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大学 青海 西宁 810000)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明确提出了以缓解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融资贵”为导向,大力发展政府支持的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为基础,有针对性地加大对融资担保业的政策扶持力度为抓手,加快发展主要为小微企业和“三农”服务的新型融资担保行业,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发展思路。同时融资担保对解决企业融资问题和“三农”问题,有着重要意义。
在安徽省,小微企业在全省经济发展中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也在增加就业率以及提高政府税收等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但由于“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的存在,一直让这些小微企业面临窘境。因此,如何解决小微企业的资金问题就显得越来越重要。
为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安徽省近年来为小微企业融资推出了“4321”政银担融资模式,当小微企业和农户单户在保余额2000万元及以下的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出现代偿时,由承办的县(市、区)政策性担保机构承担40%,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含中央和省财政代偿补偿专项资金)承担30%,政银担合作风险分担试点银行承担20%,所在地财政分担10%。
这种政府参与的小微企业担保模式,一经推出就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如何用足、用活国家政策,更加有效发挥政策性担保增信、降费、分险功能,为实体经济提供便捷、高效、低成本的融资服务就显得十分重要。截至2018年9月末,安徽省已累计开展“4321”政银担业务2275.05亿元55037户(次)。2018年,“4321”政银担业务累计新增担保529.89亿元、服务小微企业13711户,与此同时,“4321”政银担业务的参与机构也不断增多。
截至2018年,“4321”政银担业务当年新增规模超过1亿元的机构106家,业务占比82.6%,其中新增业务规模超过5亿元的机构45家,占比45.37%。2018年末,在保规模在10亿元(含)以上的机构20家,业务占比6.26%;在5亿元(含)至10亿元之间的机构26家,占比14.84%;在1亿元(含)至5亿元之间的机构有49家,业务占比61.5%;低于1亿元的机构8家,业务占比17.4%。
就目前情况来看,该模式的创新点也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体现:
为更好地解决安徽省小微企业的融资问题,安徽省政府配合省担保集团下发多个政策性文件,支持“4321”政银担模式的开展,这种由政府牵头的融资担保模式给参与其中的银行、小微企业都吃了一颗定心丸,使其能放下顾虑更好地参与其中,安徽省财政每年安排11亿元资金,各市、县(区)等比例配套,充实符合条件的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国有资本金,推动融资担保模式的推行。
2018年,安徽省“4321”政银担业务当年完成678.11亿元,以担保机构实际按比例代偿口径计算,当年新发生代偿14.45亿元440户,当年代偿率2.13%;自“4321”政银担业务开展以来累计解除金额966.83亿元,累计发生代偿19.16亿元497户,累计代偿率1.98%。12月末“4321”政银担代偿余额17.25亿元568户(包括仅代偿利息的户数),“4321”政银担模式抗风险能力优于传统模式,远低于全国行业平均风险水平。
同时,根据“4321”政银担业务的再担保风险分担机制及相关代偿补偿政策,安徽省担保集团已向59家合作的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拨付29032.52万元的补偿资金。这种做法改变了以往一旦出现代偿,银行需要承担100%风险的问题,将小微企业的融资风险分成4个不同的部分,分别由不同的机构承担。这一做法不仅形成了从上到下层层递进的担保体系,同时也有利于银行更好地控制风险,更利于商业银行向小微企业发放贷款。
面对众多需要贷款的小微企业,不仅需要政府的政策配合,更需要有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参与其中,如何在众多金融机构中选择最适合安徽省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情况的机构就成为必须要解决的问题。为了解决担保机构的问题,安徽省政府以正向激励为抓手,完善担保机构的准入机制,发挥了政府的正确引导作用,使参与其中的担保机构能更好地为小微企业服务。
虽然从之前的分析来看,该模式能很好地解决目前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问题,但是在实际的施行中,该模式也存在一些问题。
我国融资担保行业走的一直是政府扶持引导和市场化运作的道路。虽然安徽省提出了要坚持政策性功能定位,并对开展政策性业务提出了较高的比例要求,但是该模式缺乏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支持,政策性融资担保和商业民营担保机构是两个不同性质的部门,经营理念和经营方式完全不同,今后政策性融资担保的方向难以把握。
从2018年安徽省“4321”政银担业务分布情况来看,参与其中的担保机构和业务分布具有一定的区域性。由于安徽省16市经济总量、政策性担保机构数量不同,各区域的“4321”政银担业务规模存在差距。2018年1—9月,“4321”政银担当年新增业务前三位分别是阜阳、合肥、宿州,新增业务合计占比34.82%;新增业务放款前十名的机构合计提供担保116.81亿元,占全部新增“4321”政银担业务的22.04%。截至2018年9月末,“4321”政银担在保业务位列前三的分别是阜阳、合肥、铜陵,合计占比34.64%;在保规模前十名的机构合计在保“4321”政银担业务168.81亿元,占“4321”政银担全部在保业务的21.59%。这就体现出,目前该模式的主要参与机构分布并不均匀,使该模式的推行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
首先是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经营管理较为粗放。人力资源配置不合理,专业人才缺乏,部分县区担保机构的业务人员与其承担的担保规模不相适应,如阜阳市县域担保机构平均8人,实际工作人员仅3—4人,还普遍存在挂职、兼职现象。其次是传统担保模式面临较大风险压力,由于经济持续下行、传统担保模式的缺陷,以及少数担保机构风控能力不强等原因,体系成员代偿压力普遍较大。最后是该模式还存在不良资产处置渠道不畅的问题,目前主要通过向法院起诉追偿的方式处置不良资产,存在诉讼周期长、执行慢,市场化处置机制不完善等问题,拨备核销难,导致行业出现“高不良资产、高风险拨备”的非正常现象。
安徽省为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所创新出的“4321”政银担合作模式,在很大程度上用足、用活了国家政策,更加有效发挥政策性担保增信、降费、分险的功能,为实体经济提供了便捷、高效、低成本的融资服务。在模式今后的推广中,需要更加注重业务合作联系,加强国家及省内相关政策的宣传引导,以再担保业务合作为基础、跟踪管理和注资参股为抓手,加强业务协同,拓展服务功能。同时,在政策推广方面要配合省财政厅、省金融办等部门,落实政策性担保机构考核和经营监管工作,将体系内成员的呼声和诉求向政府主管和监管部门传递,并进一步做好对接引导和组织培训工作,提升安徽担保整体效能和软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