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谱价值论视域下的中国现代婚姻问题探析

2019-12-28 03:07:19王湘云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学报 2019年3期
关键词:广谱婚姻关系客体

欧 东,王湘云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郑州 450046)

新民主主义时期的“五四新文化运动”唤醒了女性的女权意识。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的各项制度更加完善,特别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律制度的建立与成形,女性的地位也在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从封建社会的“男主女从”的婚姻关系逐渐转变为“男女平等”的婚姻关系,更有甚者是“女主男从”的婚姻关系。这样的变化除了女性意识的觉醒因素外,更多的是包含在婚姻关系中的价值问题的发展。然而,在当今的社会中,特别是80、90后人群中,他们的婚姻出现了诸多突出问题,比如家庭暴力、出轨、离婚等。婚姻本是在男女双方通过与对方结合而共同努力建设属于双方的美好未来生活的一种方式,是家庭形成的必然要素,是社会劳动力不断再生产的基础,因此,也可以说婚姻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人类社会的向前发展,但是现在婚姻问题却给社会带来了诸多的不利影响。因婚姻问题的出现,使夫妻双方最终反目成仇的案例比比皆是,甚至还出现了一系列的由婚姻问题而引发的杀人案件等。在《中华圣贤经》中曾言:“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于千万人之中遇见彼此并结为夫妻是多么不容易的一件事,然而昔日床上共枕的亲密伴侣,如今却成为了彼此深恶痛绝的敌人,甚是令人费解。据有关调查显示,我国现代婚姻问题数量(离婚率)正呈现出上升的趋势,而且其形式也是越来越复杂多样。国家相关机构在处理和解决婚姻问题上耗费了巨大的人力物力,仍然无法解决好婚姻出现的问题,等于说“治标不治本”。在众多的婚姻问题中,人们的分析总是无法顾全所有的现象背后的错综复杂的本质原因,而从广谱价值论的角度恰好能够弥补了这个缺陷,让婚姻中的问题更加明朗。

一、广谱哲学价值论是对马克思主义价值论的继承与发展,即广义化和具体化

作为哲学范畴,价值是指在实践基础上形成的主体和客体之间的一种意义关系。[1]296在此定义中,价值是建立在实践基础之上的,而只有人才是实践的唯一主体,实践的客体则是指客观世界中的物,因此,换句话说,价值就是“人”与“物”的关系。广谱哲学是在吸收了传统价值哲学特别是马克思主义价值哲学合理因素的基础上,对价值做了结构的和广义量化的研究,给出了广谱哲学的“价值”定义。

定义1(外部描述):价值是广义客体对广义主体的效用。[2]161广谱哲学站在了更高的维度(或系统)来审视人与客观世界的物的关系,即价值。传统哲学所研究的价值是站在以“人”为中心的上下前后左右的领域中能够与人发生直接或间接联系的一切事物所形成的一个系统上的,而广谱哲学则跳出了这个以“人”为中心的上下左右前后的系统,作为一个系统外的观控者来研究价值概念,既接收了系统内的价值观点又形成了系统外新的价值观点,并将二者结合起来。因此,此处的广义主体不单指“人”,而是包括个人、家庭、民族、阶级、国家、国际社会、当代人类、未来人类(如持续发展观讲的“子孙后代”)等。定义中的“客体”除了实物外,还包括对主体产生效用的“他人”。[2]161传统哲学中的主体“人”在广谱哲学价值论中也可成为价值客体,即人对人的产生了效用。除此之外,广谱价值论的客体还包括各种社会关系、社会形势、周边环境、社会舆论等等,只要它们对主体有效用。

在定义1的基础上,广谱价值论对效用进行了分类,即正、零、负效用三种类型,与价值对应的就是正、零、负三种价值类型。其中,正效用表示客体给主体带来好处;负效用表示客体给主体带来坏处;零效用表示客体对主体既没有好处也没有坏处。以效用角度给价值进行定义,仅仅属于从主客体的相互作用效果即外部表现出来的好与坏现象来描述价值。

广谱价值论还从价值发生的角度把价值看成是一种广义的供求关系。广义的主体作为广义的需求方,广义的客体作为广义供给方,他们是通过广义的供给品或需求品来发生价值关系的。物质产品、精神产品以及其他的可以使广义的价值主客体发生关系的东西都可以作为广义的供给品或需求品。主体的需求恰好可以从客体处得到满足,就可以说主体与客体发生了价值关系。因此,从供给关系的角度出发,广谱哲学给出了“价值”的第二个定义。

