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质量人大工作助推高质量发展

2019-12-23 19:19陈泽亚
人民与权力 2019年2期
关键词:人大常委会法治工作

■陈泽亚

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要有新气象,更要有新作为。2018年,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坚强领导和省人大常委会有力指导下,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准确把握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的新特点、新要求,依法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不断提升人大工作的质量与水平,为苏州勇当“两个标杆”,建设“四个名城”,争做“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先行军排头兵发挥了重要作用。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苏州市人大常委会紧紧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如期完成6个立法计划项目,为苏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法治保障。

切实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坚决贯彻立法重大事项向市委报告制度,对立法规划、立法计划,以及立法中涉及重大体制和重大政策调整等重要问题,都事先以党组名义向市委请示汇报,经市委同意后再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人大常委会党组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及时听取法规的重大制度设计、重点内容、主要修改条款以及立法进展等情况汇报,协调解决立法中有关重大争议和焦点矛盾问题,掌控立法进程。

积极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制定出台《地方性法规常规工作程序规范》,从制度上对立法计划和立法规划、法规草案,以及立法重大程序设计等问题如何报请市委审议决定进行明确。主导法规清理工作,通过“定时间、定任务、定目标”方式,切实把握住法规清理的内容和工作进程。在全省率先制定《立法协商工作办法》,对立法协商定义、协商原则、协商内容、协商形式、工作机制、协商开展、协商结果运用及反馈等方面作出全面规范。积极开展立法协商工作,邀请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等进行立法协商,还专门到市政协听取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

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对《苏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立法听证会进行网络图文现场直播,受到近8万人次的点击关注,网友留言近千条。《苏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立法共征集到市民意见建议3100余条,最终采纳或部分采纳了2200多条。首次实行逐条统一审议,并对争议较大条款进行重点审议。建立立法专家顾问库。邀请立法专家顾问和基层立法联系点代表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参与法规审议,切实提高地方立法民主化、科学化水平。

大力加强正确监督、有效监督,推动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推动高质量发展有新举措。听取市政府关于社会保险基金征收和管理情况的报告,要求政府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征收和管理,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提供有力支撑。主任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的报告,要求充分认识促进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贯彻落实的重要性、紧迫性,建立健全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检查监督机制,引领改革发展破障闯关。深入调研防范金融风险情况,提出做好贸易市场预警、加快调整产业结构、持续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等建议,进一步巩固我市经济发展良好态势。

推动公共财政建设有新办法。听取和审议苏州市本级2017年、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报告。启用预算联网监督中心,整合360余家市级预算单位的公共财政数据,将人大及其常委会对财政预算支出的监督由事前、事后监督,提升为实时在线全程监督,打造公共财政的“透明钱柜”。协助市委制定《关于建立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认真听取和审议市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

推动生态环境优化有新力度。根据省人大《关于聚焦突出环境问题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迅速制定实施方案,督促市政府高质量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完成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任务。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7年度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专题询问,要求政府和相关部门严格实施环境保护法,扎实推进中央、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切实提升我市生态建设水平。

推动民生福祉改善有新进展。就教育、医疗、科学、文化、道路、慈善、民族团结、食品安全、全民健身等开展了一系列执法检查和视察活动。围绕优待老年人问题向政府提出了14项具体建议,其中11项已由市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相应政策予以落实或正在抓紧推进。大力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视察新型职业农民创新创业情况,组织《农药管理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法检查,调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经济等工作情况。针对全市火灾和安全事故多发的严峻情况,全市三级人大联动开展“331”专项行动督查,与党委政府同心同向,齐心协力推动“331”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推动法治苏州建设有新成效。按照国家相关改革部署,完成首任监察委领导班子任命工作,顺利组建市监察委员会。视察市中院、市人民检察院以及工业园区法院、工业园区检察院工作,要求深入研究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方案,努力构建权责一致的司法权运行新机制。主任会议听取市中院关于全市法院深化司法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市检察院关于全市检察机关刑事诉讼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七五”普法工作情况报告,要求政府以宪法宣传教育为重点,不断提升公民法治意识,促使法治成为每一位市民的生活方式和精神自觉。坚持主动审查与被动审查相结合,对市政府报送的6件规范性文件依法进行备案审查。按照“四统一”的要求加强备案审查平台信息化建设。

