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大数据 法治政府 措施
基金项目:2018年贵州商学院院级科研项目研究成果,项目名称:大数据背景下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问题及对策研究,项目编号:2018YJSK29。
作者简介:韩琰,贵州商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人工智能、大数据应用研究、计算机教育研究。
中图分类号:D920.1 文獻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9.12.168
大数据也称巨量资料,顾名思义就是资料数据规模的庞大。而数据的庞大以至于一些主流的软件无法在一定的时间内、用传统的方式进行数据资料的处理,不能在较短的时间内整理成为政府和企业决策的重要资讯。大数据时代下的这些数据具海量、完整、多样、内在关联、实时和高价值的特点。正因为大数据所具有的这些特性和作用,所以,无论是企业还是政府,都应该清晰的认识到大数据对于自身现代化管理具有的重要意义。在大数据时代到来的背景下,政府也逐渐的在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进行大数据的挖掘,构建属于政府自己的大数据库,来提高政府在法治建设过程中的行政效率和现代化管理能力。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我国整体的网民数量呈稳定增长趋势。根据《中国互联网发展报告2019》。报告显示,截至2019年6月,中国网民规模为8.54亿人,互联网普及率达61.2%,网站数量518万个,而且每一年都在不断的增长。但就目前而言,手机网民的规模增长更为明显,这体现国民更多的是通过手机去上网来获取资讯。互联网大数据的发展对于人们的生活和创新能力具有积极的作用,它提高了社会生产力水平。在未来的社会发展中,就需要政府充分的去认识到这一点。政府在法治建设过程中,需要顺应大数据时代的发展趋势,把政府管理体制和政务工作进行互联网的大融合,在大数据的条件下实现政府法治变革,推进我国的法治政府建设,最终让政府工作得到人们的肯定,让国民对政府和国家的发展充满信心。
大数据时代下的法治政府建设将是一个漫长而艰巨的工程,需要政府把握时代脉搏、全局规划和创新发展,实现大数据与法治政府建设的结合,发挥大数据带来的优势。数据可以说是国家的一种重要的战略资源,政府需要不断的提高治理水平,且最终目的要明确是为国民谋福。利用大数据的发展,推动办事效率,方便于百姓生活。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加强社会公众服务,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
政府在大数据时代下,可以通过技术对数据的提取分析,形成最佳的决策方案,这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提高政府的科学决策,降低决策失误。可以运用互联网的战略思想,优化部门资源配置,加快政府的职能转变,提高行政办事效率,受益于人民,最终才能够让法治政府建设得到顺利推进。
大数据技术在另一方面也能够实现政府对法治建设过程中的数据实时共享,这便于部门资源汇集融合,获得更多的有效数据分析和参考,实际上就是为政府法治建设提供了数据来源。但是现行的法律、行政管理体制、行政主体和行政对象之间获取的信息的路经不同,内容具有差异,信息获取不平等和信息封闭性,使得政府在决策和处理问题的过程中投入的成本很高,而且行政效率也得不到提升。由于我国的主要职能部门都是相对独立分开的,所以它们之间的信息交流相对较少,在数据共享方面也是难以实现。但是在大数据背景下如果不实现数据之间的共享和信息的公开、透明化,那么现代法治政府就很难建设。在未来还是需要政府去主动实现各方面的信息沟通,数据资源的共享,不拘于传统的管理模式。
