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颖
(1.绵阳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四川绵阳 621000;2.中国政法大学,北京 100088)
在新时期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学校的法治建设迎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催生了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等新的法治理念。依法治校是全面依法治国方针在现代学校治理中贯彻推行的主要体现,是建立新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校治理制度,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的重要保障。而依法治校理念在校园的根植与生发,必须要有中国特色法治文化的孕育和滋养。中国特色的法治文化在校园内培育的成功与否,是评判依法治校理念推行效果的关键因素。法治文化的建设,有利于帮助完善学校内部法治体系的建设,有利于树立师生对法律的崇敬和信仰,有利于促进师生自发自觉遵守运用法律法规,最终形成学校依法治校的良好局面,从而成为国家、社会依法治国生态良性循环的一部分。因此,在依法治校的理念下审视、梳理并建言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就成为学校法治至关重要的工作。
依法治校,是在公平正义、民主法治、平等自由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下,以建设现代学校治理制度为目标,学校依法办学、规范管理,教师依法执教、合规教学,国家社会积极参与和依法监督学校管理的校园法治生态格局。依法治校是维护学校办学秩序,遵守校纲校纪,按照制度规定运行,但这只是“法制化”的层面,依法治校更为深厚的内涵在于做到“法治化”。“法治化”的要求远远高于制度层面的完善与约束,更在于在全校范围内形成一种浓厚的法治环境和法治意识。无论师生,均能够用法律知识武装大脑,用法律思维解决问题与矛盾,用法律意识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整个校园充满民主、公正、和谐的法治气息,这才是依法治校的真正内涵[1]。而法文化是以法律和法学为基础的社会人文范畴,包括语言、行为、情操、观念、精神、道德、传统、风尚以及社会生活环境等非常丰富的内涵。在不同国度,法文化可以有所差异,但就人类社会发展趋势而言,法文化的基调应该是以公平正义和法律至上为核心的法治精神。因此,法文化亦可称为“法治文化”[2]。所以,法治文化是法律原则规则、法律制度体系、法律组织架构和立法司法执法程序等静态法治文化,以及民众法治心理、法治权威意识、民主正义理念、权利义务观念、依法办事习惯等动态法治文化紧密结合、互相作用、和谐统一的生态有机整体,体现了一个社会民主法治建设的价值追求和法治文明状态。
文化层面的依法治校是理念层面的依法治校的具体实践表征,依法治校不应只停留泛化于制度化层面,而应该向精神层面提升,向文化意识方向延展,从而使得学校的广大师生都能够通过制度化的法律规章、校纲校纪,形成对法治文化理念的认同感。法治文化的形成,就在于在对法律制度认同的同时,也要将其生活化,工具化,具有很强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3]。依法治校理念要求学校在办学过程中自觉依照宪法、法律、法规办事,着力培养具备法律素质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人才,引导师生正确认识法律对于社会安定、校园和谐、自身权益保障的重要性,这样才能营造出具有法治气息的校园环境和法治教育氛围。师生在每天的校园生活中,能够随时接受法治文化的熏陶,在潜移默化中完成法治文化的培育,同时才能够在校园中弘扬法治精神,全体师生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也会进一步提高,既是实施依法治校方略的必然要求,也是学校培养人才的重要途径[4]。
依法治校是我国依法治国国情和时代的要求,因此,在校园贯彻执行依法治校是必然的举措。在校园内形成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需要严格贯彻教育法治原则,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序开展校园教学、管理和服务活动,从根本上全面落实依法治校的政策方针。但是在贯彻依法治校政策的过程中不能机械地套用,使得依法治校只成为一个口号存在,这样的校园法治文化并不能发挥实际作用,所以要从根本上转变教育思维和教育方式,重在培育全体师生的法治文化意识,使得法治文化真正落地生根。思想意识的根植才是政策成功有效的见证,否则,政策并不能在实践中予以应用。文化重在熏陶和积淀,法治文化的形成就是实现和贯彻依法治校方针的客观要求[5]。
依法治校理念层面包含多方面的内容,法治文化则是重中之重。因为法治文化体现了依法治校理念的内在推力激励。理念与文化是紧密联系的一体,仅有理念的存在,却无赖以生存的文化土壤,理念的生命力就会脆弱无力,不能持久。只有在浓厚的文化沃土里培植理念,才能激发其旺盛的生命力,更能实现出其不意的效果。依法治校理念形成已久,但放眼学校治理,大部分师生的法治意识依然淡薄,依法治校不能只是一个口号,学校法治文化的养成首先要求学校相关部门职权分明,行政和教学权责有规章制度的明确划分,学校和老师、老师和学生、学生和学校之间的权利义务能够明确清晰。法治文化是实现依法治校理念的内在推力激励,能够由内而外地激发促进学校师生形成依法教学、依法办事的法治思维和公平正义、民主和谐的法治氛围,促进学校的良性发展和人才培养。