定义2(发生描述):当客体能够提供满足主体需求的供给时,称客体对主体是有价值的。[2]162这个定义揭示了价值主客体之间发生价值关系的本质是价值主客体间存在一定的供求关系。供求关系是价值关系的前提。没有供求关系,就无从谈起价值关系。两个事物、两件事情、两样东西之间能否发生价值关系,主要依据的不是需求方和供给方分别需求和供给的是什么,而是双方之间的一方所提供的是不是恰好符合另一方的需求。这是发生或实现价值关系的最基本的条件,即“供求同质”。供给方给出的正是需求方需要的,即同质性。根据半等价关系理论,可以假设a, b分别是价值主体与价值客体,a的需求表示为“求a”,b对a的供给表示为“供b”,则有“求a”与“供b”是半等价关系,是对供给方和需求方的供给物与需求物的质上关系进行分析。正是因为存在质上的关系,供求双方才有可能发生价值关系。如果没有质上的关系,任何的两个事物就无法就入到同一的价值体系中,也就不可能成为彼此的价值主体与客体。如:我现在需要一只写字的笔,而你却给我提供了一把梳子。在这种情况下,你所提供的并不是我所需要的,你提供的和我所需要的之间缺乏“同质性”[2]163,故不能发生价值关系。

在分析主客体间的价值关系问题时,还有一个难题无法进行细化分析的,即客体使主体满足的程度。我们只能从表象来确定主体的满足度。如果说主体是人,可以通过主体的情感和行为上的变化来大概估量主体的满意度。如果主体是物,则只能考虑客体是否促进该物的发展与进步,仍然无法定量分析。

世界上的万事万物都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处在普遍联系之中。[1]96因此,在价值关系的大系统中,一个事物既可以是某一价值关系的主体或客体,也可以是另一价值关系的主体或客体。作为主体时,它所需求的是可以从一个或好几个客体那里得到满足;作为客体时,它所能够提供东西可以满足几个不同的主体的需求。由此可见,在价值关系中,主体的需求集合与客体的供给集合的交集必定为非空集合,即“非空性”,也就实现了“供求均衡”。[2]163故此,“同质性”和“非空性”就变成了我们评判两个事物之间是否存在价值关系的重要现实条件。若不满足这两个条件,两个事物之间是不可能存在价值关系的。

二、从广谱价值论看中国现代婚姻形成过程中男女价值关系的形成与发展

新家庭的形成都是夫妻双方先经过相识、到相知、再到相恋、最后步入结婚殿堂的过程。这是男女双方相互做选择的过程,而其选择的标准就是双方内心的价值取向。

双方由相识、到相知、再到相恋、最后步入结婚殿堂,冥冥之中似乎存在着某种神奇的外力在引导,即人们常说的缘分或缘分力。其实,根本没有什么神奇的外力存在,这一切都是人的本质特征所决定的,即马克思在1845年所写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已经明确指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3]135只是在一切社会关系的大集合中,一些是显性的,一些是隐性的。正如真理的条件性一般,在一定的条件下,隐性关系可以转变成显性关系,而显性关系也可以转变为隐性关系。在众多的条件中,距离是最主要的因素,更加确切地说应该是男女双方彼此的观控距离(广谱联络论的概念)。

人的观控能力由于受到自身生理器官(眼、耳、鼻以及细胞神经等)的局限性限制,其可观控的范围也是有限的。如雷达扫描一般,只是在以其信号源为圆心和以其信号可发射的强度为半径的一个圆内进行扫描和观控。

