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进鹏
摘要:2017年,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被批准为青海省普惠金融综合示范区绿色金融分类示范点,全辖金融体系勇于担当、锐意创新,推动示范点建设取得了起步良好、推进有序的阶段性成效。同时,绿色企业和项目标准的不清晰、环境信息和评价机制的不充分、配套激励和约束措施的不健全、机构层级和权限的不完备等因素制约着绿色金融纵深推进效率。文章梳理了柴达木绿色金融示范点建设的推进路径、成效及关键问题瓶颈,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现行制度政策框架下的发力方向和攻坚重点,以期为相似地区提供参考借鉴。
关键词:绿色金融;问题;瓶颈;思路
绿色发展是新发展理念的重要内涵,绿色金融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机血液。2017年,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被批准为青海省普惠金融综合示范区绿色金融分类示范点,全辖金融体系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中国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普惠金融综合示范区试点方案的任务安排,奋力推动绿色金融业务实践并取得初步成效,同时也遇到了制约纵深推进的深层问题和瓶颈,亟待更高层面的关注和更广范围的支持。
一、绿色金融示范点建设推进路径
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绿色金融示范点(以下简称“示范点”)创建以来,全州上下结合区域经济金融发展实际,通过严密组织领导、全面统筹规划、深入调研对接、强化政策传导、科学整章建制、锐意谋求创新等规范路径和有力举措,全面推动示范点建设各项任务有序高效落实。
(一)严密组织领导,确保规格高、方向正
1.争取地方党政重视支持,提升示范点建设在全州发展中的层次定位。将“以开展绿色金融试点工作为重点,加快普惠金融综合示范区建设”写入2017年海西州政府工作报告。协调州政府成立了由常务副州长任组长的示范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示范点建设,办公室设在人民银行海西中心支行。
2.牵头做好金融系统组织领导。人民银行海西中心支行将“推动绿色金融示范点建设”作为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的重点举措进行高规格安排部署,从而确立了绿色金融在海西金融工作全局中的突出位置。
(二)全面统筹规划,力求目标实、任务清
根据《关于发展绿色金融的实施意见》提出的目标、任务和要求,通盘考虑绿色金融推进中存在的难点焦点问题,确立了“理念先进、目标实际、任务清晰、保障有力、因地制宜、适当加压、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推进原则,在此基础上,制定了《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绿色金融示范点实施方案》,梳理了任务分工清单,将建立绿色项目库、财税扶持机制和绿色金融专项统计制度等13项主要工作细化为20项具体任务,确保示范点建设任务分工明确、职责清晰、进度有序。
(三)深入调研对接,力求信息全、情况明
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综合对接和专项调研,确保政策制度制定和措施手段运用有的放矢、好用见效。分别组织德令哈、格尔木两市金融机构召开了示范点建设动员会,传导绿色金融导向、解读《建设方案》目标任务、提出示范点建设推进要求。与试验区管委会、发改委、财政局、环保局、保险业协会等部门和机构针对建立绿色企业和项目名录,推进绿色直接融资,制定绿色融资风险补偿、贴息、补助等财政激励办法,扩大环责险参保范围等具体任务落实,开展专项座谈,共商解决之道。对重点产业发展情况开展专题调研,撰写《绿色金融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现实困境与路径选择》《绿色金融发展对重点产业集群的支持与引领》等课题,提出了增强绿色金融配置的政策建议。
(四)强化政策传导,力求渠道畅、力道足
1.强调因势利导,督导金融机构落实绿色政策。相继印发了《2017年海西州金融机构信贷增长指导意见》《2018年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绿色金融示范点推进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鼓励金融机构把握示范点建设契机,提升全州绿色发展水平,力争全年绿色信贷余额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余额平均增速。
