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举,姚益家
(1.北京物资学院 经济学院,北京 101149; 2.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经济学院,北京 100070)
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我国自2007年开始成为了世界上碳排放总量最大的国家,2015年我国的碳排放总量达到104亿吨,约占世界总排放量的29%。同时我国的人均碳排放量也于2015年超过了欧盟位居世界第二位,达到了7.5吨。碳排放量的快速上升和环境污染的日益严重逐渐受到广泛关注,雾霾、沙尘暴、温室气体排放等环境问题严重影响着人民生活和经济发展的质量。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建设美丽中国,为人民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并且在“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15年下降18%,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的约束性目标。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我国政府相继通过并印发了《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年)》《“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并于2017年内启动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预计在2020年以后开始征收碳税,以期最终建成完善的低碳发展体系。碳税被认为是解决碳排放问题的有效途径,碳排放问题存在的根源在于碳排放的负外部性,即碳排放企业从碳排放过程中获得了大量的私人利益,却只承担了少量的污染成本。要想从根本上解决碳排放问题,就必须经过一定的机制设计使微观企业从自身利益出发自发地减少碳排放。Lawrence[1]碳税主要是对碳排放企业进行征税,通过将企业碳排放行为的负外部性内生化来影响企业的碳排放行为,从而达到减少碳排放的目的,相当于一种“庇古税”。对经济主体征收碳税已经受到主流经济学界的认可,碳税被视为是政府实现既定碳减排目标所花费成本最小的减排政策工具。
国内外有关碳税的研究多数集中在宏观层面,学者们对征收碳税的税制设计、碳税对经济社会的宏观影响、最优碳税选择、碳税的双重红利以及征收碳税的公平性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这些研究为认识碳税的作用机理和宏观影响提供了理论支撑。涉及到微观层面,一些学者运用博弈论对碳税展开研究,主要可以分为三个方面:(1)研究政府和企业之间的博弈关系。Batabyal[2]最早创建了政府和企业先后确定碳税税率和产量的动态博弈模型,之后Batabyal[3]又创建了政府和企业同时确定碳税税率和产量的静态博弈模型,用于分析征收碳税对社会福利的影响。Barcena-Ruiz[4]构建了政府决定碳税税率、企业选择产量和低碳技术研发水平的博弈模型,对政府和企业之间的博弈关系进行了研究。Kuo等[5]运用博弈论研究了政府实施碳税对企业技术研发和生产产量的影响,并以实际企业为例说明了实施碳税可以改变企业的生产流程,实现节能减排目标。Chen和Hu[6]使用演化博弈模型分析了不同碳税和补贴形式对政府和制造厂商策略选择的影响,认为征收动态碳税对减少碳排放最为有效。