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荻野法一
随着中国、印度等发展中国家经济水平的飞速发展,由于能源需求剧增等因素,能源安全问题(尤指能源稳定供应等)、温室效应等问题得以逐渐凸显,汽车行业制定相应解决对策已成为当务之急,目前以电动汽车(EV)为核心的新一代汽车技术得以迅猛发展。
如对EV进行分类,可将其划分为以下4种类型:由外部充电、只利用蓄电池储存的电能行驶的纯电动汽车(BEV);配装于内燃机汽车上,同时配备有蓄电池与电机,提高了行驶效率的混合动力汽车(HEV);提升了HEV的蓄电池容量,与BEV同样可从外部实现充电的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PHEV);还有以氢为燃料的燃料电池(FC)发电实现行驶的燃料电池汽车(FCV)。
本文就新一代汽车中的BEV、FCV等车型,介绍EV的市场发展趋势,并展望了EV的发展前景。
为了降低对石油的依赖程度并削减CO2排放量,图1示出了汽车能源的发展路线。图1将能源路线划分为“一次能源”、“汽车燃料”、“汽车动力”等3个阶段。就能源路线而言,目前以汽油、轻柴油作为燃料的内燃机汽车依然占据主流市场。
通常,作为“一次能源”的生物质能、核能、常规自然能源(如水能、太阳能、风能)可抑制CO2排放,又可降低对石油的依赖程度,在国民经济建设中具有一定的发展潜力,而用作汽车燃料时,如生物燃料、氢能、电能等则相对更具发展前景。
在采用生物燃料的前提下,车辆行驶中虽会排放CO2,而成为燃料的生物质亦会吸收大气中的CO2,因此,可使CO2的总排放量较少。关于采用生物燃料汽车的相关技术课题目前并不多,而且解决生物燃料的供给依然是一项重要的课题。
在大力发展氢能与电能的前提下,不仅可通过自然能源来制备氢能或用于发电,而且同样可利用矿物燃料来实现该目标,发电时通过复合燃烧系统(CCS)而有望削减CO2排放量,将氢能与电能作为燃料(或动力)的汽车对削减CO2排放量而言是卓有成效的。
针对汽车行业的能源及环境问题,日本经济产业省于2010年4月发布了“新一代汽车战略2010”的有关文件,揭示了关于汽车及相关企业与全社会在中、长期内满足法规要求的新战略方针。
2014年,日本经济产业省在“新一代汽车战略2010”文件的基础上,进一步归纳整理了“汽车工业战略2014”文件,该文件制定的目标是到2030年新一代汽车,即 HEV、BEV、PHEV、FCV、清洁型柴油车(CDV)在日本国内乘用车市场的新车销量中要求所占比例至少应达到50%~70%(表1)。
图1 汽车能源发展路线[1]
表1 日本国内新一代汽车的普及目标[2](在日本国内乘用车市场上新车销量中各类车型所占比例的目标)
2017年日本国内制定的“未来投资战略2017”文件也设定了如下目标:到2030年,新一代汽车在日本国内乘用车市场的新车销量中所占比例可达50%~70%。
20世纪70年代以后,BEV曾有过2次兴盛期。第一次兴盛期是指为满足20世纪70年代美国的排放法规,从而盛行的与BEV密切相关的一段研究时期。但随着后续针对汽油车的废气排放处理技术得以确立,对BEV的关注程度也有所降低。
20世纪90年代,美国加利福尼亚州颁布了零排放汽车(ZEV)法规。ZEV法规规定了在加利福尼亚州汽车市场的新车销量中,ZEV所占的比例要求达到至少10%。当时的ZEV即指BEV,于是由日本、美国的知名汽车制造商所引领的BEV研究浪潮又得以风靡一时,这就是BEV的第二次研发兴盛期。
在BEV的第二次研发兴盛期,还曾出现日本、美国的知名汽车生产商致力于BEV研发工作的实例,相比以往的BEV,20世纪90年代的BEV的动力性能得到了跨跃性提高。此外,就一次充电的行驶里程而言,早期的BEV即使拆除车内座椅,通常也只能行驶几十公里的路程,而后续研发的新型BEV,在确保了与汽油车相同的车内空间后,可实现续航里程超200km的优异性能。该项性能的提高得益于永磁同步电机以及镍氢电池、锂离子电池等高性能电池的应用,见表2。
这些20世纪90年代的BEV,虽然其性能相比以往的BEV有所提高,但其续航里程、充电时间、车辆成本等方面依然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
尤其是当时的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并未得以完善,一次充电时长曾需数小时以上。同时,一次充电后的行驶路程较短,对于BEV而言是致命的弱点,其在当时并未成为具有较强实用性的车型。
表2 日本国内20世纪90年代的BEV
20世纪90年代后半期,随着HEV的隆重推出,针对FCV的开发竞争也日渐活跃起来,知名汽车制造商的开发重点逐渐转移到HEV和FCV等领域,而BEV在其第二次兴盛期也并未得以普及。
关于FCV,从2002年起,日本经济产业省开始实施日本氢能及燃料电池(JHFC)验证计划。该计划被设定为2个阶段,自2002年到2010年,在为期9年的时间内逐步实施了JHFC计划。
