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智宁
(同济大学 人文学院, 上海 200092)
在中国历史上,汉朝是重视道德教化与伦理操守的王朝。不论是西汉还是东汉,道德教化与伦理操守一直是统治者关注的核心问题。首先,从国家的伦理导向上来看,汉代选官制度实行的是察举制,发展到成熟阶段则是“举孝廉”,其实就是中央政府让各地方郡守考察士人的道德和品行,之后得以举孝或举廉而入仕。其次,从士人群体的风气上来看,汉代的诸君主皆推崇儒学,儒学在国家的推崇之下在社会中影响愈深,到了东汉时,则形成了“尚名节”的社会风尚,以至于钱穆先生认为“东汉士大夫风习,为后世所推美”[1]186。再次,从士人个人的品德方面来看,士人作为一个个体的道德自觉程度相对较高,道德修养也较为良好,见诸史籍的有德之士相对于其他朝代也较多。然而至建安时期(东汉建安元年至曹魏黄初元年),当时“奉天子以令不臣”的曹操颁布了三道“求贤令”,即建安十五年(公元210年)的《求贤令》、建安十九年的《敕有司取士勿废偏短令》和建安二十二年的《举贤勿拘品行令》,它们彻底改变了国家的伦理导向,动摇了士人群体的风气,冲击了士人个人的品德。
对于曹操颁布的三道“求贤令”对士人德才观的影响,学界大多持有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以钱穆和吕思勉先生为代表,认为曹操的三道“求贤令”实际上只是因时势而动的夺权之举,对德才观嬗变的影响甚为轻微。钱穆先生认为曹操的“求贤令”不过是“用循名责实的法治精神,来建立他的新政权”[1]219。吕思勉先生则认为“求贤令”无非是“一时矫枉之为,未可用为恒典”[2]1116。持这类观点的学者认为社会的客观现实才是伦理观念变化的根本原因,而“求贤令”无非是对当时社会德才观转变的一种浓缩和提炼。这是一种基于历史学的观点来看待“求贤令”对士人德才观的影响,忽视了思维本身所具有的推动力和影响力。第二种观点以陈寅恪先生、逯耀东先生和清代学者顾炎武为代表,认为曹操的三道“求贤令”对建安时期士人德才观的影响极为重要。陈寅恪先生认为“求贤令”造成了“政治社会道德思想上之大变革”[3]51。而逯耀东先生则认为“求贤令”不仅“彻底否定了两汉才德并举的选举标准,同时摧毁了两汉士人在儒家道德规范熏陶下,所铸造的理想人格”[4]。顾炎武甚至认为正是“求贤令”使得社会“权诈迭进,好逆萌生”[5]753。这种强相关的观点承认“求贤令”对于社会道德习俗变革的重要影响,但它只局限于对建安前后士人伦理思想状况的对比和评述,并没有分析曹操颁布的三道“求贤令”使得德才观嬗变的逻辑演变过程。事实上“求贤令”是逐步推动建安时期士人德才观的嬗变,这一嬗变的过程有明确的逻辑发展轨迹。只有对这个德才观嬗变过程进行分析和反思,才能充分理解建安时期士人德才观嬗变所造成的影响和所带来的意义。
建安前期及其之前,东汉王朝在经历了建宁二年(公元169年)的党锢之祸以及中平元年(公元184年)的黄巾之乱以后,政俗凋敝,时局动荡。此时各地的军阀和地方豪强都有一定的财力和名望,因此各自组建私人武装以拥兵自重。面对这种情况,汉室王朝此时也无能为力,反而需要依靠各军阀和地方豪强来安定社会秩序。相比于西汉末期,新莽代汉之前,此时东汉面临的割据势力独大的局面可谓有过之而无不及。然而,中央与地方力量悬殊并未引发类似王莽篡汉现象,这与当时士人的内在道德约束可谓密切相关。
