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文科背景下地方应用型高校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的探索和实践
——以皖西学院为例

2020-01-02 10:07唐自政张小姣段宗妍许庆祝
皖西学院学报 2020年5期
关键词:法学专业文科法学

刘 鑫,唐自政,潘 樾,张小姣,段宗妍,许庆祝

(皖西学院 法学院,安徽 六安 237012)

1 新文科的背景下地方应用型本科高校人才培养分析

1.1 新文科的概念和内涵

“新文科”这一概念由美国希拉姆学院于2017年率先提出,是指对传统文科进行学科重组、文理交叉,即把新技术融入哲学、文学、语言等诸如此类的课程中,为学生提供综合性的跨学科学习[1]。新文科是相对于传统文科而言的,是以全球新科技革命、新经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为背景,突破传统文科的思维模式,以继承与创新、交叉与融合、协同与共享为主要途径,促进多学科交叉与深度融合,推动传统文科的更新升级,从学科导向转向以需求为导向,从专业分割转向交叉融合,从适应服务转向支撑引领。

2018年10月,教育部等部门决定实施“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在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中,首次增加了心理学、哲学、中国语言文学、历史学等人文学科,“新文科”概念浮出水面。2019年6月20日,在高等学校专业设置与教学指导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吴岩司长指出:“作为一项战略部署,国家试图通过实施“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推进人才培养体制机制创新,提高高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最终实现“四新”建设总目标,并特别强调“我们一定要让新文科这个翅膀硬起来,中国高等教育飞得才能平衡、飞得高”[2]。虽然相较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出现稍晚,但随着“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正式启动,新文科建设引起了社会更广泛的关注。

在当下互联网、人工智能时代,社会需要更多高素质的复合型法治人才,地方应用型高校在一流法学专业人才培养过程中,更要以培养卓越法治人才为目标,推进学科交叉,拓宽学生的视野,培养学生的创新与创造能力,改变以往各自为政,固布自封的局面。正如教育部新文科建设工作组副组长徐显明教授在《新文科建设与卓越法治人才培养》的主题报告中指出,我们在推动新文科建设的发展过程中,一方面中国法学教育的五大使命和初心不能变:另一方面要结合新文科建设内涵,加强新法学建设,而新法学建设主要体现五个“新”:即生源要新、目标要更新、教学内容要更新、师资队伍要更新、人才培养模式要新。

1.2 新文科背景下地方应用型本科高校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的定位

新文科背景下,地方应用型本科高校法学人才培养应以推进“四个回归”和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立脚点和出发点,在人才培养过程中要坚持“本色+特色”的应用型法学人才培养思路[3]。“本色”即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具有合理的知识结构,掌握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熟练的职业技能的复合型、职业型、创新型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为目标[4](P33-39);“特色”以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需求为导向,通过构建“预防式”教育与“治疗式”教育并重,法律与经济融合,校地协同育人新机制。合作开发应用性课程,实务人员进课堂授课,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推进课堂教学改革、考试模式改革、毕业论文改革。推动法学教育和司法实践的紧密结合,打造法治人才培养共同体,培养具有法律职业技能和创新创业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法治人才,并将其贯穿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5]。

2 当前地方应用型本科高校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探索和实践的必要性

截至2016年,全国开设法学专业的高校达到620多所。但数量规模的扩张并不意味着质量的同步提升,在近年来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中,法学专业毕业生就业率已经连续垫底,法学本科专业因为就业率低连续被列为红牌专业,这已经成为法学专业发展必须解决的迫切问题[6]。究其原因,除了近年法学人才培养相对过剩之外,更是与当前的法学人才培养中存在的复合型不足、时代性不强、特色化不明显、实践性不够等有很大关系。

2.1 人才培养“复合型不足”

当前,多数普通地方高校的法学本科专业教育在知识体系上过于强调法律性,在“法律”的小圈子内打转,对与法学有关的交叉学科等较少涉足,相关领域必要知识与技能极为缺乏。然而,由于法学学科具有极强的应用性,在实践中很难同上述领域完全切割,甚至法科生在职业过程中经常需要上述领域的相关知识。“复合度”不足,让学生在未来的职业生涯中,只有一身法律“空手道”而短期内难以快速上手,面临“二次学习”困境,既影响工作效率,又影响工作质量。因此,培养复合型、应用型法治人才已成为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对法学人才培养的迫切要求。

