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永新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两院院士大会上指出:科技体制改革要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闯难关,破除一切制约科技创新的思想障碍和制度藩篱,正所谓“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
前不久,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向媒体介绍了2020年度科技奖励改革的重点任务。精简提名材料、淡化SCI(科学引文索引)论文至上、允许外国人参加评选……这些令人耳目一新的举措,体现了《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的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的精神,顺应了科技创新潮流,值得充分肯定。
包括国家最高科技奖和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在内的国家科技奖自设立以来,在激励科技创新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容回避的问题。科技界人士反映,最主要的问题有两个:由科研人员自己推荐、政府部门筛选、逐级上报的推荐制过于行政化,容易滋生腐败和不公,削弱国家科技奖评奖的学术导向;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这“三大奖”的数量过多过滥,造成奖项水平不高,甚至难免滋生搭车报奖、虚报材料等不良现象。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国家科技奖的质量和公信力,遭到科技人员广泛质疑。
广大科技人员的呼吁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2017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改革方案》,其中第一个重点任务就是改革完善国家科技奖励制度——坚持公开提名、科学评议、公正透明、诚实守信、质量优先、突出功绩、宁缺毋滥,改革完善国家科技奖励制度,进一步增强学术性、突出导向性、提升权威性、提高公信力、彰显荣誉性。具体措施主要有两项:改革现行由行政部门下达推荐指标、科技人员申请报奖、推荐单位筛选推荐的方式,实行由专家学者、组织机构、相关部门提名的制度;大幅减少奖励数量,三大奖总数由不超过400项减少到不超过300项,鼓励科技人员潜心研究。
不难看出,报奖实行提名制、数量宁缺毋滥,正是国家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的两大方向。在这些方面动真格,才能从源头上杜绝各种乱象。自2017年以来,有关部门在实行提名制和奖项瘦身上做了一些改革,但力度依旧不够。一是在提名制中,部门提名和机构提名的占比超过90%,行政主导的格局没有太多改变,提名制在很大程度上流于形式;二是奖项数量依然居高不下,2018、2019年的三大獎都接近300项的规定上限,报奖、评奖依旧兴师动众,光评奖就需要数千名科技专家花费一两个月的时间,耗时费力,旷日持久的评审活动花费科技人员太多精力。
改革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相信今后国家科技奖励制度改革会在啃硬骨头上继续下功夫,既要“换汤”更要“换药”,解决问题,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