已经形成了。邹谠指出,群众在中国革命中的基础地位决定了一种不同于欧美的国家重建模式。“在所有现代社会,公民权观念和群众观念通常都把国家与社会联系起来,至少在字面上是如此。但在它们的出发点上,在它们对某一种或其他联系形式的强调上,各个社会之间有所不同。这些区别产生了不同的政治、社会和经济发展模式,更重要的是,国家重建的模式。”[4]19中国国家重建或者说从传统国家向现代国家转型,是以中国共产党领导社会革命的方式完成的,群众在党的领导下凝聚成为革命大军推翻了旧政权,建立了社会主义国家。进而论之,中国共产党和人民群众紧密联系成为一个整体,不仅是决定革命最终胜利的力量,而且是社会主义国家建设的政治基础,更是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断发展的关键政治资源。

中国共产党与人民群众紧密结合在一起,既是中国社会革命的产物,又是中国社会革命取得胜利的需要。斯考切波在分析社会革命时发现:“社会革命是一个社会的国家政权和阶级结构都发生快速而根本转变的过程;与革命相伴随,并部分地实施革命的是自下而上的阶级反抗。社会革命之所以不同于其他类型的冲突和转型过程,首先在于它是两个同时的组合:社会结构变迁和阶级突变同时发生;政治转型与社会转型同时展开。”[22]4-5毫无疑问,社会革命就是一场广泛社会动员和政治重构,否则不可能实现政治与社会的双重转型。中国共产党领导社会革命就是在广泛动员民众的基础上,通过深入贯彻落实群众路线赢得了民众的积极支持,从而以共产党为中心凝聚了强大的革命力量,进而实现了国家政权和社会结构的根本性变革。

社会革命是中国共产党和群众能够紧密结合在一起的根源,但是直接形成这种状态的政治机制则是群众路线。中国共产党具有发达的基层组织体系,从而能够深入到各个社会领域的群众中去,同时遵循“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原则处理党与群众之间关系,并且依照“同群众打成一片”的优良作风指导党员干部工作,在调查研究和征求民意的基础上确定政策,以有效回应群众需求作为制定和执行政策的基本目的,进而争取广大人民群众以积极行动支持共产党,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服从和信赖党的领导。

群众路线使中国共产党和人民群众结合成为一个整体,但是这个整体并非一成不变的,它始终依赖于党贯彻落实群众路线的具体效果。因此,党将群众路线视为保障领导地位的法宝,并且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将群众路线融入到政治体制中去。出于同样的原因,当中国社会形成了“新群众”之后,党也必须实现群众路线的创新,积极适应群众需求的变化,有效回应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由此可见,中国共产党始终把群众路线摆在治国理政的突出位置,其意图就在于不断巩固并持续塑造由共产党与群众紧密结合而形成的整体。

中国共产党与人民群众紧密结合成为一个整体表明,中国国家与社会之间是一种相互支持关系。一方面,由广大群众组成的社会凝聚成为一个整体并对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国家提供政治支持,另一方面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国家以人民为中心,将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作为治国理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故而能够有效回应群众需求。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是现代政治的基本结构,现代政治原理则围绕着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延展开来,国家与社会之间关系的性质差异决定了不同的现代政治原理。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冲突关系是欧洲现代国家构建的主要经验,因此分权制衡、多党竞争就构成了西方现代政治原理的核心内容。然而,国家与社会相互支持关系则是中国构建社会主义国家的主要经验,因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群众路线就成了中国政治原理的核心内容,至少是集中体现了部分的中国政治原理。可以说,通过群众路线实现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从而在党和群众紧密结合的基础上形成了国家与社会之间相互支持的关系,构成了中国政治原理的核心内容。

国家与社会之间的相互支持决定了中国政治体制具有强大的能力[23]。中国政治体制是以国家与社会之间相互支持关系为基础构建的,并且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群众路线本身就是中国政治体制的核心要件,因此国家与社会之间相互支持关系进一步构成了中国政治体制的实践逻辑,即中国政治体制的运转要以不断塑造国家与社会之间的相互支持关系为基本目标。判断政治体制能力强弱的标准主要有两个,一个是政治体制在何种程度上能够将广大人民群众凝聚成为一个整体,另一个则是政治体制能够在多大程度上体现从群众中凝聚而成的整体的意愿,也就是从群众中凝聚而来的整体同国家融合的程度。不难发现,中国政治体制不仅能够在最大范围内将群众凝聚成为一个整体,而且能够在最大程度上代表这个整体的利益,因此中国政治体制具有强大的能力。强大的政治体制能力不仅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不断改善的关键支撑,而且也是中国实现长治久安的根本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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