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刊记者 何 玲
“大数据”杀熟,个人信息“裸奔”,互联网诈骗手段不断花样翻新……作为拥有8.54亿网民的互联网大国,如何在网络空间更好构建诚信体系,提升信用水平、防范失信行为,成为当前我国面临的一项重大而又迫切的任务。
近日,2019 中国网络诚信大会在西安举行。中央网信办副主任、国家网信办副主任盛荣华在会上表示,主管部门要各司其职,坚决打击和整治网络诚信缺失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互联网企业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管理审核,做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各级网络社会组织要扎实推进诚信教育、行业自律等工作,通过行业公约、行业标准、诚信倡议等形式,引导互联网行业规范运营。
11月30日,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发布消息:兰州局集团公司中川城际铁路今日正式实行电子客票,银中高铁、宝兰高铁也将在近期推广使用电子客票。图为旅客展示12306 手机APP 生成的动态二维码电子车票 (中新社/发)
据商务部数据显示,目前,我国电子商务交易额从10年前不足4 万亿元到2018年突破30 万亿元,网络零售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贡献率超40%。
“如果没有国家对网络诚信建设的高度重视和持续推进,没有消费者对平台和商家逐渐建立起来的信用,很难想象我们能创造这样的互联网经济奇迹。”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会长任贤良在会上表示。
电子商务在迅速发展的同时,刷单、夸大宣传、虚假交易等问题也层出不穷。2019年1月1日,《电子商务法》开始实施,这是我国电子商务领域综合性的法律,对电商逃税、假冒商品生产者和销售者、恶意刷单等多种网购不诚信行为都明确了处罚原则。比如,《电子商务法》第20 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20 万元以上100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恶意投诉的“职业索赔”行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发布了《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规定“不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或者不能证明与被投诉人之间存在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而发起的投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予受理。这意味着,以“打假”等名义实施恶意投诉的“职业索赔”行为将受到规制。
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全国以“打假”“维权”为名发起的“职业索赔”恶意投诉举报每年超100 万件,“职业索赔”逐渐呈现出团伙化、专业化、规模化、程式化的特征和趋势,不仅严重困扰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影响营商环境,而且“职业索赔人”滥用投诉举报、信息公开、复议诉讼、监察投诉等权利,挤占了有限的行政资源和司法资源。
商务部党组成员、部长助理任鸿斌表示,《电子商务法》及相关法规政策陆续出台,形成了有力震慑,打击假冒伪劣、刷单炒信的力度不断加大,监管方式持续创新,监管效率显著提升,违法失信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一个多月前,工信部信息通信管理局公布了《2019年三季度21 家违规企业被纳入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与成都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南充市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凉山分公司等21 家企业上榜。
根据工信部发布的《关于做好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和失信名单管理工作的通知》,电信管理机构应定期向社会公示电信业务经营失信名单,对列入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实施重点监管,加强监督检查,不予守信激励。对经营者本身及其主要投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被列入失信名单的,电信管理机构不得批准其新增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申请,依法不批准或从严审批其新增从事电信经营活动的资源申请,不得批准其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续期。
由此可见,对于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和失信名单企业,除了加强监管,还将受到业务限制,大大提高了企业违法违规成本。“要重点抓好制度的‘制’和治理的‘治’,将信用建设和信用监督中行之有效的办法上升为制度规范,鼓励开展差异化的信用评价服务。”中国互联网协会理事长尚冰在会上表示,信息通信行业已向全社会公示经营不良企业1.96 万家;44 家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以及相关单位联合签署联合惩戒备忘录将加大对失信主体的惩戒力度。
而在互联网信息服务领域,目前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已就《互联网信息服务严重失信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网信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在我国境内提供、使用互联网信息服务中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相关主体实施信用“黑名单”管理和失信联合惩戒。同时,针对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和使用者,征求意见稿列举了四类应当将其列入“黑名单”的情形。
盛荣华表示,要积极推进网络诚信制度化建设,加快完善互联网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和约束力,推动构建更加完善的网络诚信体系。
北京市公安局日前通报了“净网2019”专项行动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的战果。2019年1月~10月,北京警方共侦破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类案件240 余起,查获违法犯罪人员910余名。其中有25 人是相关部门、企业、单位等源头“内鬼”。
这是我国公安部开展“净网2019”专项行动的一个缩影。记者从公安部日前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1月,公安部组织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净网2019”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黑客攻击破坏等网络违法犯罪活动。截至10月31日,共侦破涉网案件45743 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5832 名,取得了显著成效。其中侦破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类案件2868 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647 名。同时,针对互联网企业及联网单位开展安全监督检查17 万余家次,清理违法有害信息445万余条,关闭网络账号60 万余个,约谈整改相关网站及APP 3.7 万余家次,行政查处9.1 万家次。
随着网络科技的日益发展,各种花样翻新的网络犯罪行为已严重危害了来百姓个人财产安全。近年来,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网络违法违规行为,多部门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比如在互联网金融领域,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要求扭转互联网金融某些业态偏离正确创新方向的局面,遏制互联网金融风险案件高发频发势头,提高投资者风险防范意识,建立和完善适应互联网金融发展特点的监管长效机制;在互联网市场监管领域,网络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于今年6月~11月联合开展了2019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着力规范网络经营行为,严厉打击网络市场突出问题,维护良好网络市场秩序。
任贤良认为,加强互联网运行监管,要不断加大执法的力度,开展针对网络失信违规行为的行动,严厉打击各种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确保互联网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