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金融消费者及其法律保护

2020-01-07 23:24:55河北经贸大学罗昀宜
河北农机 2020年3期
关键词:权益金融机构权利

河北经贸大学 罗昀宜

1 金融消费者概述

1.1 法的金融消费者的释疑

我国目前的法律框架下,并没有针对金融消费者明确的释疑。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是为满足个人或家庭的生活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自然人。根据这个标准从个人角度来看,金融消费者确实是自然人,并且金融消费包括的业务例如存款、购买保险、基金、股票等行为都是为生活所需准备的,基于这种特殊性,将金融消费者分离为一个独立的概念是非常有必要的。

另一种观点是在当代发展中的金融业,消费和投资的关系并不分离,很多时候出现了交叉现象,以上释疑中“个人为生活的需要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是过去式或者并不完全。因此,对接受购买股票、基金、权证、债券,甚至各类金融衍生品金融服务的社会成员可以重组,打开传统消费者定义的限制大门并将金融投资者存续在金融消费者当中可以成为统一以上主体的重要部分。

笔者认为,过去传统消费者和文中该类主体相比,我们现在更应当去其糟粕,适时认定加强对金融消费者释疑定义的概念,摒弃局限性。

1.2 金融消费者的权利

知情权对于消费者而言是一项最基本的权利,也是非常重要的一项权利。相关的产品信息有助于消费者决定是否购买以及对产品未来的收益或风险作出预估。金融机构必须依法使金融消费者对产品有全面的了解,能够让他们判断是否购买此类金融产品。

美国著名法学家沃伦和布兰代斯1890年在《论隐私权》一文中提出,通常情况下,隐私权是个人对于他自身想法基于主观感情与他人交流的权利,同时每一个人都被赋予了无论何时都可以不受他人干扰的权利和对某件自身的事情保留不公开等权利。金融消费者的隐私权是指金融消费者控制、收集、揭露以及使用关于与其金融交易相关信息的权利,大数据时代使得金融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和交易信息极其容易泄露,目前在国际经济生活中个人信息权的财产性质得到认可的地位越来越重要。金融机构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价格正策、法律、法规等收费标准。

金融消费者有向金融经营者提出请求赔偿的权利的情况存在于在消费过程中除去自身故意或者过失而遭受的人身、财产损害和合法权利受到侵犯,有权依据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合同和相关法律关系要求赔偿,只有这项权利最终得到了实现,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才得到了真正保护,因此我国对于建构和进一步完善金融领域权益保护体系迫在眉睫。

2 我国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现状

迄今为止,我国对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专门立法领域还处于空白。金融消费具有复杂性与特殊性,和普通的商品消费有着区别,消保法的部分条例不适用于金融消费。另一方面,由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银监会等机构制定的条例更注重金融机构的安全与利益,立法不仅没有针对保护金融消费者明确了具体目标还忽视了金融消费者在交易中占据不利地位这一要点,另外导致执行程序中法律公信力的淡化还体现在由各监管机构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能良好运行实施,在裁量过程中过于僵硬,具体操作过程中不够灵活。消费者通常在金融服务纠纷发生之时是直接诉诸于消费者保护协会或者相关的金融机构寻求援助,但由于金融消费的技术含量高,消协对调解此类纠纷显得力不从心。举例说明,金融消费者的投诉部门在证监会内部只有处理投资者上访的信访制度这一套非透明的并不是设立和专门的处理制度,其实施规范从严格意义上讲这种应对纠纷的机制并不够严谨。

我国金融领域现行的各类法律法规对于金融消费者的保护都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其主要规范金融机构的稳定运作,对金融消费者方面的保护鲜有直接涉及,或者只做原则性规定,操作性不强。作为相对处于弱势地位的金融消费者具有其特殊性,但是现行的法规并没有强调这一点。因此各个金融机构应形成联合体系提供一个有效的平台,来促使金融机构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此类纠纷。

3 对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建议

选择权、知情权和拒绝不合理要求等金融消费者的权利应当让员工和主体在相应的规章制度中明确。采用见面会、听证会等方式方法广泛征求各界意见,保证金融消费者在整个流程中拥有切实可行的方式了解包括事前、事中、事后都有细分为产品类、服务类、其他类别等保障项目来确保明自身拥有的权益。促使相关机构和主体的权利义务尽量公平平等,以能够让金融消费者参与到政策和规章保障的制定中去。

建立明确的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部门或者机构,例如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金融消费管理局等。由这些相关部门对保护的渠道加以整合,设立存在专门处理的机构在建立高效投诉通道的同时得以在纠纷产生时能及时切实处理相关的消费投诉,也可以做到第三方参与适时的法律调解。同时可以提供让金融消费者学习的平台,建立消费者金融教育专栏并及时更新材料内容,定期让类似“农村金融教育培训”等多种活动有序展开,让金融消费者获得基本金融知识并给予他们必要的开展长期有效的金融消费者信息支援。

现如今在此方面我国面临的重大问题是提高我国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同时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业已成为各国当代金融改革的重中之重,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向我们提出了巨大的挑战,我国有必要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和制度来改善我国现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缺陷和不足。相信在各个环节的努力之下,我国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将得到全面的提升和长远稳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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