2.强调激励相容,促进信贷结构绿色调整。对于用于水利设施、防风国沙、设施农牧业、绿色农牧业、集约农牧业项目的货币政策工具申请优先安排和调剂资金,全力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扩大绿色信贷投放,截至2018年末,全州法人金融机构在用人民银行再贷款余额12亿元,较年初增长571%,贷款用途全部符合“绿色信贷”政策要求。酌情适度将绿色信贷政策执行效果纳入宏观审慎评估体系,多方位、多手段强化对金融机构的鞭策激励。
(五)科学整章建制,力求数据准、激励强
制定印发《海西州绿色金融专项统计制度》,实现了绿色金融统计工作从临时性向常规性、随机性向制度性、标准不一向整齐划一、理解不一向规范统一的跨越式转变。编订《绿色金融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办法》,优化性修订了绿色信贷评估体系,开创性制定了绿色保险评估体系,并于2018年对全州銀行业金融机构和财险类保险机构开展了首次评估。起草了《绿色信贷风险补偿管理办法》《绿色信贷贴息制度》《支持企业绿色直接融资激励暂行办法》三个制度呈交示范点工作领导小组会商讨论。
(六)锐意谋求创新,力求站位高、视角广
系统跟踪绿色金融发展前沿,深度研判试验区发展态势,深思熟虑提出以“组织创新、政策创新、制度创新”为核心的创新推动示范点建设的总体思路。印发《海西州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一行一特色”活动指导意见》及考核办法,将三大创新思路及落实举措作为重中之重贯穿其中。积极探索开展金融机构环境风险压力测试工作,由于此项工作性质较为前沿,公开可得的相关资料实践指导性不强,工作推进难度较大、推进进度较计划存在较大滞后。
二、示范点建设阶段性成效
(一)金融机构绿色发展理念明显增强
1.银行业机构将绿色理念贯穿信贷全流程管理。其中,政策性银行与国有商业银行起步较早,组织领导与制度建设较为完善。农发行分支机构按照企业生产经营或项目建设运行对环境和社会带来的影响程度及环保依法合规情况,将贷款项目划分为友好类、合规类、关注类和整改退出类。按照行业对环境和社会带来的影响程度不同,将客户划分为A、B、C三类,其他金融机构也已经建立了类似的绿色企业(项目)分类标准。
2.银行业机构建立了绿色信贷内部考核评价机制。青海银行两家分行成立了绿色信贷工作领导小组,行长负责领导评价;农发行分支机构将“年度绿色信贷增幅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幅、绿色信贷当年增量高于上一年增量”目标作为常规项纳入绩效考核体系。
(二)绿色信贷引领贷款总量企稳回升
2015年6月至2017年5月期间,示范点内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月度同比增速连续23月负增长(其中两个月为近零增长)。进入下半年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一带一路”倡议、建设制造业强国等政策措施累积效应不断显现,尤其是绿色金融示范点的确立,为金融机构提升支持实体经济绿色发展效率坚定了信心、确立了方向、划出了重点、夯实了支撑。金融机构以绿色信贷作为推动信贷总量增长和结构调整的重要抓手,推动贷款总量,特别是绿色信贷扩面增量,信贷可获得性和满意率有效提升。截至2018年末,示范点绿色信贷余额285.7亿元,占全部贷款的比重为58.3%,较2017年初提升了2.2个百分点,为如期全面完成绿色信贷余额和占比增长两项既定目标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银行业支持领域和模式多点开花
1.“两高一剩”贷款控制凸显扶优限劣原则。截至2018年末,“两高一剩”项目贷款余额7.7亿元,涉及炼焦、无机碱和水泥制造三个行业。涉贷企业环保达标、技术先进,产品远销南非等国家,单从行业性质看,虽然具有高污染、高能耗属性,但是作为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基础行业,金融机构本着“有保有压、有扶有控”的信贷原则予以差异化支持。