法治文化的培育是依法治校理念的重要体现。我国依法治校的方针政策已经实践多年,但在落实过程中的效果却不尽如人意。多年来,部分学术领域违法犯罪现象屡禁不止,教育领域的违法犯罪也时有发生,甚至对于个别不合法的学校规定,许多师生明明遭遇到不公平、不合法的待遇,却因不懂法而不会维权,说明校园法治文化的建设严重不足,十分不利于依法治校的贯彻和师生权益的保障。具体问题表现如下:
学校法律制度,是学校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依法治校的具体依据。加强学校法律制度建设,完善学校法律制度文化,不仅是推进依法治校的应然要求,也是深化教育领域文化体制改革的应有之义,对推动法治文化在学校的发展繁荣、增强教育领域文化软实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目前学校法律制度文化建设依然滞后,学校法律关系的主体即校方、教师、员工和学生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清晰,规章制度比较粗放,缺乏可操作性,有的校内规章甚至违反了国家上位法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而不自知。例如,在学校教师与学生的管理中,处理违纪教师和学生的申诉制度和流程,我国《教师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国家层面的法规虽有原则性规定,但在实践中缺乏具体实施细则,有关重要事项如教师、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及成员的具体权力边界,申诉期间违纪教师正常开展教学科研工作及获取报酬的权利保障,违纪学生继续受教育权的法律保障,违纪教师学生合法权利的法律救济等事关师生主要权利的问题,仍然缺乏细节化、可操作性强的规定。故在学校制定和细化以上规定的校内规章制度并实施推行时,学校管理者难以把握尺度,出现了不同学校各自为政,校内规定参差不齐的状况,极易导致人为干预、随意裁量等违反法治原则的问题出现,从而侵害师生利益。
法治观念文化意识淡薄,“法治”与“人治”矛盾依然存在。学校相比社会这个大熔炉,其实是个相对独立独特的环境,如同象牙塔一般,社会上的不良风气往往难以在此地成型。但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大学逐渐呈现开放式发展,不同老师及学生的法治素养参差不齐。学校虽然相比社会是一片教书育人的净土,但依然存在不少黑暗、不法、不文明的现象,例如一直以来我国学校师资管理的重要难题之一——教师职称评聘相关工作,其中的“人治”作风与“法治”作风的矛盾一直突出。由于传统“人治”作风、人情思想依然根深蒂固,参与考核评聘的领导、专家、教授们很难摆脱人情负担,导致影响公正公平。虽然教师职称评聘相关工作的基础和关键节点,程序上大多已经实现了制度化和固定化,但依然未达至科学化和规范化。作为参与评聘的被考核主体的教师由于法治观念文化意识淡薄,缺乏法律知识和权利意识观,当其受到不公正对待时,往往不是通过法律维权,而是采取闹事纠缠等过激方式表达诉求,从而激化矛盾。又如,近年来高校中屡屡出现大学生谋杀室友或者大学生兼职被骗等现象,这从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目前学生们的法治观念淡薄和法律意识依然欠缺。
思想意识的改变不在一朝一夕,而是潜移默化的环境使然。目前学校法治文化宣传力度依然欠缺,法律专业与非法律专业各自为政。高校法律专业学生与非法律专业学生处事的态度和风格,已然形成了很好的证明。法学院的学生长期接受法律知识的系统教育,并且关注法律社会实践,有较高的法律风险意识和维权意识,对于追求民主平等、权利义务有自己的信念和坚持。而非法学院的学生,所接受的法律知识寥寥无几,更不会花心思去专门学习,有的甚至属于法盲的范围。依法治校的理念灌输,依赖于校园法治文化的形成,才能使学生具备法律意识,熟悉法律规则,运用法律工具,依法解决矛盾。目前校园法制宣传教育的氛围不浓厚,缺乏感染力。有的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制度形同虚设,人力物力投入不合理,在这样的环境下,很难真正形成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除此之外,高校宣传法治的范围也具有局限性,往往仅局限于法学院的学生,并且法律公开课及选修课的设立也不是针对全校学生,这样,全校的法治教育根本不能发挥其作用和效用[6]。
依法治校的目的效用之一是在校园内形成浓厚的法治文化,使得全校师生能够健全其法治观念,树立社会主义法治信仰,而法治信仰的建设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成功的,学校可以从以下途径为全校师生搭建法治信仰平台。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依法治校的重要内容,一些学校的管理层及师生对法治理念的认识十分欠缺,甚至认为与自身利益没有瓜葛,这是校园法治理念宣传的不足所在。因此,实现依法治校理念下法治文化建设的当务之急,就是要加强全体师生的法治理念教育,树立法治理念信仰,引领法治文化建设。首先,大力宣传法律至上的理念信仰,倡导全体师生学习保障公民基本权利义务的宪法,从而对我国的法律体系有一定的了解,再有针对性地学习一般法律,才能将法律知识转化成生活常识,运用法律成为维护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对于违法犯罪的事件具有强有力的防范作用。其次,引导全体师生自觉遵纪守法。无法则无自由,每个人的自由都是建立在井然有序的社会规则前提下的,每个人要获得最大的幸福感、满足感,唯遵纪守法是其有效途径,因此,实现依法治校,需要每个师生身体力行贡献自己的一份自觉与主动,才能按照宪法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去实现人生的价值,才能真正获得人身自由、人格自由。最后,在增强发挥理念培育的角度上,还需要学校严格执法。严格执法意味着作为学校管理者和服务者要坚决杜绝权力滥用,也要求严格贯彻公平正义、合法合理原则,营造一个公正法治的校园环境,这样才会形成依法治校的良性发展和循环[7]。