2.2 人才培养“时代性不强”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互联网+”、共享经济、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与新模式在各领域中的广泛应用,人才培养在理念、技术与模式上,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各类新事物、新业态、新场景、新关系不断产生与迭代。相比之下,当前无论是法学专业知识结构还是人才培养模式都还停留在几十年一贯状态,从学科理论到知识结构、培养方式都已经面临着这种新形势所带来的巨大挑战与冲击。在此之下所培养的法律人,缺少对当前新模式、新业态下法律需求与能力的研究与突破,使得所培养的人才进入到这些领域之后,仍抱着以往对相关领域模式的陈旧理解,很难在较短的时间内适应职业工作,更难以发挥专业价值、专业增值作用。

2.3 人才培养“特色化不明”

毋庸讳言,由于种种原因,当前我国高校中法学专业无论在结识结构、培养模式上都存在着“千人一面”的状况,定位不清,特色不明,过度同质化的后果就是针对性不强,区分度不够。大量“同质化”的法律人走向市场,自然会出现“过剩”问题。事实上,由于新理念、新技术、新模式的大量出现,对新型专业化、特色化的法律人才需求不是少了,而是多了,这就造成了有人没事干、有事没人干的尴尬局面。所以,各校需要根据自身实际与社会需求,加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走特色化之路。

2.4 人才培养“实践性不够”

虽然当下各高校的法学专业注重通过实习、法庭观摩、模拟审判、社会调查等方式加强学科的实践性,但在市场经济、法治社会、大众创业等更具体的时代内涵之下,实践教学投入不足、计划安排不合理、效果不明显、实践教学方式方法过于传统缺乏创新等诸多问题不断出现,已经严重阻碍了学生实践能力的提高、个性的发展和创造性潜能的发挥。因此, 地方应用型本科高校在法学人才培养过程中,必须加强法学实践性教学环节,提高各种实践教学环节对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重要性认识,在教学过程中强调实践教学,注重学生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提高学生思考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的培养,锻炼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自主学习能力。

3 皖西学院在法学专业人才培养上的探索和实践

皖西学院法学院紧紧围绕专业建设内涵提升和新文科建设的要求,坚持社会主义法学教育理念,立足安徽、面向基层、面向法律职业,发挥学校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多学科优势,依托各类实践教育平台,坚持立德树人、培养德法兼修的复合型创新型应用型卓越法治人才,打造特色鲜明的国内一流法学专业。

3.1 以“新文科”建设为契机,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按照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思想和新战略,法学教育在于培养“德法兼修、明法笃行”的法治人才。皖西学院法学院以建设国家一流法学为目标,对标教育部“新文科”建设和“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要求,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接法治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需求,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的社会适应度、目标的达成度和教学的有效度。

由学校单一主体培养转变为多元主体协同培养,建立学校与法治实践部门双向交流和资源共享的新机制。深化与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公司企业的实质合作,成立法学专业建设和发展委员会,吸收法治实务部门专家参与人才培养全过程。在课程设置上,增设了企业经营管理类课程模块,实现法律与经济的融合。开设法学与前沿科技交叉的课程,在国内高校率先开设“法律与人工智能”等课程。与实务部门合作开发应用性课程,定期邀请经验丰富的实务专家走进课堂给学生授课、举办专题讲座。

实施“2+0.5+1+0.5”人才培养模式[6],在大二结束时对学生进行分类培养,选择企业法务方向的,大三上半学年(0.5)在企业进行为期半年的实习,由企业选派指导教师,完成教学活动,其他学生在相关法治实务部门实习;实习结束后,再回校接受为期1年的针对性教学。

