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偲佳 杨珊珊
(1.上海市青浦区排水管理所,上海 201707;2.上海汀滢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上海 201707)
为进一步加强对城镇排水的监督管理,保障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稳定运行,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国家和地方均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办法,指导排水许可证的办理、检查、监督和处罚工作。在现有文献研究中目前多侧重于行政管理和制度解读,对核查工作中的具体问题的报道较少。本文选取2019年核查的上海市青浦区1000家排水户数据为研究基数,对排水许可核查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分析和总结,以供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及同行参考。
经调查,全国各城市开展排水许可核查工作的责任主体、核查要求略有不同,对排水户规范管理的进度和所取得的成果也不尽相同。上海市水务局2019年1月发布了《上海市排水许可核查工作规程》,对核查要求、核查内容、核查流程和报告编制均进行了标准化指导,各区镇安排专员或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核查人员开展相应工作[1-2]。
排水许可核查一般可分为4种类型,分别是:现场核查,针对新办证或续办证排水户;中期核查,针对排水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存量排水户;临排核查,针对在建项目临时排水监管;应急核查,针对排污投诉情况。每种核查类型的侧重点和最后的成果形式有所不同,但核查思路大体一致,均为:收集资料→现场核查→找出问题→形成结论→开具整改单→复核闭环。第三方核查人员作为技术服务人员,对排水户现场情况进行核查,如实记录问题并反馈给区镇排水专员,由排水专员开具整改单,第三方核查人员协助复核闭环。
对排水户的核查首先需要对其基础信息进行摸底,主要包括相关证照、排水量、排水性质、生产工艺及产污(水)环节、雨污管网平面图、雨污排放方向等。由于排水户基础信息不全或错误的情况比较普遍,需核查人员现场进行核对、甄别。核对依据大多以环评报告、环保验收资料、环境评估报告、水费单为主,少数排水户因建设年代较早、工艺变更等因素,没有环评报告或未及时更新,核查人员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断。
本次研究的青浦区1000家核查排水户中,仅排放生活污水的有764家,占比约76%;排放生活污水及产业废水的有236家,占比约24%。根据排水性质,排水量分为生活污水排放量和产业废水排放量,排水量的计算应结合排水户生产工艺、用水定额、排水户人数、水平衡图(报告)等因素。由排水户人数乘以当地生活用水定额和排放系数,得到生活污水排放量的大致范围,再根据水费单、水平衡就可得到产业废水的排放范围。对排水量的仔细分析,有助于判断排水户是否存在偷排漏排以及判断预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是否满足排放要求。
在实际的核查工作中发现,除了新建管网的排水户,多数排水户提交的雨污管网平面图均存在错误,占比约70%,主要表现为:污水管线与现场不符、未标注预处理设施或排水检测井、雨水管线与现场不符,排水户或核查人员对存在此类问题的雨污管网平面图进行了修改完善。
为了确保排水能达到规定的水质要求,排水户需配套相应的预处理设施,如厨房需设置隔油池、生产废水需设置小型处理站。不同的产业废水其处理工艺和设施不同,对运行管理的要求也不同。在现场核查时,对预处理设施的符合性判定依据包括环评报告、设计资料、同类废水水质特点及处理参数,这就要求核查人员需掌握比较强的污水处理专业技能,结合实际排水量、运行台账、现场运行状况等作出判断。经核查,在236家排放产业废水的排水户中,有110家存在不同程度的废水处理设施问题。
现场核查应与水质监测相结合,对现场核查时发现的有问题排水户,需进行采样监测,采样位置不局限于雨、污水排放口,对排污异常的点位也进行采样,同步采集影像资料,形成水质检测报告,为后期执法提供依据。在2019年的核查工作中,采样超标的点位共203个,超标率较高的指标为硫化物和氨氮。
雨污混接是核查工作中最常发现的问题之一,占比约42%,具体表现形式有雨水排入污水管道、冷凝水排入雨水管道、污水排入雨水管道、雨污管道内部混接。对于外部明显存在混接的情况,可直接对其判断定性;对内部混接的情况,需要采用QV、CCTV等手段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应图文并茂,并提出专业性整改建议。
对于存在产业废水的排水户应特别关注,需要了解废水产生环节及排放路线,重点排查生产车间周边雨水管网,调查是否存在废水接入雨水管的情况,杜绝产业废水未经预处理而直接排放的现象。
