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牛建华(北京体育大学体育商学院 北京 100084)
冰雪产业的发展离不开土地使用等方面政策的大力支持。尤其是滑雪产业,我国的室外滑雪场大多建设在城郊或乡村的山地地区。在滑雪场的建设立项方面,往往涉及到土地性质流转、取得林地使用证等方面的审批。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土地、林地的使用等进行规定。
然而,在具体执行层面,问题则相对复杂,滑雪场的经营者经常会面临多头管理等方面的问题。部分地方政府在滑雪场建设用地的审批过程中,存在全部禁止开发等一刀切的问题。
在水资源的使用方面,目前,全国几乎所有滑雪场地均需依靠人工造雪,人工造雪面积占总雪道面积的99%。人工造雪需要一定量的水资源保障,大多数雪场会使用雨水或地下水作为造雪水源。北方地区,由于没有足够的雨水进行补充,导致滑雪场与人争水的问题日益突出。2014年北京市发改委就以滑雪场造雪需耗费大量为由,将滑雪场地用水定档为特种行业用水,致使运营成本大幅增加。
从滑雪人口占比来看,我国滑雪人口仅占全国总人口的0.82%,而瑞士高达35.69%,法国、美国、加拿大和日本也达到10%左右。从滑雪人次看,2016年滑雪人次接待量超过30万的滑雪场只有万科松花湖、万达长白山、万龙雪场3座,而法国拥有13座年滑雪人次超过百万的滑雪度假区,滑雪人口最多的瑞士有6座滑雪人次超百万的滑雪度假区;从滑雪人口年滑雪次数看,我国仅为1.33次,说明我国的滑雪消费多集中于一次消费,没有形成稳定的消费习惯,而法国滑雪人口的年滑雪次数为4.4次,瑞士、加拿大、美国和日本滑雪人口的年滑雪次数也都大于2次。
我国的冰雪运动发展起步较晚,经营者的运营经验不足,存在着粗放管理、服务意识缺失等方面的问题。与以加拿大惠斯勒滑雪度假区为代表的欧美冰雪场地服务业明确的将顾客价值作为企业战略分解和布局的核心价值不同,我国冰雪服务业仍未将消费者价值真正重视起来,融入企业战略发展中,导致在我国的冰雪场地在服务中无法针对顾客需求的提供有效服务;缺乏主动服务意识,多为被动服务;忽视了消费者群体间的个体差异,对待不同技术能力、不同消费水平的消费者采用同一的服务。这些问题造成了我国冰雪场地服务业服务品质偏差,滑雪消费者满意度和忠诚度普遍偏低。阻碍了我国冰雪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目前,我国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742家滑雪场以小型滑雪场为主,仅有8座雪道面积超过100公顷的大型滑雪场,仅占全国滑雪场总数的1.08%,而雪道面积小于5公顷的滑雪场,则共有572座,占全国滑雪场总数的77.09%。垂直落差超过300m的滑雪场26家,占比3.5%;垂直落差在100-300m之间的雪场140家,占比18.87%;垂直落差小于100m的雪场576家,占比77.63%。可见,由于缺乏对滑雪场地服务业的相关学科理论和技术研究的认识,使我国滑雪场地建设水平与其它国家相比存在巨大差距。
我国大部分中、小型滑雪场地为减少建设成本,并没有配备完整的场地设施,有的地方甚至必备的设备也没有配备。截止2018年底,全国建成并投入使用的架空索道总数为250条,分布于149家雪场中。而成本较低、运力较差的魔毯和拖牵成为我国滑雪场地滑雪索道的主要构成。相比之下,奥地利境内拥有滑雪场地254家,其所拥有的各类滑雪索道达到3028条。作为滑雪场地养护重要装备的压雪车在我国的数量为541辆明显小于雪场数量,这表明我国有相当数量的雪场没有压雪设备,为雪场安全管理带来严重隐患。
此外,由于缺少市场监管和行业自律,很多滑雪场地在安全防护方面意识淡漠,配备的防护设施材质基本为无弹性的硬质材料或雪场内不设警告牌、缺少防护设施与设备,致使滑雪伤害事故时有发生。
我国关于体育活动方面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施行办法》、《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等。这些法律法规站位相对较高,内容相对宽泛,缺乏具体要求和实施细则。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针对户外体育活动的立法和法规。在现有与户外运动相关的《土地管理法》、《森林法》等法规中,也没有将户外体育活动专门作为土地、林地的使用门类。
在这一点上,我国可以借鉴美国的成熟经验。美国通过立法来规范和管理户外运动的发展。美国各级政府涉及户外运动的法案和法规不下百余部,主要内容涉及环境保护、土地资源授权、资源的规划与管理、青少年户外运动指导等领域。例如,2016年美国两会通过《户外休闲法案》,鼓励美国户外休闲产业的发展。2018年通过《户外休闲区不重新规划法案》,涉及更新优化政府工作流程、为土地管理者制定新的绩效标准、加强对滑雪产业土地使用的管理等方面内容,以方便管理更多专门用于户外休闲活动的公共土地。