3.2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扎实推进课程思政建设

3.2.1 严格教材管理,优先选用“马工程”教材

高校教材是体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知识载体,是进行教学的基本工具,也是深化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保证。为巩固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传播,促进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简称“马工程”)成果转化应用,中宣部、教育部组织编写了基本覆盖哲学社会科学主要学科专业的主干课程教材,并陆续出版。法学院历来对教材使用严格管理,在教学中一律选用已经出版的法学专业“马工程”重点教材。法学院还选派骨干教师参加国家级和省级“马工程”重点教材任课教师示范培训和使用培训,帮助任课教师吃准吃透“马工程”教材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精神,提高任课教师驾驭“马工程”教材的能力,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对“马工程”教材的理解和运用上,增强教材使用效果。

3.2.2 挖掘专业课程“思政元素”,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形成育人合力

推进“课程思政”建设,需要挖掘提炼专业课程蕴含的“思政元素”和承载的“思政功能”,将其融入课堂教学环节,顺其自然而不是牵强附会,潜移默化而不是生搬硬套,采用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润物无声地将知识教育同价值观教育结合起来,使专业课程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同向同行,形成协同效应。为此,法学院进行了课堂教学改革的尝试,如在宪法课程教学中,贯穿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的主线,引导学生认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写进宪法的重大意义。在法理学课程中,坚持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立场和基本观点,讲授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在中国法制史课程中融入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和地方优秀文化,增强文化自信;在民法课程教学中突出诚实信用原则;在刑事诉讼法课程教学中,将党中央在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反腐败追逃追赃、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等方面作出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等以及刑事诉讼法最新内容和前沿动态融入教学中去。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显性教育和专业课程的隐性教育相结合,既发挥了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核心地位,又发挥了专业课程的育人功能,构建起全课程育人的格局。

3.2.3 拓展课堂育人渠道,强化实践育人

实践是课堂教学的延伸,也是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重要载体。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统一,注重学生的主体性参与,引导学生树立适应社会需求的价值取向,不断增强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对于推动形成全程全方位育人具有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法学院结合专业特点,不断强化实践育人功能。如在模拟审判教学中,由学生分角色扮演审判人员、公诉人员、辩护人(代理人)、案件当事人等,切身体验不同角色在诉讼中的地位和应承担的责任,认识法律职业岗位的素质要求,既训练学生运用法律解决实际案件的能力,又引导学生树立公平正义的法律价值观。在社会调查课程实践中,通过引导学生对社会生活中的法律问题进行实地调查、分析原因、提出解决对策或完善建议,让学生在亲身参与中认识国情、了解社会,在实践中增强社会责任感,培养家国情怀。在“三下乡”社会实践中,引导学生深入基层、深入农村,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与法律咨询,赴金寨革命老区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在实践中接受锻炼、磨砺意志,也在实践中增强社会责任感和担当精神。坚持向实践学习、向人民群众学习,是大学生成长成才的必由之路,对于青年大学生自觉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回报社会,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3.3 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持续推进教育教学改革

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是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核心,法学院以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特区”建设和法学一流专业建设为抓手,持续推进并深化课堂教学改革、考试模式改革、毕业论文改革,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3.3.1 实施课堂教学改革,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实行小班化教学,按30名学生左右设置一个教学班,充分发挥学生在学习中的主体地位,确保师生之间在教学过程中有更多的互动交流,增进教师对学生的了解,使教师能够给学生在学习上提供个性化的指导和帮助。实行研讨式教学,专业核心课程均安排8~16学时用于研讨,另外还专门开设刑法案例研讨、民法案例研讨、商法案例研讨、经济法案例研讨、知识产权法案例研讨等课程,引导学生对法律理论问题和实务问题进行深入思考,培养学生运用法律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案例研讨课程均邀请实务专家参与授课。实行案例式教学,精选典型案例和热点案例,由学生分别扮演案件当事人、代理人(辩护人)、法官、检察官等角色,参与案件讨论,提出解决方案;探寻案件产生的原因和其中的法律风险,并提出化解法律风险、避免法律纠纷产生的对策。实现现代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的深度融合,充分运用雨课堂、学习通等现代化教学手段,增强课堂教学的直观性和可视化效果。

