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院”)成立于1958年,资产总额达61.7亿元,是具有国家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国际工程公司。公司拥有“咨询规划、勘察设计、工程总承包、投资运营”四大核心能力,致力于在电力、核工业、建筑、网络通信、市政交通、水利、环保、海洋等21个行业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综合解决方案和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截至2018年,广东院已连续15年入选ENR中国工程设计企业60强,连续4年上榜ENR中国承包商80强,并荣获第十四届全国质量奖、全国五一劳动奖状、中央企业先进集体、国庆60周年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十佳工程承包企业、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十佳自主技术创新企业等殊荣。
广东院国际业务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
2007年至2012年,广东院凭借出色的设计能力,为当时有着丰富国际业务经验的窗口公司、机电设备厂商提供优质的系统设计服务,通过“借船出海”的方式开始在越南、印度、埃塞俄比亚、印度尼西亚、孟加拉等国进行品牌开拓,签订并完成了一系列发电、电网等业务设计合同,逐步建立了海外市场开拓和执行团队,积累了经验。
2012年至2015年,广东院通过与集团兄弟单位强强联合,在孟加拉、越南、土耳其和波黑等国承接了电站总承包项目,逐步具备了“造船出海”的能力。
近年来,广东院积极响应国家“走出去”战略号召,深入践行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制定了国际业务优先发展战略,坚持组织保障优先、资源配置优先、干部提拔优先、薪酬待遇优先,国际经营能力稳步提升。2015年,李克强总理到广东院考察时,对广东院为中国技术、中国标准和中国装备在世界上亮出“中国名片”的实践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寄语广东院成为中国贸易“走出去”的航母。由此,广东院形成了“组团出海”的海外市场开发策略。
截至目前,广东院已与5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业务往来,在越南、土耳其、菲律宾、哥斯达黎加等12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常设机构,已开展了越南永昂一期2×600MW电厂海水脱硫项目、越南沿海一期2×622MW电厂项目、越南永新一期2×600MW电厂项目、越南太平二期2×600MW电厂锅炉岛BOP项目、孟加拉沙吉巴扎燃气联合循环电厂项目、哥斯达黎加智慧城市网络通信项目、菲律宾San Jose 500kV变电站变压器总承包项目、菲律宾NGCP维萨亚斯-棉兰老岛联网工程交/直流及接地极线路项目等一系列总承包项目和印尼万丹1×670MW超临界燃煤电厂项目、埃塞俄比亚GIBE Ⅲ-ADDIS ABABA输变电项目、孟加拉BIBIYANA II 1×344MW燃机发电项目等一系列勘察设计、咨询项目的建设实施工作,累计履约合同额约100亿元。
近期,世界政治经济局势持续动荡,有争议地区的战争风险时有起伏,恐怖主义活动抬头,伊核危机进程反复,国际多边和单边制裁加剧。根据2018年中信保国别风险研究中心从政治风险、经济风险、商业环境风险、法律风险四个角度对“一带一路”沿线65个重点国别的国家风险参考评级,风险等级为5级-9级的国家占76%。广东院业务所处的多个核心、重点国别也面临大国贸易保护主义、经济制裁、货币汇率显著波动等复杂形势。在此情况下,国际市场开发风险管控和合规经营显得尤为重要。
广东院在国际市场开发过程中充分认识到风险管控和合规经营的重要性,既重策划又重实施,采取了一系列的举措,保障公司国际业务健康快速发展,主要做法包括:
广东院坚持风险防控与内控体系建设相结合,制定了《国际业务市场开发管理规定》 《国际项目投标管理办法》《国际工程投标排他性合作供方采购管理规定》等30余项制度在内的国际市场开发管控体系,规范了国际市场开发的各项工作内容和流程,界定了权限和职责范围,以风险防控为切入点,为国际市场开发扎好制度的“笼子”。
依据各项管控制度,广东院严格实行项目运作策划评审机制,要求在市场开发阶段编制详细的风险分析报告,充分识别各个风险因素,评价风险等级,制定应对措施,并将此作为商务评审的重要内容,决策是否参与项目竞争。同时,公司还设有法律部和总法律顾问,对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包括国际市场开发的法律相关风险进行最终把控,确保公司经营合法合规。
针对国际项目商务合同的共性问题,广东院建立了国际项目合同及协议类资料库,资料库目前已涵盖国际项目投标阶段各类型的协议及合同文本,共计22份。
依托律师事务所和国内著名高校的支持,开展了国际合同重点难点问题专题研究,形成了《国际项目商务合同风险专题研究汇编》。研究的内容涵盖FIDIC合同相关专题研究、国际合同范本对比分析、EPC合同拆分架构风险及问题分析、母公司担保研究、联合体/联营体连带责任风险和责任规避研究及分析、目标国别相关法律资讯研究、投资项目和IPP项目购电协议相关问题分析研究等。