自桓、灵之间,君道秕僻,朝纲日陵,国隙屡启,自中智以下,靡不审其崩离;而权强之臣,息其窥盗之谋,豪俊之夫,屈于鄙生之议者,人诵先王之言也。……至如张温、皇甫嵩之徒,功定天下之半,声驰四海之表,俯仰顾眄,则天业可移,犹鞠躬昏主之下,狼狈折札之命,散成兵,就绳约,而无悔心……迹衰敝之所由致,而能多历年所者,斯岂非学之效乎?故先师垂典文,褒励学者之功,笃矣切矣。不循春秋,至乃比与杀逆,其将有意乎?[6]2589-2590
不论是“权强之臣”或是“豪俊之夫”由于其深受儒家伦理道德的耳濡目染,并且大多以“举孝廉”的方式而被推举入仕,因此士人也普遍注重德性的名声,轻易不敢有所僭越。即使是如张温和皇甫嵩这样功盖天下、只手遮天的大臣也甘心辅佐庸主,并没有如王莽一样篡汉。在当时汉室衰败如斯的情况下,还能够使政权延续近半个世纪,原因就在于东汉一贯推行儒家伦理道德的教化,使得士人普遍注重诸如孝与廉之类的德性,形成了“尚名节”的风尚。
建安前期和建安之前,士人的德才观是重德轻才。“尚名节”的风尚就是这种德才观的体现。在当时,士人如果拥有良好的德性品格,那么就会在乡里甚至朝廷享有良好的名望,从而得以入仕。以孝德为例,出身于吴郡陆氏的陆绩学养颇厚,在当时就被称为大孝子。据记载,陆绩14岁时“于九江见袁术。术出橘,绩怀三枚,去,拜辞堕地,术谓曰:‘陆郎作宾客而怀橘乎?’绩跪答曰:‘欲归遗母。’术大奇之。”[7]1328陆绩“怀橘遗亲”不但被当时的士人所称道,甚至在后世被编入“二十四孝”之中,成为孝子的典范。后陆绩也以此成名,在孙权处官居太守。至于廉德,毛玠在当时就以清廉著称,是廉士的代表。毛玠“至乃长吏还者,垢面羸衣,常乘柴车。军吏入府,朝服徒行”[7]375。曹操因此让其任东曹掾,主管人才选拔和管理。通过毛玠选拔的人也皆是清正廉明之士。而且毛玠也以自身为表率,使得天下之士人无不用廉洁来自我激励,即使是受宠信的官员也丝毫不敢逾制。由此可见,建安前期和建安之前的士人对德性十分重视,“尚名节”的风气也十分盛行。
但是,由于士人中“尚名节”风气的盛行,同样也产生了矫激现象。士人务求在德行方面进行攀比,甚至有一些伪君子为了沽名钓誉而做出一些违背人情常理的行为;又或是一些人徒有好名声却在行政方面碌碌无所。前者如袁绍,他出身于汝南袁氏望族,其父早早过世,其母亦于袁绍弱冠之年去世。袁绍为母行服守孝,然而“三年礼竟,追赶幼孤,又行父服”[6]2373。守孝六年,而被时人讥讽为“坐作声价”。因为按照东汉丧制,父母去世,子女行服守孝三年即可,更没有必要为早已去世的父亲追加行服守丧,袁绍此举其实就是沽名钓誉的行为。又如出身于曲阜孔氏家族的孔融,其高洁之名天下皆知。在重德轻才的德才观占主流的社会中,孔融能身居高位仅仅是因为个人品德高尚,声名显赫,实际上他缺乏才干。后人将其政绩总结为“融在郡八年,仅以身免。……时天下草创,曹、袁之权未分,融所建明,不识时务”[7]372。可以说孔融这样空有名望和德行的士人,在现实中做一个道德典范绰绰有余,至于保境安民、协理国政则力有不逮。
由于士人重德轻才的德才观和“尚名节”风气的盛行,国家和社会也相对安定。尽管出现了许多矫激现象,但这种现象正体现了士人群体价值观中对德性和品行的重视。实际上东汉之所以在末期政权未陷入大的动荡,就是依靠士人群体之间“尚名节”的共同伦理道德价值。但是,重德轻才的德才观也有其缺点,即过于注重道德,容易流俗于形式,从而忽视了才干,甚至“竞以名行相高”,塑造出一些伪君子。
