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与观念:柳青《创业史》现实主义缺陷试探

2020-01-07 07:41赵炎秋
关键词:互助组创业史合作化

赵炎秋

(湖南师范大学 文学院, 湖南 长沙 410081)

现实主义要求文学真实地反映生活的本来面貌,但作家对生活的认识和反映往往受到其固有观念的影响。如何处理现实与观念之间的矛盾,这是现实主义创作的关键问题之一。一直以来,这一问题在我国现实主义文学中并没有得到很好地解决,即使是一些公认的现实主义杰作,如柳青的《创业史》,也存在这一方面的问题。本文试图以《创业史》为研究对象,通过对其现实主义缺陷的分析,探讨现实与观念之间的关系,以增进我们对现实主义的理解,促进我国现实主义文学的健康发展。

柳青(1916—1978年)是我国当代著名小说家,他的《创业史》是十七年时期写得最好的现实主义小说之一。1952年,柳青放弃城市生活,举家从北京迁到陕西省长安县的皇甫村,在这里生活达14年之久。14年的皇甫村生活为他的现实主义杰作《创业史》提供了丰富的生活素材与切身感受。小说以主人公梁生宝互助组的创办、发展,到成立合作社的经历为线索,表现了20世纪50年代初中国农村社会主义改造进程中的历史风貌和农民思想感情的转变。作者并没有就合作化而写合作化,而是把合作化运动放在中国的历史长河中去考察,试图写出历史演进的趋势。作者生活积累丰富,艺术功力深厚。小说力图按照现实生活的本来面貌描写现实,情节设置、场景刻画、事件安排、人物塑造、语言运用、细节描写,都很成功。

自然,任何杰作都有其不足之处。从现实主义的角度考察,《创业史》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其一,是对合作化道路的绝对肯定和无条件歌颂。小说的主要情节是梁生宝互助组的发展过程。对这个互助组,小说给予了绝对的赞扬与肯定。合作化的确是农业发展的方向。个体的力量总是有限的,只有联合起来才能发挥整体的力量,实行现代化的生产,但《创业史》描写的合作化存在两个问题。一个问题是合作化是以人民公社作为发展方向的,而历史已经证明,人民公社的实践是不对的。不对的原因不是合作化本身不对,而是合作化的方式不对。《创业史》中的合作化是以地域为基础,按照邻近的原则组织的。而实践证明,真正的合作化应该以利益为纽带,按照相关的原则组织起来。经济组织应该以经济利益作为联系纽带。相邻不一定相关,相关才能利益相连,利益相连才能真正合作。如当前的一些农村合作组织,一般是以一个核心联系若干农户,通过经济纽带结成一个利益相关的经济体。而相邻的原则一般是通过行政手段,以空间为标准,将同一地域的居民强行组织在一起,共同生产,统一分配。由于没有或少有实际相连的利益,这种组合容易使组织的领导者将本质上是经济组织的经济体作为行政组织管理。因为与按相关原则组织起来的经济体的组织者不同,按相邻原则组织起来的经济体的领导人在经济体中没有特有的个人利益,经济体运行的好坏与他没有直接的经济利益。这容易导致他不按经济规律运营,甚至会导致他因为个人的一点蝇头小利而损害经济体的利益。另一方面,按相邻原则组织的经济体也会压抑组合中的个体的劳动积极性,滋长个体消极的主体性,如偷懒、损公肥私、不负责任等,结果是影响、损害经济体的发展。第二个问题是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的设置在20世纪80年代被取消了,改为乡、村、村民小组的设置。历史已经否定了人民公社这种一大二公的合作化实践方式,证明这一方式不是中国农村合作化的正确方向。由于以上两个原因,《创业史》歌颂以人民公社为方向的合作化,自然也就或多或少地有了问题。它既不符合历史发展的方向,又不符合当时的客观现实。其实,《创业史》合作化描写上的不足,人们早就意识到了,比如路遥。他在《平凡的世界》塑造了一个以柳青为原型的名叫黑白的著名作家,书中的黑白就写了一部描写合作化的长篇小说《太阳正当头》。小说中,路遥如此评论这位作家:“这本描写合作化运动和大跃进的书,是他一生的代表作。他在期间真诚地讴歌的事物,现在看来很多方面已经站不住脚,甚至是幼稚可笑的。作家当年力图展现正剧,没想到他自己却成了悲剧。”[1]柳青是路遥的偶像,但从上面这段话可以看出,他对《创业史》中的合作化描写,也是有异议的。

