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郭伟和(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自从2002年开始试行社区矫正办法以来,社会工作就开始介入中国司法体制改革,试图提供新的专业理念和方法给中国司法体系,希望促进中国司法体制在推动纵向一体化改革的同时,促进横向的跨专业合作,实现司法模式由正当惩戒型为主的刑事司法模式向监督管理型、教育矫正型和社会恢复型等综合刑事司法模式转变,最终实现社会治理的现代化转型。然而到目前为止,中国的司法社会工作发展并不理想,比如直到2014年9月司法部联合中央综治办和民政部发布的《关于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中只是提出“引导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社区矫正社会工作服务”,可是各地司法行政部门一直把社会工作仅仅当作一支非专业的社会力量来对待,缺乏足够的重视和引导。然而,这一非专业定位正在通过其他部门的积极引导发生变化。公安部禁毒局在2017年1月会同中央综治办、民政部发布的《关于加强禁毒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到2020年,建立较为完善的禁毒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运行机制、工作格局和保障体系,禁毒社会工作者总量达到10万人,建成一批有影响力的禁毒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实现禁毒社会工作服务在城乡、区域和领域的基本覆盖”。最高人民检察院也在2018年2月和共青团中央签署的《关于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合作框架协议》中清楚地指出,“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机构‘一门受理’检察机关、共青团委派的工作及委托提供的相关社会服务,并接受同级综治委‘预青’专项组指导,逐步实现实体化注册、专业化运作”。令人欣慰的是2019年12月全国人大通过的《社区矫正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社区矫正机构根据需要,组织具有法律、教育、心理、社会工作等专业知识或者实践经验的社会工作者开展社区矫正相关工作。”这样,经过几个部门的联合努力,国家最高层次的立法总算承认了专业社会工作在社区矫正工作体系、乃至整个司法体系中的合法地位。
基于上述发展状况,我们可以提出中国司法社会工作专业化发展的突破策略:在非均衡发展中寻求突破口,在社会化和人道化中寻求专业性。本专题所选择的三篇文章就是在此思路下探索中国司法社会工作的突破口和专业性的文章。华东理工大学费梅苹和山东社会工作协会张晓灿的文章《社区服刑人员的复原力发展过程探究》,从社会工作的一个核心概念“复原力”出发,以上海市的社区服刑人员进入刑事司法程序、进入社区矫正、解除社区矫正等不同阶段为研究对象,来探究社区服刑人员的复原力的变化过程,给司法社会工作提出了专业性建议。中国政法大学熊贵彬的文章《社区矫正三大管理模式及社会工作介入效果分析》借鉴西方社区矫正实务模式的三种类型,分别对中国社区矫正的北京模式、上海模式和深圳模式进行学术分类,然后通过实证调查,证明了综合管理模式从降低内在再犯风险这个社区矫正的核心目标要好于单纯的监督管理模式。深圳大学李晓凤的文章《社会复归视角下中国戒毒互助型治疗社区的理念与干预路径探究——以深圳社区戒毒社会工作为例》系统回顾了中国社区戒毒的历程,并以深圳为研究个案,聚焦于社会复归理论下中国互助型治疗社区的理念与本土实务路径的探究。三篇文章虽然不能反映中国司法社会工作的发展全貌,但是足以显示出当下我国司法社会工作专业化进程的非均衡突破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