建安十五年,曹操颁布了第一道“求贤令”,即《求贤令》。从当时的时代背景来看,曹操虽然此时平定了北方,但是在赤壁之战中败给了孙权和刘备。次年,曹操先丢失了南郡,又发动了合淝会战。在连续多年征战的情况下,原先重视道德而轻视才干的取士方式已不能够适应此时的需求,因此曹操才颁布《求贤令》,用以招贤纳士,从而靖国安民。《求贤令》原文如下:
自古受命及中兴之君,曷尝不得贤人君子与之共治天下者乎!及其得贤也,曾不出闾巷,岂幸相哉?上之人不求之耳。今天下尚未定,此特求贤之急时也。“孟公绰为韩、魏老则优,不可以为滕、薛大夫。”若必廉士而后可用,则齐桓何以霸世!今天下得无有被褐怀玉而钓于渭滨者乎?又得无盗嫂受金而为遇无知者乎?二三子其佐我名扬仄陋,唯才是举,吾得而用之。[7]32
曹操先引用《论语·宪问》中孔子对孟公绰的评价和春秋时期齐国国相管仲的品德为例,表明其求贤不局限于道德的高低和名声的好坏。孟公绰廉静寡欲但短于才智,故而就任大夫的家老绰绰有余,但是如滕国和薛国这些小国的卿大夫则显得捉襟见肘;管仲虽然贪财好货,然而齐桓公用之则九合诸侯,一匡天下。之后又以“被褐怀玉”的姜尚和“盗嫂受金”的陈平为例,表明士人即使出身贫贱甚至道德上有污点,只要有才能亦可被推举。最后则提出了“唯才是举”的核心观念,正是这一伦理价值观念使建安时期士人的德才观转变成了德与才并立的关系。
相比于建安前期及建安之前士人重德轻才的德才观,此时士人提高了对才的重视,认为道德和才干二者应该是并驾齐驱的。之前诸如毛玠等人本身就因为品德高尚而得以为天下之表率,由其选拔的士人也无一人不清正廉洁。此时选才方式发生了一些变化,“戏志才、郭嘉等有负俗之讥……皆以智策举之,终各显名”[7]318。戏志才和郭嘉二人皆在道德方面有些污点,因而被世人所讥讽,这种情况在建安前期及建安之前不可能受到士人尊重,更不可能被推举,但是此时二人皆以智策而被推举,这正是士人重视才干的体现。有意思的是陈群举报郭嘉“不治行检,数廷诉嘉,嘉意自若”[7]435。郭嘉因为日常生活的行为不检点,被陈群多次当廷举报,但是郭嘉不以为意,并不感到羞愧。可见当时士人心中德的地位不再如之前神圣。另一个例子则是广陵名士陈矫,据记载“矫本刘氏子,出嗣舅氏而婚于本族,徐宣每非之,庭议其阙。”[7]644陈矫娶了自己同族的女性,这在儒家伦理道德根深蒂固的汉代不仅有悖逆伦常之嫌,甚至在罪恶程度上堪比“盗嫂受金”。徐宣多次在公共场合指责陈矫,但曹操因为其有才干而不予追究。由此可见,此时士人的德才观中,道德已经不是唯一的标准,才的地位得到了很大提升。但是,此时才干虽然在士人中得到重视,地位有很大的提升,然而德的地位并没有被轻视,即士人的德才观虽然“唯才是举”,但依然是德才并重的。出身于颍川荀氏家族的荀彧,时人即评价其“仁以立德,明以举贤,行无谄黩,谋能应机。孟轲称‘五百年而有王者兴,其间必有命世者’,其荀令君乎!”[7]325荀彧不仅因为其有运筹帷幄、治国理政的才干而广泛受到当时士人们的赞誉,更重要的是他的仁德和高洁的德性让当时的士人们折服。另一方面,尽管如郭嘉和陈矫等士人由于其才干出众,以至于即使身上存在道德污点,当时的士人也是持较为宽容的态度,但是举报和指责他们的陈群和徐宣同样因为有德行而受到推崇。陈群甚至受任御史中丞,专门负责监察士人和官员的道德品行,而其“无适无莫,雅杖名义,不以非道假人”[7]634,即做事中正持节,重视名义从不以歪门邪道加之于人而为士人们所津津乐道。徐宣则因“清公大德”[7]645的美名而官至郡守之位。
