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 娇
(中山大学中文系,广东广州 510275)
“考词”又称“考语”“考辞”,是古代官吏选拔或考核时的评语。直到清代吴曾祺《文体刍言》,考词才被收入“诏令类”,言:“古者凡长官于其属,遇考绩之期,必类其平日之政绩,而定其上下,加进退焉。盖昉于周官弊吏之法,每人必有考语,又谓之考词。如《唐书·阳城传》,‘抚字心劳催科政拙’八字,即考语也。”[1]29吴曾祺认为考词始于周官弊吏之法,是指考词的内容是从周官弊吏之法承袭而来的。考词的文体形态则随着朝代而变化,考词的语体风格也受时代文风影响,具有不同特色。学界关于考词的研究成果已有很多,但多在史学领域①,鲜有从文学文体方面对考词进行研究的。本文拟从文学与文体的角度对考词进行探讨。
目前不能确定考词出现的时代,但至迟在三国的“品状”里已有类似考词的史料。曹魏推行九品中正制,不仅对未入仕的士人进行品评,对部分在职官员亦定期进行品评。对官员的品评主要由中正负责,中正在审查结束后向吏部提供官员的三种材料——家世、状、品。“家世”是中正对被考者家世的记录,包括簿伐、门第等;“状”是一种总的评语,其渊源是出于汉末名士的名目或题目而非行状,包括官员的德行、才能评价;“品”即参考家世和状,对士人作出的最终等级判定,即中正品第[2]106。其中,“状”以简短的语言概括出被考者的德、才,可以视作后世考词的起源。
隋代设立三省六部制,其中吏部主管人事,下设考功司主管中央和地方百官的考课,列有考词。唐代沿袭隋制,仍由考功司主管考课,且唐代考词文献相比前代有所增加。据《旧唐书》记载:“凡应考之官家,具录当年功过行能,本司及本州长官对众读,议其优劣,定为九等考第,各于所由司准额校定,然后送省。”[3]1822朱翌《猗觉寮杂记》亦云:“唐考功法,虽执政大臣,皆有考词,亦有赐考者,亦有自书其考者。”[4]65
宋代考课制度规定一年一考,实际每年只由负责部门批书印纸历子、书写考词,任满方呈报朝廷,核定考第并决定黜陟,即宋庠、蔡襄所说“官无内外,三岁一考”[5]234。宋代元丰之前皆有考词,据《宋史·职官志》记载:“旧制,考课院其定殿最皆有考辞。元丰官制行,悉罢。”[6]3840关于考词制度的取消,《续资治通鉴长编》有如下记载:
初议并省,考功文字,上问考辞何用,安石曰:“唐以来州县申牒中书及诸司奏事判事皆有词,国初犹然。”上曰:“此诚无谓。”安石曰:“天下无道,辞有枝叶,从事虚华,乃至此,此诚衰世之俗也。”上以为然[7]5720。
王安石从考词的文字属性出发,认为考词枝蔓,虚有辞采,不能发挥实际效用,神宗深以为然,遂罢考词。考词取消后,朝廷赖印纸历子进行课绩定等,决定黜陟,《宋史·选举志》称“考课虽密,而莫重于官给历纸,验考批书”[6]3604。
金朝与元朝主要依据“解由”对官员进行考核,《吏学指南》云:“考满职除曰解,历其殿最曰由。”[8]42解由即官员任满解职时所开具的证明文书,主要记载官员个人履历及在任功过。元代还曾仿宋代使用印历记录官员功过和资考,但成效不佳,不久即取消。
明代重新恢复考词。明代考课方式有二,一为考满,一为考察,“二者相辅而行”[9]1721。按照规定,凡官员考满,除在京堂上官例不考核外,其他官员都由本管上司开定考词;京官考察时,也要由堂上掌印官开注考词;朝觐考察开始时则是由布、按二司考合属,抚、按考方面官,弘治以后则皆先期行文抚、按,命他们将三年内所属大小官员一一开注考词上报。嘉靖时期,规定了“每年开报考语”:“每遇年终,各府州县,将佐贰、首领、属官并卫所首领官,守巡道将本道属官,布、按二司掌印官将各佐贰、首领并堂上官、州县正官,填注贤否考语揭贴,印封送本布政司,类齐严限送部查考。”另“巡按任满、巡抚年终,将所属大小官填注考语揭贴送部,其考语俱要自行体访”[10]238-239。
