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合肥市政府印发《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采取14项举措,加快推进合肥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意见明确,全面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要求,着力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加快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到2025年,合肥市全市新能源汽车整车以及动力电池、驱动电机、车载操作系统等关键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新能源汽车产业规模超过千亿元,整车产能达到100万辆,质量品牌具有国际竞争力,成为全国重要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
意见中提到,新能源汽车在政府投资建設的公共停车场(点)每天免费停2次,每次不超过5小时;在合肥市区道路临时泊车位停车2小时内免费,超过2小时减半收费。实行新能源汽车差异化交通管理,允许电动物流车在合肥市区地面道路行驶,修订《合肥市公交专用道管理暂行办法》,允许新能源汽车在非高峰时段使用公交专用道。研究制定新能源充电车位相关管理办法,对违规占用充电专用停车位的非新能源汽车按照规定依法予以处罚。积极争取新能源汽车在绕城高速免费通行。
合肥市将支持打造一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区(点),形成新能源汽车应用的良好氛围。加快实施出租汽车“油(气)改电”换购计划,2025年底前合肥市巡游出租车全面实现新能源化。扩大邮政、物流配送、环卫、通勤等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规模,从2021年起,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用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是推广应用的第一责任人。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运行,2025年底前逐步实现规模化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