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诗的“不短不长”

2019-12-27 05:51□铁
文学自由谈 2019年6期
关键词:短诗律诗朱自清

□铁 舞

咱们来说说诗歌的“不短不长”吧!这是一个什么话题呢?

不是常听人说,讨厌新诗越写越长吗?那么最好的就是“不短不长”的诗了。

可是,什么样的诗才算是“不短不长”呢?

隐隐约约我觉得这是一个“数觉”的问题。所谓数觉,形象地说,就是假如你进入一个坐满学生的教室,对座位和学生数量的估计;简单说就是对数的感觉。“不短不长”那就是感觉正好,但无法确认究竟有多长多短。不过,在读诗的时候,总有一些具体的行“数”,在某一前提下,会让你感觉到“长”了或“短”了。

北京的《诗探索》编辑部编了一本《现代优秀短诗100首》(吉林大学出版社),其中有一首诗长五十一行。五十一行也算短诗吗?听来是不是感觉有点不对?我要是告诉你,我写了一首五十行的短诗,你听了没准儿会咋舌:五十行也叫短诗啊!

要知道,当时一听到是“短诗”,我就不惜花五十元钱快递费购买了这本薄薄的小书,因为我喜欢短诗。想起当年初学写诗,因喜欢山水诗人孔孚先生的短诗,特地从上海跑到山东济南去求教。我不厌《现代优秀短诗100首》的价格不菲,一百七十四页,定价三十九元;只为了其短。书拿到手,我不关心这里面的作者,只关心里面如何的“短”。

我第一查的,就是这些短诗里最长的是几行。我这人就是这点不好,爱较真。人家说你认真是好的,但不要较真,一较真,朋友有时也会埋怨你的。但我记不住教训。记得在第一时间,我就向编辑发了一条微信:“我刚刚翻了一下,做了一个数据分析,这个选本中的短诗,最长的一首达五十一行(计空行),三十行以上的有很多。”言下之意,你这里的“短诗”不短。我做过调查,普遍认为短诗一般在二十行以内已足够抒情。如果再有精约要求,应在十四行以下。现代,优秀,短,应该是这个选本的三个特点。这话并非没有依据,那时候我正在研究短诗的问题,我发了好多帖子问朋友,综合起来大概就是这么个情况。

说实在的,我不忍心发这一条微信,照例是应该说些好话才对。我惊叹的就是这一个“短”是何等的长!要是没看到五十一行“长诗”,我这篇文章也不会写。三十行也好,二十行也好,都证明不了“不短”;惟这“五十一”行有点太扎眼了。一本权威编本把一首五十一行的诗作,编入短诗范围,至少在向人们宣示:五十行可以算短诗,短诗可以写到五十行。换了别人不会说什么,即使把六十行、一百行也算在短诗里,也不会有人阻拦。

但这是否也可以说明:短诗越写越长呢?

手里正好还有一本1996年的《中国当代抒情短诗100首》(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也标明是“短诗”。其“短”如何?我也查了一下,最长的一首是四十三行,感觉比较长的是四十行,三十八行、三十七行、三十五行的有五首。我回过头又去统计了一下,《现代优秀短诗100首》里三十行以上的有十首。这是不是更证明新诗之“长”(都在“短”字下的“长”),其势不可阻挡呢?

说句心里话,三十行以上的诗,在我的感觉里都不能算短。

所以说,我觉得这里有数觉的问题。一个诗人在下笔时如果有行数概念的话,可能不一样。作古诗,写七绝或五律,已有字数的规定,这种规定在一个成熟的写作者那里,早已内化成感觉了。在新诗写作中,有没有这种现象呢?我没做过调查,但我自己做过试验,就是你内心对自己有个艺术要求的话,写出来的东西和没有艺术要求是不一样的。我把对行数的要求提到艺术要求的层面上看,许多新诗,甚至名家作品都过于“自由”了。

讨论新诗的“不短不长”,我想,要是能找到权威的说法就好了,前辈诗人或理论家有过“不短不长”这样的提法吗?