由此可见,在曹操的第一道“求贤令”颁布之后,士人德和才的地位发生了变化,即从重德轻才变成了唯才是举,才的地位得到了很大的提升。这时的士人不再像建安前期和建安之前的士人,一方面,既然德不是唯一能够取得较高社会地位的道路,那么选择以才作为显名的方式也未尝不可,这自然就避免了“矫激”的现象;另一方面,提高才的地位也避免了空有道德名声而无实际才干的士人尸位素餐。但是,曹操的《求贤令》中并没有明确提出否定德的地位的观点,虽然此时士人德才观由重德轻才转变为德与才的并立。
建安十九年,曹操颁布第二道“求贤令”,即《敕有司取士勿废偏短令》。从当时的时代背景来看,曹操此时已经进位为魏公,加九锡,绶金玺,存宗庙,建社稷,位在各诸侯王之上。种种逾制的行为也表明,曹操的代汉之心已是昭然若揭。由于是建国伊始,曹操颁布《敕有司取士勿废偏短令》的目的在于吸纳更多的士人人才为曹魏公室效力,与此同时向士人灌输弃汉投魏的思想。《敕有司取士勿废偏短令》原文如下:
夫人有行之士未必能进取,进取之士未必能有行也。陈平岂笃行,苏秦岂守信邪?而陈平定汉业,苏秦济弱燕。由此言之,士有偏短,庸可废乎!有司明思此义,则士无遗滞,官无废业矣。[7]44
曹操开篇就陈明观点,有德行的士人未必就有才能,而有才能的士人未必就有德行,这即是向士人表明,士人作为个体的存在未必需要德才兼备。之后,曹操以陈平和苏秦为例,陈平先在魏王魏豹处出仕,后投靠了汉王刘邦;苏秦则在齐国为卿大夫,却为燕国从事间谍活动。陈平和苏秦皆为朝秦暮楚的反复之臣,但是陈平为奠定西汉基业的股肱之士,苏秦对于弱小的燕国来说则是力挽狂澜。因此,士人都有缺点,不能够偏废。有的士人以道德著称,有的士人则以才学著称,不可因为有缺陷而遭到废弃。并且,《敕有司取士勿废偏短令》更加强调了才能的地位,这使得建安时期士人的德才观中,德和才发生了倒置,从原先的以德为先转变成了以才为先。
在《求贤令》颁布后,士人不再将道德品行放在独一无二、至高无上的地位,而是提升了才干的地位,形成了德才并立的德才观。然而此时《敕有司取士勿废偏短令》的颁布加剧了人们观念的变化,在士人的评价体系中,道德品行地位逐渐不再重要,才干成为士人中更为基本的价值追求。原先如戏志才、郭嘉和陈矫等士人,虽然颇具才干,但是还是会因为德行有亏而遭受到其他士人的讥讽,甚至有陈群和徐宣等人当众非议。相比之下,此时有才无德似乎得到了士人群体的默许。比如丁斐,其人长于军略,善于治军,但“性好货,数请求犯法,辄得原宥”[7]289。丁斐贪财,多次明目张胆地贪污受贿,可是在当时并没有人指责他。当然最后丁斐也确实因为贪婪而被人告发入狱,不过这是因为他用自家的瘦牛换了官府的壮牛。这是基于侵犯到官府利益的原因,并非出于道德品行不端。另一个例子是被称为“智囊”的桓范。桓范当时持节督查青州徐州军事,却“与徐州刺史郑岐争屋,引节欲斩岐,为岐所奏,不直,坐免还”[7]291。桓范滥用职权,也没有人对其行为进行非议。最后桓范被郑岐告发是因为侵犯了郑岐的利益,也和道德品行无关。由此可见,此时士人对于败德行为的默许,更加从侧面印证了士人重才轻德的转变。最为典型的事件就是曹操进爵魏公。在面对曹操公然行僭越之礼时,当时的士人几乎集体失语。这与建安前期及其之前的情形产生鲜明的对照。当时像张温和皇甫嵩这样居功至伟的士人依然恪守臣道,不敢有僭越之举。而且数年后李傕和郭汜作乱,占领长安,倒行逆施,不仅挟持了皇帝,还扣押朝臣。当时出身于弘农杨氏的杨彪居然敢当面指责郭汜说“群臣共斗,一人劫天子,一人质公卿,此行可乎?”[7]184杨彪也没有被杀,许多士人也响应杨彪,与杨彪共同护送皇帝迁都至许昌。但是此时,曹操却公然欺凌天子,在其自封公爵之时也只有荀彧上书劝谏道:“曹公本兴义兵,以匡振汉朝,虽勋庸崇著,犹秉忠贞之节。君子爱人以德,不宜如此。”[6]2290可是荀彧却被逼自杀。因此,在前后二者的对比之下,不难发现在原先重德轻才的德才观之下,士人以守节为主,严格遵循君臣之礼;而当德才地位倒置之时,士人对僭越之举所持缄默态度则表明,天下非合德者而居之,而是有才者而居之。