《创业史》的第二个不足,是以人物的政治属性为标准,进行人物形象的塑造。总体来看,《创业史》的人物塑造取得了较高的成就。小说中的很多人物,如梁三老汉、王二直杠、梁大、改霞、素芳等,都个性鲜明、有血有肉。但由于主要人物塑造的逊色,小说的人物塑造未能达到其应该达到的高度。小说的主要人物的性格大都比较单薄,而且越是重要的人物,其形象越是僵硬。其中主要原因,是小说对次要人物的塑造,放得较开,能够按照生活的本来面貌进行描写,而对主要人物的塑造,则往往考虑到其政治属性,考虑到其性格的描写不要超出其政治身份限定的范围。其小说中的政治属性实际上等于阶级属性,这样,小说的主要人物实际上是按照其阶级身份进行塑造,成为了各个阶级的类型人物。如小说中的富农姚士杰,不仅思想反动,而且品质低劣、生活腐朽、行为委琐。他老婆坐月子,他雇来老婆的侄女素芳来家做月工,并借机诱奸了她,然后又挑唆她栽赃梁生宝,企图破坏生宝的名誉。其行为不仅卑鄙,而且歹毒。富裕中农郭世富不仅政治上动摇,对当时最大的政治-农业合作化持反对的态度,而且自私自利、道德低下。春荒时期,他不仅不肯借粮给困难户,而且借机发财。郭世富卖粮那一场景,对这个富裕中农自私自利、狡猾老到的揭示,可谓入木三分。新中农郭振山虽然是农村基层党的领导人,但其经济地位决定了他关注的是个人的发家致富,追求的是个人利益,他对合作化持消极的态度。甚至在支持徐改霞进工厂工作这一无所谓对错的事情上,小说也要宣布他在政治上错了,是在鼓励农村青年追求城市安逸的生活,不安心参加农业劳动。只有贫雇农出身的梁生宝不仅政治上正确,积极参与合作化,而且正直、诚实、勤劳、肯干,有办法、有能力,因此得到了小说中最美的姑娘徐改霞的爱情。小说对梁生宝买稻种的描写,很好地体现了他的优秀品质。这样,小说就以阶级属性为标准,统一了小说中主要人物的形象描写。然而马克思早就说过,“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2]阶级关系只是“一切社会关系”中的一个部分,虽然是十分重要的部分。人活在社会,除了阶级关系,还有其他很多关系。人在种种关系中,才能显示出性格的多样性、真实性。这种种关系,从属性的角度看,也就是人的种种属性。这些属性虽有重要与否之分,但并不统一于某种属性之下。如果以阶级属性来统一这种种属性,以阶级标准为准则进行人物描写,必然会缺乏人物描写必需的真实性、丰富性和复杂性。这样,即使以柳青那样的功力,《创业史》的人物塑造特别是主要人物的塑造也很难说是十分成功的,个中原由也就不难知晓了。

《创业史》现实性方面的不足,从认识论的角度看,是作者对合作化运动以及人的阶级属性和其他属性的关系的理解问题,但从创作方法的角度来看,仍是一个是否坚持现实主义创作方法、是否坚持真实地表现现实生活的问题。

我国的农业合作化运动经过了互助组、初级社和高级社三个阶段。具体来说,1949年10月至1953年,以互助组为主,同时试办初级形式的农业合作社。1954年至1955年上半年,以初级社为主。1955年下半年至1956年底,以高级社为主。1957年至1958年初,高级社在全国基本普及。部分高级社互相组合,变大变强,逐渐形成人民公社的雏形。这种大公社的形式得到当时主管农业的中央领导谭震林的肯定。在1958年6月底7月初在郑州召开的冀、鲁、豫、陕和北京市农业协作会议上,谭震林认为,像遂平县卫星社已经不是农业合作社,而是共产主义公社。遂平县所在的信阳地区于是派出由地委秘书长带领的工作组,在遂平县卫星集体农庄试点,并于1958年7月初建立了“嵖岈山卫星人民公社”。其包括27个农业社、9360农户。全国第一个人民公社在河南诞生之后,得到毛泽东的肯定。于是,全国性的人民公社化运动在1958年秋冬季蓬勃展开。到1959年,全国农村基本都公社化了。