2.绿色信贷投向范围有效拓展。除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和清洁能源两大热点领域外,实现了对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先进和高端绿色行业的全新介入。模式运用上,省级商业银行总分行与试验区和地方政府对接合作,先后成立了循环经济、创新引导、绿色发展等12只产业发展基金,相关银行稳妥发展“投贷联动”模式,扩大绿色信贷有效投放。不断探索与绿色金融政策相适应的制度调整,建行分支机构将绿色项目资本金比率适当下调至不低于同级别规模一般项目资本金比例的0.9倍,绿色信贷借款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同行业同类企业资产负债率1.1倍。大力推进能源未来收益权质押贷款模式,加大对绿色能源企业的信贷支持。
(四)绿色企业直接融资取得重大突破
大力推动绿色企业运用股权、债权等直接融资模式拓展资金来源、强化财务管理和支持绿色发展。股权融资方面,藏格钾肥成功借壳登陆A股市场,开创了试验区民营企业在全国性股权交易市场上市融资的先河。北控绿产成功在新三板挂牌,实现了园区内企业拓展股权融资渠道、丰富股权融资模式的新突破。此外,煤化工龙头企业乌兰庆华政府性债转股工作顺利实施,企业财务杠杆率和利息支出大幅下降,为混合所有制改革纵深推进积累了实践经验。债权融资方面,盐湖集团继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债之后,成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期限结构持续丰富优化,总体负债结构趋于均衡合理。
(五)助推绿色发展动能加速培育打造
近年来,海西州抓住国家“积极推进青海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建设”战略部署的重大机遇,提出创建“领跑者”先进技术光伏发电、国家太阳能热发电示范基地等具体措施予以贯彻落实。金融机构积极响应州委、州政府决策安排,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为行动主旨、以推动绿色金融示范点建设为场景依托,以促进绿色产业发展为根本目的,切实加大金融对新能源产业培育打造的支持和服务力度。截至2018年末,金融机构绿色能源产业贷款余额87.3亿元,在绿色金融的针对性支持下,试验区建成新能源并网项目238个,并网容量突破10000兆瓦,提前实现千万千瓦级新能源产业集群的架构目标。
(六)绿色保险承保险种规模稳中有进
环责险承保企业数量逐年增加,2018年,在保企业18家,较2015年、2016年、2017年分别增加6家、4家和2家,成功实现连年增长。安责险责任保障扩面增量,2018年末,责任保障金额12.6亿元,参保企业208家,较2017年末分别增加2.1亿元和15家。农牧林业保险实现应保尽保,2018年末,承担风险保障金额82.2亿元,大田作物和生猪以及枸杞、温棚和公益林以及低产奶牛、藏系牛羊等主要领域实现全覆盖。
三、现实问题与现时瓶颈
经过两年的组织实施,示范点建设取得了一定阶段性成效。绿色金融是一项高度复杂的系统性工程,由于试验区经济金融发展相对落后,经验做法不完备,目前,在示范点建设进程中,存在诸多问题、瓶颈制约,主要表现在“四个缺乏”,即:缺乏统一清晰的绿色企业和绿色项目界定标准;缺乏环境信息和信用评价的有效支撑;缺乏真金白银地激励措施;缺乏金融体系的突破性支持。
(一)现实问题
1.缺乏统一清晰的绿色企业和绿色项目界定标准。从绿色项目界定看,人民银行《绿色債券支持项目目录》和发改委《绿色债券指引》对于绿色项目的界定不一致,具体表现在项目分类和项目范围两个方面。从绿色企业界定看,更是缺乏规范依据,导致在执行中,金融机构普遍将试验区内环评达标、未列入发改委、银监会及各自总行限制类或禁止类目录的企业均视作绿色企业加以宽泛地信贷支持和监测统计,同时也不利于绿色股权融资路径的打通。绿色企业和项目界定标准的不清晰,是示范点绿色企业库、项目库无法出台的根本原因,制约了绿色金融的精准性和引领性。
2.示范点内金融体系不发达影响建设效率。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级别偏低导致业务权限和创新能力有限,以相对发达的商业银行为例,普遍不具有设置绿色金融事业部、降低绿色信贷成本收入比考核标准等实施组织创新、制度创新的权力;绿色信贷条件以及系统内资金价格均需要上级机构审批核定;理财、债券承销、基金等表外业务只具有配合上级机构做好基础性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从金融管理部门权限看,全方位掌握绿色融资情况的渠道有限且成本较高,创设绿色再贷款、降低资本监管中绿色信贷资产风险权重、降低绿色不良贷款考核要求等政策和制度创新设想只能通过省级部门向上呼吁请求。另外,协调省级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绿色金融债、推动企业发行绿色债券、在全国性和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上市挂牌等绿色融资举措都需要上级经济金融主管部门组织协调和帮助支持。
(二)现时瓶颈