由此可见,曹操颁布的第二道“求贤令”,使得建安士人的德才观进一步产生变化,即德和才的关系发生了倒置,从德才并立变成了重德轻才。这使得之后的士人注重于培养自身的才干,忽视了道德德性的培育,士人群体的道德也逐渐走向败坏。当时的著名的士人何夔也察觉到了这种德才观的隐患,批评其“各引其类,时忘道德”[7]381。但可惜的是,何夔的观点并未得到足够重视。
第三道“求贤令”,即《举贤勿拘品行令》,是曹操在建安二十二年冬颁布的。此时距离曹丕代汉自立(公元220年)只剩下不到三年的时间,曹操也已经正式进位为“魏王”,被允许设天子旌旗,出入警跸,甚至用十二疏王冕,乘六马车。同时曹操也正式册封曹丕为太子。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之下,曹操进一步求取有才能的士人,为魏王国的政权服务。《举贤勿拘品行令》原文如下:
昔伊挚、傅说出于贱人,管仲,桓公贼也,皆用之以兴。萧何、曹参,县吏也,韩信、陈平负污辱之名,有见笑之耻,卒能成就王业,声著千载。吴起贪将,杀妻自信,散金求官,母死不归,然在魏,秦人不敢东向,在楚则三晋不敢南谋。今天下得无有至德之人放在民间,及果勇不顾,临敌力战;若文俗之吏,高才异质,或堪为将守;负污辱之名,见笑之行,或不仁不孝而有治国用兵之术:其各举所知,勿有所遗。[7]49-50
曹操先以伊尹、傅说和管仲为例,说明才能的重要性。伊尹和傅说出身都很卑贱,而管仲曾是齐桓公的敌人,但是商汤、武丁和齐桓公分别重用他们得以兴国。曹操再以萧何、曹参、韩信、陈平和吴起为例,强调失德亦未尝不可。萧何和曹参也只是沛县县吏,韩信和陈平声名狼藉,世人耻之,然而帮助刘邦建立汉朝。吴起更是杀死妻子以求将职,母亲死了也不回家,这样品行的人却能够帮助魏文侯击败秦国,帮助楚悼王威慑赵、魏、韩三国。最后则是提出举贤“勿拘品行”的观点,即告诉士人,只要有才干即使不仁不孝,德性败坏也可以被推举。《举贤勿拘品行令》的观点在三道“求贤令”中最为震撼,其在建安时期士人重德轻才的德才观基础上进行了更为彻底的思想革命,根本性地颠覆了原先士人尊崇德性的价值观。对此,陈寅恪先生甚至评价其使得“东汉士大夫儒家体用一致及周孔道德自堡垒无从坚守,而且所以安身立命者,亦全失其根据矣”[3]51。
《举贤勿拘品行令》首要的问题是,既然其宣扬“不仁不孝”,但为何又寻求“至德”之人。实际上在当时,仍有士人以德性著称,比如郑冲,据记载郑冲“以儒雅为德,莅职无干局之誉,箪食缊袍,不营资产,世以此重之”[8]991。郑冲儒雅高洁,生活简朴,被世人所称道。现实中也没有发现“不仁不孝”的人被曹操提拔。表面看来,《举贤勿拘品行令》对建安士人德才观的影响是相互矛盾的,也谈不上使得社会的伦理秩序崩塌。实际上,这个矛盾是不存在的,因为文章中所宣扬的概念和现实中的实际行为并不属于相同范畴。具体的实践行为不仅受行动者个人的意志决定,其他的因素也至关重要。在传统的儒家社会中,仁和孝是根深蒂固的,这个底线曹操不敢触碰。因此不论是“至德”还是“不仁不孝”,它们在概念上是“勿拘品行”的两个方面,在实际行动中则只是一种宣传口号,并不意味着确实执行。同时,我们还能够从中分析出的一点是,此时虽然没有忽视道德,但道德的作用更加弱化,事实上“至德”之人之所以受用仅是作为道德楷模。如法正向刘备推荐汝南名士许靖。法正说“天下有获虚誉而无其实者,许靖是也。……宜加敬重,以眩远近,追昔燕王之待郭隗”[7]959-960,也表明了当时这种有名无实的士人,不过是统治者摆放的花瓶。
