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 锐
(山西省柏叶口水库建设管理局 山西太原030002)
水库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肩负着“兴利”和“除害”的双重责任,在保护民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保障社会经济发展大局稳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截止目前,我省现有在役水库共613座,总库容70.2亿m3。其中,大型水库11座,中型水库70座,小型水库532座(小1型262座,小2型270座),小型水库占比86.79%。由我省水利系统管理的注册登记水库共有608座(不含万家寨、龙口、天桥和西龙池上下库),总库容58.63亿m3,总兴利库容25.83亿m3,总防洪库容15.71亿m3。全省水库中常年蓄水的水库有335座。在我省,水库保护范围内的人口超过全省人口一半以上,水库工程年供水量占到全省供水总量近50%。
山西省水库大多建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特别是小型水库,普遍存在工程质量不高、日常管理不善、维养资金不足、水库带病运行等突出问题,直接导致水库效益难以充分发挥,甚至出现溃坝事故。水库工程有一个不容忽视的特点,就是失事后果严重,一旦失事就会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的损害,同时对社会经济发展也会带来巨大的打击。据统计,以2018年为例,我省11个地市43个县区受灾,受灾人口13.72万人,农作物受灾面积17 850 hm2;因洪涝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3.61亿元,其中:农业直接经济损失1.07亿元,工业交通业直接经济损失1.18亿元,水利工程水毁直接经济损失1.17亿元,教训十分惨痛。虽然这些损失并非由水库失事直接造成,但也反映出我省水旱灾情形势依然严峻。
水是生命之源,更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据统计,以2018年为例,我省实际灌溉面积160.861万hm2(非全部由水库灌溉);地表水源供水量39.79亿m3,蓄水工程供水占比高达32.1%;小水电年发电量4.25亿kWh;渔业年产量47 773 t。水库除了发挥防洪效益保安全之外,其经济效益的发挥也是社会经济发展中至关重要的一环。我省水库工程任务大多以防洪、灌溉、供水为主,有的还兼顾发电、养殖、旅游等功能,对我省工业、农业、养殖业乃至旅游业的发展发挥着关键作用。水库经济效益的高效发挥,必须以水库安全运行为基础,否则一切将沦为空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程规范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大坝主管部门对其所辖的大坝的安全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水库安全管理责任主体为相应的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库主管部门以及水库管理单位。我省水库安全管理实行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组建或确定水库的管理机构,并负责落实“五个责任人”(我省根据实际情况,将水库安全管理“三个责任人”和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合并成“五个责任人”)。层层压实责任,落实管护主体,并于每年3月底前将水库安全责任人在本级主要媒体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在我省,省水利厅负责公布全省大中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公布全省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
我省水库运行调度工作主要依据四个方案严格执行,分别是:水库调度规程、水库调度运用计划、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和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水库调度规程由水库主管部门或水库管理单位组织编制,应委托有相应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按管辖权限由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当水库调度任务、运行条件、调度方式、工程安全状况等发生重大变化,需要对水库调度规程进行修订时,应进行专题论证,并报原审批部门审查批准。水库调度运用计划由水库管理单位编制,汛期调度运用计划由同级防汛抗旱指挥部会同水行政管理部门批复,非汛期调度运用计划由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防汛抗旱指挥部批复,并报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和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由水库主管部门和水库管理单位组织编制,也可委托专业技术单位编制,应急预案审批应按照管理权限,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授权部门负责,并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当水库工程情况、应急组织体系、下游影响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组织修订,履行审批和备案程序。