我希望在朱光潜的《诗论》里有,但没找到。

我在艾青的诗论里找,也没找到。

一个秋日的下午,阳光从树叶的间隙里投射下来,我拿着本朱自清的文集,坐在我家后面一个公园的长椅上读。我的先辈朱自清先生的《律诗的研究》里倒真有个“不短不长”的说法,见之“章的边帧”一节:

八句为一章,此律诗之定格也。汪师韩曰:“《三百篇》之诗,章八句者为多,此外则十二句为止耳。唐律限于八句,虽体格非古,不可谓非天地自然之节奏也。风雅之诗,独《宾之初筵》一诗有多至十四句者……孔疏所谓‘真言写志,不必殷勤’者也。近有作诗话者,谓齐、梁以来乐府,固是不如汉、魏。然其所以不如者,岂八句之谓。律诗乃抒情之工具,宜乎约辞含意,然后句无余字,篇无长语,而一唱三叹,自有弦外之意。抒情之诗,无中外古今,边帧皆极有限,所谓‘天地自然之节奏’,不其然乎?故中诗之律体,犹之英诗之‘十四行诗’(Sonnet),不短不长实为最佳之诗体。”律诗八句为一章,取数之八,有非无谓。盖均齐为中国艺术之特质,八之为数,最均齐之数也。

“中诗之律体,犹之英诗之‘十四行诗’(Sonnet),不短不长实为最佳之诗体。”好一个“不短不长”!我想新诗里也该有个“不短不长”的说法吧!只是,古人讲“均齐”,我们讲“自由”。先辈的这段话里还有几个词,也引发我思考。

第一个词是“边帧”。我理解就是“句无余字,篇无长语”的边界。一首诗短,短到哪里?北岛的《生活》,只有一个字:网。短吗?无法再短了。孔孚先生的《大漠落日》,只有两个字,分为两行,才一字一行:“圆/寂”。短吗?也无法再短了。

第二个词:定型。朱自清说的是律诗。对现代诗说定型,那是创导新格律诗的人的事情。对自由体新诗说定型,那一定要遭围攻的——既然是自由体写作,就不能定型。用格律诗要求自由诗,那是没有道理的。不过问题还是有的,不管你如何不赞同,一首自由诗无论你怎么“自由”,最后还是有型的,只是这个型只适合这一首诗本身。就这一首诗来说,它已定型了。既如此,更深入的话题就是,就这一首诗来说,它是否真的有型了?化开来说,它是否会有可能过短了一点,或过长了一点?不短不长了吗?为什么?我敢保证没有人会这么去想。因为这样想,你会想疯的。我就是疯了,才想这个问题。

还有一个词就是:章。律诗“八句为一章”,一首律诗,不短不长,完成一章,这是一个完整的概念。新诗好像没有章的概念,一首诗可以有几段,也可以两段、三段不等,恐怕合起来才算一章。任何一段都不能算“章”,只能算“节”。由此联想,一首诗如果能划分成好几章,不以多少行为标志,那就不是短诗了。那么一首写到五十行一百行的诗,只完成一章,那算什么呢?只能归入短诗,但过长了;这也可能是三十行以上的看似不短的诗只能算是短诗的原因了。这样的诗实在太多了!新诗的不精约,真是一个大问题;应该短一点才好。不然的话,自由诗无所谓长短了。

有没有人为自己写诗定型,哪怕只是最宽松的行数规定呢?那肯定是有的。不过,号召起来有点困难。

诗人B君告诉我,他也在探讨这个问题。他告诉我一件事。有一次他在网上读到一个陌生网友的诗,他就留言:太长了,你能把你的诗减半到十行之内吗?那网友很不高兴了,说,为什么呀?我就是要把话说完才高兴呢! B君感慨道,现在人写诗就是借分行说说话而已,没有构思,也不想去努力构思,写诗像吃饭那样容易,习惯成自然了。

我也经常碰到这种情况,那些写诗的人想到哪写到哪。你向他指出,拉得太长了,要节制一点。他就干脆说,你要节制就写古诗好了,新诗就是自由诗。有时候,你才说一句,他会说十句,而且振振有词。甚至他还会这样谆谆告诫你:兄弟,现代诗歌唯一的标准就是诗歌的定义,现代新诗也叫自由诗,没有限定要几行几个字的。

说的对吗?没错。你要他节制一点,不要拉得太长,他没听懂,就大讲特讲关于诗的自由。

我想新诗创造一个个自由的故事,真的没错。那要求这个故事讲得好听一点可以吗?把诗写得艺术一点可以吗?