因此,可以说《举贤勿拘品行令》对建安士人的德才观造成了根本性的影响,造成了建安士人德性伦理的崩溃。士人的德才观从建安前期和建安之前的重德轻才,到此时不仅演变成了重才轻德,甚至德的作用微乎其微。士人作为国家的精英阶层,道德品质尚且如此,那这个国家的命运就可见一斑了。且不说魏晋两朝嬗代皆是权臣篡位,此时士人群体的风气相比于建安前期和之前更不可同日而语。吕思勉先生评价这时期的士人为“非乡愿之徒,则苟合之士”[2]14。这里不妨再做个对比。其一是西晋开国功臣荀顗,据记载当时“皇太子纳妃,顗上言贾充女姿德淑茂,可以参选,以此获讥于世”[8]1151-1152。贾氏则是后晋惠帝的皇后贾南风,相貌丑陋,阴险狡诈。荀顗做出如此违心之举目的是为了讨好当时的权臣,即贾南风的父亲贾充。另一例则是晋武帝托孤重臣杨骏,据记载晋武帝“梓宫将殡,六宫出辞,而骏不下殿,以武贲百人自卫。不恭之迹,自此而始”[8]1178。杨骏受晋武帝托孤之命,然而晋武帝刚去世,就表现出不恭之举,甚至结党营私。西晋的八王之乱就是起始于杨骏与贾后的党争。荀顗出身于颍川荀氏,杨骏出身于弘农杨氏,二人分别为开国托孤之臣,才能十分出众,但道德水平却不敢恭维,相比于他们的父祖荀彧和杨彪,简直是天壤之别。
《举贤勿拘品行令》使得建安士人德才观走向了另一个极端,也使得汉代以来所建立的儒家传统士人德性崩溃。尽管曹魏建立之后,魏文帝和魏明帝皆有志于改变士人风气,矫正偏激的德才观,但都英年早逝,未能实现。此后司马氏专权,重才轻德的德才观更有利于自家代魏自立,因此这种德才观没有改变,一直持续到了西晋初年。
建安时期曹操的三道“求贤令”使得儒家传统的德性伦理在士人群体中崩溃,直接影响了魏晋时期士人的德才观。与荀顗和杨骏这些积极从事政治生活的士人不同,一些远离政治生活的士人则表现出了另一种德才观的价值取向。这种价值取向是曹魏正始元年(公元240年)至西晋永嘉六年(公元316年)之间,以“竹林七贤”为代表的士人。魏晋时期士人伦理观的范围甚广,“竹林七贤”也只是建安时期士人德才观嬗变的余音,这里只就德才观的视角稍加论述。
有晋始自中朝,迄于江左,莫不崇饰华竞,祖述虚玄,摈阙里之典经,习正始之余论,指礼法为流俗,目纵诞以清高,遂使宪章弛废,名教颓毁,五胡乘间竞逐,二京继踵以沦胥,运极道消,可为长叹息者矣。[8]2346
在正始时期至晋室南渡这段时期里,大多数的士人不再崇尚原先的儒家伦理,而是醉心于道家玄虚之学。在行为方面,他们也不拘泥于传统的礼法,并且自命清高。如嵇康就提倡越名教、任自然,甚至公然非汤武、薄孔周。顾炎武甚至认为“国亡于上,教沦于下。羌胡互僭,君臣屡易。非林下诸贤之咎而谁咎哉!”[5]755将责任全部推给了以“竹林七贤”为代表的士人。实际上,将礼仪废弛、伦理败坏导致的五胡乱华、西晋灭亡的责任归咎于这类士人是不妥当的。