合作化运动产生的初始原因是由于农民在生产困难时守望相助、相互帮扶的需要,是一种互利自愿的合作形式。刚开始时,中央并没有强制推行。1951年12月,中共中央在《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协议(草案)》中,把农民的积极性归结为个体经济的积极性与劳动互助的积极性两个方面,认为无论是搞个体经营还是劳动合作,都是农民发家致富的途径与手段,是农民在不同情况下的不同选择,都是值得肯定的[3]。但随着农村社会主义建设的全面展开,是否走合作化的道路,很快就被提到是走社会主义道路还是走资本主义道路的高度来认识。1953年10月,毛泽东在关于农业合作化的谈话中指出:“对于农村的阵地,社会主义如果不去占领,资本主义就必然会去占领,难道可以说既不走资本主义的道路,又不走社会主义的道路吗?”[4]1953年12月16日,中央通过《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下称《决议》)。这个决议将农民个体经济与合作经济两种积极性正式提到“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两条道路斗争”的高度。《决议》认为,引导个体农民经过具有社会主义萌芽的互助组,到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社,再到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社,这是党对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正确道路。《决议》也指出,发展农业合作化,无论何时何地,都必须根据农民自愿这一根本的原则[5]。但在实际操作中,农民自愿这一原则实际上被忽视了,农业合作化运动只用了短短三年,就走完了从互助组到初级社再到高级社的全过程。然后,又只用了两年多的时间,走完了从高级社到人民公社的全过程。

然而,由于合作化超越历史发展阶段的过于迅猛的发展,合作化运动中的人为的、强制性的因素,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农民的积极性。加上体制与管理上的问题,高级社普遍实现之后,粮食产量并没有像人们希望的那样节节增加,反而出现递减的趋势:1955年比1954年增长8.5%,1956年增长4.8%,1957年仅增长1.2%。1958年有个丰产,但接着的1959到1961年三年粮食产量连续下降,出现全国性的饥荒。虽然其中有自然灾害的原因,但与人民公社普遍成立之后一些错误措施的施行和农民生产积极性的下降也是密切相关的。因此,三年自然灾害之后恢复农业生产的主要措施,一是落实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政策,一是落实农民的自留地,允许农民搞家庭副业如养猪等。这实际上是在发挥农民搞个体经济的积极性。其落实队为基础,实际上也是间接地发挥农民搞个体生产的积极性,因为以生产队为基础实际上是缩小生产与分配的基数,使生产与分配和农民个人利益的联系更加紧密,这与新时期开始时包产到组的思路是一致的。

柳青从1952年开始,在皇甫村生活了14年,经历了农业合作化的全过程,加上他国家干部的身份与知识分子的观察与思考力,对于合作化的长处与不足,他应该是十分了解的。据柳青的女儿刘可风写的《柳青传》记载,早在20世纪50年代末年,柳青就已经认识到合作化运动的不足。1958年,他写了一篇中篇小说《恨透铁》,小说的副标题叫“1957年纪事”。他曾对周围信得过的人说:“这篇小说是我对高级社一哄而起的控诉。”同时还说,“1955、1956年的大丰收,除了风调雨顺的客观条件外,很重要的是初级社这种组织形式,它的优越性还远远没有显示完。”[6]201他认为,“存在一些单干户是好事不是坏事。单干户和农业社会形成一种竞争局面有利于生产的发展。”[6]201他曾对朋友说,第四部大跃进、人民公社就不写了。“若要写,主要内容就是批判合作化运动怎样走上了错误的道路。”[6]2141960年,他曾对信得过的人说,“中国农业合作化是做了一锅夹生饭。”[6]397他比较欣赏的是南斯拉夫的合作模式,因为“它是真正采取了经济手段,而不是行政命令的办法”[6]405,“南斯拉夫真正做到了入社自愿,出社自由,农村只有四分之一合作化了”[6]430。他的《创业史》原计划写四部,从互助组、合作社一直写到人民公社,但除了第二部草草写完,第三部、第四部则根本没有动笔。除了身体不好、过早去世之外,柳青对农业合作化的思考和思想的变化是更重要的原因。但是尽管如此,在《创业史》第一部中,柳青对互助组、合作化仍然采取了无保留的肯定、赞扬的态度,这不能不说这是由于他未能严格地按照现实主义的要求进行创作,对现实的如实反映让位给了他与合作化有关的思想与观念所造成的结果。《创业史》第一部完稿于1959年,1959年在《延河》第4期至第11期连载,1960年5月由中国青年出版社出版。联系柳青1960年与朋友的谈话,实际上至少在《创业史》创作的后期,他已经认识到了合作化运动存在的问题。但也许是因为政治上的考虑等原因,他没有将这一认识在小说中表现出来。当然,笔者在这里不是苛求柳青。笔者理解,在当时的政治环境之下,柳青很难将他对合作化的思考全面地反映出来。笔者这里也只是从事后总结的角度把问题指出来。