在参加各种社会实践活动的过程中,观控主体不断地改变着自己的空间位置,使得自己的观控范围也在不断地发生变化。总体上说,由于人脑具有记忆功能,某个客体一旦进入主体的观控范围,就会在主体的大脑中留下痕迹,如姓名、性别、品质等信息将被大脑储存起来,而形成主体观控范围(或集合)中的一个元素,因此,再加上现代科技的发展,特别是交通工具与通信工具的进步与发展,主体观控范围在一定程度上呈现出不断扩大的趋势。当两个互为异性(这是人两性能够结合的最根本的前提条件)的观控主体间的距离由于实践关系而不断缩小,直到双方的观控距离发生碰撞甚至交叉时,彼此进入到了对方观控范围之中,也可以说是彼此进入到了对方需求集合中,而另一方就作为供给方。然后,观控主体再以一定的价值标准对其需求集合中的元素进行筛选,即进行集合的交运算。筛选将会出现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当某一方在对方观控的范围内极大地满足或符合对方的多条价值标准(多项需求)时,该方将会对对方产生一种吸引力,即“单相思或暗恋”。在此意义上,吸引力本质是供给方能够满足需求方的需求而发生的一种关系。其导致的结果将是被吸引的或暗恋的一方(男方或女方)向另一方(女方或男方)做出表白的举动,但对方答不答应是另外一回事。

第二,当双方相互满足对方的价值标准或需求时,彼此就会对对方产生吸引力,即“彼此相互爱慕”。此时,只要任何一方做出表白的举动,定会得到对方的答应,结为情侣。如果后期双方仍然可以从对方那里得到价值需求的满足的话,那么双方成为夫妻、组成家庭的概率将很高。

因此,受观控的人即观控客体能够成为对方即观控主体的伴侣,其实质是对方多条价值标准或多种需求的综合起来的人格化。然而,在婚姻形成的总过程中的不同阶段里,价值标准不一,但总的来说,价值标准或需求应该是越来越多、越来越高、越来越苛刻。

三、以广谱价值论的评价标准分析中国现代婚姻问题

人类社会的错综复杂,人间纠纷、民族矛盾乃至国家之间的战争,最根本的原因是利益冲突,更一般地说,即价值取向、价值需求的冲突。[4]308矛盾发生的范围,大到国家与国家之间,小到家庭中最亲密的夫妻间。上文已经详细讨论了价值取向的抉择与博弈总是贯穿于婚姻关系形成的总过程中,但在不同的阶段也存在着属于该阶段所特有的价值标准。

人的发展的本质[5]1,决定了人的需求也要不断地更新。在某一需求得到满足后,将会出现新的需求来代替或填补已被满足的需求的空间(价值场网)。人类社会是不断向前发展的,人的需求也是在不断地更新发展,可以说,正是人的发展的本质,即“人的旧的需求不断被满足,新需求不断出现”,推动了社会的前进发展。

女性平等意识的觉醒,加上国家宪法等法律一再声明“人生而平等”,即平等权,倡导性别平等以及保护女性的合法权益。虽然,在我国一些偏远山村地区的人们的思想中仍然存在着性别歧视的观念,如“养儿防老”“嫁出去的女儿就像泼出去的水”等,但不可否认的是,总体而言,我国女性的地位在逐年提升。恋爱自由、婚姻自由等都是女性地位提升的表现。因此,女性在恋爱阶段也就有了更多的主动权,表现为女性对其观控集合中的对象可以提出了更多的价值标准,即女性的需求集合在扩大。

要弄清楚婚姻中的矛盾问题,需要对婚前和婚后男女双方的价值取向变化状态进行分析。

首先,讨论婚前阶段双方的价值取向,即恋爱价值取向或价值标准。在该阶段,女生对男生的价值标准可能有外貌、学习、人品、语言、家庭、金钱等。其中,外貌标准包括高矮胖瘦、帅与不帅等;学习标准包括整体学习成绩的好坏、某一科目特别好等;人品标准包括性格好坏、脾气好坏、对人对事的态度好坏等;语言标准就是会不会说一些哄人开心的或让人感到舒服的话;家庭标准就是看家里父母都是做什么的,是工人家庭、农民家庭、教师家庭还是公务员家庭以及家在哪等;金钱标准就是有没有钱、舍不舍得花钱等。每个进入到恋爱期的女生都将会在内心形成自己对异性(男生)能否作为自己的男朋友评价标准,将这些标准合在一起将形成一个标准集合,然后将她的标准集合人格化后再在她所接触的所有男生集合中进行逐条匹配,看哪个最符合她的标准。当然,恋爱阶段的女生对情感可能会感性多一些,因此,在她的标准中能够引起感性情感的标准的比重或许高一些。该阶段的男生对女生也有着自己的标准。而且,标准因人因性别而异,标准比重也因人因性别而有所差别。以下将对广谱价值论的三级评价模型Y=k1x1+k2x2+k3x3进行演变成多级评价模型,以此分析男女关系中是如何给对方作出评价的。

