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萌
摘 要:精准扶贫是我国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环节,而财政支持作为重要的扶贫手段,在精准扶贫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研究我国精准扶贫现状及存在问题,对于推动我国财政体制改革和创新,提高政府精准扶贫公共支出绩效是十分有益的。
关键词:精准扶贫;财政;支持;研究
文章编号:1004-7026(2019)20-0016-03 中国图书分类号:F323.8;F812.8 文献标志码:A
1 我国开展扶贫工作的发展与要求
一般情况下,贫困是指在正常社会经济环境下,人们的生活条件没有达到社会普遍的生活水平,无法获取足够收入来维持生存。同时,在长期的社会发展中,不同地域、国家以及社会群体对贫困的认知是不同的。
我国大部分学者对贫困的定义是人的物资生存条件与环境无法得到保障。而西方学者则从广义上将贫困定义为包括物质、精神与政治等多个方面存在的困难。由此可见,贫困的概念十分复杂,不仅涉及到经济发展因素,还与社会、文化、地域等多种因素息息相关,消除贫困是所有国家的共同理想。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也是绝对贫困人口基数比重较大的国家,因此相对贫困问题极为突出。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党中央以逐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解决初期国内发展的贫困状态为目标,开展了大规模扶贫工作,显著成效。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人民社会保障制度的逐步建立完善,人民生活水平逐渐提高,我国贫困人口大幅度减少,人民的基本温饱问题逐步解决。同时,开展扶贫工作也大幅度提高了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了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
以习近平总书记为代表的党中央指出:“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到2020年,我国要达到基本消除绝对贫困,即目前制定的标准下贫困县、贫困人口要全部实现脱贫,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也将得到彻底的解决”。截至2018年底,尚有4 000余万农村贫困人口没有脱贫,制约着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和全面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
此外,现阶段我国面临着贫困治理问题进一步复杂、贫困发展程度进一步深化、脱贫攻坚任务更加艰巨的现实情况。在错综复杂的贫困形势下,为实现“十三五”时期贫困人口脱贫目标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积极开展精准扶贫并对扶贫方式进行创新显得尤为重要[1]。
2 精准扶贫财政支持的内涵与理论基础
精准扶贫是指在原有减贫脱贫思想的基础上,为解决貧困、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结合我国实际国情与贫困地区人口现状而提出的发展思路。核心是在精准辨识贫困地区与贫困人口的基础上,对扶贫政策与投入进行科学管理,对不同帮扶对象,应根据不同的致贫原因采取适宜的帮扶手段与措施脱贫,并对扶贫资金的投入成效与后续使用情况进行跟踪评价。
也就是说,精准扶贫就是谁贫就扶谁,集中针对贫困源头消除贫困。与曾经的多区域、大面积扶贫目标不同,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核心是在精确区分辨别是否真正存在贫困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实施财政帮扶政策,精准管理扶贫资金,精准采取帮扶措施,精准开展帮扶项目,切实做到真正扶贫,帮扶到位。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格局的发展变化,例如贫困问题的区域结构化与国内外关于贫困的泛政治化,都要求我国扶贫工作必须从原有的发展经济带动地区减贫脱贫逐步转变为通过精准扶贫政策与措施带动实现地区经济发展。精准扶贫战略与政策是应对我国扶贫工作目前存在的独特性与多样性的最佳选择[2]。
公共财政的主要职能是由国家政府机构直接面向社会公众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的国家性分配服务行为。其中扶贫工作属于公共财政的基本职能之一。从广义上来看,公共财政职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国家资源配置方面。公共财政在遵循市场规律的同时,主要在市场规律失效时发挥调整资源配置的职能,例如兴建路桥、水利工程等基础设施方面,从而实现对特殊地区贫困问题的宏观帮扶。
(2)在收入分配与调节方面参与国民收入的二次分配,宏观调整全社会的贫富差距,从某些方面解决相对贫困问题。
(3)在经济调控方面,利用国家财政税收等一系列政策手段和措施,实现稳定物价、保障就业和经济稳增长。稳定的物价水平以及就业形势能提高贫困者应对风险的能力,实现可持续脱贫,而经济的稳步增长能够逐步加快贫困地区与贫困者脱贫的步伐[3]。
(4)公共财政对各种经济活动以及扶贫工作的监管职能。例如政策实施、资金拨付使用、脱贫助贫项目实施和实施成效评估等。
公共财政在精准扶贫过程中主要针对公共服务领域,例如加强对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促使公共服务在贫富地区公平化;积极保护并改善贫困地区生态环境与生存环境;逐步扩大对贫困地区科教文卫等方面的投入,增加相关配套设施,提高软实力服务水平;鼓励引导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救助等社会公益性事业和福利性企业的发展,通过转移支付来保障低收入者与贫困人群的基本生活发展需要等,以达到精准扶贫的目的。
