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惠清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简称《决定》)。《决定》明确提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必须在党中央统一领导下进行,科学谋划、精心组织,远近结合、整体推进,确保本次全会所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到位。”
对于这一重大战略任务如何理解,怎么推进?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发表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论述,从历史观、辩证法,以及方法论层面进行阐述。本刊对此进行了特别梳理。
国家治理体系是在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安排,也就是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国家治理能力则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包括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个方面。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有机整体,相辅相成,有了好的国家治理体系才能提高治理能力,提高国家治理能力才能充分发挥国家治理体系的效能。
——2013年11月12日,习近平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指出
今天,我们党处在这样的历史方位上,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就是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可以这么说,从形成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看,我国社会主义实践的前半程已经走过了,前半程我们的主要历史任务是建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并在这个基础上进行改革,现在已经有了很好的基础。后半程,我们的主要历史任务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为人民幸福安康、为社会和谐稳定、为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一整套更完备、更稳定、更管用的制度体系。
——2014年2月17日,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专题研讨班上指出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是两句话组成的一个整体,即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前一句规定了根本方向,我们的方向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而不是其他什么道路。后一句规定了在根本方向指引下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鲜明指向。两句话都讲,才是完整的。
——2014年9月5日,习近平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六十周年大会上指出
一个国家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与这个国家的历史传承和文化传统密切相关的。解决中国的问题只能在中国大地上探寻适合自己的道路和办法。数千年来,中华民族走着一条不同于其他国家和民族的文明发展道路。我们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是偶然的,是我国历史传承和文化传统决定的。我们推进国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当然要学习和借鉴人类文明的一切优秀成果,但不是照搬其他国家的政治理念和制度模式,而是要从我国的现实条件出发来创造性前进。
——2014年10月13日,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制度保障。我们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定不移厉行法治,一个重要意图就是为子孙万代计、为长远发展谋。
——2014年10月23日,习近平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强调
我们必须把群团组织建设得更加充满活力、更加坚强有力,使之成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力量。
——2015年7月6日,习近平在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上指出
要以信息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统筹发展电子政务,构建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分级分类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打通信息壁垒,构建全国信息资源共享体系,更好用信息化手段感知社会态势、畅通沟通渠道、辅助科学决策。
——2016年4月19日,习近平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指出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要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依法执政基本方式落实好,把法治中国建设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使法治和德治在国家治理中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相得益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016年12月9日,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七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必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决破除一切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吸收人类文明有益成果,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
——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指出
要运用大数据提升国家治理现代化水平。要建立健全大数据辅助科学决策和社会治理的机制,推进政府管理和社会治理模式创新,实现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
——2017年12月8日,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我们要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措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确保人民享有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真实的民主权利,让社会主义民主的优越性更加充分地展示出来。
——2018年3月20日,习近平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指出
对外工作体制机制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要根据党中央统一部署,落实对外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加强驻外机构党的建设,形成适应新时代要求的驻外机构管理体制。
——2018年6月22日至23日,习近平在中央外事工作会议上强调
城市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一流城市要有一流治理,要注重在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上下功夫。
——2018年11月6日,习近平在上海考察时强调
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们党领导人民不断探索实践,逐步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为当代中国发展进步提供了根本保障,也为新时代推进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建设提供了重要经验。全党要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继续沿着党和人民开辟的正确道路前进,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019年9月24日,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七次集体学习时指出
(根据新华网、人民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