与具有丰富国际项目合同谈判、国际仲裁经验的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支持框架协议,方便国际项目在前期开发及正式投标阶段中快速获取专业律师对于各类合同、合作协议的法律意见支持,预防和控制法律风险。
持续收集最新制裁政策动态信息,对涉及制裁国别的项目进行重点风险防控,在相关制度中明确要求制裁国别项目应收集顾客的尽职调查资料,委托在制裁法律领域有专长的知名国际律师事务所提供《制裁分析报告》,确保公司的业务活动不违反最新相关制裁法律。
收集并整理了项目前期开发过程中已涉及的国别税务咨询报告24份、税务条款指导文件4份、“一带一路”国别税收与投资指南69份、商务部国别税收与投资指南60份;开展了包括越南、土耳其、孟加拉、埃及、菲律宾、香港等12个国家和地区在内的国别财税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按月发布美元兑人民币、美元兑欧元汇率预测报告,有效防控市场开发阶段的财税风险。
广东院制定了《公务出国(境)管理规定》,对公司人员出国(境)执行公务提出了总体性的规范和要求。为保障因公证照保管的严谨性,我们对因公证照进行统一管理,制作证照保管、借用台账,确保严格把控证照的借还流程,并重点关注公司领导的出国(境)任务申办流程,每周跟踪和发送办理情况,有问题及时反馈、及时解决。
在此基础上,广东院对境外人身安全注意事项、遭遇突发情况时的求助途径、境外保密工作的相关要求和国际业务商业道德注意事项等进行了系统化整理,发布了《公务出国(境)安全、廉洁及保密注意事项告知书》,并组织了网上考试,要求所有出国(境)执行公务的人员必须参加考试,考试不通过者不得派出境外执行公务。
广东院制定了海外项目风险管理以及涉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管理文件,指导各驻外机构和在建项目的风险防控体系的搭设及运行;公司相关职能管理部门会同下属各分公司管理部门协同开展驻外机构和国际项目的安全风险分析、应对及检查反馈工作,保持对各项风险的应对措施持续有效开展。
每月收集、发布境外安全风险信息通告,重点关注设有驻外机构的国别和地区,风险包括罢工、暴动、恐袭、战争、传染病、自然灾害、社会治安等方面,帮助出国(境)员工更好地防范安全风险。对于突发的重大风险,还会通过短信进行及时发布。
另外,公司还为从事海外业务的员工购买了海外人身意外险和国际SOS海外援助服务,并组织服务使用的专题培训,员工可通过访问网站、使用APP、拨打电话的方式使用相关服务。
目前,广东院国际业务主要目标市场还是经济相对落后的第三世界国家,多数国家政治环境不够清明,廉政风险突出。在此情况下,公司严格执行《国际工程投标排他性合作供方采购管理规定》 《驻外机构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对国际市场开发中的敏感环节进行重点规范化管理,避免暗箱操作、以权谋私等不正当行为。今年以来,广东院还推行了驻外机构党风廉政建设以及反腐败工作专项检查,从办公场所租用、生活宿舍租用、纪念品管理、对外接待管理、车辆管理等多个方面进行检查,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严格整改。
在做好风险管控和合规经营的基础上,广东院主动思考,积极探索,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逐渐走出了一条适合由设计院转型而来的国际工程公司的发展道路。
相对于施工、装备和窗口企业,由传统设计院转型而来的工程公司,通过高端咨询拉动总承包业务,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
广东院发挥政府类咨询、国际多边机构规划咨询、区域和能源规划、全过程工程咨询等高端咨询和规划业务的引领作用,为业主提供“一揽子”解决方案和项目全生命周期技术服务,从客户营销向项目培育转变,从单个项目开发向市场整体布局转变,力争在市场竞争中占得先机,带动后续项目的滚动式、集群式开发。广东院能够为中国投资方提供项目前期选址、可行性研究、项目所在国政府核准审批、风险分析与应对措施、投融资架构设计、税务和法律咨询、项目经济评价、跨境资金流动等前期咨询服务,孵化投资项目,获取承揽工程总承包业务的优先权。
2005年,广东院为响应国家“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号召,走出国门,在越南开展能源规划和电厂厂址普查工作,国际业务开始进入起步阶段。2006年,广东院开始主动承担越南永兴项目的前期咨询工作,完成了项目的选址、总体规划报告报批等工作。通过开展能源规划咨询,广东院踏遍越南海岸线,发现了多个潜在厂址,并与越南政府有关部门和电力企业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与高管搭建起信息交流平台,一方面传递先进的技术、理念和方法,打造高端咨询品牌;另一方面建立起牢固的合作关系,深入发掘市场需求。随后的几年里,广东院先后承接了越南冒溪电厂、永昂电厂、太平电厂、沿海电厂、永兴电厂等一系列的勘察设计和工程总承包业务,在越南市场逐渐打开了局面。