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是及时准确掌握工程安全状况、科学设定管理措施的法定制度。2019年,我省集中力量完成了117座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工作,在全省水利系统管理的608座水库中占比19.2%,成果显著。2020年—2022年,我省计划完成388座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工作,其中2020年计划完成186座,2021年计划完成144座,2022年计划完成58座。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是一项应当长期坚持的重要工作,通过对大坝安全状况进行科学评价,能够及早发现大坝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就能做到“早发现、早治疗、早根除”,避免事故发生。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应严格按照《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中规定的由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近年来,少数鉴定组织单位经常对这方面要求重视不够,导致鉴定工作出现疏漏。
我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和省市级配套。近年来,国家实施了大规模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我省水库工程管理设施和安全状况有了很大的改善,抗御洪水的能力大幅提升。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有些水库在实施除险加固过程中,由于市、县配套资金不到位,不少存在用项与遗留尾工问题。中央每年下拨用于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资金有限,并非能解决我省所有水库病险问题,水库管理单位筹措资金困难,不能自行解决,导致相当一部分水库低水位甚至空库运行,各项效益长时间难以发挥。目前我省已明确为“三类坝”的病险水库共有60座,正在实施除险加固的12座,2019年至今,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初步设计批复10座,其余38座已上报水利部,争取纳入全国水库除险加固计划。
降等报废是有效化解水库安全风险、合理配置管理资源的重要措施。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水库降等与报废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功能丧失严重、有重大安全隐患且难以根治、除险加固技术上不可行或经济上不合理的水库积极推进降等报废。2020年—2022年,我省拟降等报废水库28座,由于经费不足,此项工作推进缓慢,有些水库既存在安全隐患,又浪费管理资源,但仍然带病超期运行。我们要充分认识加强水库降等报废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抓紧落实经费,对符合条件的水库实施降等与报废处置。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化解安全风险。
水库维修养护是一项常态化工作。经过上一年的洪水洗礼,水库各类水工建筑物不可避免会遭受不同程度的破坏,首当其冲的便是挡水建筑物和泄水建筑物,为尽快恢复水库设计功能,高效发挥防洪和兴利效益,为来年抵御洪水侵袭打下坚实基础,水库水毁修复和维修养护工作就显得格外重要。我省每年都要进行水库维修养护工作,下拨中央和省级维修养护项目补助资金,2020年,我省安排水库工程维修养护项目中央补助资金涉及全省10市55县152座水库,安排水库工程维修养护项目省级补助资金涉及11市58县139座水库,基本实现全省全覆盖。
防汛备汛工作是我省每年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每年3月到5月,水利部都会派出检查组以“四不两直”对全国小型水库安全状况和防汛备汛情况进项专项督察。省水利厅也会组织人员对全省水库防汛备汛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抽查,针对检查发现问题下发通知要求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录入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督查问题整改信息系统。2018年我省受检水库83座,发现问题186个,现整改完成165个,整改到位比例88.7%。2019年我省受检水库41座,检查发现问题29个,现完成整改26个,整改到位比例89.7%。经努力,我省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督查问题整改率在全国名列前茅,今年又新增落实整改问题21个,我省将加大督促整改力度,继续督促对有关问题进行整改,跟踪销号。
水库工程是我省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的重要基础设施,水库安全管理工作任重而道远。由于篇幅有限,仅能从上述七个方面梳理我省在水库安全管理方面作出的努力,此项工作的广泛性还远远不仅如此。就我省而言,由于近年来我省煤炭行业不景气,经济下行压力大,水库安全管理涉及的财力、物力、人力需求缺口较大,水库管理单位人员经费和维养经费难以落实。另外,水库管理单位受编制限制,水库管理人员技能偏低,专业人员不足,人才流失严重。目前,全省正在全面推进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通过改革,全省水库(特别是小型水库),建立了管护制度,落实了管护主体,明确了管护主体责任,落实了管护经费财政补助。2019年我省出台了《山西省水库工程管理考核实施细则》,2019年10月至12月期间,省水利厅组织技术和管理人员对全省水库组织管理、安全管理、运行管理、经济管理四个方面进行了全面考核,以考核推动水库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切实提升水库管理水平。
水库安全管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任务,一代又一代水利人在自己的岗位上为此如履薄冰做着不懈的努力。今后我们全省水利系统要进一步遵循“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方针和“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统筹治理的新思路,按照“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总基调,以功成不必在我精神,持续发力,争取为水库安全管理工作再造新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