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工智能现状和未来发展的探究

2019-12-26 07:35侯欣语
智富时代 2019年11期
关键词:市场环境问卷人工智能

【摘 要】人工智能作为新一轮产业变革的核心驱动力,从而引发经济结构的重大变革,实现社会生产力的整体提升。本调查选取长春市各区人工智能应用品专营店实地调查,并以长春市市民为调查对象发放问卷,并根据问卷结果得到相关结论。基于调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人工智能市场现状,我们给出相关建议:加强相关法律建设,增强政府监督建立安全市场环境;引入个人信息保护课程到课堂;加强相关法律宣传工作;推动各高校及研究机构对数据机密性的研究。

【关键词】人工智能;法律建设;问卷;市场环境

一、研究背景

互联网是20世纪人类最重要的科技发明之一,它深刻地影响和改变了人类社会。时至今日又进一步地促进了整个社会信息化和网络化深度融合,促进了物联网技术、智慧城市、移动设备和社交网络等不同领域的交叉融合,从而催生了数据爆炸式的增长,促进了大数据(Big Data)时代的到来,而人工智能也潜移默化的融入我们的生活中来。

(一)人工智能市场现状

现如今人工智能已经在很多地方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诸如指纹识别等从前只能在科幻片中所见的场景,已通过人工智能实现并投入应用,诸如自动驾驶、全自动智能机器人,图像识别等以及其他与我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都有人工智能的应用实例,人工智能已经逐渐渗透到我们生活中各个领域。

大数据技术和人工智能的研究蓬勃发展,由此引发的安全问题也日益凸显。因此,针对海量数据的隐私保护的研究成为了近年来国内外相关领域的研究热点之一。本文针对广大人工智能使用者对人工智能安全问题及安全意识进行调研。

二、数据分析

(一)大部分网民通过新闻了解到人工智能

在问道人们是通过哪些渠道了解到人工智能时,大多数受访者都曾经通过新闻事件等了解过人工智能,可见人工智能作为新高端技术仍然是时事热点随时受到着各界媒体的关注及新闻的报道;而将近一半的受访者都曾通过科普读物、娱乐活动、课堂教学中了解到AI技术;还有少数受访者曾通过朋友处了解到人工智能相关信息。

(二)年龄对于消费者留下信息途径影响较大

将五个年龄段按照年龄特征分为三个部分,即28岁以下,29-48岁,49岁以上。28岁以下的消費者中,通过网络注册活动以及交友留下信息途径的情况较多;29-48岁的消费者中,网络注册、银行业务、交友等留下信息途径的情况分布较为平均;49岁以上的消费中,银行、手机等业务留下信息的可能性更大。因此,可以看出,不同的年龄层有不同的留下信息的途径,这也是对于不同年龄层可能会出现信息泄露的情况,应该针对不同年龄层的人群,制定不同的防信息泄露措施。

(三)受教育程度较大程度影响消费者对于信息安全的法律条令的认知度

高中及高中以下学历的消费者对于信息安全的法律条令认知度较低,有62.5%的消费者从未听说过信息安全的法律条令,只有33.33%的人一般了解信息安全法律条令;学历为大学本科的消费者,有73%一般了解信息安全法律条令,有22.73%的人从未听说过与信息安全相关的法律条令;学历为硕士的消费者,非常了解信息安全法律条令的人占比30%,而一般了解的占比50%;学历为硕士及以上的人大部分人对于信息安全法律条令都有一定程度了解,仅有小部分人从未听说过,由此可知,受教育程度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消费者对信息安全法律条令的认知度。但从所有消费者群体来看,各学历层的消费者中,非常了解的人占比均未最少,由此说明,信息安全法律条令的普及度较低,政府应该加大宣传力度。

(四)受教育程度影响消费者对于人工智能聊天软件的认知

学历为高中及高中以下的消费者更加担心花费问题,对于产品安全问题和个人信息泄露问题有一定程度的担忧,而对于聊天软件不能实质性解决隐私问题没有担忧;在受教育程度为大学本科的消费者,对于聊天软件的担忧集中于个人信息泄露上,对于产品安全问题和花费有一定程度担忧,小部分消费者关注聊天软件不能实质性解决隐私问题;学历为硕士的消费者对于聊天软件的关注点在个人信息泄露问题上,但对于不能够实质性的解决隐私问题有较多关注;学历为硕士及以上的消费者对于聊天软件的关注集中于不能够实质性的解决隐私问题和个人信息泄露问题上,由此可知,学历较大程度影响消费者对于隐私问题的关注度,同时影响了对于聊天软件的认知度。

三、建议

(一)加强相关法律建设,增强政府监督建立安全市场环境

在法律层面,针对大数据环境下隐私保护法律规定较为零散,规定较宽泛不明晰。在政府对互联网监管方面,建议政府建立相关专门部门监管,并组织吸纳专业人才应对网络个人信息泄露及企事业商业机密泄露问题,尤其对通过互联网窃取我国相关机密的黑客进行严厉打击与预防。

(二)加强相关法律宣传工作

对于网络中个人隐私保护的相关法律根据调研,发现大部分使用者对相关法律了解程度较低,且难以在发生信息泄露或被都用等情况时通过相关法律进行自我保护。有关机构应加大对相关法律的健全且大力宣传,增强人们隐私保护法律法规知识。保证在突发情况来临时,人们可以自我通过法律进行隐私保护。

(三)推动各高校及研究机构对数据机密性的研究

如何在保证不泄露用户隐私和保护数据安全的前提下,提高大数据的挖掘利用率,从而推动数据的共享和人工智能的发展,是目前大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研究领域的重要问题。建议相关部门加大相关研究的资金投入,推动各高校或研究机构的联合研发。以保护大数据时代人工智能使用者的信息安全。

【参考文献】

[1]晏子昂.《网络安全法》实施背景下的互联网经济犯罪研究.2018.6.1

[2]杨帆.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的伦理问题研究.2017.5.18

[3]王颖璐.个人信息安全保障问题研究——以电信网络诈骗案为例.2018.6.6

[4]张颖.大数据时代侵犯财产隐私权问题研究.2017.5.25

作者简介:侯欣语(1997—),女,汉族,山东济南人,现在吉林财经大学,统计学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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