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罗爱资,昭平县昭平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
现代“城镇化”是我国最近提出的概念,强调走中国特色的现代化道路。新型城镇化可以改善居民居住环境,提高城镇基础设施,诸如,教育、医疗等。城镇化改造不仅可以提高城市规模,而且可以节约土地。因此,现代城市化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经济意义。城镇化进程符合人民的根本利益,也是国家发展的需要,属于长期的利民利国计划。但在实际过程中,由于人员和制度等方面存在问题,征用和拆迁工作不能顺利进行,甚至出现居民不理解政府行为的问题.基于上述原因,本文针对现代城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拆迁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对策,旨在促进现代城镇化建设顺利进行,下面进行详细报道。
目前,农村普遍存在脏、乱、差的问题,主要原因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够。现代城市化建设可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城乡一体化,为农民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但是,部分城镇居民不愿意进行拆迁,特别是高龄居民。主要是因为其失去了劳动能力,拆迁后置换房屋楼层高,后期养护成本高,置换面积缩减。另外,年轻人普遍支持拆迁,主要是由于老房子不宜居住,拆迁后年轻人可以得到一笔补贴款,进行新房购买。家中人口多的居民不愿意拆迁,主要由于置换房屋面积较小,无法满足多人居住需要。另外,部分地区为了节省资金,未采取统一的补偿标准,损害居民的切身利益,影响拆迁工作顺利进行。
拆迁和土地征用可以促进城市发展,但是拆迁征地不能满足居民居住需要,且拆迁标准不统一,下面进行详细论述:
在城镇化建设过程中,政府并未对拆迁工作进行大力宣传,部分居民以为修道或者建设新基础设施。当政府对其居住地进行拆迁时,由于缺乏对拆迁好处的了解,片面的认为政府要占用自己的土地。在拆迁过程中,工作人员存在态度蛮好、缺乏耐心讲解的问题,或者不同的拆迁居民采用不同的对策。部分工作人员甚至违背国家的规章制度,对居民进行无理的土地征用。政府应该借助现代媒体,诸如,网络、电视、广播、报纸等,对征地和拆迁工作进行详细的解释。同时,在线与居民进行互动,解答居民的各项疑问,让全民更加清楚的了解拆迁工作的本质。因此,在拆迁过程中,部分居民抵触征地拆迁,影响征地拆迁的顺利进行。
在拆迁过程中,工作人员未采取统一的拆迁补偿标准,或者对拆迁规章制度进行误读,导致同一类型居民不能得到统一的补偿。由于不同地区采取不同的补偿标准,所以在拆迁征地过程中,部分居民找政府讨说法,影响拆迁的顺利进行。不同届政府对钱的认识不同,也会采取不同的政策和方法,导致政府与居民之间存在很多矛盾,严重影响拆迁工作的公平性。部分地区由于自身资金比较紧张,对拆迁公司的补偿款进行调整。虽然这样可以节省资金,但是还有居民的利益,降低了居民的拆迁积极性。补偿政策不同意会损害政府的形象,以及地方经济的长期利益。因此,在拆迁过程中,政府应该统一拆迁政策,及时发现自身的不足,并对其进行改正。
根据国务院规定,必须将农民先安置后拆迁,妥善解决被征地居民的住宿问题,保证居民的生活质量。然而,在实际拆迁过程中,居民拆迁安置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部分居民拆迁一年后仍未获得住所,拆迁工作人员对居民居住问题不闻不问。目前,部分居民只能临时搭建住所,或者暂住亲戚家中,甚至出去租房,或者购买集装箱住房。在寒冷的冬季或炎热的夏季,居民只能在临时住宿中进行居住。另外,部分居民需要借助亲戚家,或者进行临时租住,才能满足自己的住宿需求。在这种情况下,拆迁工作严重影响居民的生活,降低居民的生活质量,与国家的政策相违背。因此,在拆迁过程中存在为有效安置安置的问题,工作人员未全面落实国家政策。
土地征用可以改变居民环境,完善基础设施,促进城市和社会经济的发展,是利民利国的重大工程。在现代城镇化建设过程中,难免会出现拆迁难的问题,政府应该想办法去解决,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办事,用正确的方法去处理问题。居民作为国家的主人,先有拆迁过程中的政策和权利,其政策和权利受到国家的保护。因此,本人提出以下几种方法,促进拆迁工作顺利进行。
居民享有知情权监督权,所以让居民了解拆迁的好处,享受社会发展带来的红利。同时,设置专职人员,详细解释居民的疑难问题,让群众全面了解拆迁工作的制度、标准和目的,并积极配合政府进行拆迁工作。政府要将拆迁结果进行公示,设置拆迁投诉信箱,提出拆迁安置方案和标准。居民对拆迁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发现违规行为后可以进行举报,避免出现非法获利,或者损害群众利益的事情。只有拆迁干部时时处处为群众着想,政府加大相关政策宣传力度,才能降低拆迁难问题的出现几率。
统一拆迁政策和拆迁标准,是解决拆迁过程中出现矛盾的主要手段。政府要明确拆迁的相关标准,监督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政策执行。一旦发现相关人员出现违规行为,要按照标准进行处罚。虽然不能做到全国统一拆迁标准,但是要做到地区拆迁标准统一,农村拆迁都能统一,避免出现同事不同结果的现象。拆迁标准统一之后,群众会更加理解拆迁行为,并支持政府完成拆迁工作。政府完成拆迁工作之后,对财政结果进行公示,告知拆迁地区的居民,让居民享受知情权。只有完善拆迁政策,才能解决拆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缓解政府和居民之间的矛盾。
国家明确规定要对居民进行先安置,然后进行拆迁,所以安置是在拆迁之前的首要任务。部分地区先盖好小区,或盖好安置房,解决居民安置问题后,再对住房进行拆迁。这样不仅可以提高拆迁效率,而且保证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然而,部分地区政府认为,盖安置房需要耗费大笔资金,所以采取先拆迁后安置,导致居民安置问题不能得到有效解决。国家应该出台相关政策,对政府拆迁行为进行监督,并划分专项款,以解决居民安置问题。居民安置问题不是简单的盖安置房,需要建立临时的教育、医疗、就业设施,保证居民的基本生活。只有有效进行居民安置,才能让居民感受到自己的主人翁地位,这符合城市化进程的初衷。
现代城市化建设是社会发展的阶段性产物,也是我国进行社会改造的一项基本措施,其初衷符合人民的根本利益。但是,在执行过程中,由于部分人员违规操作,或者政府疏忽,导致其存在各种问题,阻碍了城镇化进程,主要是由于缺乏统一的拆迁政策和标准,以政府宣传不够,后期执行能力不强。因此,政府应该从上述存在的问题入手,完善拆迁标准,加强宣传啊力度,监督后期安置工作,以提高城镇化建设拆迁问题的处理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