1.缺乏环境信息和信用评价的有效支撑。目前,试验区生态环境部门仅能对国、省控股重点企业实现排污监控,对绝大部分中小微工矿类企业无法提供及时有效的环保信息。能提供的环境违法信息也存在针对性不强、时效性不够等问题,不能适应银行审贷的具体需要,影响绿色金融执行效果。同时,《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已于2014年公布实施,但试验区企业环境评价工作尚未开展,环境基础数据缺失,无法对建立绿色企业库形成有效支撑。另外,建设方案提出的建立企业环境信息共享機制,受数据缺失、信息保密、技术支持不足等因素制约及出于政治、社会、招商等方面考虑,未能取得预期进展,且推进难度极大。
2.缺乏激励措施制约参与主体的内生动力。从全国层面看,目前只有针对绿色债券的相关政策实现了落地,但激励范围也仅局限在设立绿色审批通道、放宽相关指标限制等方面,真正利用市场规律,通过调整利益对绿色金融进行激励的措施尚未取得实质性进展,致使绿色金融产品相对于其他普通产品并没有明显成本优势,难以调动企业主体的内生动力。主管机构对绿色金融的监管政策给参与机构提出了额外的要求和负担,也难以调动金融机构的内生动力。区域层面看,已经起草的三个激励办法还需进一步完善,其中涉及的奖励、补贴等方式、力度及其合规性和有效性还需调研和论证,能否印发执行还需财政、法律等部门及地方政府审定,短期内取得预期成效难度很大。
四、现行框架下示范点建设推进思路
示范点建设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困难棘手,现实问题和现时瓶颈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解决突破的,在现行框架内,示范点建设将继续在普惠金融示范区、绿色金融示范点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领导下,发扬敢干、敢闯、敢拼的试点精神,有的放矢采取针对性措施,竭力推动示范点建设取得新进展。
(一)继续鼓励引导金融机构扎实做好绿色信贷
在有效控制风险和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推动绿色信贷流程、产品和服务创新,积极提供包括银行信贷、保理、融资租赁在内的多种融资方式,扩大资金支持面。拓展抵质押品范围,减少对不动产抵押、互保联保等手段的依赖,积极稳妥发展应收账款、知识产权、各类环境权益质押等绿色担保方式。拓展与保险、融资性担保公司等机构合作,为绿色信贷客户提供增信服务。全力以赴以绿色信贷推动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发展,对循环经济示范基地中的重点项目建设做好支持对接。加强向省级金融管理部门的汇报争取,协调省级金融机构在组织创新、政策创新和制度创新三方面对试验区内分支机构做好绿色金融服务提供全方位支持。
(二)加大协调力度推动绿色债券取得突破
绿色金融债方面,依托与试验区及部分县市政府建立的良好合作关系,协调省级法人金融机构发行以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绿色发展为主题的绿色金融债,实现银企共赢。绿色债券方面,重点引导盐湖集团由发行一般债券向绿色债券升级,重点推动新能源类优质企业发行绿色债券。
(三)采取有效措施争取预定目标尽快落地
2019年3月,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发布《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版)》,为制定绿色企业项目库提供了较为具体的判断标准。以此为依托,组织绿色信贷业务发展相对成熟的商业银行会同示范点建设领导小组共同制定符合试验区发展特征和定位的绿色企业项目界定标准、筛选建立企业项目库并组织银企对接。提请领导小组对已起草制定的激励办法尽快组织研讨、磋商和审议,争取印发执行。加紧制定金融机构环境压力风险测试办法,并尽快选取试点机构开展试评和试测。强化工作对接,了解掌握省级部门的做法经验,尝试推动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
(四)强化与全国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点的交流学习
紧盯绿色金融理论与实践发展前沿,发挥东西部对口帮扶优势,加强与浙江、广东等五个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点的对接交流,了解熟悉先进地区的做法经验,为绿色金融示范点建设提供理念、思路和举措支撑。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海西州中心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