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进美
摘要:随着时代和经济的飞速发展,对企业经营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和更新的要求,企业只有适应时代和经济发展新潮流和新趋势,才能实现自身的长远发展与进步。对国有企业来讲,要想做好经营管理工作,使经营管理工作水平大幅度提升,资产管理工作开展水平的高低是关键,所以只有做好资产管理工作,才能使自身的经营管理工作开展取得更好的成效。本篇文章主要分析国有资产所开展的资产管理工作中的现存问题和相应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国有企业;强化资产管理;资产有效利用率
一、现存问题分析
(一)管理制度方面
盡管大多数国企都进行了必要的资产管理方面的改革实践,但是纵观实际情况,发现处于发展中的国企在开展资产管理工作的过程中存在管理体系不健全问题,比如国企资金支出监督与把关不严,国企所需资金管理方案不够具体,实际应用措施缺乏规划等,这些均对国有资产实际管理措施的落实造成影响,进而不利于国企资产增值方面工作成效的取得,导致出现国有资产严重的大量浪费问题。除此之外,资产管理制度的不健全使国企对国有资产情况的反映和控制失效[1]。
(二)资产使用方面
服务性和无偿性是国有资产使用的特征,所以很多国企对国有资产实际使用率并没有给予应用的重视,会大为削弱国有资产利用率,重购轻管和重钱轻物现象非常普遍。出于各个部门使用的目的,而开展的资产投入工作太过盲目、不够透明,在复杂多变的企业环境下的流动也不太正常和顺畅,随之而来的资产紧缺和资产闲置问题不利于资产使用率的提升。
(三)产权交易方面
一方面,一些国企由于不足的市场投资风险估计和判断造成回收投资资产存在难度或者回收投资资产速度过慢。这些投资行为都可以划分到不良投资行为范畴,都会导致国有资产及其附加值大量流失的严重问题;另一方面,对于应该流失掉的资产,一些国企不重视盘活资产,而是紧紧掌握在手,使本企业的资产负债风险大大增加,在不利于资产有效率提升的同时,还会对自身的可持续发展造成严重的影响。
(四)监管体系方面
有力的监督对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是十分必要的。国有资产分别受来自外部监督体系与内部监督系统这两方面的监督管理,其中国有资产管理机构与验资机构等构成国有资产外部监督体系,而企业监事会则构成国有资产内部监督体系。但是在国企的实际发展过程中,外部和内部这两大监督体系有时监督作用并不能充分的发挥出来,反而会产生反向影响。前者体现为体系中的某些机构自身所具有的监督作用难以得到充分发挥,而后者则体现为监事会负责监督工作的时候存在工作实施力度不足的现象,监事会中监事的企业生产经营参与度并不高[2]。
二、解决措施分析
(一)做好制度建立健全工作
国企在开展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工作时需要做到下述两个方面:一是重视强化国有资产使用监督,包括固定资产的使用人责任制度建立方面、造成损失相关责任人追责方面、保管制度完善方面等。强化国企使用后国有资产的监督,具体指的是每个部门应该按照程序处理相关资产的工作,重视审批手续的履行,只有审批通过后方可处置资金。同时还应该重视按照正确方式完成评估工作,以免出现国有资产大量流失现象,与此同时还需要做好明确包含其中的产权管理工作,使资产管理机制变得全面;二是重视强化国有资产所有权,这主要是出于改善当下国企管理范围狭窄与管理多部门等情况,基于国企视角,应该在自身能力所允许的范围之内做好持续性的完善与健全和政府间的关系。与此同时也需要准确的定位本企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所处的地位与需要具备的功能等,使本企业在运用国有资产时可以尽可能多为经济社会发展出力,促进企业社会效益的提升[3]。
(二)做好资产使用工作
出于使国有资产使用效力大幅度提升的目的,国企应该重视清晰划分各相关部门与人员的资产管理权限方面和管理责任制的建立、完善以及落实方面等的工作,进而保障整体效益最大化目的达成。基于此,需要对下述四个方面的内容加以考虑:一是考虑开展卓有成效的法人代表责任制的建立工作;二是对于国有资产日常管理工作,应该安排专人负责其中的实物标准化管理和账卡规范化管理等工作;三是基于企业中的现有工作岗位,进行与之相适应的责任制的建立工作,贯彻落实谁使用与谁管理原则,使资产使用者职责权限得以进一步明确,权责更加清晰明确和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是这一部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四是对资产清查盘点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借此切实确保账实相符,使对已使用与占有国有资产家底状况的掌握变得更加准确,进而切实保障资产利用更有效力。