3 财政在支持精准扶贫中存在的问题
多年来,我国开展的精准扶贫工作成效已逐步显现,但在扶贫财政政策的具体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3.1 国家财政对精准扶贫资金拨付的针对性不强
精准是我国新时代扶贫工作的新导向和明确要求。在实际工作中,扶贫资金与被帮扶者之间匹配性不强的问题还比较普遍,还存在财政扶贫资金发放不准确和乱发放的问题。有些地区甚至因各种特殊原因导致真正贫困者未被纳入扶贫范围内,无法得到扶贫资金与政策的支持和帮扶。
具体表现在地方政府对扶贫区域的划分不够准确;存在关系扶贫现象,贫困人口的甄别不够客观;脱贫不脱帽现象普遍,大量占用国家精准扶贫资金,甚至出现腐败现象[4]。
3.2 精准扶贫财政资金投入持续性不足
随着精准扶贫工作进入攻坚阶段,为确保我国提出的“到2020年基本实现既有规定标准下的贫困县与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彻底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彻底消除绝对贫困”的目标,尽管在精准扶贫工作上的财政资金投入总量在逐年增加,但面对更加复杂的贫困形势,近5年来国家精准扶贫财政支出的增长率却在逐年下降,扶贫财政资金投入持续性不足,严重影响了精准扶贫工作的进展。
3.3 精准扶贫财政资金管理机制不健全,缺乏有效监督评价机制
我国精准扶贫财政资金发放程序复杂,一般由国家到地方分级划分,并按照各地不同的贫困状况统一拨付到省,再由各省根据具体情况对地方政府分别拨付,而贫困者则需要逐层上报审批。在层层申报审批的过程中,权利滥用使得贫困者未必能享受到扶贫补助,同时冒充贫困户的情况也必须引起重视。
在扶贫资金的管理拨付过程中,涉及的部门较多,各部门之间出于自身既有利益的需要,造成管理混乱,项目审批不及时,导致实际拨付拖延滞后,甚至出现侵占、挪用等腐败现象。此外,由于相关法律法规尚未完善,无第三方管理评价机制的制约,导致精准扶贫资金使用效率不高,甚至出现了形式脱贫与虚假脱贫的情况。
4 完善精准扶贫财政支持制度的对策
针对上述存在的诸多问题,我国精准扶贫财政制度的制定与实施应当有别于以往的财政扶贫制度,要在政策的制定与实施过程中开展预算绩效的监督管理以及资金投入绩效的后续评价等相关工作,具体建议如下。
(1)合理调整财政精准扶贫支出结构,充分完善财政精准扶贫机制。在不断扩大农村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合理增加产业、教育、医疗和社会保障支出。
同时,对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机制进行全面优化,可以适当放宽贫困区县对精准扶贫资金的使用,以致贫原因为导向,有针对性地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措施。建议通过资金和政策扶持地区特定产业,以保障扶贫资金落实到位。
另外,以提高扶贫项目的成功率和扶贫资金的使用效能为目标,优化精准扶贫项目的设计、审批与监督管理流程。
(2)加大财政扶贫力度,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共同参与国家扶贫计划。可以通过不断加大政府采购力度间接降低政府的公共服务成本,保证政府机关能持续为贫困者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
在基础教育方面,可以通过市场竞争购买各类教育服务的办法来解决教育设施及师资力量不足的问题。在保证教育质量的前提下,为贫困地区与贫困者提供基础教育和各类职业培训。
在医疗服务方面,可以考虑购买医疗救助,提供护理养老服务等方式,全面保障农村社会医疗保险的实施,使贫困者真正享受到医疗扶贫。
在社会保障方面,可以通过开展商业养老、医疗、护理等服务,以解决当前农村基本养老保障和医疗保障条件不足的问题,尽量满足贫困者在醫疗保险等方面的多种需求。
随着精准扶贫工作的不断深入开展,仅依赖政府的扶贫支持应对更加复杂的贫困现象和问题是不够的,这时就要在政府的支持下,通过各种财税优惠政策的引导,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到国家扶贫计划中。例如通过给予一定的税收减免,鼓励企业到贫困地区投资建厂,解决贫困地区的就业问题,通过为贫困人口提供技能培训的方式来参与精准扶贫。
(3)全面建立实施精准扶贫财政资金绩效管理评价机制。切实贯彻“精准扶贫”战略方针,紧紧围绕精准脱贫,统筹安排,合理使用扶贫资金。以往由于管理资金的多个部门之间分工不同,互相掣肘,因此要发挥财政资金的集合效应,赋予基层部门对扶贫资金的主导权和更多的自主性。要充分保障受扶助群体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管理权,严格监督、严格审查,确保扶贫资金安全运行。
同时,完善扶贫资金绩效评价体系。严格规范财政扶贫资金使用过程和使用效果,构建综合绩效评价体系,统筹考虑经济指标、社会指标和环境指标的影响,重点考核评估贫困者的受益情况。通过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共同参与政府对扶贫工作的监督与评价,保持对扶贫资金使用效果的客观全面评估与监督,从而保障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全有效运行,以最大程度发挥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
参考文献:
[1]乌兰.优化精准扶贫财政政策[EB/OL].[2019-07-17].http://www.rmlt.com.cn/2019/0717/552101.shtml.
[2]李建军.财政金融政策与精准扶贫[J].中国金融,2018(7):26-28.
[3]张鹏飞.财政政策、精准扶贫与农村脱贫[J].浙江社会科学,2019(4):28-35,156.
[4]武靖州.公共财政支持精准扶贫的机制优化研究[J].理论月刊,2018(1):135-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