阶级性是人的重要社会属性,但不是人的全部社会属性,阶级关系是人的社会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不是全部组成部分。这是一个很明显的道理,也是现实生活的事实。任何在社会中真实地生活的人都会体会到这一点。当一个社会将阶级属性等同于人的社会属性,将阶级关系等同于人的社会关系的时候,这个社会从理论到实践都是错误的,也是不能持续的,如“文革”时期我国的一些社会实践。不过即使是“文革”时期,阶级性与阶级关系仍未能完全取代人的社会性和社会关系。柳青其实是知道这一点的,《创业史》中次要人物的塑造就是证明,比如梁生宝的养父梁三老汉。梁三老汉勤劳、朴实、善良。他收养梁生宝,像对待亲生儿子一样对待他;买来的童养媳妇死了,他趴在炕边嚎啕大哭,哭得连旁人都伤了心。自然,他身上也有传统、保守的一面。他不喜欢改霞,因为改霞解除了她父亲为她定的婚约,因为改霞积极参加社会活动。梁三老汉勤劳,从不吝啬气力。作为庄稼人,他有着最朴素的发家立业的愿望,但旧社会现实,多次粉碎了他的发家努力。土改后,他分得十来亩稻田,发家的愿望又强烈地燃烧起来。他有自私、只替自己考虑的一面。他不愿参加合作化,也不愿养子生宝带领大家搞合作化,认为互助组的人都在占他家的便宜。但他虽然反对,却也并不故意给生宝制造障碍,甚至在必要的时候,还能伸出援手,因为毕竟生宝是他的亲人,互助组员也是他的邻居。后来,互助组粮食取得了丰收,他也就改变了对合作化的反对态度,同意自己家加入儿子组织的合作社。虽然性格走向整体上还是向着合作化的方向发展,但梁三的形象却的确具有人的全部丰富性,既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是黑格尔说的“这一个”。对比而言,梁生宝、郭振山、姚士杰、郭世富的形象则要逊色很多。这些人物在柳青的笔下虽然也栩栩如生,但其形象却受到阶级性的规范,成为各个阶级共性的代表。就像戴着镣铐跳舞,虽然也有其优美之处,但却缺乏一点自然和丰富多彩。

由此可见,从现实主义创作的角度看,《创业史》在人物塑造方面的不足,仍然是观念压倒了现实的问题,而不是作者功力不足的问题,是其对人物的现实主义描写让位给了作者既有的观念。

观念与现实的关系问题,是现实主义的基本问题之一。这里所谓观念,是指作家成系统的思想、观点体系; 现实,指客观的现实生活,也包括作家对它的认识与体验。两者之间有一致的时候,也有不一致的时候。当二者不一致的时候,是让观念服从现实,还是让现实依从观念,这是现实主义的关键问题之一。

对于这一问题,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其实早就作出了明确的回答。在讨论拉萨尔的历史剧剧作《弗兰茨·冯·济金根》时,恩格斯指出:“我们不应该为了观念的东西而忘掉现实主义的东西,为了席勒而忘掉莎士比亚。”[7]马克思也认为拉萨尔的最大缺点“就是席勒式地把个人变成时代精神的单纯的传声筒”,要求他“更加莎士比亚化”[8]。不过,应该指出的是,马克思恩格斯在这里只是将席勒作为观念化的代表,将莎士比亚作为现实主义的代表,并没有对两人的创作做全面的比较,也没有对两人的成就做全面的论述。

这些论述意在要求作家在创作的时候,要通过情节与场面的描写让思想自然地流露出来,而不要以人物、叙事者甚至作者的直接议论、抒情的方式将作者的观点、思想直接地表达出来。当然,从另一个角度,这段论述实际上谈的也就是观念与现实的问题。按照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思路,作家创作时如果遇到观念与现实的矛盾,他的创作遵循的应该是客观的现实,而不是自己的观念。

