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 斌
(河津市水利局,山西 河津 043300)
河津市位于山西省西南部,运城市的西北角,汾河和黄河汇流的三角地带。东迎汾水与稷山县为邻,西隔黄河与韩城市相望,南有台地与万荣县毗连,北依吕梁与乡宁县接壤。全市东西宽27.5 km,南北长35 km,面积为593 km2。地势北高南低,海拔高度在367.5 m—1 107 m 之间。河流有汾河、黄河等,自然资源丰富。
汾河堤防是防洪抗灾主体工程,直接保护着河津城及沿河3 个乡(镇),1 个街道办事处,32 个村庄10.8 万口人,农田0.73 万hm2,其中:高效农田0.33 万hm2,滩涂0.4 万hm2。河谷内滩地广阔平坦,土地肥沃,气候温和,复播率在80%以上,以种植冬小麦、棉花、花生为主,兼种大秋作物和油料、水果、大棚蔬菜等经济作物,是河津市重要粮棉产区。初步调查,仅以粮棉两项平均计算,每亩滩地的产值都在1 000元以上。其它经济作物的亩产值更高,一般在2 000 元以上,农业总产值2 亿元左右。沿河有108 国道,侯西铁路和南北纵穿的临河一级公路是河津市的重要交通要道。多年来,汾河两岸兴建的近百个中小型国营、集体及私营工商企业,133.33 余hm2渔业基地,年产值在3 亿元以上,是河津市工农业生产的“半壁江山”,经济发展的战略区域。
项目所在地位于汾河干流河津段下游4 km 处。
汾河下游沿岸是人口稠密的经济发达地区,是山西省重要的能源重化工基地和农业商品粮的重要产区,一旦发生洪灾,其损失惨重。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增长,洪灾造成的损失将会越来越大。2011 年汾河中下游管理局,对汾河河津段209 国道大桥上游段20.5 km 堤防进行了加固,下游有22.06 km 的堤防未治理,防洪能力不足5 年一遇防洪标准,形成防洪短板。本段河道坡降平缓,泄洪输沙能力不足,河床逐渐抬高。随着河道年径流量减小,行洪主槽大量萎缩,致使河道行洪能力下降。同一流量下水位持续升高。汾河下游主槽的平均宽度已由六十年代的200 m缩窄至现在的70 m,平滩流量由800 m3/s 降至不足400 m3/s。
2016 年7 月,汾河柴庄——河津段的洪峰流量达到482 m3/s(河津段西梁桥处的洪水位达372.1 m),汾河河津段上游与对岸万荣的堤防洪水位均超过堤顶,堤防多处发生管涌、滑塌。省委省政府、运城市委市政府、河津市政府及广大武警官兵共同奋力抗洪抢险,加筑沙袋,洪水没有漫堤决口,保护了当地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虽洪水在大家的努力下已经退去,但是堤防抢修加筑临时用料比较复杂,质量较差,含沙量大,急需加固改造。
根据《运城市水务局关于修建汾河运城段防洪遗留工程的请示》(运水汾〔2016〕118 号)和《山西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17 年第一批中央水利发展资金计划的通知》(山西省水利厅晋水财务〔2017〕17 号)的文件精神,为提高河道的防洪能力,保障河道行洪安全,改善周边水环境,提升沿线居民生活质量,应尽快实施汾河下游防洪工程的建设。通过堤防加固,修建防汛抢险道路,满足日常河道维护管理以及防洪抢险的需要。
根据《防洪标准》(GB 50201—2014)和《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 50286—2013)的有关规定,结合汾河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确定工程级别为Ⅳ等4 级。汾河下游堤防工程的防洪标准按20 年一遇设计。