在JHFC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日本国内外的汽车制造商也各有参与,如针对FCV开展的公路行驶试验,针对加氢站的实用性及安全性试验等。
自2011年以后,逐步开展了JHFC3计划,以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商为主体所设立的氢气供应、技术研究组合(HYSUT)为主体并开展了相关工作。HYSUT是以氢气供应基础设施的建设及商务环境的营造、整备为目的,于2009年7月设立的法人团体。该团体由要求通过氢气供应以实现低碳社会的相关能源企业、汽车制造商等组成,并开展了相关活动。
2009年,三菱公司开始销售i-MiEV车型,拉开了将BEV正式投放日本国内市场的序幕。2010年日产汽车公司也开始销售其颇具代表性的BEV,即电动乘用车LEAF车型。
日产汽车公司在2010年开始上市销售的LEAF车型,其当时一次充电后的续驶里程为200km,而随着车载蓄电池的大容量化,截至2017年,其续驶里程已提升至400km,是初期的2倍。而另一方面,车辆售价也在逐步降低(表3)。
表3 日本国内BEV性能的逐步提升(以日产公司LEAF车为例)
在2011年,其作为解决BEV一次充电的续驶里程问题的全新车型,有效地结合了BEV与HEV两类车型的技术优势,PHEV也随之开始正式上市销售。
在短途运输工况下,PHEV可以与BEV同样通过外部充电并利用电能行驶,而在长途运输工况下,则以汽油机作为动力来源,按HEV模式行驶。
表4示出了日本具有代表性的PHEV的主要技术规格。
表4 日本国内已上市销售且具有一定代表性的PHEV
关于PHEV,其车截蓄电池已逐渐向大容量化发展,目前,BEV的行驶路程为60km左右。在日常行驶过程中,可通过BEV模式运作。
就FCV而言,2014年,丰田公司的“MIRAI”车型开始面向用户销售。本田公司推出的一款FCV车型“Clarity Fuel Cell”,于2016年以 Leas为代号开始正式上市销售。
为随车携带氢燃料,配置了承压能力为70MPa的压缩储氢罐,一次充填氢气后的续航里程为600km以上,氢气填充所需时间约为3min,其便捷性相比传统汽油车也毫不逊色(表5)。
表5 日本国内已上市销售的FCV
图2示出了BEV、PHEV、FCV及HEV保有量随着时间的变化趋势。如图2所示,自1997年丰田公司的HEV从Plius车型上市销售以后,各大汽车生产商都在不断拓展其车型型谱。2016年末时,日本国内的HEV保有量为700万辆,已逐渐步入正式普及阶段。对这类HEV的发展历程进行仔细观察可知,从1997年开始正式上市销售,历时10余年至2009年,其已得到了快速普及。
图2 EV保有量的变化趋势
就BEV、PHEV而言,2009年三菱汽车公司推出i-MiEV车型,2010年日产汽车公司推出LEAF车型,2011年丰田公司的Plius PHV陆续开始投放市场。自2009年起,时隔7年后,日本国内BEV、PHEV的总保有量为16万辆左右,已得到稳步增长。不过,也存在车型依然较少的情况。最近,也有各大汽车生产商发布扩大EV型谱的相关信息。
为了普及BEV,同时减少里程焦虑,建设分布于日本国内各地、便于进行即时充电的基础设施是必不可少的。当前,日本国内上市销售的普通BEV,可通过普通充电方式(交流)和快速充电方式(直流)进行充电。
普通充电方式通常在居民住宅区设置相应充电桩,使用单相交流200V电源,功率为3kW左右。快速充电方式则是将3相200V、50kW的交流电整流为直流电,按最大功率50kW进行快速充电。
在通常情况下,在住宅区、办公区、旅馆等地长时间泊车的情况下,采用普通充电方式效果更佳,而在中、长路程行驶途中,需要在短时间内进行燃料(电能)补给时,采用快速充电方式则更为适宜。
关于充电桩的建设也得到了国家、地方政府等方面的支持,目前日本国内正在大力建设并完善该类基础设施。就快速充电桩的建设进程而言,截至2018年5月,日本国内已有7 300处左右(图3)。
图3 快速充电桩保有量随时间的变化[3]
关于普通充电桩,目前尚无准确的统计数据,不过,可以看到包括插电式的普通充电桩在内,其保有量已达到快速充电桩的2倍以上,并且正在作为一般用途的充电设施而进行完善。
面向日本全国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及停车场也在逐步设置快速充电桩,从而为驾驶BEV进行长途行驶的用户提供便捷的充电服务及良好的驾乘体验。
构建遍布日本全国的充电网络的结果表明,在20世纪90年代BEV的第二次兴盛期中未能解决的关键性问题如行驶里程、充电时间等已得到了大幅改善。
根据从已投入实施的JHFC计划中所得到的经验,当前,以日本4大都市圈为中心的地区,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商用加氢站的建设。对于商用加氢站的建设,自2014年起就已按照经济产业省颁布的加氢站设备经济补助项目的规定,推行了针对商用加氢站建设等方面的经济补助。到2018年4月,日本全国已有100所商用加氢站投入商业运营。