清代考课沿用明制,但略有变更,“在内曰京察,在外曰大计,各以三年为期;武职曰军政,以五年为期”[11]2151。考课时,内外官皆填注“考语”:“在京者各部院堂官注考语,在外者各督抚注考语,仍咨送部院覆核。”[11]2152凡大计之年,“各省于十月内,具疏到京……封门阅大计册。册内分四项:曰才、守、政、年,各填一字,而总列考语及功过于后”[12]7。大计后官员分卓异官、平等官与应去官。卓异官为大计最高考等,“才守俱优者,举以卓异”[13]3222,平等官亦称“不入举劾人员”,“以守政才年四格注考,俱照旧供职”[14]604,大计考察后,平等官比例最大,予以留任。大计考语,是督抚对属官德行、才能、政绩、年劳等方面的综合评语,是考查官员政绩的重要依据。
吴曾祺《涵芬楼古今文钞》卷五十八收录了六篇考词,包括唐代一篇:张说《为男垍考词》(据《唐会要》,应是张说为其子张均所书考词);宋代五篇:黄庶《临淄尉考词》,傅尧俞《汜水县尉第一考词》《济源县主簿吕师民考词》《录事参军考词》,宋祁《补赵肃充州学教授词》。这六篇考词包括了两种形态:一种用骈语书写,重视用典,严肃工整,为唐代考词;一种用散体写成,不事用典,言语朴实,出现在宋代。除了吴曾祺所列的这两种形式外,考词还有“四字”或“八字”,主要集中在唐前和明清时期。
魏晋南北朝的“状”以及隋朝的考词,为四字或八字,内容简短,文字典雅隽永。《三国志·魏书·常林传》附《吉茂传》曰:“嘉叙茂虽在上第,而状甚下,云:‘德优能少’。”[15]661“德优能少”即是对吉茂的考词。《晋书·孙楚传》记载:初,楚与同郡王济友善,济为本州大中正,访问铨邑人品状,至楚,济曰:“此人非卿所能目,吾自为之。”乃状楚曰:“天才英博,亮拔不群。”[16]1543“天才英博,亮拔不群”是王济对孙楚的考词。魏晋考词与人物品评密不可分,若作为“大中正”选拔官员时则是考词,称为“状”;若是名士之间的品评则为“月旦评”。唐长孺在《九品中正制度试释》里谈“状”时说汉魏之间对于具体的道德评价业已感到厌倦,喜欢用简短的概括式批评。品评人物要求言近旨远,语言简练而传神。
隋代的考词在内容上同魏晋南北朝并无太大变化,仍以八字为主,以简洁的语言概括出被考者的特点。开皇初年,吏部尚书苏威考核政绩时,为卢昌衡作考词“德为人表,行为士则”[17]1404,一时传为佳话。大业五年,百官朝集东都洛阳,隋炀帝命司隶大夫薛道衡为群官写状文,薛道衡在状文中称敬肃“心如铁石,老而弥笃”[17]1685,把敬肃刚正不阿的形象描绘得入木三分。卢昌衡的考词“德为人表,行为士则”,从德行上给予卢昌衡高度的赞美与表彰,而敬肃的考词“心如铁石,老而弥笃”,虽没有从语言上直接点明其德行,但读其考词可想见其刚直不阿的品行。唐代也有类似魏晋的考词。唐高宗曾为大理卿唐临书写考词:“形如死灰,心若铁石。”[18]4184形象地描述了唐临冷峻的外表和铁石般的心肠,以此形容其办案丝毫不受个人感情影响,无所偏颇。可见隋唐一些考词,略同于汉末名士的题目,因隋唐去汉已远,更可能受到魏晋南北朝九品中正制之“状”的影响[19]317。
唐代还存有另一种形式的考词,以骈语为主,篇幅有所扩展,注重用典,略讲文采。玄宗曾为时任中书令的张说写考词曰:“动惟直道,累闻献替之诚。言则不谀,自得谋猷之体。政令必俟其增损,图书又藉其刊削,才望兼著,理合褒升。考中上。”[3]3054前两句分别用《左传》中“献可替否”之典和《尚书》中“谋猷”之词称赞张说能够对君主直言劝谏;后一句褒奖其为朝廷草拟政令以及主管集贤图书及监修国史的功劳。张说任左丞相时校京官考,为其子中书舍人张均作考词曰:“父教子忠,古之善训,祁奚举午,义不务私。至如润色王言,章施帝道,载参坟典,例绝常功,恭闻前烈,尤难以任,岂以嫌疑,敢挠纲纪?考以上下。”[20]1778该考词以四言写就,首句用祁奚举子之典,表明自己的客观公正,举不避亲,后面几句表明中书舍人的职责重要,表示不能因为避嫌而给予张均不恰当的考第。整篇考词严肃工整,既彰扬了其子,又为自己作了表白。