2018年,广东院中标亚洲开发银行(ADB)出资开展的技术援助项目——提高斯里兰卡电网可靠性咨询项目。这是广东院在国际多边银行能源规划业务和高端咨询业务领域的重大突破。
此外,国家电力规划中心南方分中心、广东省能源咨询规划中心等智库机构均依托广东院成立,广泛为政府、国内外企业和投资方提供政策研究、能源规划、经济研究、咨询评审、投资咨询、企业发展战略规划咨询等服务,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先后完成了老挝国家电力发展规划、泰国智能电网规划研究、吉尔吉斯斯坦水泥跨境投融资综合咨询、南方电网投资东盟机会研究、中国和印度尼西亚的碳捕获与储存技术咨询等高端咨询项目。
长期以来,广东院坚持发挥战略合作的资源优势,致力于将自身打造成为客户、窗口公司、海外本土企业、设备供货商、工程施工方等相关方之间的“纽带”,努力建立多维市场渠道,协同各方力量,联合开发项目,实现共赢。近年来,广东院先后与上海电气电站集团、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广东分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斗山能捷斯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中国电力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长江动力集团有限公司、法国EDF等20余家中外企业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共同开发国际市场。
越南沿海电厂
地中海边的工程会议 (HEMA项目)
越南沿海一期火力发电厂项目位于越南南部茶荣省,规模为2×622MW,合同金额为12.1亿美元,是越南工程规模最大的发电厂项目之一。该项目由广东院和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采用EPC模式承建,其中,东方电气工作范围包括BTG部分的设备供应和安装调试;广东院工作范围包括全厂的勘测、设计、场地软基处理,桩基工程和BOP区域的设备供应和安装调试,占EPC合同总额的44.27%。该项目场址属滨海滩涂地,建厂条件恶劣,广东院项目团队迎难而上,发挥自身优势,与联合体方东方电气良好协同配合,目前项目两台机组均已投产。值得关注的是,越南沿海项目设备采购自中国的比例高达95%;项目部精研国际标准和中国标准,在与越方充分沟通的基础上,促进了满足电厂设计的84项主要中国规范的业主审批工作,实现了中国服务、装备和技术的共同输出。
2017年12月8日,历经半年多的筹备,在广东省委省政府的支持指导下,广东院联合广东信保、华为、华润电力、中石化广州工程公司等广东省内多家知名金融机构、投资企业、工程建设企业和制造企业,牵头发起成立了广东省“走出去”能源基础设施产业联盟,广东院担任第一届理事长单位。产业联盟涵盖了金融、电力、通信、石化、矿产等多个能源行业相关领域,形成了投资、融资、工程建设、咨询服务、运营、材料和设备生产的完整产业链格局,实现了广东省能源基础设施企业“走出去”抱团发展、资源共享、合作共赢的新局面,使大家践行“一带一路”倡议的底气更足了。
近年来,国家不断创新和完善政策性金融支持和贸易便利化措施和手段。在继续扩大原有对外援助和“两优”贷款的基础上,又主导建立了一系列双边或多边金融机构,包括金砖国家银行、亚投行、丝路基金等。与此同时,国有大型投资企业和商业银行也在加快“走出去”的步伐。
在此有利形势下,广东院通过项目前期选址、可行性研究、帮助完成项目所在国政府核准审批、风险分析与应对措施、投融资架构设计、税务和法律咨询、项目经济评价、跨境资金流动等项目咨询服务,孵化投资项目,获取承揽工程总承包业务的优先权。广东院至今已签约的海外总承包项目基本上都是通过这些模式培育而来,正在跟踪的潜在项目,也基本由中国企业投资或由中国金融机构提供融资。越南永新一期2×600MW燃煤电厂EPC项目,是由中国投资商南网国际、中电国际和越南投资商越南煤炭集团联合投资的BOT项目,中方为主要投资商。该项目由广东院全程协助中国投资商绿地开发,从厂址选择到预可研/可研/环评,并协助BOT投资商签署特许经营MOU,参与供煤协议、供电协议等BOT特许经营的各类协议的谈判,历经8年的BOT开发,中国投资商终于成功签署特许经营合同。该项目由广东院牵头广东火电以EPC总承包模式建设,目前已顺利投产,项目设计、建设完全采用中国标准,三大主机均使用国产设备,直接带动总价约87亿元的技术、装备和服务“走出去”。该项目9次获得《人民日报》关注,每年可发电约80亿千瓦时,为越南南部重点经济区发展提供了清洁能源保障。
国际业务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广东院将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全面领导,坚定不移地实施国际优先发展战略,加快步伐建设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国际工程公司,着力打造价值创造力、产品竞争力、创新驱动力、平台支撑力、资源整合力、企业凝聚力,开创企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为深入践行“一带一路”倡议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