加氢站有“固定式”与“移动式”2种类型,在面向FCV普及的初期阶段,运用“移动式”加氢站以供多地使用的方式立竿见影。“固定式”可分为“现场型”和“场外型”,前者是在加氢站内制备氢气,后者则是像汽油加油站那样,采用从其他地点运送氢气至加氢站的方式。
为了正式普及FCV,针对加氢站的建设是当务之急,日本政府在2017年发表的“氢气基本战略”中,公布了设置加氢站的目标:到2020年,日本将建成约160处加氢站;到2030年,将建成约900处左右的加氢站。同时,对FCV保有量的预设目标是:到2020年为4万辆左右;到2025年,保有量为20万辆左右;到2030年,保有量将达80万辆左右(图4)。
图4 针对FCV等车型引进情况的说明[4]
为实现这一目标,2018年2月,汽车制造商、加氢站建设商、金融投资者等共同参与成立了日本加氢站网络联合公司(JHYM)。
日本政府及民间团体的共同努力为FCV用加氢站的建设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
在现阶段,难以预料BEV、PHEV今后会按怎样的发展模式进行普及。不过,在日本由于已有关于HEV的良好的普及示例,因此,下文将根据HEV过去的普及情况进行分析。
首先,以HEV开始上市销售的1997年为起点,根据HEV的销售实绩,图5中示出了各年度的累积销量,也同时示出了HEV保有量的发展趋势。
图5 BEV与HPEV的累积销售量的趋势预测
到2016年末,HEV的累积销量约为753万辆,保有量约为700万辆。
其次是BEV与PHEV,作为政府设定的目标,日本提出到2030年,日本国内新车销量中BEV与PHEV所占比例应为20%~30%,未来将依然延续该销售比例,并根据2016年的实际销售比例,再按等比例增加销售比例,为此预测了各年度的销售比例。由该销售比例预测出其销量,求出2017年以后的累积销量的预测值。
其计算结果显示,2030年度的累积销售预测值为2030年的新车销售中BEV和PHEV所占销售比例的30%时可达530万辆,所占销售比例为20%时,可达400万辆。
如图5中累积销售量预测值的发展趋势所示,作为政府设定的目标是到2030年新车销售中的BEV和PHEV所占销售比例为20%~30%。从HEV以往的销售情况可以推测,这并非无法实现的目标。
但是,根据HEV发展的情况,充电供应基础设施目前已建设成全国性充电网络,还有BEV和PHEV并未充分降低其售价(与原有车辆售价相差无几,且充电基础设施待进一步完善),所以,不能简单地断定其能与HEV同样得到普及。
为了实现BEV和PHEV普及的目标,仍需完成以下工作: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如充电桩)的建设,构建全国性充电网络,让用户感觉到充电的便捷性,降低车辆售价,扩充车型型谱,以便为用户提供更多选择。
目前,正在重点研究的一个课题是BEV和PHEV将作为电力系统的一部分而开拓全新的应用领域,也就是将BEV和PHEV作为电力系统的一个子系统。
与传统的汽车不同,BEV和PHEV上将配置大容量蓄电池,构成能与电力系统实现电气连接的系统,其并入电网(电力系统)的时间比例也较长。这也是灵活地利用该方式并将BEV和PHEV并入到电力系统中的模式。
表6列出了电动汽车未来在电力系统中所能发挥的作用。在此,将电力公司的配电网(通常指6kV配电设备)称为“Grid”。关于车辆到家庭的供电方式(V2H),在东日本大地震后,已实现了商品化,在购入BEV的同时引进这种家用供电设备的情况也较为频繁。根据目前研究,将来有望引起广泛关注的是从电网到电动车的供电方式(G2V)以及从电动车到电网的供电方式(V2G)。可将大量BEV和PHEV接入至电力系统中,构建电力系统侧可控负荷或将其作为虚拟发电设备(VPP)而使用。
表6 未来电动车在电力系统中所起到的作用
而且,FCV也与V2G、V2H密切相关,其具备作为电源的功能。从BEV的车载蓄电池储存的电能看,目前,上市销售的蓄电池储能约为几十kW·h,而FCV可利用储备的氢能进行发电,所以,可输出的电能比BEV车更大。就发电量而言,FCV用于V2G、V2H的前景比BEV更为广阔。
就当前的汽车动力来源而言,内燃机汽车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依然将作为主流车型。但为了应对能源安全及温室效应等问题,以氢气或电能为动力来源的发展路线将是必经之路。
近年来,不仅在欧美等发达国家,而且,也包括中国等发展中国家在内,汽车的电动化也是大势所趋,EV将在世界范围内逐渐得以普及。
在该背景下,随之而来的话题是“新一代汽车竞争的优胜者是BEV还是FCV?”不过,BEV和FCV各有其优势及劣势,目前认为将来BEV更适用于短途及小型车辆,而FCV则更适用于长途及大型车辆,需发挥其各自的优势。2类车型将长期处于品牌竞争及技术互通的状态,并将得以协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