就德才观的范畴来看,以“竹林七贤”为代表的士人未必是道德与礼法的破坏者。一方面,这些人占士人比例的极少部分,而且远离政治生活,根本没有那么大的能力去影响整个士人和国家的社会风气;另一方面,从这些士人的言行中还能看到,他们是认可德性的。比如阮籍,据记载“阮公邻家妇有美色,当垆沽酒。阮与王安丰常从妇饮酒,阮醉,便眠其妇侧。夫始殊疑之,伺察,终无他意。”[9]721阮籍并没有做出任何非礼和逾矩的行为,此举可谓堪比柳下惠了。有人或许会说与他人的妻子醉酒而眠,这个行为本身就有违礼法,但实际上这只能证明阮籍蔑视传统名教的死板,不能证明阮籍伤风败德。再比如说王戎。王戎与和峤同时遭遇大丧,王戎身体消瘦,未按照礼法哀悼而和峤则严格按照丧礼哭丧。如果严格按照名教礼法,王戎属于大不孝,但实际上“和峤虽备礼,神气不损;王戎虽不备礼,而哀毁骨立”[9]16。王戎正是以死去尽孝道,只不过他认为不必要遵循死板的礼法,即所谓论心不论迹。相较之下,王戎反而比那些矫揉造作的士人要好得多了。“魏晋风流”士人并不是德性的败坏者,相反他们也是注重德的,只不过崇尚自然和随性,不拘泥于陈规。因此,顾炎武对“魏晋风流”士人的批判显得过重。
此外,以“竹林七贤”的士人之所以自命清高,实际上是不愿与建安时期后那些从事政治生活、重才轻德的小人同流合污。当时出身名门的著名才辩之士钟会拜访嵇康,钟会德行不好,阴险狡诈,嵇康看不起钟会这种小人,于是“不为之礼,而锻不辍”[8]1373。嵇康并不理会钟会,而是自己锻铁。可见,诸如嵇康、阮籍和王戎等士人在价值取向上并不认可建安时期重才轻德的士人。然而由于建安时期三道“求贤令”,逐步使得此时从事政治生活的士人大多寡廉鲜耻,苟合乡愿,因此他们选择与这个群体划清界限,远离政治生活。有意思的是,山涛原先作为“竹林七贤”的一员,最终选择入仕为官甚至推荐嵇康也入仕,嵇康则公开写了一篇《绝交书》表示与山涛绝交。实际上,从德才观嬗变所形成的两种价值取向所产生的效果来看,那些居庙堂之上而德行败坏的人才是顾炎武所说的“使天下无父无君而入于禽兽者也”[5]756。总之,以“竹林七贤”为代表的少数士人选择远离政治生活,他们超脱世俗,不拘礼法但依然重视德性。
上文以建安时期曹操颁布的三道“求贤令”为视角,梳理和分析了建安前后士人德才观嬗变的逻辑发展过程,从中可以发现,建安士人德才观的总体趋势是德的地位不断下降,才的地位不断上升,最终从重德轻才转变成为了重才轻德。对这一嬗变过程及其现实社会的影响进行反思,我们可以获得如下几点有益启示。
其一,从国家层面上来看,国家政策的伦理导向往往是社会风气变化的重要发起者和推动者。建安时期,曹操作为东汉官方政府的代言人,其所颁布的三道“求贤令”在伦理导向上宣传对德性的弱化和对才能的重视,极大程度上影响了士人对德性和才能的态度变化,从而引起和推动德才观的嬗变。因此,国家在选举和考察制度的设定上要慎之又慎,必须以一种中道的态度权衡德才的关系。
其二,从社群层面上来看,社群之中的习惯和风气会随着社群成员之间的交流而互相影响和渗透。尤其是建安时期的士人群体,他们是国家的精英,当这个精英群体中充斥不正之风时,对于国家的生存和发展来说就将是致命的威胁。而且现代社会由于网络通信的发达,诸社群之间和社群中诸个体之间的交流速度、交流频率和信息量可谓今非昔比,如若一个社会的精英品行不佳,其所造成的社会影响必然更为恶劣。因此,现代社会的精英阶层无疑更需要保持良好的德行操守。这就需要在社群之中培养良好的德才观。
其三,从个人层面上来看,个人本身的道德自觉性也是至关重要的。在建安时期,即使士人群体的德才观嬗变为重才轻德,士人总体的道德风气不高,但依然有诸如以荀彧、徐宣和陈群等为代表的士人恪守自己的道德底线,不畏强权,克己自律,独善其身。他们之所以出淤泥而不染,就在于具备一个理性人应有的道德自觉性。这种重德性的君子之风也是值得当代人借鉴和学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