这一思想在恩格斯的另一段论述中表述得更加清楚。在致哈克纳斯的信中,在分析巴尔扎克的创作时,恩格斯指出:“不错,巴尔扎克在政治上是一个正统派; 他的伟大作品是对上流社会无可阻挡的衰落的一曲无尽的挽歌; 他对注定要灭亡的那个阶级寄予了全部的同情。但尽管如此,当他让他所深切同情的那些贵族男女行动起来的时候,他的嘲笑空前尖刻,他的讽刺空前辛辣。而他经常毫不掩饰地赞赏的唯一的一批人,却正是他政治上的死对头,圣玛丽修道院的共和党英雄们,这些人在那时(1830—1836年)的确是人民群众的代表。这样,巴尔扎克就不得不违背自己的政治同情和政治偏见;他看到了他心爱的贵族们灭亡的必然性,把他们描写成不配有更好命运的人; 他在当时唯一能找到未来的真正的人的地方看到了这样的人,——这一切我认为是现实主义最伟大胜利之一,是老巴尔扎克最大的特点之一。”[9]这段论述的内涵十分丰富,从现实与观念关系的角度看,它至少包含了三个方面的内容。首先,恩格斯明确地肯定了作家的世界观与政治立场也即观念与现实主义创作之间存在着矛盾的一面。当出现这种矛盾的时候,应该坚持现实主义创作方法,尊重现实,防止观念对现实的干扰与歪曲。其次,恩格斯认为,当作家世界观落后的时候,坚持现实主义创作方法能够弥补其世界观落后的缺陷。之所以能够这样,是因为真实地描写现实,是现实主义创作的根本价值所在。1885年,恩格斯在致明娜·考茨基的信中指出:“如果一部具有社会主义倾向的小说,通过对现实关系的真实描写,来打破关于这些关系的流行的传统幻想,动摇资产阶级世界的乐观主义,不可避免地引起对于现存事物的永恒性的怀疑,那么,即使作者没有直接提出任何解决办法,甚至有时并没有明确地表明自己的立场,我认为这部小说也完全完成了自己的使命。”[10]由此可见,在恩格斯看来,现实主义文学作品的主要任务和根本价值,就在于如实地描写客观现实。现实主义创作方法能够促使作家按照现实生活的本来面貌描写现实,避免作家观念对现实的干扰与扭曲,使作品真实地再现现实的本来面貌。其三,恩格斯认为,在观念与现实发生矛盾的时候,只有像巴尔扎克那样,用对现实的如实描写战胜观念上的偏见,作家的创作才能成功,其作品才能成为成功的作品。

自然,现实与观念之间的关系是复杂的。就文学创作来看,在现实与观念之间,还有作家对现实的认识。作为现实与观念之间的中间层次,作家对现实的认识一头联系着现实,一头联系着观念,既受现实的影响,亦受观念的影响。从根本上说,作家对现实的认识是植根于现实的基础之上的,在总体上,现实决定着作家对现实的认识,但作家对现实的认识又不是毫无依凭、条件反射似的,他要依据一定的观念,受到一定的思想的影响。思想观念不同的作家,对现实的认识是有区别的,特别是在认识复杂现实的时候。如对合作化,不同观念的作家,认识就有可能不一样,有的更多地看到合作化积极的一面,有的更多地看到合作化消极的一面。

这样,在现实、对现实的认识和观念之间,就存在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三者之间是一致的,一种情况是三者之间不一致。三者之间一致的时候,又存在两种情况:一种是积极的一致,一种是消极的一致。所谓积极的一致是指作家在对现实进行认识的时候,思想观念积极地参与了他的认识,三者在现实的基础上达到了一致。消极的一致是指作家在对现实进行认识的时候,没有明确的思想观念的界入,思想观念也不对他认识的结果进行干预与修正,三者同样在现实的基础上达到一致。就作家的创作而言,这两种情况都不会对他如实描写现实产生不利的影响。三者不一致的时候,也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作家的认识无意识地受到观念的影响,导致其对现实的认识产生偏差,这种不一致可以称为无意识的不一致;另一种是作家对现实的认识比较准确,但与他现有的观念存在矛盾,这种不一致可以称为自觉的不一致。对于作家的创作而言,无意识的不一致会对他的创作产生不利影响,因为没有意识到自己对现实的认识存在偏差,作家会自动地按照自己对现实的认识进行创作。而自觉的不一致则不同,作家意识到他对现实的认识与他所持的观念有矛盾,是违背他的观念,按照自己对现实的认识进行描写,还是屈从已有的观念,对现实进行歪曲的描写?这正是恩格斯讨论巴尔扎克时所提出的问题。恩格斯的要求是,在这种时候,作家应该违背自己的世界观也即观念,按照他对现实的认识、按照现实的本来面貌进行描写。恩格斯认为,这是现实主义创作方法的必然要求,也是作家创作取得成功的前提。

