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个人住房房产税法律问题研究

2019-12-28 16:21李正毅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
门窗 2019年6期
关键词:个人住房政府部门税收

李正毅 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

1 引言

我国房地产企业的发展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看作如同肥皂泡一般,在太阳下绽放绚丽光彩。但是,倘若不能有效控制住房地产企业发展中所涉及到的个人住房房产税法律问题,那么房地产企业的发展就可能存在重重隐患,再伴随疯狂的房价增长和炒房行为,我国的房地产市场的肥皂泡可能就会破灭。所以,国家政府必须高度重视我国房地产市场的现存问题,尤其是在房产税法律制定方面进行修改与完善,推动我国房地产市场的稳定运行,使其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而不是国民经济的定时炸弹。

2 提高个人住房房产税法立法层次

针对我国个人住房房产税,相关法律并没有制定严格意义上的规定。也就是说,我国个人住房房产税与税收法定原则的要求是存在本质矛盾的。专家和学生普遍认为,我国个人住房房产税立法层次低的问题亟待解决。在我国的现行法律中,依法纳税是所有符合条件的公民必须履行的基本义务,而税收法定这是我国诸多法律中的一项最基本原则。也就是说,征什么税,征税原则是什么在我国的法律条文中都有明文规定,相关人员必须对其严格执行。每一项税法各司其职,约束相关人员完成纳税工作。但是,我国税法并非至臻完善,其中还存在一系列不规范的法律规定,甚至有一些法律规定上的漏洞。在这种情况下,个人住房房产税法律制度的构建就必须把立法层次作为重点对象,在法律效力方面对个人住房房产税缴纳形成约束。而且,处于立法层次角度,国家政府部门必须严格遵循公正平等的原则,考虑到地域差异以及相关地区公民的人均收入水平,制定出有针对性的、有地方特点的、公平公正的税收法律条文,增强法律的公信力。

3 理性考虑税收负担

我国若想对个人住房房产税的征收情况进行政策改革,就绝不能简单的一锤定音,在不权衡各方利弊的前提下就决定增加民众税负,这样的财税体系改革不仅无法解决现行问题,还可能会引起民众不满。而且,客观来说,我国民众的平均税负并不低,所以政府部门在完善房产税法律体系时必须对人民的实际税收负担进行仔细斟酌,尤其是要顾及到低收入人群的生活保障问题,最终达成令民众满意的税收制度。而且,政府部门制定个人住房房产税的法律规定应该基于拉近贫富差距的考量,解决现阶段社会贫富差异逐渐增大的现象问题。房价的飞速增长速度始终无法得到有效控制,很多低收入群体都面临着焦头烂额的住房问题,当前住房问题已经成为几大社会热点问题之一,若长此以往,很多受住房问题困扰的群众将会产生不满心理。所以,房产相关法律的制定过程中必须考量到影响社会稳定发展的各方因素,尽可能的为低收入群体的经济利益作出考量。当然,这并不代表着就要牺牲高收入群体的权利和利益来稳定房产市场,杀鸡取卵的方式在解决社会问题时并不适用。因此,在针对个人住房房产税进行立法时,就要考虑到缩小社会贫富差距的目标,也要注重房产税纳税的具体形式,增加人民的认同度。

4 注意顶层设计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进步,我国的个人住房房产税法律问题也终究会得到妥善解决。但是,在立法过程中,政府部门必须以推动我国房产税法律制度的整体改革为发展的根本目标,进而推动我国财产税法律体系的成熟与完善。也就是说,饥不择食、单兵突击的立法策略在立法过程中并不可取,个人住房房产税法的制定进程必须有健全的社会制度作为基础保障。我国的房地产税收会涉及到一系列问题,这是不争的事实。房地产税收与其他多项税收之间的一些关联是房地产税收法律制度制定面临着重重难题。所以,国家政府部门必须立足于房地产税收体系,绝不能单独开征个人住房房产税。而且,国家政府部门应该废除缺乏合理依据的房产收费标准,协调房地产的税费体系。既不能利用对个人住房房产税的征收来达到缓和我国房地产白热化趋势的目的,也不能妄图借助征税立法来缓解政府对土地的依赖。否则,可能会出现偷鸡不成蚀把米的恶果,对社会的繁荣稳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面对这种局面,政府部门必须对顶层设计方式予以高度重视,仔细斟酌和全红我国个人住房房产税法制度可能解决或引发的系列问题,不要过度冒进,危及到社会发展的和谐稳定。

5 结语

综上所述,社会经济逐渐发展、房地产热度的久居不下,应该引起相关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因此,政府部门必须在个人住房房产税法律制度方面进行精准把控,合理利用个人住房房产税法律制度解决社会贫富差距大等社会问题,平衡居民收入,稳定房地产市场,实现房地产资源的均衡分配,实现社会的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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