王维国和王霄凌[7]基于演化博弈模型分析了政府采用补贴政策和碳税政策两种政策模式的效果,认为两种政策模式都能有效促使高能耗企业进行节能减排。于维生和张志远[8]通过建立政府和企业之间的三阶段博弈模型对我国碳税政策实施的可行性和方式选择进行了分析,并考察了政府设置统一碳税和差异性碳税的不同影响。李媛等[9]运用三阶段博弈模型研究了碳税制度下政府和制造商的策略选择问题,研究发现征收碳税对企业减排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不同的碳税作用效果不同,并且碳税对企业产品定价的影响较小。王坤和赵道致[10]建立了以政府为主导的政府与双寡头企业Stackelberg模型,研究了差异性碳税对社会总福利、企业减排投入和企业市场竞争力的影响。张金灿和仲伟周[11]建立了碳减排企业、减排产品生产企业和政府部门三方的完全信息静态博弈模型,分析了影响参与方决策的关键变量,并考察了影响最优碳税税率设定的各种因素。马祖军等[12]基于Stackelberg模型研究了碳税政策对制造企业低碳技术策略选择的影响,研究发现当市场需求较大时,碳税可以有效引导制造企业采用低碳技术,但当市场需求较小时,碳税政策部分或全部失效。(2)研究企业之间的博弈关系。Yang等[13]构建了制造商和供应商在碳税机制下的动态博弈模型,探讨了企业在博弈过程中利润分享机制以及存在的先动优势。Meng等[14]分别运用Nash模型和Stackelberg模型研究了两家竞争企业在碳税税制下的策略选择问题,并分析比较了两个博弈模型结果的异同。李长胜等[15]通过建立两阶段动态博弈模型,以两个代表性钢铁企业为研究对象,考察了政府征收碳税对钢铁企业策略选择的影响,并通过研究发现实施统一碳税和差异碳税各有利弊,其认为在碳税规制设计时应当充分考虑不同税率模式对钢铁行业产量、企业竞争力和社会经济福利的具体影响和权衡。孙亚男[16]创建了碳交易市场中双寡头企业合作和竞争的三阶段博弈模型,并研究了碳税税率的制定及其影响。颜建军等[17]创建博弈模型研究比较了碳排放税、碳排放标准、减排补贴和碳排放许可四种环境政策工具对企业低碳技术创新选择的影响效果。徐莹莹和綦良群[18]基于复杂网络演化博弈模型分析了碳税对企业低碳技术创新扩散的影响,认为扩散载体网络规模越大,碳税对低碳技术创新扩散的效果越显著。魏守道和周建波[19]在政府征收碳税的背景下,建立了各企业可以选择低碳技术研发竞争或研发合作的博弈模型,认为研发合作是各企业的最优策略选择。姜跃和韩水华[20]运用Stackelberg模型研究了碳税规制下碳减排成本分担对制造商和供应商最优决策的影响。吕宝龙等[21]建立闭环供应链网络Nash博弈模型考察了碳税、政府补贴、消费者绿色偏好对企业产品绿色度决策、价格和产量决策以及企业利润的影响。(3)引入各级政府,研究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企业三者之间的博弈关系。陈真玲和王文举[22]运用委托代理理论和演化博弈理论分析了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污染企业三方的利益互动博弈关系,研究了影响三方策略互动的影响因素,并且探索了合理的环境税征收的设计机制。吴士健等[23]构建了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以及碳排放企业的三方博弈模型,对双重治理体制下实施阶梯式碳税对各相关主体的影响进行了研究,认为为了切实达成预期的碳减排目标,应当实施阶梯式碳税和从制度上打破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双重治理体制。
