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限是指货车车货总重及车货外廓尺寸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的载重量和长、宽、高标准的运输行为;超载是指汽车载重量超过汽车《行驶证》上核定的载重量标准的运输行为。显然,超限是针对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的承载能力和通过能力而言的。超载是针对汽车的承载能力而言的,二者有着本质的区别。
超载仅指货物重量(不包括汽车自重),即汽车《行驶证》上核定的载重量,一般在20 t以内;超限指车货总重(不仅有货物重量,还包括汽车自身重量)。一般为18~49 t不等。超限还包括车货的外廓尺寸(总长、总宽、总高)等。根据《交通运输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2016年第62号部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为超限运输车辆。(1)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 m;(2)车货总宽度超过2.55 m;(3)车货总长度超过18.1 m;(4)二轴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18 000 kg;(5)三轴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7 000 kg;(6)四轴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6 000 kg;(7)五轴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3 000 kg;(8)六轴及六轴以上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9 000 kg。
一是严重破坏公路和桥梁等基础设施。当货物运输车辆的轴重或总重超过设计载荷时,对公路及其桥梁的安全储备和使用寿命将造成严重影响,使得公路和桥梁的维修和改造费用大大增加。
二是诱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超限超载车辆是交通事故频发的直接诱因。使刹车距离延长,制动效能下降;使车辆重心失稳、转弯发生侧滑,使轮胎温度升高、爆胎。
三是严重破坏了公路运输市场秩序。以低运价竞争方式摄取货源并获取非法利润。挤压、摧垮合法运输企业,迫使合法运输企业超限超载。大肆偷漏国家税赋。给社会诸多领域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只有运输不可解体的物品(主要是大件运输)的车辆,在依法取得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情况下,才可以从事超限运输。运输散装物品如砂石、水泥、煤炭、矿石、钢材等车辆,禁止在公路上从事超限运输。
一是交通路政部门对超限运输车辆实施卸载,消除违法行为;二是对车辆驾驶员移交公安部门依法进行记分、罚款等处理;三是对《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车辆道路运输证》移交运管部门依法处理;四是对货物装载源头企业违法信息抄告其主管部门,由其主管部门(水务、经信、发改、安监等部门)对源头企业进行处理。
对非法超限运输车辆路政部门的罚款依据是:《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四川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标准》等法律法规,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64条规定,路政部门对非法超限运输车辆的顶额罚款是3万元。
根据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交公路发〔2017〕173号)规定,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下,路政部门负责检测车辆装载情况并监督消除违法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单独实施处罚和记分。也就是说,对非法超限运输车辆在交警部门罚了款的,路政部门不得再罚款(路政部门只负责检测车辆是否超限、监督超限车辆实施卸载消除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