3.3.2 实施考试模式改革,变结果考核为过程考核

学生的课程考核成绩由三部分构成:平时考核成绩占20%,主要根据学生出勤情况、课外阅读情况、研讨发言情况等评定;自选考试项目成绩占20%,学生可在教师提供的考核项目中任选一项或多项,也可以结合自己兴趣自行设计项目经教师同意后完成,自选考试项目侧重于实践训练,成绩评定主要依据项目完成质量;期末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控制在60%,随着改革的推进,今后这一比例还会继续降低。平时考核、自选考试项目考核均在学期学习过程中完成;期末考试实行教考分离,由学院统一委托省内外重点法学院校命题,授课教师考前不接触试卷。考试模式改革促进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也引导教师改革教学手段与方法,提高教学的针对性。考试模式改革于2008年获安徽省教学成果三等奖。

3.3.3 实施毕业论文改革,增强应用性

改变传统毕业论文单一写作模式,实现毕业论文形式的多样化,突出毕业论文的实践性和应用性。根据《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改革实施方案》,实践案例评析、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项目成果、获奖作品、企业法律风险评估报告等均可替代毕业论文。“实践案例评析”形式的毕业论文,就是学生在实习过程中跟踪一个自己参与办理的真实案件,围绕案件的争议焦点或分歧观点,运用所学的专业理论知识进行法理分析,同时收集案件的相关材料和实习过程材料,这种形式的毕业论文真正体现其实践性特点,真正训练学生运用所学专业理论知识解决具体法律问题的能力。目前,法学专业约50%的学生选择撰写“实践案例评析”形式的毕业论文,有少数学生以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成果、学科技能竞赛获奖成果、“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作品、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替代传统的毕业论文。毕业论文改革于2015年获安徽省教学成果三等奖。

3.4 按照新文科要求,开发应用型课程,创新课程体系

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的理论课程设置必须以教育部制定的《法学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为依据,采取“10 + X”课程设置模式,但从实际情况看,该课程设置模式,肯定不能满足新文科应用型法学人才培养的需要,因此在法学人才培养方案中必须按照新文科要求[7],开发应用型课程,创新课程体系。一方面,多学科交叉与融合,优化课程体系。增设经济类、管理类相关课程,实现经、管、法融合;核心课程均安排研讨学时,纳入教学计划,专题开设民法、商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案例研讨课;与实务部门合作开发“律师实务”、“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等应用性课程,培养学生法律风险防范能力和法律纠纷解决能力。另一方面,合作开发新课程,创新实践课程体系。实践能力的培养是法学专业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问题。通过实践,学生能够知道自己知识的不足,从而激发其主动探究知识的激情;通过实践,学生能够将所学的法学理论与实际密切联系起来,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才能得以提升。经过长期的教学积累,法学专业针对学生在不同学习阶段上对专业基本理论、基础知识以及实践能力的不同需求,构建了贯穿本科四年学习全过程,由感性到理性、由简单到复杂、由基础到综合的实践课程体系。该体系具有阶段性、层次性和渐进性等优点,既侧重于对学生解决具体法律纠纷能力的训练,又强化公司企业所需的法律风险防范能力的训练。目前,实践课程学分已超过30%。

3.5 以校企、校所、校院、校检、校校合作为平台,探索协同育人新机制,打造法治人才培养共同体

为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推进协同育人,建立学校与法治实务部门双向交流和资源共享的新机制。学院成立法学专业建设和发展委员会,吸收法治实务部门专家和公司企业管理人员参与人才培养全过程。深化与公司企业、律师事务所、法院、检察院、兄弟院校的实质性合作。学院定期邀请经验丰富的实务专家、公司高管走进课堂给学生授课、举办专题讲座努力实现理论和实务的无缝对接。构建了“校内 + 校外”相结合的特色应用型法学教学团队[8],法学院充分挖掘学校现有的教学资源,实现互通共享,聘请相关专业人员承担公司企业日常经营管理方面课程的教学任务,弥补法学专业教师知识结构体系的局限;选派法学专业教师到公司企业学习挂职交流,了解公司企业具体经营管理活动,丰富和更新知识结构,提升教学能力;聘请一批来自法治实务部门和企业法务部门人员担任兼职教师,弥补校内专任教师实践性不足的局限;面向省内外组建法学专业教学团队,采取灵活方式,聘请校外专家承担法学教学工作、指导专业建设。借此改变了教学团队仅由校内教师单一组成,重建为由校内教师、省内外高校法学专业教学名师、政府和企业的相关专业人士共同组成的法学教学团队,合作育人模式既体现了法律的本质和法学知识的性质,也是法学教育走向职业化教育的必然要求[9]。