前人的研究对研究碳税的税制设计和经济影响有一定的借鉴意义。我国要建立有利于低碳发展的碳税税制,应充分考虑到征收碳税涉及的各经济主体的利益和策略选择问题,如果这些经济主体之间的关系难以平衡,势必对碳税的征收效率和环境效益产生不良影响。在碳税税制下,地方政府与企业存在目标不一致性,地方政府在监管企业进行碳减排时会面临信息不对称和监管成本约束,企业也有动机为使自身利益最大化而不执行碳减排,从而使两者形成博弈关系。在实际的碳税征收过程中,政府和企业由于有限知识约束,往往不能在一次博弈中就达成策略均衡,而是要在持续的重复动态博弈中达成策略均衡,在这种情况下,使用基于有限理性假设下的演化博弈模型进行研究更具现实意义,但相关研究较少,已有研究也未将各项要素与碳排放量相关联。本文在有限理性的假定下,构建了碳税规制下地方政府和企业的演化博弈模型,并将各项要素与碳排放量相关联,研究了碳税规制下各项要素对博弈双方策略选择和减排行为的影响。
演化博弈论又名进化博弈论,即在一定规模的博弈群体中,博弈主体反复地进行着动态重复博弈活动,其假设博弈主体具有有限理性和学习能力,代替了传统博弈论中关于博弈主体具有完全理性的假设,也就是说,博弈主体不可能在一次博弈中就找到最优的策略均衡点,而是要在重复博弈过程中寻找最优的策略均衡点,这更加贴近现实生活中博弈主体的特征。演化博弈论构建了研究系统策略均衡和达到策略均衡过程的动态框架,从而可以更好地描述系统在达到策略均衡过程中的发展和变化。演化博弈论的核心概念是演化稳定策略ESS和复制动态方程。演化稳定策略ESS就是博弈主体经过演化过程最终实现的稳定均衡策略。复制动态方程是用来表示某一策略在一个群体中被选择的频率或频数的动态微分方程。根据演化原理,当选择某一策略的收益高于群体的平均收益时,则认为该策略能够适应演化过程并在群体中不断发展,体现在选择该策略的增长率大于零,由此可以构建出复制动态方程,进而分析博弈主体的演化稳定策略。
碳税税制下,地方政府通过向企业征收碳税,提高了企业的碳排放成本,促使企业进行碳减排。全国范围内,地方政府和企业表现为动态重复博弈过程。假设两类博弈群体为地方政府和企业,两者都具有有限理性和学习能力,即两者不可能在一次博弈中就达到稳定的策略均衡,而是要在持续的动态重复博弈过程中不停的学习和调整策略,最终达到稳定的策略均衡。地方政府面临发展经济和保护环境的利益权衡取舍,一方面,地方政府为了取得污染企业的税收和增加就业岗位而对企业碳排放进行软约束;另一方面,又由于污染企业对当地环境造成了破坏而需要对其进行环境规制。地方政府可以选择对企业进行监管,例如,考察企业碳排放量、对超出碳排放量指标的部分收取碳税、对企业碳减排行为进行补贴等;也可以选择不进行监管。地方政府的策略集为{监管,不监管}。由于碳排放很难定量检测,并且也很难进行监管,因而地方政府具有一定的监管成本。在地方政府的监管下,企业可以选择执行碳减排,例如,加大低碳技术研发投入、积极进行生产设备改造、应用低碳技术降低碳排放量等;也可以选择不执行碳减排,碳排放量不达标。企业的策略集为{执行碳减排,不执行碳减排}。
博弈双方各项要素的设定为:对于企业,企业利润为Q,企业不执行碳减排时超出指标的碳排放量为N,碳税税率为t1,则碳税为T1=t1N,企业执行碳减排时减排量为H,地方政府对企业每一单位碳减排的补贴额为b,地方政府补贴为B=bH,企业每一单位碳减排成本为c1,则企业碳减排总成本C1=c1H。对于地方政府,营业税率为t2,则营业税收为T2=t2Q,征收的碳税为T1=t1N,补贴企业为B=bH,地方政府监管成本为C2,减排获得的环境收益为sH,而且当地方政府执行监管并且企业执行碳减排时,地方政府会获得中央政府的奖励为R。假设上述要素为地方政府和企业所掌握的共同知识,即地方政府和企业拥有对博弈的基本结构和博弈规则的完全信息。则当地方政府执行监管并且企业执行碳减排时,地方政府的收益是t2Q+sH+R-bH-C2,企业的收益是Q-c1H+bH;当地方政府执行监管并且企业不执行碳减排时,地方政府的收益是t2Q+t1N-C2,企业的收益是Q-t1N;当地方政府不执行监管并且企业执行碳减排时,地方政府的收益是t2Q+sH,企业的收益是Q-c1H;当地方政府不执行监管并且企业不执行碳减排时,地方政府的收益是t2Q,企业的收益是Q。