汾河流经稷山县后在河津市柴家乡庄头村入境,流经柴家乡、城区街道办、阳村乡、小梁乡,从小梁乡西梁村出境,进入万荣县境内,市境内流程26.8 km,年平均径流量14.5 亿m3,主河槽宽60~100 m,行洪区河宽250~500 m。河津段干流位于汾河下游,属平原冲积性蜿蜒型河流。汾河从襄汾万王出峡谷后进入宽阔的河谷盆地,呈现出平原河流的特征,除局部河段受阶地节点和控导、护岸工程的控制外,河流蜿蜒蛇行。故道遗迹,遍及河谷。河槽呈复式河道形态,河槽单一,滩槽分界明显。槽宽一般在50~120 m 之间,以50~80 m 者居多;槽深2.5~4.5 m,一般在3.0~4.0 m 之间;河道比降0.44‰~0.2‰。由于河道坡降逐渐变缓,河床粒径也进一步变细,本段床砂中值粒径在0.15~0.06 mm 之间。汾河下游河道坡降和床沙粒径,呈现沿程逐渐变缓和变细的趋势,但在入黄段约30 km 的范围内由于受前期黄河东倒夺汾的影响,比降和床沙粒径有所回升。
河津市属暖带大陆性季风气候,气候温和、四季分明,地处半干旱的黄土高原,全年受季风活动影响,一般每年10 月至次年5 月,受西伯利亚干冷气流控制,盛行西北季风,多风而少雨,汛期一般为6~9 月,以7、8 两月为主,受太平洋暖湿气流控制,盛行东南季风,气候特点是降水集中,且多暴雨及雷阵雨,多年降水中汛期占60%以上,年平均降水量544.9 mm,年均气温13.5℃。年平均太阳辐射量为539.6 kJ/cm2,年平均日照时数为2 328.2 h,年平均风速2.1 m2/s。霜冻期在10 月中旬至次年4 月中旬,无霜期220 d。
设计流量的洪水位计算,是确定沿河堤防高度的主要依据和基础,按照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黄规计〔2003〕247 号文件相关规定,河津站以下汾河段20 年一遇的设计洪峰流量为2 080 m3/s。
依据《防洪标准》(GB 50201-2014)和《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 50286-2013)的有关规定,结合汾河下游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确定本段河道防洪标准为20 年一遇,堤防级别为4 级。针对河道现状存在的问题,按照河道防洪工程建设的依据、原则及目标,通过新建堤防和堤防加固,修建防汛抢险道路,形成贯通的防汛抢险道路,满足日常河道维护管理以及防洪抢险的需要,提高河道行洪能力,保护堤防安全。
根据治导线规划,结合河道现状,按20 年一遇标准新建和加高培厚现有堤防,其中,新建堤防3.098 km,加高培厚现有堤防长度0.982 km,堤顶铺设泥结碎石路面4.08 km。在防汛道路两侧栽植侧柏1 632 株。
根据《防洪标准》(GB 50201—2014)和《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 50286—2013)的有关规定,结合汾河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确定工程级别为Ⅳ等4 级。汾河下游堤防工程的防洪标准按20 年一遇设计。
根据治导线规划,结合河道现状,该段堤防按照堤距满足300 m 的要求进行布置,并尽量减少占地和堤线平顺,紧靠原堤防的堤脚新建堤防,以满足20 年一遇河道的防洪标准。本次设计新建和加高培厚堤防4.08 km,其中新建堤防3.098 km,加高培厚堤防长度0.982 km。堤防断面采用梯形断面,河堤临水侧边坡为1∶2.0,背水侧边坡为1∶2.0,堤防的堤顶设计宽度为6 m。
根据防汛管理要求,堤顶道路按泥结碎石路面设计,厚20 cm,宽5 m,两边侧设宽0.3 m 的混凝土路缘石,道路设双向横坡,坡度为3%。
防汛道路两侧栽植侧柏,株距5.0 m,侧柏冠径50~80 cm,高度1.5 m。
汾河干流河津段防洪工程(阳村乡连伯段加固)的实施,为建设生态河津、平安河津提供了有力的支撑。防洪工程实施后,防洪标准达到20 年一遇,将减少洪水对河津市阳村乡连伯村1 个乡镇1 个行政村,总人口7 000 余人,266.67 hm2高效农田、1 334 余hm2的滩区农田、下游工厂企事业单位及居民的生命、财产造成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