在前面的讨论中,我们已经指出,柳青对合作化运动的不足,是有一定的认识的。但他没有按照自己对现实的认识进行如实的描写,而是根据自己秉持的理念对现实进行了一定的修正式的描写,从而造成《创业史》现实主义的缺陷。

再回到《创业史》来,认真阅读,我们可以发现,小说极力肯定合作化运动,但对合作化的优势,小说其实并没有写出多少有说服力的情节来。在小说结尾,梁生宝的互助组是成功了,粮食丰收了。其中原因可以归纳为四点:一是互助组的领头人梁生宝的个人品质,能干,能团结组员,大公无私,有奉献精神;二是用了良种;三是推广了合理密植;四是互助组人多力量大,劳动效率高。但仔细思考,就不难发现,这其实并不是真正的优势。首先,领头人的个人品质是可遇不可求的,没有普遍性。其次,用良种、合理密植,不是合作化的必然优势,单干户也可以做。再次,人多力量大,如果从大家一起干活、统一调度的角度看有一定的道理,但从劳动力和劳动效率的角度看,则不一定正确。因为人还是那些人,地还是那些地,合起来既不会增加人,也不会减少地。如果组织不好,影响了组员的劳动积极性,反而会降低劳动生产率。因此,合作化后人多力量大,其实是一个伪命题,这已为合作社与人民公社的实践所证实。由此可见,梁生宝互助组所体现的合作化优势严格地说其实并不是优势。农业合作化的真正优势应该在于运用集体的力量和集合起来的资金,进行分工合作,改变生产、经营方式,实现现代化生产,但这不是简单地运用行政的力量,把同一地域的农民捆绑在一个组织中就能够做到的,经济的发展毕竟有它自己的规律。不过,这些认识的达到也是无数教训与挫折的结果。处于合作化进程中的柳青,看不清楚也是自然的。他的失误,在于没有将自己认识到的现实如实地表现出来,已有的观念干预了他对现实的如实反映。

20世纪50年代初,在谈到农业合作化时,毛泽东指出:“农村中的资本主义自发势力一天一天地在发展,……这种情况如果让它发展下去,农村中向两极分化的现象必然一天一天地严重起来。失去土地的农民和继续处于贫困地位的农民将要埋怨我们,他们将说我们见死不救,不去帮助他们解决困难。向资本主义方向发展的那些富裕农民也将对我们不满,因为我们如果不想走资本主义的道路的话,就永远不能满足这些农民的要求。”因此,要“逐步地实现对于整个农业的社会主义的改造,即实行合作化,在农村中消灭富农经济制度和个体经济制度,使全体农村人民共同富裕起来”[11]。由此可见,合作化运动有一定的政治考虑,是巩固政权的需要,但其最主要的目标应该还是提高生产力,让农民共同富裕。让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要求,也是中国共产党一直追求的目标之一。但20世纪五六十年代走的道路,是将同一地域的人民捆绑在一个组织之内,共同生产,平均分配。这个时期人民公社实行的多劳多得,实际上是在平均分配基础上的多劳多得。它有两个要点:一是农民只能在指定的时空和团体中劳动,二是这个团体在分配时首先考虑的是这个团体中每一个成员的利益,其次才考虑那些付出了劳动的人的利益,这也就是所谓的人口和工分各占一定比例的分配方式。在这种体制中,农民的积极的主观能动性无法发挥出来,消极的主观能动性则发挥得淋漓尽致,生产效率和经济自然发展不起来。其结果是“共同”实现了,但“富裕”却没有到来。新时期以后,走的则是另一条道路。农民不再由政府强力捆绑在一起,而是各自发挥潜力,自主进行生产,政府再通过税收、补助等方式,进行二次分配。这样做的结果,是生产上去了,经济发展了,农民富裕了。虽然在“共同”上还存在一些问题,但这是富裕后的问题,而不是贫穷中的问题,是吃多吃少的问题,而不是有吃无吃的问题。

历史总是要拉开一段距离才看得清楚,许多看似正确的观念经过实践的检验,在一定的时间之后会显示出错误的面孔,所谓当局者迷。然而现实总是顽强的,它不会受观念的左右。因此,严格按照现实的本来面貌描写现实,是避免被错误观念引入歧途的最好办法。柳青没有完全做到这一点,他的杰作《创业史》也因此给我们留下了一定的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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