除魏晋南北朝、隋唐外,另一个以四字八字或骈偶对句书写考词的时期为明清时期。现存《吏部考功司题稿》是明嘉靖二十年冬到二十二年五月吏部档案的原始记录,收录了不少考词。翻检《吏部考功司题稿》,发现其时考词大量用典,多为骈偶对句,大抵前半句赞美被考官员德行,后半句称许其才干。如“性资刚直而守官不渝,才识通敏而谳狱惟允”[21]439、“性资醇雅而操履克修,才识疏通而出纳惟慎”[21]439等,通过这些考词,很难看出官员具体实绩,大都是千篇一律的“才识”“操守”,可见嘉靖时的考词已渐趋同化。清顺治年间,考词受明代影响,偏重辞藻的堆砌与铺陈,对卓异官和平等官的注考考语中,充斥着“建牙之才”“节钺之选”“四应不穷之才”“清华之选”“循卓之选”“经纶巨手”等溢美之词。此一时期的考词偏重辞采的修饰,以多组四字为主,充满溢美之辞。这类考词显然不能如实反映官员实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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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感于考词不足以反映官员实绩,清代统治者规定考词“须按人指事,明白直书,不许铺叙繁文”[22]229,由此促成了清代大计考语的简化。雍乾以后,逐渐形成“八字考语”的固定格式,且四字称许被考官员才干,常用词组有“才识精练”“才具明敏”“娴习吏事”“勤求吏治”等;四字夸赞其德行操守,常用字有“勤”“明”“慎”等。如“持躬廉介,办事精详”[23]79、“年力强壮,才识敏练”[23]106等。简化考词是为了去除虚文蔓语,事实上考词虽简短了,但内容却越发雷同空洞,流于形式。
明清考词形式上虽同魏晋南北朝的“状”一样,为四字或八字,内容上也多指向被考者的德与才,但明清考词给人以平庸板滞之感,使人“贤否莫辩”,远不如魏晋南北朝“品状”令人感觉形象鲜明、气象万千。
与前代及明清考词不同,宋代考词以散体为主,且多见于文人别集。田锡的《咸平集》有《考词》一卷,共二十篇;黄庶《伐檀集》收录考词十四篇;刘颁《彭城集》卷四十《杂著》收考词六篇;强至《祠部集》卷三十三收考词十一篇。又《宋文鉴》收傅尧俞为孟州录事及济源、汜水县簿尉所作考词三篇。这些考词皆是为基层官员所写,且考等都是中考。
这些考词不再以四字或八字为准,而是以散文形式写就,不事用典,语言朴实无华。有的考词读来似一则短小的记叙文,浑然不似庄重严肃的考核之语。如黄庶所写《乾祐丘令第三考词》[24]76:
京兆县十三,而乾祐尤阻山。其民喜斗,多盗贼。前件官,至不能挠以刑,常观其所上旬禁书,而狱或月二十九日空,三年矣。听于民,无有间言,绩固可嘉矣。
先写乾祐的地形与民风,然后将被考者的政绩与风评娓娓道来,语言简洁有力,使人易于接受。有的考词则似议论文,以反问的语气来推许被考者的功绩。如傅尧俞《汜水县尉第一考词》[25]1777:
夫尉职捕盗,而赏罚最著,唯用得失多少为差。汜水县前山溪,而大河横其后,旧多椎埋为奸,今周岁无盗,非畏尉而不为乎?顾不得贤于得盗多者哉?虽赏不及,尚宜优其课等,可考中上。