排水检测井的规范设置是办理排水许可证的必要条件之一,现场核查时需要确保每个污水排放口处均设置排水检测井。2019年核查时发现未设置排水检测井的占比约22%。上海市行业管理部门编制了标准化排水检测井图集,对尺寸、规格、材质、强度等提出了规范要求,核查中检测井设置不规范的占比约49%。图集要求格栅为不锈钢材质、间距不大于15mm、倾角55°~75°;要求产业废水排水检测井内配置不锈钢暗杆阀门,以上两项为针对检测井内部的主要检查点。
除此之外,对排水检测井的检查还要注意以下三点:ⓐ确保排水户排放的所有污水最终均通过排水检测井排放,即排水检测井应设置在污水排放管线的最末端;ⓑ确保排水检测井具备良好的蓄水能力,能为管理部门的定期水质监测提供水样,要求排水户定期清理检测井内杂物,避免井内淤积;ⓒ排水检测井作为一个排水构筑物,应确保过水通畅,检测井的建设高程应合理。
对排水许可的核查应不局限于排水户的排水情况,同时要关注固废(含危废)的存放和处置情况,若固废存放或运输不当,可能污染雨污水管网以及地表水,核查中发现此类问题的占比约5%。含金属渣、油污的固废存放点应远离雨污水检查井,建议设置室内仓库。产生危废的排水户,应检查其危废处理合同的有效性、转运联单和转运台账的连贯性、危废仓库的设置是否独立密闭且带警示标识。在以往核查过程中发现有机油、乳化液、切削液等排入雨污管网的情况。
在对排水户开展现场核查时,针对发现的问题执法专员会当场开具整改告知单,写明存在的问题、整改要求、整改时限,最后由排水户签字确认。整改时限期满时,需再次现场复核,检查整改情况,若整改完成,出具报告,该项目闭环结束。从时效性和经济性考虑,一个项目整改复核不超过3次,若拒不整改的可转交执法介入,应尽量避免出现查而不改的情况,勿使核查工作成为无用功。
作为常态工作,核查资料的整理录入和定期总结不容忽视,一方面能及时更新老旧信息,对已拆迁、关停排水户进行筛查,便于行业部门的动态监管;另一方面可随时检索核查排水户的相关信息,当出现某一河道污染或泵站水质受到冲击时能及时锁定排水户范围。借助大数据信息技术,将核查资料集中上传到同一平台,增加了项目各方沟通协调的便利性,体现当今互联网大数据的优势。
本文列出的难点主要是指行政管理、管网养护中容易忽视的问题,同时也体现了采用第三方现场核查的必要性。
a.老旧城区管网复杂。老旧城区市政道路上的雨污管网资料较全,有专门的市政养护单位进行养护巡查,但排水户内部管网图纸资料多有遗失,有的管网建于20世纪80年代,因市政建设等因素造成雨污窨井被埋地下,基本无人养护,形成盲区,这对整个城市的排水系统构成一定的隐患。核查人员需要根据排水户现场地形和周边市政管网情况,采用综合手段,必要时破路开挖,确定管网走向。
b.排水户相关意识缺乏。在核查中发现部分排水户对排水法律法规不了解,存在部分应该办证而无证排水的情况(占比约6%),加上环境意识薄弱,向管网内乱扔杂物、雨污混接等情况较为普遍。为进一步加强区域排水管理,核查人员在核查工作过程中应建议应办证排水户尽快办证。建议后期管理中采用微信公众号宣传、印发宣传册等方式普及排水相关法律法规。
c.排水管道的内部管养。对于大多数排水户来说,排水系统的养护包括清理化粪池、清理隔油池、清理排水检测井,但是对管道内部管养极少,而管道内部的情况对排水功能至关重要,需引起高度重视。排水管道位于地下,管道内部出现问题难以发现,第三方核查人员在现场核查时需借助专用仪器,窥视检测管道是否存在变形、破裂、错位、坍塌以及沉积等情况,根据问题级别提出整改建议。
d.租赁关系户的排水管理。现有的排水核查工作规定:“集中管理的建筑或者单位内有多个排水户的,可由产权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统一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并由领证单位对排水户的排水行为负责。”在现场核查时发现,工业园区一证多户情况较为普遍,信息平台通常只录入持证排水户情况,对共享排水证的其他排水户信息容易遗漏,而这类排水户中存在排放产业废水、无环评、现场与环评不符的情况。建议对存在租赁关系的排水户,现场核查时全面核对租户信息,有产业废水排放的应录入系统平台;对不从事生产的房东,建议直接由租户申办排水许可证。
e.应急事件的响应。核查人员需随时做好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响应,这对第三方核查单位的综合素质提出了较高要求。如若排水户偷排,其排污时间一般较短,为机动行为,为了避免证据消失,核查人员需在短时间内到达现场,追溯上游污染源;如若泵站水质出现异常波动,需对上游若干关键节点污水井连续采样,分析排水规律,排查异常排水户;如进博会、“创全”等重大活动事件的环境保障,需要多组联动,积极响应。
城市发展日新月异,国家对城镇排水管理的要求越来越高,第三方核查形式因其具有专业性和高效性而逐步受到主管部门青睐。除了政府出台的工作规程,第三方核查单位也应根据自身条件编制标准化工作流程,明确工作开展的要点与注意事项,协助主管部门开展现场核查工作,助力提升城乡整体生态环境,保障城镇污水管网运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