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洪靖
(重庆市北碚职业教育中心 重庆北碚 400700)
近十年来,我国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以三倍于GDP增长的速度高速发展,大量数码产品以及电子元器件的生产总量均位居世界第一。通过《电子技术应用专业人才需求调研报告》一文对重庆市十余家电子电器相关企业调研分析发现,各企业对中、高级工及以上需求约占37%,中级工需求约占38%,初级工占25%。这说明了“招工难”现象在电子技术人才市场上仍是常态,从全局看,企业提高对员工的技能要求是主流[1]。目前,在我国的技术工人中,受教育程度平均水平偏低;技术等级总体偏低;高级技术工人年龄普遍偏高。中职电子技术应用专业的毕业生适应的工作岗位类型范围广,主要包括维修电工、电子产品维修,质量检验、营销与采购、产品设计、技术主管等[2]。
我国职业学校人才培养模式主要包括“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产教融合”模式、“现代学徒”模式等,这些模式构成了现阶段国内人才培养的主要范式。《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等一系列文件,明确指出要加快教育改革与产业转型升级的衔接配套,强化校企协同育人。在职业院校与企业深度合作的基础上,学校教师、企业导师通过联合传授来培养学生的专业技术技能,实现学生在校成才、在岗成才的培养目标[3]。
企业导师们深入到学校的教育管理一线对学生进行指导;他们担任部分课程的教学,对电子技术应用专业的课程设计提出了宝贵的建议;学生实训基地也在他们的指点下进行改进,使得实训结果更符合社会企业对人才的需求。企业导师制优化了学生教育管理模式,是对以往偏重于“技能教学与专业建设”的校企合作方式的一次有效深化,是校企双方携手共同探讨育人长效机制的一次新颖探索。
①学校与企业人才培养成果共享机制尚未建立。作为实施这一方案的两大主体,学校与企业尚未建立培养成果共享机制。由于缺乏这一机制,学校培养出的优秀人才就可能不选择合作企业作为就业目标,企业也会保护生产资料而不完全展示核心技术,这样的模式会使双方都得不到最佳的人才培养效果。
②企业导师经费的财政支持不够。企业导师奔走在教授电子技术应用专业知识的一线,但获得用于教研的财政支持往往不够充足。在实际调研中,职业学校的老师反映,课程的开发与实施需要耗费巨大的精力和财力,教学资源和培训基地的开发与建设也需要投入较多的成本,在财政开支上没有太多补贴,因此教学资源和培训基地的开发与使用相对课程开发来说有所滞后,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教学效果及人才培养质量。
③企业导师参与人才培养的机制不健全。从我国现有的企业导师参与人才培养试点来看,国家部委级单位尚未组织利益相关方(以行业、企业为主)共同制订统一的学徒培训教学标准,对学徒完成培训所应该达到的知识技能水平做出明确、细致、统一的要求,包括教育培训的具体内容和方式。在教学过程的监管、教学条件的保障、教学结果的评估等方面也未出台详细的措施。
企业导师参与中职学校电子应用专业人才培养的总体思路主要基于学校和企业建立交流学习通道。电子应用专业学徒在企业学习时,学校派专任教师跟随学生进入企业学习。学徒在学校学习时,企业选择企业内优秀员工,并给予专项补贴,使其与专职教师共同对学生的学习、工作和生活进行教育和管理。同时,在企业期间,企业根据企业制度和标准的要求对学生进行考核,使学生更好地接受技能培训和职业素养教育。
①企业与学校人才培养成果共享机制。校企联合制定实践项目、资源共享。校企双方共享技术、实训设备、实训场地等资源。
②企业导师参与学校人才培养财政经费支持。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的保障,是企业导师参与学校人才培养的重要经济来源, 但仅依靠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和政府的投入,最终会招致因资金不足而无法深入开展人才培养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企业导师参与学校人才培养的发展。
③企业导师参与学校人才培养规范。鉴于企业导师的双重身份,加之本身不属于学校正式教职员工,自身有繁重的管理和社会工作任务,要依照实际情况建立一套与之匹配的企业导师参与学校人才培养规范。该套人才培养规范一方面应该明确学校与企业导师两大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将双方的合作内容涵盖清楚。
职业教育作为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作用是不可忽视的。企业导师参与中职学校电子应用专业人才培养作为职业教育中一个较为优质的人才培养模式,能为社会经济的发展培养出高素质的技术技能性人才,通过校企深度合作将学校培养高人才、企业达成最大化效益、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等诉求紧密联系在了一起,相比其他方案在培养高职技术人才中更具适用性,不仅促成校企共同参与了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并发挥了各自优势,为学生的成才搭建起了平台,完善了校企合作育人机制,而且切实考虑到学生职业发展,提供给莘莘学子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途径,使之学有所成,为其未来职业发展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