依法治校和法治文化的建设相辅相成,相互成就。学校只有将依法治校与法治文化建设两手抓,才能在校园真正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政策方针。首先,只有形成了浓厚的校园法治文化,全校师生有了坚实的法律基础,才能进一步促进依法治校的落地生根。再次,只有确保依法治校,才能使校园法治文化真正建立。文化的形成是大环境决定的,依法治校是校园法治文化形成的前提,校园法治文化的形成是依法治校的必然结果,只有坚持依法治校与法治文化建设相结合,才能使得二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具体措施是建立健全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贯彻公正公开的治校原则,为全体师生竖起法治的旗帜和标杆,唤醒每个人心中沉睡的法治思维。通过各项活动将法治文化渗透并融入到校园的每一个角落,形成由人到物、由物到人的校园法治文化氛围。再次,坚持依法治校与提高师生法律素养相结合。培养师生掌握必备的法律、法规、校规,培育法律思维能力,使师生员工能用法律思维来解决生活中遇到的事情,养成权衡利弊、三思而行的法律习惯,认真学法、守法、用法[6]。
学校是实现法治宣传教育最为直接的场所。教师经常接受培训,出于职业习惯,对新鲜事物有很高的接受度,学生更加能够接受学校的法治宣传教育,因此,要促进依法治校,形成浓厚的校园法治文化,必然要求学校管理层加大对法治文化的宣传,搭建法治文化的教育平台。随着自媒体的发展,法治宣传教育的途径也越发多样化,学校尽可能利用校园的一切资源,让全体师生深刻学习法律知识,接受法治文化的熏陶。传统的说教模式在法治宣传上收效甚微,原因在于其枯燥的模式很难引起全体师生的共情和共鸣。在宣传校园法治的过程中,不应该再局限于传统的说教模式。为此,学校要重视法治宣传的创新模式,通过依托校园网、校报、校广播电视台和电子滚动屏幕等校园媒体,以及微博、微信、QQ空间等自媒体实现全方位的法治宣传,也可以自制法治App,如学习强国这种十分具有学习价值的应用App,总之,用多样的方式使得校园法治全面渗透,使得学校法治文化在潜移默化中形成并繁荣。
实践是检验理论的唯一标准,理论通过实践的检验进行改进更新,可见理论与实践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关系。理论固然来源于实践,但也是实践的基础和先导。要取得依法治校的良好效果,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宣传的措施只是实践的一部分,而不能忽略了对法治文化的理论学习。法治文化是依法治校理念内容的一部分,依法治校理念包含的内容丰富,法治文化的建设需要从多维度进行学习,具体而言包括法律知识、法律意识、法律思维、法律风险规避、法律维权、民主、自由、平等、公正、和谐等元素,都是法治文化建设学习必不可少的内容,尤其是民主观念,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师生学习法律的信心。出于历史的原因,国人还是存在一些思想上的劣根性,只相信关系人情,不相信法律能维护他们的利益,遇到问题,热衷于找关系解决,不会利用法律的武器去捍卫自己的权益。也有部分人,出于对法律知识的不了解,对法治文化意识的淡薄,轻视法律,在生活和学习中极易情绪化和冲动,遇到问题与纠纷不诉诸法律,而是采用极端的手段,最终走向犯罪的道路,追悔莫及。有些学生轻视法律法规、校纲校纪,觉得离自己很远,不遵纪守法,最终因违法犯罪被学校开除,断送了自己的学习生涯。因此,法治文化的学习十分重要,学校应全面加强法治文化学习,提升依法治校水平。要将依法治校全力推行并达到良好效果,推进学法用法的法治思维在校园的广泛普及。
依法治校作为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在全国学校范围内的推行任重而道远。深入推进依法治校,法治文化的培育至关重要。法治文化理论是实现依法治校的基础,依法治校的有效实施是校园法治文化建成的前提,二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良好校园法治环境是建设法治校园的基石,要培育师生员工遵法守法、依法办事的良好校园法治环境,使全体师生增强遵法学法意识,带头掌握、运用法律。依法治校是一个基础性的长远工程,从根本上培育师生法治思维、建成法治文化校园并非一朝一夕之事,在此过程中,还需要教育系统内部和社会各界力量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参与实施依法治校,共同推进实现法治文化建设。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也是治校之重器。学校培养具有法治思维的全面人才,是其义务也是重要的教育方向。依法治校势在必行,法治文化建设刻不容缓。只有作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广大青年学生具备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信仰,依法治校、依法治国才不会成为一句空话,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才一定能够变成美丽的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