美国户外运动的发展还得益于其良好的信息体系。关于户外休闲活动的全国性普查为美国户外运动的有序发展提供了支持。美国每5年左右举行一次全国性质的户外休闲活动与环境普查(National Survey on Recreation and the Envir onment,NSRE)。调查的内容包括国民户外休闲活动参与的内容和趋势、户外运动参与的分布、公共土地使用情况和相关公共政策的满意度、户外土地保护系统的使用情况等。NSRE的普查数据被联邦及各州政府用于评估公共户外活动用地的使用和水土保护、并为制定相关立法和财政补贴决策提供依据。同时,NSRE针对户外休闲活动的参与者进行调研,能够反映全国及区域户外活动市场的参与情况与发展趋势,为户外休闲活动的经营者提供参考。
我国的体育管理部门应效仿美国,联合其他相关单位,定期针对冰雪运动等户外体育活动进行全国性普查,建立并完善以冰雪运动为代表的户外运动信息库。此举能够为我国各级政府针对冰雪运动发展制定相关的政策和法规提供决策依据。同时,关于冰雪运动发展丰富的消费者信息,有助于我国冰雪运动行业的经营者了解消费者需求及消费水平、及时获取冰雪运动参与的变化趋势。能够帮助冰雪运动行业的经营者为冰雪运动的参与者提供更好的服务。
培育、扶持冬季运动社会组织的发展,积极发挥各人群协会的作用,壮大各级各类冬季运动项目协会队伍,激发冬季运动社会组织的发展活力,提高其承接政府购买冬季运动服务的能力。推动国家级冬季运动单项协会进行功能优化改革试点,探索强化和扩充协会在群众体育、体育文化等方面的功能、机制,充分发挥协会在群众体育、体育文化发展方面的作用,扩大社会影响力。支持群众性冬季运动体育社团建立。鼓励地方冬季运动协会发展俱乐部会员和个人会员,积极发挥不同类型群众性冬季运动体育社会组织的作用,承担满足群众多元化需求、扩大冬季运动影响的任务,并逐步完成冬季项目体育社会组织的网络化和制度化建设,支持其在社区、乡镇开展活动。
政府应当大力的引导、支持、鼓励民众自发的参与冰雪运动,可依托社区、学校为载体大力宣传冰雪运动,普及冰雪运动方面的知识,更好的调动民众参与冰雪运动的积极性。比如各地政府可以与当地商业冰场达成某些战略协议,每月共同举办一次免费的市民冰雪运动体验活动,在专业教练的指导下,市民可着专业的冰雪运动装备进行体验,此举不仅可以让更多的民众身临其境的感受到冰雪运动带来的快乐,也可以给商业冰场的开发商运营者一个很好的宣传平台,从而进一步将冰雪运动从小众运动拉进大众的生活中,让更多的民众知道冰雪运动,了解冰雪运动,爱上冰雪运动。促进体育消费的增长离不开政府的积极引导。因此,政府应伸出“有形的手”与市场力量共同促成冰雪产业快速增长。
我国目前的职业冰雪联赛很大程度上依赖政府的扶持以及管理,从电视转播、场馆建设到运动员的培养,都在接受政府的补贴,其在政治和经济上并不独立,我国冰雪俱乐部的显到运动员的培养,都在接受政府的补贴,其在政治和经济上并不独立,我国冰雪俱乐部的显著特征是国有企业或政府的参与。这很不利于联盟以及俱乐部的自主性、积极性的发挥,从而制约了整个职业联赛经济效益的提升。我国要完成冰雪运动职业化建设,首先要把政府部门提高到宏观调控的高度上,只负责监督和检查,而不参与组织管理。俱乐部协会脱离项目管理中心的任命,由各俱乐部利益代表组成,逐步实现自我管理、独立经营。在我国职业冰雪运动的发展中,要极力推进职业冰雪运动的改革创新,政府多发挥宏观调控的职能,制定相关的市场规则,加强市场监督,为职业冰雪运动的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更好的充当引导者与监督人的角色,促使各个冰雪俱乐部逐渐脱离对行政系统的依赖,实现职业化、市场化的转变。俱乐部应当设置专门机构进行赛事利润最大化的研究,分析消费者在不同时期的不同需求,科学设置个性化精品赛事,拉近职业冰雪运动与社会民众的距离,让职业冰球真正的走向群众。
对于发展我国职业冰雪运动,我们需要借鉴NHL联盟成功的发展模式,再结合我国的现实国情,开创一条属于我们自己的职业冰球道路,逐渐发展为世界第三大冰球职业联盟,打造出中国制造的CHL。对此,我们可以学习借鉴NHL的运营模式,在俱乐部没有比赛的时段里,有效的利用场馆资源开展培训班。培训班对对冰雪运动感兴趣的学生进行相关的培训,此外还可以开设VIP培训班,VIP培训班会根据学员的年龄段、培训目的以及培训需求为学员定制量身定制的培训。学员加入俱乐部需要缴纳一定的会费,会费实行梯度增长制度,在俱乐部培训的时间越长,所需要缴纳的会费就越少。这样一来,俱乐部不仅可以培养出新一代优秀的冰雪职业队员,同时也给俱乐部带来了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