假设:女1和男1现在已经是男女朋友关系。他们能够成为彼此的男女朋友,都是他们的价值标准相互碰撞与匹配的结果。将外貌标准、学习标准、人品标准、语言标准、家庭标准、金钱标准等分别用x1,x2,x3,x4,x5,x6来表示,k1,k2,k3,k4,k5,k6表示各个价值标准的权重,则按照价值取向或价值标准对观控对象进行评价得到的分值为Y,则

Y=k1x1+k2x2+k3x3+k4x4+k5x5+k6x6

所以,Y值的大小将决定双方能否成为对方的中意或爱慕对象。既然女1和男1现在已经成为了男女朋友关系,那么,如果说是女生向男生表白的话,对女1来说,男1的Y值肯定是受到女1观控的所有男生当中最大的;而如果是男生向女生表白的话,则对男1来说,女1的Y值肯定是受到男1观控的所有女生当中最大的。

不管双方是以结婚为恋爱目的,还是只是玩玩、填补内心的空虚,但值得肯定的是,能够成为男女朋友关系的彼此肯定有一方的Y值在另一方的观控范围里算是最大值或较大值。

其次,谈论婚后阶段双方的价值取向,即婚姻价值取向或价值标准。随着两性(男女)间的恋爱关系的成熟而步入婚姻殿堂,在婚姻等仪式的见证下正式标志着双方夫妻关系的确立,彼此成为了对方家中的一员。然而,恋爱关系的结束也就意味着恋爱阶段的一些价值取向得到了满足并消失,在新的关系(条件)下也将出现新的价值取向和需求,或者原先的还没有消失的价值取向和价值标准的比重将发生变化,或升高或降低,如:外貌标准在婚后已经得到了认可,它的权重可能就不再那么高;学习标准,恋爱双方在大学时期的主要任务是学习,婚前权重会高些;人品标准,婚前、婚后对它都是有要求的,其权重可能变化不大等等。因此,就上述公式:

Y=k1x1+k2x2+k3x3+k4x4+k5x5+k6x6

也就是说,其中的x所代表的某些价值标准或需求的数值将变为0,也会产生新的xi或xn;权重k值也将产生新的ki或kn且发生或大或小的变化,即:

Y1=k1x1+k2x2+k3x3+k4x4+k5x5+k6x6+kixi或knxn

因此,虽然婚后k和x发生相应的变化,但当Y1≥Y时,表示婚后双方的价值需求仍然得到了满足或更大的满足,婚姻关系是稳定的或幸福的;若Y1

利用广谱价值论来分析婚姻关系,使得婚姻关系变成广义的供求关系,显得更加直观且易于掌握其变化原理,有利于调控婚姻中的各种矛盾问题,进而促进构建和谐婚姻家庭。

四、从广谱价值论视角提出解决中国现代婚姻问题的对策

广谱价值论认为,社会中的每个主体都有自己的多维价值指标,构成了特殊的价值向量,所有主体及其价值向量的综合形成了一个价值场。[6]30它表达了这样一个事实: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价值追求。[4]309因此,在婚姻中,可以把婚姻关系看成是一个婚姻空间,即特定社会范围,将夫妻双方的所有婚姻需求看成是婚姻空间上的需求向量,即价值向量,这样就形成了一个婚姻价值场。在这个价值场中,有丈夫对妻子的各种需求指标,即价值向量,也有妻子对丈夫的各种需求指标。他们是有所不同的,甚至有可能是矛盾的、冲突的,因此,夫妻双方既作为这个价值场的主要元素,又作为彼此的价值主体与价值客体。