苏州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起步早、动作快、措施实,特别是结合地方人大工作实际作出了不少创新性规定,受到省内外众多兄弟城市的关心与关注。2017年5月,苏州市委在全省设区的市中率先印发了《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细则》。2018年,继续建立健全配套制度,切实把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落到实处。市委办公室牵头召开联席会议,讨论提请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项目,并通过了《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联席会议方案》。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根据市委文件要求,修订了地方性法规《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

市人大常委会根据市委实施细则和相关地方性法规,每年在常规性讨论决定之外,选择一些重点问题加以推进,努力抓出成效。2017年10月,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总投资达73亿元的京杭大运河苏州段堤防加固工程情况的汇报,要求政府精心建设这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系统工程,切实把大运河保护好,把沿线环境提升好。2018年6月,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并审议了总投资27亿元的阳澄湖综合整治工程的情况报告。要求市政府加强对各板块分项目决策的指导和协调,注重用生态手段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完善生态清淤方案,防止“河(湖)底沙漠”问题的出现,避免大量淤泥随意堆放,有效控制调水引流中磷的输入,重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避免重复开挖,注重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大力推进水岸共治。

高度重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全心全意依靠代表、服务代表,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有效解决了一大批重点难点建议。将代表提出多年但仍未得到有效解决的建议列为督办重点,结合办好《我调查我建议》和《沟通——人大代表走进直播间》电台栏目,邀请代表参与督办过程,多次深入一线进行督查,促使炭黑厂周边环境整治、东环快速路南延、环古城河健身步道全线贯通、快递外卖行业规范管理等百姓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取得了实质性突破。

密切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继续推动“人大代表之家”提档升级,建立微信群等网上“代表之家”,代表履职实现从“线下”到“线上”的新发展。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行政村(社区)和主任接待日等制度,不断增进代表与群众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和反映群众诉求。组织开展市人大代表统一接待日活动,297名市人大代表、849名在苏的全国、省、县级市(区)和镇人大代表参加活动,共接待群众1977人,收集到财政经济、城建交通、生态环保、社会保障等方面意见建议1946件。

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切实推动机关党组织功能进一步强化,机关政治生态进一步清朗,机关工作效能进一步提升。政治理论学习蔚然成风。认真制定执行《关于2018年市人大机关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的意见》,先后召开了13次机关全体党员干部会议,集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重要讲话精神、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思想、关于乡村振兴重要讲话,以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等。按照全国人大和省人大部署,召开全市人大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座谈会,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系列重要指示作为人大工作的总纲和贯穿始终的主线。制定《关于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的实施细则》,组织党员干部赴西柏坡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交流会,推动主题教育往纵深发展。

党建品牌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大力开展“法治先锋”党建品牌建设,鼓励机关党员人人争当“法治先锋”,合力推动“法治型”党组织建设。计划通过3年时间,完成18项重点工作任务,实现6个方面大力提升。目前,“法治先锋”党建品牌建设已经实施两年,顺利完成了“两年创建”的阶段性任务,受到上级党组织的密切关注和充分肯定。省、市级相关权威媒体,多次进行了经验总结和宣传报道。“法治先锋”党建品牌和“法治型”党组织,已经逐渐成为苏州人大党建工作的显著标识和最大亮点。

机关作风建设得到显著加强。深入推进“六个一”基层大走访,常委会各位领导带头走访,密切联系群众,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常委会领导共带队走访37次,走访贫困家庭57户、企业35家,以及村、社区44个,收集到问题22个,解决了20个。在苏州市级机关率先制定《机关党员干部网络行为规范》,规定机关党员干部网上行为“十条禁令”,着力规范机关党员干部网络行为,促进形成健康向上、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先后组织3轮对机关保密、财务、选举、招投标、干部选拔任用等重大廉政风险点的全方位排查和防控,共排查出机关风险点20个、个人风险点201个。在机关派驻纪检组的指导下,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集中规范管理,定期检查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

猜你喜欢
人大常委会法治工作
送法进企“典”亮法治之路
人大战“疫” 法治为要
反家庭暴力必须厉行法治
风盛正是扬帆时——聚焦漯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履职举措
2017年度《山东人大工作》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不工作,爽飞了?
选工作
如何理解每两个月至少举行一次人大常委会会议?
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下一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不适当的决定吗?
治理下的法治与法治下的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