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曉燕
Q.M.62558,是青島市博物館藏敦煌文獻中的一號(1)青島市博物館《青島市博物館藏敦煌遺書(經折裝)》,北京大學出版社,2019年。,首尾均缺,起“化用難側(測),名之爲‘神’”,訖“次觀五陰相催滅,苦識生想滅,想起受催,受停行促”。存六紙,168行,行22—25字;行楷書寫,字品、書品較好;文中有重文、倒乙符號,個别處有句讀,有校改,有行間校加字;行間、天頭、地腳均有界欄。由於青島市博物館藏敦煌文書的圖版出版較晚,學界對其瞭解較少。因此,對Q.M.62558的關注,也僅有鄭阿財先生做的敍録:《敦煌寫本〈維摩義記〉整理與研究(上)》《敦煌寫本〈維摩義記〉抄寫年代及系統分析》(2)鄭阿財《敦煌寫本〈維摩義記〉整理與研究(上)》,第二屆“維摩經與東亞文化”國際學术研讨會,2015年;鄭阿財《敦煌寫本〈維摩義記〉抄寫年代及系統分析》,《佛光學報》第三卷第二期,2017年。,前文指出Q.M.62558“主要據慧遠《義記》加以增删改易,前部分主要參考隋代浄影慧遠的《維摩義記》。後部分爲作者自行撰寫。文中提到三階教創世人信行的觀點。具有較高的文獻研究價值”(3)鄭阿財《敦煌寫本〈維摩義記〉整理與研究(上)》,C—15頁。;後文進一步認爲“與慧遠《維摩義記》内容相當,文字不盡相同,從内容看,爲對《維摩詰所説經》所做的義記”(4)鄭阿財《敦煌寫本〈維摩義記〉抄寫年代及系統分析》,14—15頁。。除此之外,關於本寫卷的價值還未有學者探究。
S.3878,首殘尾全,起“於色陰中,根用相伐,生滅相殘,故名‘怨賊’”,訖“明説利益,久相可知”;尾題“維摩經義記卷第一”,題記“空藏禪師修”。現存兩紙,45行,行20—25字;行楷書寫,字品、書品較好;文中有重文、倒乙符號,個别處有句讀;行間、天頭、地腳均有界欄。此前,對S.3878的關注多在其定名及題記上。如劉銘恕《斯坦因劫經録》定名“維摩詰經義記卷第一”,題記“空藏禪師□”(5)商務印書館編《敦煌遺書總目索引》,北京:商務印書館,1962年,187頁。,施萍婷、黄永武、江素雲等從之(6)敦煌研究院編《敦煌遺書總目索引新編》,北京:中華書局,2000年,117頁;江素雲《維摩經所説經敦煌寫本綜合目録》,臺北:東初出版社,1991年,注釋部分7頁。;陳祚龍《敦煌學要籥》、池田温《中國古代寫本識語集録》均收録了此件題記(7)陳祚龍《敦煌學要籥》,臺北:新文豐出版公司,1982年,136頁;池田温《中國古代寫本識語集録》,東京大學東洋文化研究所,1992年,254頁。,池田温釋作“空藏禪師修”。平井宥慶《敦煌本·南北朝期維摩經疏の系譜》將S.3878收入到南北朝維摩經疏系統内,並有詳細介紹:“存‘維摩經義記卷第一’尾題。殘存兩張紙的内容是方便品末的譯文,但形式與這種類型不同,有引用‘攝論’。後記有‘空藏禪師□’。從題記的相同出發在這裏論述,但和Ⅱ相比,可能是稍後的東西。”(8)平井宥慶《敦煌本·南北朝期維摩經疏の系譜》,《印度學佛教學研究》第30卷,1982年第2期,268頁。曾曉紅《敦煌本〈維摩經〉注疏敍録》對此件寫卷做了敍録(9)曾曉紅《敦煌本〈維摩經〉注疏敍録》,上海師範大學碩士論文,2008年,66頁。。鄭阿財先生認爲S.3878“疑爲南北朝時期之義記”(10)鄭阿財《敦煌寫本〈維摩義記〉整理與研究(上)》,C—14頁;鄭阿財《敦煌寫本〈維摩義記〉抄寫年代及系統分析》,11頁。。