通过对婚姻价值场内的价值的主体与客体的价值向量关系进行分类,再通过向量的加减运算来调节婚姻系统的总趋势。一是,价值场的调控。夫妻中任何一方的婚姻价值标准都是多方面的,但是可以根据同向向量的可以合并性质,将夫妻双方具有的共向的价值向量进行相加合并,进而实现“协同”消灭“独立”,从而促进整个价值场的有序化。美好的物质生活是每一对婚姻夫妻和每一个婚姻家庭都极力追求和向往的,这是夫妻双方共有的相同的价值取向,也是婚姻生活中其他价值追求的基础。弄清楚美好的物质生活与其他需求的关系是解决婚姻生活中其他一切矛盾的关键。解决物质基础不外乎就是找一份工作或有一份事业,在精力和能力有余的时候可以再去做点其他的副业。当然,找副业一般更加看中的是丈夫的能力,但正常的工作最好是双方都有,彼此都在为美好的物质生活努力打拼。除此之外,健康需求、感情需要等在一定的程度上也可以看成是同向价值向量,它们一样可以进行相加合并运算。二是,价值网的调控。要更加关注夫妻双方方向相反的价值追求,因为相反的价值向量之间是可以相互制约、相互削弱的。按照广谱价值论,每个主体都为实现自己的价值目标而奋斗,但在一定的时空范围内,这些价值目标必然会发生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相互冲突等横向关系,这些横向关系把一个价值场内的诸价值向量结成一个网络,这就是价值网。疏通、理顺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的价值取向之间的横向关系,通过某些手段使原先对立的、冲突的价值取向逐渐变为同向协调的关系,消除或弱化对立的、冲突的价值之间的相互抑制作用。

夫妻双方间具有横向关系的价值有以下几种:一是婚姻家庭责任与向往自由之间的矛盾,应采取适度宽松原则,统筹兼顾。婚姻不是自由的枷锁,自由亦不可因婚姻而被抛弃。“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7]51自由是人类追求的最终目标,当前人类社会的一切目标都是小目标,是为这个终极目标而服务的。掌握文化知识与科学技术,提高生产力等的人类社会努力都是为了逐渐摆脱自然界对人的限制,即使人不自由。同样,婚姻作为异性双方结合的一种方式或途径,其目的是为了让原先相互独立的、因性别的差异引起的有限能力的异性个体(有可能是两个家庭)结合起来,组成一个相对完整的小系统。在该系统中,异性双方的能力实现一定程度上的互补,更加有利于应对客观社会和自然界的束缚。如男女生殖功能的互补,实现劳动力的再生产与人类种族的延续。单一的异性是无法完成这样的劳动力再生产实践活动的。因此,夫妻双方要培养正确的婚姻观,不能将婚姻看成是放弃自由或禁锢对方自由的方式方法。二是婚姻关系与社会关系之间的矛盾。正如上文提到的,“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在社会中生存,必然与其他的一切事物发生这样或那样的关系,包括与其他同性或异性的人。婚姻关系是社会关系大集合中的一种人与人的关系,更确切地说,应该是社会关系大集合中的一种人与人关系的较小集合中男女关系小集合中的一种特殊关系。婚姻关系的特殊性就在于其神秘性,即夫妻私生活需要相对隐蔽的环境或条件以及依附于婚姻关系的财产关系。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的思想观念也在发生着相应的变化。以前我们认为是夫妻私生活的某些内容,现在也经常发生在非夫妻之间的男女关系上,如发生性关系等。因此,可以说,现在真正能够区别夫妻关系与一般的男女关系的标志是夫妻关系背后的财产关系。财产,即社会财富,是以物质为基础的,是符合婚姻双方追求美好物质生活地本质的。因为夫妻关系中存在财产关系,所以夫妻双方才会努力去组建和维护婚姻家庭,这是符合人的发展本质要求的。因此,弄清楚婚姻关系与社会关系之间的联系与区别,才能避免出现“出轨”“小三”等不利于婚姻家庭关系的负因素。三是婚姻中夫妻之间矛盾。这是婚姻关系中一切矛盾的最具体的表现形式。由于人的认识能力的差异,对事物认识不一而引起的观点观念不一,表现在价值上就是价值取向的对立。所以,解决好婚姻家庭责任与向往自由的矛盾、把握清婚姻关系与社会关系的联系与区别才是最终解决夫妻矛盾的最有效方式和最佳途径。

婚姻是家庭的基础,家庭是国家的基础,因此,婚姻家庭关系的和谐美满对构建新时代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重要的作用。婚姻美满、家庭幸福是我们每一个中国人的向往。每个家庭中的夫与妻、父母与子女的关系融洽、和谐是整个社会融洽、和谐的前提条件。婚姻家庭和谐了,人们可以从繁琐的婚姻问题中抽出身来将自身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事业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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