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媛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榆济管道分公司,山东 济南 250000)
督查工作是针对企业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及领导意图指示所开展的跟踪、督促、落实工作,是企业治理的重要职能,是维护企业决策落实的关键手段,是提升执行效率的有效措施。中共中央在《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的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中,对加强新形势下督检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和重要措施,要求着眼提升督查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为企业督查工作指明了方向。随着督查工作改革的持续深入,督查工作也在不断优化改进,发挥着越来越有效的作用。
(一)认知度不够。督查工作在企业内部的认知度不够,缺乏权威性。对于牵头部门来说,未上升至企业管理的视角来对待工作,未充分认识到督查工作对于企业决策部署落实和政令上传下达的重要意义,导致工作落实不力。对于执行部门来说,对督查工作认识不到位、不准确,部分单位、个人甚至片面地认为督查工作是压担子、找麻烦、专挑刺,在工作开展中加以推诿和对抗,导致督查工作的开展难以进行资源分配和协调,难以沟通和联系。
(二)体系不健全。完善的、系统的督办工作体系,有利于企业工作高效有序地开展,有助于决策目标的达成。一方面,是组织机构的体系不健全,虽然从定位上讲,已将督查工作纳入企业管理监督的体系,但是大部分企业未设定督查岗位,未安排专人负责督查工作,在督查事项发生时,只设立临时人员来处理问题,督查管理不规范,没有形成上下有序的督查管理组织。另一方面,是工作制度的不健全,虽然建立了督办的基本制度,但是制度的实用性、全面性还有待优化。除此之外,还应该围绕督办工作制定完善的立项登记、节点控制、奖惩通报和督查岗位的考核等制度,形成完整督查体系。
(三)深度不到位。督查工作开展的过程中,将督查的重心放在督查的事项、数量、期限上,浅显地着眼于如何办结督查工作,限于任务的布置和文件上的跟踪,缺乏深入分析督查事项的工作本质、进度控制、问题难点,缺乏及时地协调解决和修正调整督查任务,缺乏现场检查和实地调研,忽视了进展的规划和成效,无法真正实现督查工作的目的和意义。
(一)完善督查管理的组织框架。企业要从讲大局的高度,加强协调配合,支持督查工作。在统一领导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明确各个层级的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督查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公司层面的督查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和实施;其他业务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本部门具体事项的督查;承办部门和协办部门要协调一致,组织好承办事项的落实,并按时反馈落实情况。
(二)突出督查管理的工作重心。督查工作要讲究重心,不必事事抓、件件管,要围绕公司的中心工作,着力抓好市场开发、经营创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企业管理、党建维稳等重点难点问题和突出矛盾,抓准涉及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要工作,抓住公司领导层关注的急需解决的问题。
(三)优化督查管理的工作流程。督查工作是确保政令有效落实的关键因素,要结合企业的实际,按照科学的逻辑,来设计优化工作程序,可以将每一次督查当作一个项目,按照项目管理的思维来设定启动、计划、执行、控制与收尾的全过程,确保督查工作规范有效。
(四)强化督查管理的工作效能。督查工作的开展需要统筹规划、科学安排,要明确和细化工作目标,完善工作措施,将任务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的时间节点和责任人。要将每项督查工作干到点子上,干出特色,创出亮点,不能仅仅满足于“干了”,而是要更多的思考“如何干好”“如何干得更好”,提升工作的效能。
为有效发挥督查工作的实效性,结合所在行业、公司的工作实际,经反复的探索和分析,对企业督查工作流程进行了实用化的设定:
分解与立项,做好督查事项的分解,明确督查内容、承办及协办单位、反馈时间及要求等,督办事项要符合SMART原则,以正式文件形式予以立项。
交办与承办,通过办公自动化系统、电子邮件、书面等形式将立项文件送达承办、协办单位,及时沟通与确认,承办、协办单位安排专人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与掌握工作开展情况。
跟踪与反馈,督办部门要及时跟踪了解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做好催办、协助工作,做好上传下达,承办部门要在规定时间内总结、反馈承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审核与印发,督办部门要仔细审核承办部门的反馈,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将最终确定的内容汇总整理,经领导审定后印发。
考核与归档,要认真根据督办工作开展情况予以考核评定,做好表扬及通报工作,并及时归档。
督查工作的开展,要不断创新、不断优化,要紧跟时代的步伐,采取新的眼光、新的思维、新的方式,让督查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发挥督查工作的重要意义,确保企业的重要部署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