先写明县尉的职责是捕盗,朝廷对县尉赏罚的标准是捕盗的多少。汜水县旧多奸而今无盗,傅尧俞认为是盗畏尉而不敢为,认为这样的县尉更贤于得盗多者,虽无法给予赏赐,但“优其课等”,定汜水县尉为中上考。黄庶《临淄尉考词》也认为使盗不敢为盗亦是尉的功劳,“尉能捕盗,使盗知不可免,而不敢为盗,亦去盗之一端也”[24]80。可见考词不仅局限于书写被考者的才绩,也对考核的标准进行了探讨。同时也显示出对县尉儒家道德的要求,即非一定要捕盗多而应使为盗者少。
宋代考词的表现手法也多种多样,有的运用对比手法,通过对比现在与以前的情况,表明被考官员的政绩,比单纯的叙述更能使人信服。如《醴泉张主簿第二考词》[24]77:
天旱,饥民之强者起盗贼,而弱者流亡,以为常。去岁陕以西,小不收。米斗至三百。醴泉其户万二千,不亡一口,而为盗者无一人。虽长民者之力,而主簿岂不与焉。
以前天旱有灾,饥民中强者为盗贼弱者流亡,去年同样有灾,而米斗至三百,醴泉之户未亡一口,也无一人为盗。考词运用对比手法,并列举具体数据,使人相信考词反映的是被考者的真实政绩。宋代考词作者大部分生活于仁宗朝前后,其时正是古文运动高潮之际,身处其时的文人,必定受当时文风的影响,崇尚以散体写作。这种文学思潮对应用类文体也产生了一定影响。胡念贻先生曾说:“欧阳修和北宋其他一些人所倡导的古文运动,其实践的意义突出地表现在应用文字方面。”[26]114正是在这样的环境下,宋代考词出现了散体化,并且受古文运动“为文须言之有物”的影响,北宋考词呈现出明白充实、重实际、轻空泛的时代特色。
作为一种实用性文体,考词承担着考核官员的功能,需要根据考课制度的要求反映被考官员的德行或才能。吴曾祺《文体刍言》认为考词始于周官弊吏之法,是指考词的内容是从周官弊吏之法承袭而来的。“以听官府之六计,弊群吏之治。一曰廉善,二曰廉能,三曰廉敬,四曰廉正,五曰廉法,六曰廉辨。”[27]654“以廉为本”是对官员品德操守的要求,而六计中除“正”是强调方直不曲的品行外,其他五计皆是对官员任职才能的期许。吴曾祺将考词追溯至周官弊吏之法,解释了考词以德行才干为内容的源头。
纵观历代考词,或重德行,或重才能,或德行兼重。魏晋南北朝的“品状”兼顾德行与才能,如“德优能少”,虽在称赞吉茂之德,但也指出了其“能少”。至于孙楚的考词“天才英博,亮拔不群”则突出了其才能之英博与气度之卓然。隋唐考课则德行与才能并重,尤重德行。隋文帝开皇年间,牛弘任吏部尚书,“其选举先德行而后文才,务在审慎。虽致停缓,所有进用,并多称职。……隋之选举,于斯为最”[17]1309。可见隋朝考词重德行多于才能。唐代则从制度上体现了重“德”的特点。唐考课制度有严格的“四善二十七最”规定,“四善”即德义有闻、清慎明著、公平可称、恪勤匪懈,是对官员品德操行的要求;“二十七最”是对不同职责的官员提出的具体才能标准。唐代官员考课分为九等考第:“一最已上有四善为上上,一最已上有三善或无最而有四善为上中……”[28]43以此类推,在“善最”并重的基础上,尤重“善”,考第中中以上都依据“善”的多少而定,并可以“善”代“最”。由考课重“善”可以看出唐代考课更重视官员的品行。
现在所见唐代考词多属于两《唐书》有传官员,而宋代考词多为地方基层官吏如县尉、令录等而作,因此偏重对能力的考查:“官无大小,因其能而使之,则职无不举也”[24]81,“非才也,其孰能”[24]79,“夫如是,非才焉,固不能”[24]79。对于捕盗的尉,考词中还称赞道:“非其才耶。”[24]80
明清考词虽显示了其时考课重才识,但当时考词往往不能反映官员实绩,而是流于形式。高寿仙所撰《明代的官僚管理制度》认为明代考词的突出弊端有二:一是浮华成风,黑白颠倒;二是模棱两可,贤否莫辨[29]628。这在当时的奏疏中也有所体现:“所谓考语者,大抵骈四俪六、两可难辨之词”[30]3049,“摹拟无能曰长厚,摹拟衰老曰老成,夫长厚、老成,岂所以为贬词哉,而令人读之如射覆然”[30]4056,“阅其所署之考,推官知县以上,考语皆是大圣大贤,川岳风云、冰玉麟凤字面,何关实事”[30]4838,“每荐牍出,抽黄对白,骈四俪六,荐者以非极揄扬不足结彼之铭感,被荐者以非蒙重语不足为己之深知”[30]4899。以上文献皆指出当时考词润饰辞藻,事典繁复,难以看出官员实绩的弊端。
