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在煤炭资源开发的环评管理方面,存在规划环评“未评先批”“评而不用”以及项目环评“未批先建”、政策执行尺度不一等问题。在此背景下,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炭资源开发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包括规范规划环评管理、优化项目环评管理、统筹解决好行业突出问题、依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4方面内容。
在规范规划环评管理方面,《通知》提出严格落实规划环评制度,准确把握规划环评重点,规范规划环评审查程序,强化规划环评约束作用、修编规划情形、跟踪评价、规划与项目环评联动等方面的要求。
在落实“放管服”改革、优化项目环评管理方面,《通知》聚焦煤炭资源开发行业环境影响特点,突出生态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提出从覆盖施工到运营全过程的管理要求。
在统筹解决好行业突出问题方面,《通知》提出加大项目环评违法处罚力度,强化违法项目环评手续完善、优化产能变化项目环评管理、促进环境问题整改等方面的要求。
在依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方面,《通知》提出依法加强监管,规范竣工环保验收,依法开展后评价,落实跟踪监测、企业信息公开等方面的要求,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推动环评、施工期环境监管、后评价的有效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