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西鸿
二月底,法国西北部发生了一桩离奇命案,悬念之罕见,开始连警方也难解。南特市附近的小镇有一个四口之家,父母连同两个成年子女一周没见踪影,所在单位没见他们上班,奶奶打电话到家里没人接,于是报了警。警察从遗留的蛛丝马迹展开调查,多日没有进展,直到陆续有路人在外地发现四人零星的遗体遗物,警方才把调查方向转向这家人的亲戚。遇害人的妹妹妹夫开始一问三不知,只是奶奶在被调查中透露了这家人的“天机”,爷爷几年前去世,留下一座房产,因为分配不均造成两个孩子失和,从此断绝来往。警方很快在遇害人的物品上发现妹夫的痕迹,于是,在随后的拘留期间,这个妹夫,就是奶奶的女婿向警局供认,是他杀了连襟全家!女婿的招供不知真假,不过很有神话色彩:岳父在世时屋内“发现”了一批古金条、金币,他没有申报,而是把它藏在车库里,需要时逐点消费。岳父去世后,儿子把金条、金块全数据为己有,连母亲和唯一的妹妹都分不到一份,于是妹夫怀恨在心,把连襟全家四口人杀了。
21世纪的今天,法国因宝藏引发的凶杀案,听起来比小说还玄。这次杀人的嫌犯所称的金条金块是怎么个来龙去脉,当事人已经全部身亡,何以证实?目前警方称案件复杂,事情远未结案。
但是,在法国“一个不小心,一屁股就会墩在隐秘的宝藏上”,是有可能发生的事,相应的法律已经十分明确具体。你若发现了宝藏,你该如何处置?早在1810年,拿破仑时代的《法国民法典》已经明文,规矩维系至今。简言之,所有矿物宝藏(地面半米以下)、所有水域宝藏(河流大海水下)一经发现,48 小时内需向国家申报,归国家所有,国家对发现者的回报,是“酌情授奖”。至于在水面、地面上发现的宝藏,如古堡、老宅、森林、沃地发现的宝藏,原则上归该地产权者所有。在别人领地发现的宝藏,发现者和主人对半分成。
1938年5月大战前,一个名叫包卢的西班牙建筑工人在拆除巴黎市政府所属的老房子的一堵墙时,击散了藏于墙内的一包路易十四时期的金币,共3556枚,宝藏内留有纸条:本人为路易皇帝的顾问罗伊,金币属本人女儿及后人所有。这个西班牙工人十分诚实,先卖出450枚金币用以生活,剩余的金币,在战争期间费时费神、七转八拐终于找到罗伊女儿的八十四位后代,把剩下的2568枚金币遵他们祖先之嘱归还其后代,剩下538枚,在法律保護下,和巴黎市政府对半分享。
还有另一件关于宝藏的故事也很有名,马赛附近海底有一座“哥斯基海底岩洞”,现属国家级保护文物,洞内有一批完整无缺的壁画,壁画是各种姿势的马,画作完成于二万五千年前。1997年夏天,一个叫哥斯基的马赛人,玩潜水潜到水下36 米处,发现一条横向的窄小壕沟。哥斯基本人不是考古学家,也不是挖宝藏爱好者,出于好奇,他顺着水底壕沟又向前游了175米,站住脚,忽然发现自己冒出了水面,可以呼吸了。定睛一看,他发现自己站着的地面是一个宽阔的洞穴。哥斯基明白两万多年前,地中海的水平线在此。他出水后马上依法向国家申报了,可是得到的回复,竟是哥斯基个人与国家宝藏无关,岩洞价值全数归为国有,哥斯基不愿意了,他通过律师,借《拿破仑法典》起诉国家,随后,哥斯基得到“极大的补偿”兼“名誉恢复”。现在这座少有的海底岩洞,正式以“哥斯基岩洞”命名。
一屁股就会墩在隐秘的宝藏上,这种奇事在法国一直是有的,但如何不把宝藏变成赃物,这个最好人人都要懂得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