假设地方政府执行监管的概率为p,则地方政府不执行监管的概率为1-p,概率的大小代表了地方政府执行监管的力度;企业执行碳减排的概率为q,则企业不执行碳减排的概率为1-q,概率的大小代表了企业执行碳减排的严格程度。并且假设R-bH-C2>0,其含义为地方政府获得中央政府的奖励大于地方政府减排补贴与地方政府监管成本之和。
在地方政府方面,地方政府选择监管策略的期望收益为:
U1=q(t2Q+sH+R-bH-C2)+(1-q)(t2Q+t1N-C2)
(1)
地方政府选择不监管策略的期望收益为:
U2=q(t2Q+sH)+(1-q)t2Q
(2)
地方政府的平均期望收益为:
(3)
复制动态方程是用来表示某一策略在一个群体中被选择的频率或频数的动态微分方程。根据演化原理,当选择某一策略的收益高于群体的平均收益时,则认为该策略能够适应演化过程,会在群体中不断的发展,体现在选择该策略的增长率大于零,由此构建复制动态方程[24]。则地方政府的复制动态方程为:
(4)
将U1和U2带入到复制动态方程式(4)并整理得:
(5)
在企业方面,企业选择执行碳减排策略的期望收益为:
V1=p(Q-c1H+bH)+(1-p)(Q-c1H)
(6)
企业选择不执行碳减排策略的期望收益为:
V2=p(t2Q-t1N)+(1-p)Q
(7)
企业的平均期望收益为:
(8)
企业的复制动态方程为:
(9)
将V1和V2带入到复制动态方程式(9)并整理得:
(10)
将式(5)和式(10)联立得到地方政府和企业的演化博弈复制动态系统:
(11)
求解方程组式(11),得到系统具有5个均衡点,分别为(0,0),(0,1),(1,0),(1,1)以及(p*,q*),其中p*=c1H/(bH+t1N),q*=(C2-t1N)/(R-bH-t1N)。
所得到的系统均衡点不一定是稳定的,根据Friedman[25]的研究,对于式(11)所描述的复制动态系统,其均衡点的稳定性可以通过该系统的雅克比矩阵局部渐进稳定分析法来进行分析,式(11)的雅克比矩阵为:
(12)
其中,矩阵J的行列式为:
det.J=(1-2p)[(R-bH-t1N)q+t1N-C2](1-2q)[(bH+t1N)p-c1H]-p(1-p)(R-bH-t1N)q(1-q)(bH+t1N)
(13)
矩阵J的迹为:
tr.J=(1-2p)[(R-bH-t1N)q+t1N-C2]+(1-2q)[(bH+t1N)p-c1H]
(14)
只有当均衡点的雅克比矩阵满足det.J>0并且tr.J<0时,该均衡点是稳定的,则该均衡点就是系统的演化稳定策略ESS。det.J<0的均衡点是鞍点,剩余的均衡点是不稳定点。下面分别求出5个均衡点的雅克比矩阵的det.J和tr.J。
当均衡点为(0,0)时,det.J=-(t1N-C2)c1H,tr.J=t1N-C2-c1H;当均衡点为(0,1)时,det.J=(R-bH-C2)c1H,tr.J=R-bH-C2+c1H;当均衡点为(1,0)时,det.J=-(t1N-C2)(bH+t1N-c1H),tr.J=C2+bH-c1H;当均衡点为(1,1)时,det.J=(R-bH-C2)(bH+t1N-c1H),tr.J=-R-C2-t1N+c1H;当均衡点为(p*,q*)时,det.J=c1H(bH+t1N-c1H)(R-bH-C2)(C2-t1N)/(bH+t1N)(R-bH-t1N),tr.J=0。
可以看出均衡点(p*,q*)的tr.J=0,不符合条件tr.J<0,因而该均衡点一定不是ESS。下面分析系统其他4个均衡点(0,0),(0,1),(1,0)和(1,1)的稳定性。根据碳税税率和双方要素不同的取值范围,即t1N-C2和t1N+bH-c1H符号的不同,分成4种情形来分析均衡点的稳定性,以期得到不同情形下地方政府和企业的策略选择行为。