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笔者认为与考词的文体形态有一定的关系。所谓“考词”是要反映官员的才干与实绩,最重要的是叙述被考者的政绩。从文体上来说,朴实无华的散文比润饰辞藻的骈文更适合呈现被考者的实情。从约定俗成的文体属性来看,骈文天然便带有颂扬的色彩,在用骈语书写考词时自然容易出现“川岳风云、冰玉麟凤”的字面。
宋代元丰改制后曾取消考词,赖印纸历子进行课绩定等,决定黜陟。印纸历子是记录官员功过的表格,由所属部门注明被考者的行事功过。批书历纸使功过一一记录在案,考核有了相对客观的具体标准,但是历纸中有些要填报的项目过于繁琐,官员便不愿意再花费精力亲自书写,而是交由吏人根据一定程式抄上印纸。如洪迈《容斋四笔》卷四《考课之法废》在列举黄庶所写考词之后,写道:“今但付之士案吏据定式书于印纸,比者又令郡守定县令臧否高下,人亦不知所从出。”洪迈进一步讲道:“若使稍复旧贯,似为得宜,虽未必人人尽公得实,然思过半矣。”[31]286如果像以往那样填写考词,虽然不能人人尽公得实,但应该有一半以上能如实反映情况。可见洪迈认为考词是能够体现官员实绩的,在发表这些议论之前洪迈列举的正是黄庶为《黄司理》《舞阳尉》《法曹刘昭远》所作考词,说明洪迈想要恢复的“旧贯”即是黄庶所作的这类考词。这类考词即是以散体写就,不事用典,在行文中或以具体数字,或以具体实施事绩体现被考官员政绩的。
那么散体考词就一定会如实反映被考者的政绩吗?当然不是,文体形态只是考词的表现形式,却不能更改考词的功能与作用。考词能否如实反映被考者的实绩与考词决定官员黜陟的作用及制度规定密切相关。从今日所见文献来看,考词多为赞赏称许,少见下等考词。一方面是因为获得下等考词的官员少在历史上留下痕迹,得下考的官员也不会像得中上考的官员把考词记载下来。另一方面的原因是考词不具有保密性,考词要当众读出,有异议的考词朝廷会派吏部再复核,考官为了不得罪同僚以及免除复核麻烦,则尽力写赞语。唐代就曾出现因写考词太过而被贬的官员。《旧唐书·穆宗纪》记载:“贬考功员外郎李渤为虔州刺史,以前书宰相考辞太过,宰相杜元颖等奏贬之。”[3]489这样的制度规定使得本来就崇尚“一团和气”的官员更加一味书写“大圣大贤”的考词。
考词作为对官吏的评语,有将繁琐的政事融于一体的概括性,相对于具体的档案文卷而言,又具有简洁明了的特点,因此能存在这么长的时间。纵观考词的发展,经历了由骈体到散体再到骈体的过程,在文体功能上由重德行到重才能到流于形式。可见不论从文学、文体还是从史料价值看,考词都随时代官吏制度及文风的变化而变化。
注释:
① 邓小南《课绩·资格·考察:唐宋文官考核制度侧谈》中通过唐代考词看当时官吏对于“善”“最”标准的灵活掌握,展示了唐代官僚众生相,其《北宋文官考课制度考述》通过考察北宋文集收录的考词观察考课制度在当时的实施状况。霍存福《从考词、考事看唐代考课程序与内容》通过考词观察唐代定考情况。余劲东《明代大计考语“虚”“实”探因》从制度史的角度对明代大计考语中的“虚”“实”问题进行探讨,指出明代官吏考察制度失败的原因在于没有兼顾官员的心理需求。柏桦《明代的考语与访单》通过对考语与访单进行考察,揭示了官员考察与明末党争的关系。常越男《清代外官大计“考语”与“事实”探析》,从大计官员“考语”“事实”格式和内容的变化分析了清代地方吏治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