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冰
(牡丹江师范学院 黑龙江·牡丹江 157011)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校企合作培养已经成为了高校培养研究生实践性的一个重要途径,国内外知名的学者们对校企合作的研究,进一步完善了校企合作的研究生创新实践模式的构建。
国外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模式是多样化的,普遍重视培养研究生的主动参与意识、独立思考能力以及科研动手能力。在培养模式上注重培养研究生的自觉性、创造性、独立性,还有教学、科研、生产相结合的研究生培养模式,即大学与企业联合培养研究生。研究生实践是其研究生课程的重要环节,实践成绩直接影响博士申请和就业申请,实践导师评语和推荐起着关键作用。例如:英国弗里曼教授(1987)在《技术和经济运行:来自日本的经验》中提出校企合作是一种国家行为,并形成了“国家创新系统”。吉本斯(1994)提出了知识生产方式的传统模型和现代模型。加勒特(1996)等从宏观的角度对产学研合作创新进行了研究。
在我国研究生培养的校企合作模式开始于20世纪90年代初,经历了高校自发组织、自行摸索,政府主导、积极推进和政府倡导、稳步发展等三个阶段的发展历程,取得了较大的进展和成绩,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但还存在校企合作培养全日制研究生的广度和深度都还不够,研究生综合素质不高,专业能力有限,还不完全符合社会经济和科技发展对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培养的要求。因此,一些研究学者对校企合作也进行了相关的研究,例如:朱桂龙,李奎艳(2008)重点研究了几种大学—企业合作绩效影响因素评价模型。王崇伟(2009)归纳出三种校企合作的模式:校办企业模式、行业办学模式、合作办学模式。
随着社会发展的需求,校企合作培养模式越来越被高校所重视,高校应顺应时代潮流,在政府、企业及社会三方的支持下,相互合作,提高高校办学活力,完善创新实践模式。
(1)开展校企合作可以更好的提高高校竞争力。当今社会的竞争不仅仅是商品的竞争,更是人才的竞争。校企合作不但能培养研究生的专业知识,更能让研究生根据社会职业的需求,不断的将专业知识更好的应用于实践之中。校企合作的研究生创新实践模式,可以更好的完善高校在研究生教学中的资源配置和学科结构,合理利用教学资源,实现高校与社会职业需求的匹配性。
(2)提高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是研究生培养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问题。高校在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中研究生在培养过程中存在着一些问题,例如:我校2006年获批研究生学位授权点,2007年开始招生,经过近十年的研究生培养,积累了一定的研究生培养经验,但是在培养过程中也发现一些问题,其中,研究生实践动手能力不强,创新思维有限,理论应用能力欠缺等问题尤为突出。
(3)开展校企合作是实现研究生教育转型发展的有效途径。开展校企合作可以更好的在研究生教育转型发展中,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建立研究生科技创新基地,建设研究生工作室,让研究生深入企业进行实践、在实践中锻炼和提高学生动手能力、协作能力、创新能力。在企业中,在行业内具有较高声望企业,技术能力强、开发攻关能力强的高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具有较丰富的指导和带徒经验,可以更好的帮助研究生提高工作中的实践能力。
(4)通过校企合作提高学科研发和成果转化能力。根据不同的学校的学科特点,提高校企合作将高校的科研成果与企业进行实际的产品的研究。例如:我校物理学学科是省级重点学科,还拥有超硬材料省级重点实验室,研发的碳化硼、金刚石材料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步将通过与牡丹江工具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合作,开发新产品。因此,我们期待通过校企合作带动学科研发能力提高和技术成果转化,并为服务地方经济提供有利条件。
在高校与企业之间进行研究生校企合作创新实践模式主要以企业与高校签订合同,为在校的研究生提供实习岗位。但是,在校企合作的研究生创新实践模式中也存在着以下的问题。
高校在选择企业,主要考虑到学科领域和就业意向,能够更好的让研究生在就业方面专业对口。但是,高校在对合作的企业中对企业的条件没有设定比较高的门槛,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有些企业在运营中不能更好的提供科技研发的平台。第二,校外企业指导教师工作繁忙,不能更好的辅导研究生学习。第三,企业的参与积极性不高,一些知名企业只追求利益,对人才培养的认识不高。第四,社会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在企业和高校的管理机制中,对于企业和学校在培养过程中的双方的利益不能更好的维护。
一方面,高校的研究生在学习上主要是通过课堂的学习,对社会的实践认识不高,实践能力不强。高校和企业签订的实践活动中,大多数的研究生只是为了应付任务,积极性不高,对校企合作的企业不重视。另一方面,高校对校企合作的不重视,在校企合作的科研项目创新能力不强。高校对研究生的培养目标不能够更好的设置,学习氛围不高。
在大部分的家长认为,学生应该在管理层上工作,成为一名管理者,不应该在生产一线工作。这些传统的观念,让学生在就业定位上不能根据学生的实际需求选择自己合适的工作。在企业实习也是为了能够更好的完成学校学习的任务,实习后一般不与实习的单位签订就业合同。
在校企合作的研究生实践创新模式的研究中,可以根据企业和学校自身的特点,加强校企的合作管理,不断完善校企合作的研究生培养制度,提高创新能力,更好的完善校企合作的研究生创新实践教育。
高校在研究生创新实践模式的教育中,主要是高校和企业签订就业协议,让研究生在企业中进行实习。因此,一方面,在高校和企业中应设立专门的就业机构,企业和高校的相关负责人根据高校和企业的需求,将高校开展的基础课程和企业的实践岗位相互沟通和合作。另一方面建立完善的校企合作运行机制,校企合作的研究生创新实践培养的新模式可以更好的培养人才。因此,高校应高度重视校企合作,将校企合作作为学校的一个日常的工作,制定合理的合作方案,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根据高校的实际需求,对合同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明确企业和学校之间的岗位职责。
完善校企合作的研究生培养制度,可以更好的保证校企合作的顺利开展。首先,制定详细的校企合作方案,根据企业和高校的实际的需求安排相应的研究生人数。其次,明确企业为研究生提供的工作岗位和经费的支持,共同商议校企合作的资源配置和保障措施,建立校企合作的相关部门的会议制度。最后,建立校企合作的运行机制,根据实际学校的相关规定,将校企合作作为企业和学校的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在政府、学校和企业三方的配合下,配置相应的专职人员处理校企合作的日常工作,明确政府、学校和企业的三方的权利和义务,更好的为校企合作管理服务。
研究生作为受教育者,第一,应提高自身的对校企合作的实践认识,认识到实践的重要性。第二,由于研究生是根据国家制定的考试进行招生,只重视理论的教育,在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运用上不强,特别是实践能力不强。因此,应提高研究生的实践创新能力,提高研究生的科研及动手能力,使高校培养的研究生能够更好的适应企业的需求。
校企合作作为高校人才培养的重要途径,为高校在人才培养中作出了重要的贡献。国内外的学者也在不断的研究,提出了一些关于校企合作的创新模式。面对国内外的研究现状,应根据校企合作的研究生创新实践模式的优势,加强校企合作管理、完善校企合作的研究生培养制度、提高研究生自身的素质教育,通过实践摸索、完善、总结出在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建设、导师指导、毕业论文设计、成果应用与转化等方面的质量、管理、保障等一系列措施与办法,逐步形成规范化、制度化的校企合作与研究生创新实践体系,更好的完善校企合作的研究生创新实践模式构建与实践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