經筆者比較,這兩件寫本可以直接綴合(11)Q.M.62558與S.3878的綴合,詳見拙文《敦煌寫本〈維摩詰經〉注疏殘卷的綴合》,《敦煌吐魯番研究》第16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6年,353—365頁。。綴合後首缺尾全,起“化用難側(測),名之爲‘神’”,訖“明説利益,久相可知”,尾題“維摩經義記卷第一”。綴合後所疏内容是方便品“辯才無礙,遊戲神通”至“從真實生,從不放逸生”部分,此後至第二品末未注,便直接總結全品。爲歷代大藏經所未收。筆者據綴合後的内容以及S.3878上的尾題,定名“維摩經義記卷第一”。鄭阿財先生認爲S.3878“内容主要釋‘三身’、釋‘空’等意,與慧遠等所撰不類”(12)鄭阿財《敦煌寫本〈維摩義記〉整理與研究(上)》,C—14頁;鄭阿財《敦煌寫本〈維摩義記〉抄寫年代及系統分析》,11頁。。筆者認爲,雖然S.3878的作者在注疏時雜糅了各種經典,如《勝鬘》《涅槃》《華嚴》《大智度論》《譬喻經》《無上依經》《攝大乘論》《大通方廣懺悔滅罪莊嚴成佛經》、小論等,但在内容上仍與隋慧遠(523—592)《維摩義記》多有共通之處(13)慧遠撰《維摩義記》,《大正藏》第38册,臺北:新文豐出版公司,1999年,440頁中欄16行—下欄9行。;而且,在科判上,二者均是“有序有正”(14)慧遠撰《維摩義記》,439頁下欄17行。。Q.M.62558+S.3878保留了序分第二部分“二‘已曾供’下嘆其説德”(15)慧遠撰《維摩義記》,440頁上欄20行。及方便品第二的内容。這是本文探討的主要問題。
Q.M.62558+S.3878與慧遠《維摩義記》内容相近,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首先,在對具體詞語的解釋中,兩者用語基本一致。如對“神通”一詞的注解,Q.M.62558+S.3878是“化用難側(測),名之爲‘神’,神而無擁,故説爲‘通’”,慧遠本爲“化用難測,名之爲‘神’,神而無壅,故説爲‘通’”,幾無區别。又如,注解“入深法門”的語言,分别爲“入深法門,是入正智。如來藏性是深法門,證會名‘入’”(Q.M.62558+S.3878),“入深法門,是入正智。如來藏性是深法門,證會名‘入’”(慧遠本),兩者完全一致。再如,對“通達方便”的解釋,分别釋作“通達方便,是方便智。隨有巧智,通名‘方便’,此即教智”(Q.M.62558+S.3878),“通達方便,是方便智。隨有巧知,名‘通方便’,此即教智”(慧遠本),兩者内容基本一致。
其次,對經文句子的注解相同。如在“嘆實德”之“勝進”時,兩者均從四個方面著手(見表1)。
表1 經文注解對比
又如,對“執持正法,攝諸長幼”一句的解釋,Q.M.62558+S.3878是“持佛正法,大小同教,故攝長幻(幼)”,慧遠本爲“執治正法,攝諸長幼,口業益物。以佛正法,大小同教,故攝長幼”,兩者用語基本一致。再者,注解“若在居士,居士中尊,斷其貪著”一句,兩者内容類似,分别爲:“居士二種,一居家修道名爲居士,二廣多財富居財之士,今據居財,教斷貪著”(Q.M.62558+S.3878),“居士中尊,斷貪著者。居士有二,一廣積資産居財之士名爲居士,二在家修道居家道士名爲居士。今據初門,彼多貪財,故教斷貪”(慧遠本)。
最後,注解時引用經典一致。如解釋“是身如聚沫,不可撮摩;是身如泡,不得久立”句,Q.M.62558+S.3878有“如《華嚴》説:觀色如聚沫,受如水上泡,想如熱時炎,諸行如芭蕉。觀識如幻化,一切不堅罕”,慧遠本是“如《華嚴》説:色如聚沫,受如水泡,想如野馬,行如芭蕉,觀識如幻”,兩者都引用了《華嚴經》進行注解。又如,對“是身爲空,離我、我所”一句解釋時,Q.M.62558+S.3878是“初無我體。離我、我所者,分别有三,一内報名‘我’,外物名‘所’;二就内中總别分别,五陰總集假人名‘我’,五陰别法以爲‘我所’;三就别中相望分别,説色爲‘我’,餘四爲‘所’,乃至‘識我’,餘四爲‘所’。今觀三空,故無我所。一無横計十六神我,以無我故,則無我所,如毗曇説;二假衆生中無有我性,名爲無我,假名法中而無定性,故無我所,如成實説;第三假名人相亦無,名爲無我,假名法相,亦無所有,名無我所,此如下文月喻中説。次無我相”,慧遠本作“是身爲空,離我、我所,明無我體。解釋有三,内外分别,約報名‘我’,外境是其我家所有,名爲‘我所’;二就内總分别,五陰和合集成假人名之爲‘我’,五陰是其我家所有,名爲‘我所’;三就五陰相望分别,説色爲‘我’,余陰爲‘所”,説受作‘我’,余陰爲‘所’。如是一切,云何無我及我所?分别有三,一無横計十六神我,名爲無我;以無我故,諸法便非我家所有,名無我所,如毗曇説。二假衆生中無有我性,名爲無我;假名法中無有定性,名無我所,如成實説。第三假名人相令無,名爲無我;假名相全無所有,名無我所,此義如下觀生品説。今言如空、離我、我所含此多義。此無我體,自下兩句明無我用”。這裏,Q.M.62558+S.3878與慧遠本均引用了毗曇、成實的觀點。