(三)做好产权交易规范工作
近些年以来,我们国家的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机构所具备的服务能力与服务水平均呈现显著提升,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提到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要求,习近平总书记不但在党的十九大提到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要求,还提到了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的培育要求,为国企做好更进一步的规范国有资产产权交易工作奠定了政策方面的坚实基础。出于混合所有制的进一步落实和规范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方面工作的目的,最需要做到的工作就是对国家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是开展国有资产产权转让行为的唯一机构以及工作开展不能受到出资者方面、行业方面以及区域方面等因素的干扰加以明确,还应该重视在公众平台上对国有资产产权流转信息加以公示,以及做好专项调查小组的建立工作。主要是对存有异议的行为进行依法取证,只有在做出符合转让标准的确认后,转让行为方可继续进行[4]。
(四)做好监管体系优化工作
处在经济一体化形势下的国企,特别是其中的央企同时拥有国际资源市场和国内资源市场,进而在国际分工中占据的地位非常有利,比如某市某国有企业重视国际资源市场的利用,在海外投资项目的拓展方面特别积极、活跃,企业资产不断突破。所以国企要想使监管国有资产的工作更有效力,就应该从内外部这两方面出发,做好监管优化工作。一方面,从外部出发来讲,需要重视外部监管机构监管力度的提升工作,可以由负责监管国有资产工作的专职部门采取派驻财务总监的办法,监管随资产而走,借此保证国有资产经营行为更加符合相关规范。与此同时,还应该重视行政审计与行政监察这两方面作用的充分发挥,按照相关法律问责侵占国有资产行为,基于政府层面使国企国有资产外部监管力度得以强化;另一方面,从内部出发来讲,应该重视在监管中加入企业国有股权代表,令国企法定代表人将企业法人财产保值增值和净资产保值增值这两方面的责任承担起来,借此免除国有资产侵吞行为的出现,使纳税人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的同时,避免发生国有资产大量流失现象。对国企来讲,除做好内部监管机构建立工作之外,还需要注意对各个监管机构所负有的责任加以强调。另外,国企在处理涉及调度大额资金和处置重大资产的国有资产工作时,需要适当的向本企业全体人员予以披露,从而保证企业中的人员都对国有资产使用状况有一个清楚的了解和掌握。加之企业重视人员举报渠道的开通,进而得以有一个分工负责、互相制约以及互相配合的管理机制形成于企业内部。
三、结束语
本篇文章首先从管理制度方面、资产使用方面、产权交易方面、监管体系方面深入分析国企所开展的资产管理工作中的四个现存问题,最后经过深入的分析,提出做好制度建立健全工作、做好资产使用工作、做好产权交易规范工作、做好监管体系优化工作这四个相应的解决措施,以期为国企提供切实的参考和依据,促使其做好资产管理强化工作和资产有效利用率提升工作,在做好提供社会服务这一本职工作和获得巨大经济收益的同时,更好地服务于人民。
参考文献:
[1]魏飞飞.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存在的不足及改进[J].经营管理者,2017 (08):149.
[2]薛贵.新时期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探析[J].财政科学,2018 (04):87-96.
[3]宋春艳.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境遇下如何完善国有企业资产管理[J].经营管理者,2017 (10):95.
[4]柳林.产权视角下中国资源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创新[J].现代国企研究,2017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