也许,短诗的概念不是行数多少的概念。一首五十一行的诗,它就是短诗,如前面所说,这首诗就它完成的内容来说的,它只完成了一章,只是它的形体胖了一点而已。《诗探索》把一首五十一行的诗列入短诗没什么不可,只是由于它属于“过长”,所以也该感谢它引发我写这篇文章。如果说,这首诗就它的内容来说,太长了,二十行就够了,或者十四行就够了,那就是技艺上的问题了。我想这也没有什么不可以讨论的。

那么,“多少行”是否也能成为一个参照标志呢?

我想也是可以的吧!限制是艺术的必要前提。最近,我组织了一个“写作工坊”活动。大家围绕同一个意象写诗,规定每一首诗在十三行之内,十行左右最佳,若是十四行请写商籁体(十四行诗)。这样一个临时的游戏规则,竟然真的让他们的诗改变了以往想到哪写到哪的习惯,大家都注意构思了,建“行”不那么随意了,诗也写得含蓄精炼了。我想,终有一天我们会有一些明白人,会对新诗的艺术提出更高的标准:怎样写好诗,不仅仅是表达自由的问题,而且还是如何实现艺术自由的问题。由此看来,所谓“不短不长”的问题,说到底还是一个有没有艺术追求的自觉性的问题。

话又说回来,“不短不长”这样的话题,实在也是一个难以回答的问题。

既然朱自清说“中诗之律体,犹之英诗之‘十四行诗’(Sonnet)不短不长实为最佳之诗体”,据此是否可以推断十四行左右的十三行、十五行的自由体新诗,可算是“不长不短”了吧?但我同时想起了悖论研究中有一道思考题:“什么叫‘一堆’?何时可称一堆东西为‘一堆’?何时一堆东西不能再被称为‘一堆’?”古希腊连锁悖论(Sorites paradox)中的Sorites,在古希腊语中是“堆”的意思。“不短不长”的情形正与“一堆”相似。

不过,悖论虽然难以回答,却可以引发思考。一些经典的诗,如臧克家的《老马》,卞之琳的《断章》,你不会疑其短;艾青的《大堰河,我的保姆》,郭小川的《团泊洼的秋天》,你不会厌其长。为什么呢?

前两天在《文汇报》上读到一个标题:《它们成就人类的渴望像十四行诗一样复杂与美好》,说的是“制作巧克力技术之复杂不亚于钢铁”之类各种物质背后的神奇结构。我很感谢制作标题的编辑,以十四行诗作比,同时又告诉我们十四行诗是“复杂 ”与“美好”的。十四行,正在朱自清先生说的“不短不长”之内,我们真希望看到这样一种有着“复杂 ”与“美好”的“不短不长”!

中华书局出版了一本洛地著的《词体构成》,前言第一句话就震撼了我:“词,格律化的长短句韵文,我国最高层次的民族韵文体式。”联想到我们的新诗写作,你能够从汉语言角度,给现代自由诗,下一个具有民族自豪感的定义吗?

我以为远未达到这个境界,理由是,在新诗写作中,目前还看不到汉字思维的精约幽深的优势,只看到越写越长,越写越啰嗦的趋势。对一首诗提出写得“不短不长”,这不是一个简单的行数问题,而是个艺术问题。我相信,真正精纯的诗歌一定是“不自由”的,肆无忌惮的“自由”对诗歌一定是一种伤害;行数问题,只是一个非常小的细节,提出来也只是想验证一下,什么时候我们才能冷静地思考艺术?

前路还长,这是我的一个数觉。

附言:写完这篇文章后,我猛然想起评论家吴欢章曾编过一本《小诗萃》,里面有关于“小诗”行数的议论(在这里,我理解的“小诗”就是短诗),翻箱倒柜终于找到了这本书。里面果然有一段关于“小诗”诗体的界定的议论。他的意见是:“考虑到中国现代小诗的实际创作状况,我觉得小诗应以十二行以下为宜,也就是一首律诗加一首绝句的长度,以十二行为上限。”但我认真查了一下,这本《小诗萃》里的诗也有超过十二行的,看来严格规定以多少“行”为上限的说法也有待商榷。我以为还是“不短不长”这个提法好。“不短不长”,首先对应于你这首诗本身的需要;还因为新诗的多分一行、缩进一行,随心所欲,有时候并不影响一首诗的整体。但对行数的感觉,确实被一些艺术型诗人(以区别于当下流行的口语型诗人)所重视,已故的山水诗人孔孚先生写诗善用“减法”,他说过“一下笔就减去十行”的话,不知人们还记得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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