以上分析證明Q.M.62558+S.3878與慧遠本内容上多所吻合,且Q.M.62558+S.3878與慧遠本一樣,“其伸釋一義多先徵起後方解之”(16)沙門可透《刊維摩經義記序》,收入《大正藏》第38册,421頁。;而且相對於慧遠本,Q.M.62558+S.3878的用語更加簡練,釋義亦精,行文上也更多地引經據典。
理清一篇注疏的科判,對於理解其内容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由於Q.M.62558+S.3878是殘本,難以瞭解其完整的科判。但就所存部分而言,仍可看出其與慧遠本的關聯,筆者試對其科判進行比對。Q.M.62558+S.3878與慧遠本相同,有序分、正宗分,所以需要分别解構序分、正宗分的敍述。
首先,Q.M.62558+S.3878保存了序分中第二嘆其説德、第三其以方便現疾起説部分。嘆其説德又包括嘆實德、嘆方便兩方面(慧遠本對應爲嘆實德、嘆權德),下面就這兩部分的具體科判清單以表2説明(爲便於理解科判上的層次性,分别以量詞“一、(一)、1、(1)、A、a、a1、a1-1”展示層次的遞變)。
表2 科 判 對 比
以上,是Q.M.62558+S.3878與慧遠本序分部分科判的比較。可以看出,從“嘆實德”到“嘆方便”,以至“現疾”三個方面,Q.M.62558+S.3878與慧遠本的科判是基本一致的。
其次,正宗分上,Q.M.62558+S.3878與慧遠本的科判在整體上並非一一對應。Q.M.62558+S.3878是以三門分别,慧遠本則是五門分别,但在整體上並無多大區别。如表3所示(對應内容用相同格式表示)。
表3 正宗分對比
如表格所示,Q.M.62558+S.3878的一門、二門、三門分别對應慧遠本的第二、四、五門。所以,兩者在正宗分的科判上基本一致。
再次,正宗分又分兩段。第一段主要是爲正宗分分門(見表4),第二段探討“令生厭”“令生欣”的主要内容(見表5)。筆者試對正宗分的兩段分别解構如下。
表4 正宗分分門對比
第二段主要對“令生厭”“令生欣”進行敍述:一説凡夫五非常過,令其生厭,護煩惱行;二説諸佛五分法身,教彼生忻,護小乘行。具體解構如表5所示。
表5 “令生厭”“令生欣”内容對比
以上,即是Q.M.62558+S.3878與慧遠本正宗分分門,以及“令生厭”“令生欣”内容的比對。筆者使用大篇幅的表格來展示Q.M.62558+S.3878與慧遠本的内容,一是爲證明兩者在正宗分的闡釋上是一致的,一是爲方便讀者閲讀、理解經疏的内容。
需要指出的是,Q.M.62558+S.3878文中“一從‘教行’生,二‘真實’下,從‘證行’生。‘教’、‘證’二‘行’”,對應慧遠本前文科判“别中有二,一從‘教行’生,二‘從真實’下,從‘證行’生”。慧遠本内“此前一對”,是指前面的兩條,即第一對“自利利他”;而後面三、四條是對應第二對“自利利他”説的,因此説“此複一對”。
總的來説,Q.M.62558+S.3878對慧遠本多所借鑒,並有所發展。在内容上,兩者能夠相互補充,如“家内六句”的具體闡釋以及後文的科判中,慧遠本詳細而清晰,爲理解Q.M.62558+S.3878的敍述提供了很好的材料。在語言運用上,Q.M.62558+S.3878更加言簡意賅,如對“如怨賊”“是身無常”的闡釋等。在科判上,Q.M.62558+S.3878多是隨文而出,慧遠本多是在前文交代或者結尾部分總結,如“大願成就”後的科判用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