3.6 以提高实习质量和效果为导向,加强专业实习管理

实习是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课堂教学、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环节,实习环节对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学生创新精神,社会责任感等方面有着重要作用。法学院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教高函〔2019〕12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认真调研,以提高实习质量和效果为导向,加强专业实习管理。学院科学制定实习计划,合理安排实习时间,将实习时间由8周调整到16周,由第5学期调整到第4学期暑假和第5学期前半学期;优化实习形式,以集中实习为主,分散实习为辅;优化实习基地建设,法学院按照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多元主体,联合培养的思路,不断完善协同育人、实践育人机制,在充分利用校内各种实践实习平台,提升学生实践能力的同时,加强校外教学实践基地建设,特别是省外实习基地建设,建立校外实习基地建设遴选机制,提升校外实习基地质量;加强实习过程监控,为了更好地加强实习过程管理,确保实习质量,提升校企合作紧密度,法学院建立实习工作双导师制,通过辅导员、学院实习指导老师和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共同管理,在加强日常实习监控的同时,还不定期安排专人到实习单位看望实习学生,召开各种座谈会,了解学生实习质量、实习单位对实习生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实习中存在问题。通过上述举措,有效提升了学生对专业理论知识的理解和学以致用的能力,得到了实习单位和实习学生的高度肯定和认同。

3.7 以“政法周末大讲堂”为载体,提升学生综合素质

法学院于2009年10月精心打造了提升学生综合素质的第二课堂——“政法周末大讲堂”,定期邀请省内外专家学者和社会知名人士,通过学术报告、讲座、专题访谈等多种形式,拓宽学生的眼界和胸襟,提高综合素质。“政法周末大讲堂”从学生刚刚跨入大学校门开始大学的学习生活,到完成学业离开校园,针对不同阶段学生的特点和需求,精心策划,确立相应主题,内容涵盖入学教育、人文素养培育、理想信念教育、学术熏陶、职业能力培养、感恩教育、就业创业教育等7个板块。“政法周末大讲堂”既紧扣时代发展又回应学生关切,既有效激发学生求知需求又有效发挥价值引领作用,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髓要义于形式活泼的报告或访谈之中,在引人入胜、潜移默化中实现了教育目标。十年同心,立德树人,截至2020年春学期,“政法周末大讲堂”已成功举办了135期,在省内外具有很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4 结语

通过多年的探索实践,法学院在一流法学专业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法学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显著提升。近年来,法学专业学生考取硕士研究生和公务员的比例占毕业生总数的40%以上。学生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一直保持高通过率,连续多年在50%以上,曾两次出现一个寝室6名学生全部通过司法考试的喜人现象。学生走上工作岗位后,受到用人单位的一致好评,据第三方调查统计,用人单位对法学专业毕业生思想品德、敬业精神、工作态度、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创新能力等方面综合评价满意度平均在95%以上。

皖西学院法学院在一流法学专业建设上所取得的成效受到新华网、人民网、凤凰新闻、搜狐新闻、新浪新闻、今日头条、中国高校之窗、安徽教育网、中安在线、六安新闻网、新安晚报、皖西日报、六安新周报等媒体的关注和报道。省内外兄弟院校先后到法学院考察调研,法学院通过参加各种学术会议,到国内高校考察交流,分享经验,获得广泛好评。

虽然法学院在人才培养探索实践中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在新文科背景下,地方应用型本科高校更应该树立危机意识,结合当前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准确定位、精心布局,加大人才培养探索和实践的力度,积极推进教育教学创新改革,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复合型应用型高素质法治人才,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推动区域经济发展,才能实实在在服务于地方区域经济建设,为地方区域经济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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