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28 日,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以2020年第11 号公告发布了山西省农业用水定额(DB14/T 1049.1-2020),原定额同时作废。
新发布的《山西省农业用水定额》制定或修订了全省四大分区的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的用水定额。种植业包括全省14 类主要农作物的用水定额,同时增加了作物单次最大净灌溉水量。修订后的农业用水定额对于优化山西水资源配置、实行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推动农业节约用水、提高用水效率、促进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具有重要指导作用,有利于山西节水型社会建设。
《山西省农业用水定额》将于2020年5月28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