情形1:当t1N-C2<0,t1N+bH-c1H<0时,系统4个均衡点(0,0),(0,1),(1,0)和(1,1)中,只有均衡点(0,0)满足det.J>0并且tr.J<0,是系统的演化稳定策略ESS。即当碳税小于地方政府监管成本,并且企业碳减排成本大于碳税和地方政府减排补贴之和时,演化稳定策略ESS是地方政府不执行监管,企业不执行碳减排。在这种情形下,无论地方政府是否执行监管,企业不执行碳减排的收益都大于执行碳减排的收益,企业选择其优势策略不执行碳减排。在企业选择不执行碳减排时,地方政府不执行监管的收益大于执行监管的收益,政府选择不执行监管。因而此时均衡结果是,地方政府监管不足,企业也不会主动执行碳减排。
情形2:当t1N-C2<0,t1N+bH-c1H>0时,系统4个均衡点(0,0),(0,1),(1,0)和(1,1)中,均衡点(0,0)和均衡点(1,1)均满足det.J>0并且tr.J<0,是系统的演化稳定策略ESS。即当碳税小于地方政府监管成本,并且企业碳减排成本小于碳税和地方政府减排补贴之和时,存在两个可能的演化稳定策略:一个可能的均衡结果是地方政府不执行监管,企业不执行碳减排;另一个可能的均衡结果是地方政府执行监管,企业执行碳减排。在这种情形下,演化博弈的结果取决于初始状态。当初始状态地方政府倾向于不执行监管时,企业不执行碳减排的收益大于执行碳减排的收益,企业选择不执行碳减排;当企业不执行碳减排时,地方政府不执行监管的收益大于执行监管收益,地方政府选择不执行监管。因而地方政府选择不执行监管,企业选择不执行碳减排是一个稳定策略。当初始状态地方政府倾向于执行监管时,企业执行碳减排的收益大于不执行碳减排的收益,企业选择执行碳减排;当企业执行碳减排时,地方政府执行监管的收益大于不执行监管收益,地方政府选择执行监管。因而地方政府选择执行监管,企业选择执行碳减排是一个稳定策略。此时,演化博弈有两个可能的均衡结果:一个可能的均衡结果是地方政府监管不足,企业不执行碳减排;另一个可能的均衡结果是企业在地方政府的监管下执行碳减排。
情形3:当t1N-C2>0,t1N+bH-c1H<0时,系统4个均衡点(0,0),(0,1),(1,0)和(1,1)中,只有均衡点(1,0)满足det.J>0并且tr.J<0,是系统的演化稳定策略ESS。即当碳税大于地方政府监管成本,并且企业碳减排成本大于碳税和地方政府减排补贴之和时,演化稳定策略是地方政府执行监管,企业不执行碳减排。在这种情形下,无论企业是否执行碳减排,地方政府执行监管的收益都大于不执行监管的收益,地方政府选择其优势策略执行监管。无论地方政府是否执行监管,企业不执行碳减排的收益都大于执行碳减排收益,企业选择其优势策略不执行碳减排。因而此时均衡结果是,地方政府执行监管,但企业依然不执行碳减排,陷入了监管无效陷阱。
情形4:当t1N-C2>0,t1N+bH-c1H>0时,系统4个均衡点(0,0),(0,1),(1,0)和(1,1)中,只有均衡点(1,1)满足det.J>0并且tr.J<0,是系统的演化稳定策略ESS。即当碳税大于地方政府监管成本,并且企业碳减排成本小于碳税和地方政府减排补贴之和时,演化稳定策略ESS是地方政府执行监管,企业执行碳减排。在此种情形下,无论企业是否执行碳减排,地方政府执行监管的收益都大于不执行监管的收益,地方政府选择其优势策略执行监管。在地方政府选择执行监管时,企业选择执行碳减排的收益大于选择不执行碳减排的收益,企业选择执行碳减排。因而此时均衡结果是,企业在地方政府的监管下执行碳减排。
为了更加直观地分析碳税税率和相关要素对地方政府和企业策略选择的影响,本文运用MATLAB软件模拟了不同情形下地方政府和企业策略选择行为的动态演化过程。
