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文艺
(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 四川 成都 611230)
随着经济产业的不断调整,消费者逐渐接受并适应社会中形成的商业化氛围,到处能够见到不同主题的商业化包装,人们不再单纯的衡量指标以及具备简单消费观,更多的是通过金钱来衡量和取舍价值及行为。由此可知是,商业化推动人们和社会演变为新的价值取向,基于此做出有计划、有目的的调整,确保一个领域的正向发展,在强调共享资源和适者生存环境下提升自我能力,得到一定发展。目前在舞蹈产业商业化背景下,如何实现舞蹈艺术良性发展是舞蹈产业需要注重的问题。
在各种各样的艺术载体中,舞蹈艺术是生活中乃至生命中的艺术。舞蹈艺术通过对人体动作进行提炼加工,结合舞蹈语言、表情、节奏及构图等要素,打造出动态、直观的舞蹈形象,由此来表达人们思想感情。舞蹈属于艺术形态的一种,将人形体作为媒介,以姿态、表情和形体动作幅度、力度、角度产生的规律性变化来表现人类内在审美情感。在长期发展中,人们比较习惯划分同一群体中的人或者是事物,比如把从事表演的公众人物分成表演艺术家和明星,把明星分成演技派和偶像派,把艺术形式分成纯粹艺术以及商业艺术等。在划分后,人们又会将二者分离开来。当把商业电影及舞蹈选秀比赛当作艺术时,很多人都在反思:只有偶像派才可称作明星吗?表演艺术家则不存在演技派明星吗?艺术将不能够满足全部人的喜好,但艺术只有一个人欣赏将不能称为艺术。艺术可满足一些人的精神需求,使其作品受到人们的欣赏。在商业化背景下,开始用货币来衡量许多事物,其中包括文学、音乐、绘画及舞蹈。这会在一定情况下使艺术家出现恐慌情绪,认为其心中无价、神圣的艺术被货币所玷污。艺术价值不只是体现在商业价值上,其自身具有一定艺术价值,但在商业化趋势下不能够摒弃其商业价值,这时重点将变成如何认识和评价。在一战后,叛逆传统艺术之中的达达主义和新达达主义,其更重视艺术的商业化以及通俗化,这一时期认为艺术作品不应只将美学,需要能够卖钱。现阶段企业老板、教授、教师、美术馆以及展览馆之中的特派员、行业领导、业余的艺术家和专业艺术家都会被称为艺术家。而其中很多人的职业与商业相关,能够说明这些人是艺术商业经营者。除此之外,比如舞蹈风格以及舞蹈艺术思想等在舞蹈产业中不再是主流话题的榜首,反而占据重要地位的是舞蹈广告收入、票房收入以及社会反响等[1]。
在商业化趋势下舞蹈艺术呈现的最显著特点是大众化,商业结合艺术能够解决艺术及物质间的尴尬,促进艺术走进人们生活。艺术商业化能够决定其和普通大众间的关联,若是大众没有认知和认可,那么也不会出现商业化。以商业化形式吸引更多受众,出现了许多基于大众化的舞蹈艺术。例如《大河之舞》,其起源自爱尔兰踢踏舞舞剧,融合了佛朗明戈、纽约爵士踢踏以及舞现代芭蕾,成为一场2小时左右的舞蹈剧,首演与1995年进行[2]。直到目前还没有舞蹈剧可以超越《大河之舞》,其有超过1万场的演出,受众超过2500万人,票房在24亿美元左右,还有1500万张影碟的销售量。这一舞蹈表演的成功不仅在于华美民族艺术,也要归功与其高质量表演和商业化促进作用。舞团按照“好看好听”的商业化规则,在古老踢踏舞之中融入现代因素以构成商品踢踏舞,以符合现代人们审美观。除此之外,《大河之舞》的成功也依赖于宣传及广告投入。通过电视、报纸、电台及网络等媒体进行几个月的报道及广告宣传,宣传费用即达到了三四百万美元,使其在开演前就获得了超高人气与票房。在上映之前,舞团发行舞剧DVD影碟,很多没有在现场观看的观众疯狂抢购,为其走向舞剧王者宝座打下良好基础。商业化的舞蹈艺术,不会对舞蹈艺术美感造成美感,而是会使许多大众对舞蹈艺术进行欣赏和感悟。
大众对于舞蹈艺术不只是单纯的接受和享受,大众将结合自身感受来反馈,进而将基于这些反馈来创作舞蹈艺术。对舞蹈表演后进行观看后,手中将进行评价,能够决定自己是否学习该舞蹈,对他人学习或观看该舞蹈也会产生影响。舞蹈编排人员和表演人员将及时获取受众反馈,确定自身需要提升的地方,合理创作接下来的作品[3]。舞蹈编排人员及表演人员经过艺术创造劳动,对具有美感的舞蹈艺术进行创作,获得了人们的喜爱,这也是他们创作和表演的最终目的。艺术创作者为了获得理想市场效益,应具备较高艺术创作技巧。从而舞蹈创作者需结合观众反馈提升自身能力水平,并优化技术,希望以自身创作及表演使受众产生共鸣。区域不同、阶层不同的受众对于舞蹈艺术有着不同的感受和认识。在表演之后,舞蹈创作人员和表演人员将反思表演,根据受众反响来修改及再创作,为后期表演做好准备。舞蹈艺术家创作时会寻求艺术追求以及抱负,也可通过舞蹈艺术获得经济支持,优化创作环境,对自身进行锻炼,促进艺术创作发展。
重视发挥品牌效益,深入挖掘发展舞蹈产业的潜力,文宣部门应深刻理解和应用科学发展观,通过舞蹈产业发展来坚定信念,改变与科学发展观不符、不适应的思想及观念,改变受众思想,实现思想解放,促进舞蹈产业的发展。在笔者调查后可知,政府部门、文化产业经营者及文化艺术消费者没有准确认识到舞蹈产业市场建设:许多消费者不愿支付消费费用,并且政府不重视建设舞蹈产业市场,没有良好的方法和策略,使得许多国企文化单位存在严重的“等靠要”思想。由此可见,发展舞蹈产业的前提是转变观念[4]。舞蹈艺术有着较为悠久的发展历史,并且具备一定规模,在舞蹈形成舞蹈文化品牌并产生较大影响力时,需要相关部门加以重视,将舞蹈品牌效益充分发挥出来,构建品牌舞蹈网站,提升品牌知名度,同时加强信息网络联系;构建舞蹈研究会,进行专业表演团体;开展舞蹈艺术培训班;制作舞蹈教学光盘,编制舞蹈艺术专著;开展舞蹈表演和比赛,定期进行奖励;对舞蹈文化知识进行普及,对舞蹈产业优势大力进行宣扬;并且构建舞蹈企业运转协调机制,加强引导、管理和监督。
随着舞蹈产业逐渐商业化,构建完善、规范、科学的舞蹈产业商业体系,是促进舞蹈艺术良性发展的重要前提。将科学发展观作为指导,由此来转变观念和解放思想,将舞蹈艺术的商业效益发挥出来。此外,合理构建舞蹈产业服务体系,是舞蹈艺术产业发展的必要保证,对舞蹈产业商业化发展进行深入研究和探索,才可促进舞蹈艺术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