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朝翠
(云南省大理州弥渡县密祉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云南大理 675607)
中华民族能长久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因为拥有着五千年的悠久历史,在这漫漫历史长河中所孕育出的丰富多彩、博大精深的民族文化。其中,最具代表性、民族性及传承性的文化就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无形的,代表着一个国家民族文化的精神高度,是民族精神、民族凝聚力的重要表现。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存比较困难,在时代变迁中可能会随着民族的变化而消失,所以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已是刻不容缓。
在时空变换下,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了一个民族源远流长的生产与生活,并不断延续下去,表达了民族对美好生活的期望与向往。笔者认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具有以下意义。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历史遗存和文化记忆,是无形的、不可重复的,是中华民族的精神命脉,就像习近平总书记曾说的“抛弃传统、丢掉根本,就等于隔断了自己的精神命脉”。非物质文化遗产蕴含着丰富的文化基因,承载着特色鲜明的民族记忆。通过对传统文化的“去其糟粕取其精华”,现在民族文化在这种循环往复中不断向前发展。同时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还是一种宝贵的资源,具有极大的历史文化研究价值。
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载体,对其的保护与传承可以增加我国民族凝聚力,彰显我国的民族个性特征。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西方外来文化的入侵,让我国民族文化的生存和发展面临着巨大的挑战。通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可以从精神层面上团结和号召全国乃至全球的中华儿女,增强民族凝聚力,增强文化自信,化挑战为机遇,提高文化软实力,进行文化输出,从而使中华民族在世界民族之林中屹立不倒。
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是一种精神财富,还是一种经济资源。人文旅游的发展依托当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通过对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弄清“家底”,清楚地知道它们有什么价值和意义,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和传承,充分利用其优秀的文化特色,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经济价值得到实际体现。同时,文化旅游带来的经济效益,让国人自觉地去保护自己的文化,很多民族和地区可以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推动的自身发展。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工作涉及面非常广,是一项系统工程。虽然我国已经开始重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还是存在着一些问题。
2.1.1 政府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认识不充分
一方面,现阶段政府更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资产属性和商业价值,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普遍采取申遗的方式,希望以此来推动当地人文旅游的发展,进而带来经济效益。但是如果只看重非物质文化遗产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忽略了其背后蕴含的文化价值,就失去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义。另一方面,政府更重视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的形象建设,在申遗的过程中盲目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形象塑造,然而在申遗工作通过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被忽略,甚至有些地区出现了创造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象,这些都没有达到文化保护的真正目的和意义。
2.1.2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机制不完善
评审机制和监督机制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机制中问题较大的两块。一方面,为了响应加强对传统文化保护工作的号召,地方政府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遗工作中,缺少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具体信息的严格审查工作,在评审过程中仅仅按照申报流程、范围等方面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因此成为过场。另一方面,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遗工作中缺乏保护工作的监督机制,缺乏监督,申遗工作就会容易出现纰漏[1]。完善监督机制可以避免出现非物质文化遗产遭到过度开发、虚假申报以及保护力度不大的现象,从而达到文化保护的真正目的和意义。
2.2.1 传承环境恶劣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各个民族文化互相渗透,在我国当代年轻人对城市文化、潮流文化更加推崇,传统的民俗文化受到冷落,只有极少数年轻人非物质文化遗产感兴趣,愿意去了解、认识和传承。这些都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环境变得不利。并且由于时代变迁、人口迁徙以及自然灾害等因素的影响,非物质文化遗产遭到了不可恢复的严重破坏,这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环境变得恶劣的一部分原因。
2.2.2 传承链条中断
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重要载体,所以传承人是影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重要因素。传承人在,非物质文化遗产还能得以传承延续下去。但是由于现在年轻人对传统文化不感兴趣,不愿意去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而大多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已经上了年纪,所以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着后继无人的困境,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链条中断,非物质文化遗产也因此消失在时空中。
2.2.3 传承机制不足
只有完善传承机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工作才能顺利开展。虽然现在我国已经意识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性,采取了许多措施来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从整体上看,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机制依然有很多的不足,而不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达到科学、有效的传承,也没有深入生活,因此加快传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机制的完善工作是十分必要的。
当前,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工作面临着很大的挑战,相关的工作机制还未得到完善,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在消失的边缘。因此,切实保护和传承我国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国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
除了现有的博物馆收藏、 档案记录或者数字化的保护办法,还应注重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的生存和发展,拒绝“断根取木”式的保护[2]。加快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搜集。在申遗的过程中,要充分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价值和文化特色,要细化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评估、判断和筛选,提高申遗的标准和高度,评选出更具价值和意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延续生命力。同时关注和关爱传承人,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整体性保护,以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工作蓬勃发展。
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一个重要途径是完善立法工作,相关法律的不健全会制约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因此各地应该因地制宜,在与中央保持一致的前提下,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的基础上制定出符合本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完整法律体系,做好自己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上的工作和职责[3]。第一,各地应该严格把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报工作,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名录不断完善。第二,各地要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重视,可以对传承人进行培训,让他们了解国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的政策。同时建设传承人保障体系,对有困难的传承人给予帮助。第三,可以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奖惩机制,让人民群众积极主动地参与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工作中来,发动群众的力量。
一是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提高全民的保护意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如果没有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都是一纸空谈。通过利用新媒体,进行舆论引导,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让保护融入日常生活。二是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人才队伍的建设,做到队伍专业化,工作科学化,职责明确化,注重对人才的培养,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工作提供人力保障。同时可以构建具有实际操作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理论学说,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提供理论依据。
现代化时代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人们对精神层面的需求与日俱增,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的精神财富。因此,我们要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增强国人的文化素养,将民族的“记忆”留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