情形1:假定参数t1=0.1,N=100,C2=20,H=40,b=0.25,c1=1,R=60,此时满足条件t1N-C2<0,t1N+bH-c1H<0,该情形存在唯一ESS为(0,0)。假设初始状态为p=0.7,q=0.4,仿真结果显示,在演化博弈过程中,地方政府执行监管概率p从初始概率0.7逐渐平稳下降到0,企业执行碳减排概率q从初始概率0.4逐渐平稳下降到0,进而形成系统均衡点(0,0),即地方政府不执行监管,企业不执行碳减排。此时,企业执行碳减排所付出的减排成本较高,企业不执行碳减排需要向地方政府交纳的碳税较低,企业不执行碳减排所获得的收益扣除地方政府对其收取的碳税仍高于企业执行碳减排所获得的收益,在持续的演化博弈过程中,企业会逐渐趋向于不执行碳减排。与此同时,地方政府为了节省监管成本和逃避监管不力的责任,会逐渐趋向于不执行监管。在这种情况下,演化博弈的均衡结果是,地方政府监管不足,企业也不会主动执行碳减排。
情形2:假定参数t1=0.25,N=100,C2=40,H=40,b=0.5,c1=1,R=60,此时满足条件t1N-C2<0,t1N+bH-c1H>0,该情形存在两个ESS为(0,0)或(1,1),演化博弈的结果取决于初始状态的选取。假设初始状态为p=0.7,q=0.4,仿真结果显示,地方政府执行监管概率p从初始概率0.7逐渐平稳下降到0,企业执行碳减排概率q从初始概率0.4逐渐平稳下降到0,进而形成系统均衡点(0,0),此时地方政府监管不足,企业不执行碳减排。假设初始状态为p=0.9,q=0.4,仿真结果显示,地方政府执行监管概率p从初始概率0.9逐渐平稳上升到1,企业执行碳减排概率q从初始概率0.4逐渐平稳上升1,进而形成系统均衡点(1,1),此时,企业在地方政府的监管下执行碳减排。可以看出在这种情况下,根据初始状态时地方政府执行监管概率和企业执行碳减排概率的不同,演化博弈有两个可能的均衡结果:一个可能的均衡结果是地方政府监管不足,企业也不会主动执行碳减排;另一个可能的均衡结果是企业在地方政府的监管下执行碳减排。
情形3:假定参数t1=0.25,N=100,C2=20,H=40,b=0.25,c1=1,R=60,此时满足条件t1N-C2>0,t1N+bH-c1H<0,该情形存在唯一ESS为(1,0)。假设初始状态为p=0.7,q=0.4,仿真结果显示,在演化博弈过程中,地方政府执行监管概率p从初始概率0.7逐渐平稳上升到1,企业执行碳减排概率q从初始概率0.4逐渐平稳下降到0,进而形成系统均衡点(1,0),即地方政府执行监管,企业不执行碳减排。此时,地方政府执行监管的成本较低,向企业收取的碳税较高,即使监管不力,地方政府执行监管所获得的收益还是要大于不执行监管获得的收益,在持续的演化博弈过程中,地方政府逐渐趋向于执行监管。与此同时,企业执行碳减排所付出的减排成本较高,企业不执行碳减排需要向地方政府交纳的碳税较低,即使地方政府执行监管,企业也会不执行碳减排,于是企业逐渐趋向于不执行碳减排。在这种情况下,演化博弈的均衡结果是,地方政府执行监管,但企业依然不执行碳减排,陷入了监管无效陷阱。
情形4:假定参数t1=0.5,N=100,C2=20,H=40,b=0.25,c1=1,R=60,此时满足条件t1N-C2>0,t1N+bH-c1H>0,该情形存在唯一ESS为(1,1)。假设初始状态为p=0.7,q=0.4,仿真结果显示,在演化博弈过程中,地方政府执行监管概率p从初始概率0.7逐渐平稳上升到1,企业执行碳减排概率q从初始概率0.4逐渐平稳上升到1,进而形成系统均衡点(1,1),即地方政府执行监管,企业执行碳减排。此时,地方政府执行监管的成本较低,向企业收取的碳税较高,即使监管不力,地方政府执行监管所获得的收益还是要大于不执行监管获得的收益,在持续的演化博弈过程中,地方政府逐渐趋向于执行监管。与此同时,企业担心地方政府监管,自己不执行碳减排需要交纳大量的碳税,会逐渐趋向于执行碳减排。在这种情况下,演化博弈的均衡结果是,企业在地方政府的监管下执行碳减排。
下面着重考察碳税税率对地方政府和企业策略选择的影响。根据上述情形1、情形3和情形4的仿真结果,可以看出,碳税税率对地方政府策略选择有重要影响,碳税税率和地方政府执行监管的力度有正向关系,碳税税率越高,地方政府执行监管的力度越大。在碳税规制下,存在一个碳税税率阈值,当碳税税率低于阈值时,地方政府选择不执行监管,当碳税税率超过阈值时,地方政府改变其策略选择执行监管。还可以看出,碳税税率对企业策略选择也有重要影响,碳税税率和企业执行碳减排的力度有正向关系,碳税税率越高,企业执行碳减排的力度越大。在碳税机制下,存在一个碳税税率阈值,当碳税税率低于阈值时,企业选择不执行碳减排,当碳税税率超过阈值时,企业改变其策略选择执行碳减排。可见碳税税率对于碳减排效果有重要影响,只有设置超过一定阈值的碳税税率才会促进地方政府执行监管和倒逼企业执行碳减排,实现节能减排的预期目标。
本文基于有限理性假设,构建了碳税规制下地方政府与企业减排行为的演化博弈模型,分析了碳税税率和博弈双方各要素对双方策略选择的影响,并且在此基础上对动态演化过程进行了仿真,研究了不同情形下地方政府与企业策略选择行为的变化趋势。主要研究结论如下:(1)碳税税率对碳减排效果有重要影响。碳税税率越高,地方政府执行监管的力度越大,企业执行碳减排的力度也越大,并且在碳税规制下,存在一个碳税税率阈值,只有超过阈值的碳税税率才会促使企业执行碳减排,实现预期的碳减排目标。(2)对于地方政府而言,一旦监管成本较低,则无论企业是否执行碳减排,地方政府执行监管所获得的收益都大于不执行监管获得的收益,地方政府会积极执行监管,担负起监管的责任。因而降低监管成本可以有效地调动地方政府执行监管的积极性,提升地方政府的监管绩效。(3)对于企业而言,一旦减排成本过高,则无论地方政府是否执行监管,企业都不会执行碳减排。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不执行碳减排产生的收益大于执行碳减排的收益,只有有效降低企业的减排成本才能促使企业执行碳减排,可见,降低企业的减排成本对节能减排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综合本文的研究,笔者提出以下政策建议:(1)碳税税率水平只有制定在阈值以上才有利于节能减排工作的顺利进行。在实际工作中,制定碳税税率水平应当充分参考目前环保部门已执行的环境税和排污费征收标准,至少不应低于目前的标准。姚昕和刘希颖[26]模拟出的碳税税率最优水平为18.28元/吨,乔晗和李自然[27]认为,考虑到目前我国环境规制还不完善,污染企业存在少报、谎报和瞒报等现象,碳税应为排污费两倍及以上较为合理。(2)降低地方政府的监管成本可以促使地方政府积极执行监管。为此,政府应当建立第三方监管机制,鼓励媒体和公众广泛参与到碳减排监管中来,保证公众参与监管的渠道畅通。推动建立企业碳排放信息披露制度,建立企业碳排放信息数据库和发布平台,加强碳排放的统计与核算,及时公布环境信息,并且鼓励企业主动公布碳排放信息。有效降低地方政府的监管成本,使地方政府有足够的动力协调好内部机构,做好碳税征收的监督管理工作。(3)企业减排成本过高,企业将选择不执行碳减排,要改变这一局面,政府应当支持和引导企业进行低碳技术的研发和创新,建立产学研用有效结合机制,引导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组成低碳技术创新联盟,形成技术研发和产业应用联动机制,增强大学科技园、企业孵化器和高新园区对低碳技术的支持力度,对减排效果好、应用前景好的核心技术和关键产品产业化生产,加大低碳技术的示范应用和推广力度,进而有效降低企业的减排成本,推动企业积极执行碳减排,促进经济低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