在近些年来,许多企业也走向了与大数据结合的生产方式,就像我国现在比较普遍的网约车平台,其抓住了数据的一些的特性,通过数据的分析,实现用户和网约车的数据相关联,让人们可以在就近的地方便捷打车。同时该种模式的发展,改变了政府对传统汽车租赁业的管理方式,放宽了对出租车的严格把控,使网约车与传统出租车公平竞争,也促使双方的创新共同发展。大数据带来的发展前景使是十分广阔的,政府必须在提高自身的管理和治理能力的前提下,以大数据推动政府管理与其它的社会产业的融合,发挥政府管理的优势,为社会各方面的发展做出引领的作用。
互联网经济是当今社会发展的潮流,它极大地提高了社会生产力。在另一方面,政府管理层面有一点滞后,一直停留于传统。政府在新时代法治建设又面临许多问题,像不能深刻的发掘互联网带来的时代意义,在对大数据处理模式思维转变慢、技术上得不到利用、制度上得不到创新等等。
(一)部分政务人员对大数据管理的思维转变较慢
虽然在近些年政府部门开始逐渐利用互联网,发挥大数据的作用,先后建立起微博、网上信箱和微信公众号等方式来实现网上行政管理,来拉近与人们的距离,更好贴近民众和了解基层群众的心声,在一定程度上也有监督政府的作用。但是部分政府政务人员对新时代的大数据管理模式思维没有及时得到转变,使得法治政府建设脚步并没有加快。政府作为履行国家权力的组织更应该及时的转变战略思维,利用互联网技术实现多方位、多领域、多层次的管理,不单单是局限于某一方面。
政府受到传统的办公模式影响,十分的依赖于惯性,而且政务人员也并不是每一个人都愿意去接受新事物,就像政府人员对于大数据发展态度。倘若他们接受的话势必又要重新的学习另外一种管理模式,而且刚开始时又不能够熟练的去掌握和使用大数据,这很难去改变,将会有一个漫长的过程。在政府部门间信息是相对独立的,信息不能及时共享,同时也得不到公众全方位的信息反馈,导致信息较为封闭。所以政府急需加快对政务人员的思想的转变,及时对行政人员进行大数据相关技术运用的培训,让其顺应大数据时代的发展要求,才能使我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得到加快发展。
(二)对大数据相关技术利用不足
技术的优势就是带给人们便利,高效政府的建设就需要大数据的支持。在我国由于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城乡经济差距较大,各地政府的大数据技术使用水平存在差异,不同区域的地方政府对于中央政府的信息数据的接收也有差距,且不能实现数据的共享。虽然在近些年地区政府也相继开始在网上行政,利用数据和信息了解社会和国民生活,也会发布政府管理信息。但是在大数据相关技术的运用不足,比如在就业、医疗、教育、社会保障方面没有建立起足够多的公众管理服务网络平台。因此为了避免部门间工作的相互推諉,降低决策失误和提高管理效率,政府只有利用好大数据处理技术,减少和简化繁杂的政务工作,才能使政务人员获得更多的时间为人民服务,也能够减少人力物力。实现对“互联网+政务”模式的发展,最终提高政府的现代化治理能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政府现代化建设。
(三)政府对大数据处理的制度保障不足
由于政府对大数据处理相关技术的保障制度有缺失,使得政府的工作效率得不到有效提高。这可能与政府各部门之间工作方式和信息基础不同有关,相互之间的工作协助相对困难,不能够按照统一的标准去使用大数据管理。政府部门上下工作是极其繁重的,政府的数据管理制度不够健全,是很难提高整个部门工作效率的。所以要完善政府部门大数据管理体系,有效整合数据处理系统,实现政府部门的优化精简,让大数据汇聚融合,在统一的一个标准下行政办公。在加强大数据处理制度保障的同时,也要健全大数据技术人才的培养,政府要制定相关政策制度来保障创新人才的发展,为大数据时代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人才储备。
顺应时代而发展,是事物发展的必然趋势。在互联网大数据发展时代,我们必须加快步伐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顺时代而为,变革传统的政府行政办公思维,接受互联网大数据新事物,把政府上层设计与大数据管理相结合,逐渐建立完整有序的互联网法治环境,健全完善相关的网络技术,保障法治政府在大数据时代的变革创新。
(一)加强对大数据和相关技术的重视,完善互联网法治环境
近年来政府也相继出台了一些关于“互联网+政务”的政策,旨在打造现代化的法治政府。体现政府在大数据时代的转变,开始在网上开展政务,努力的打造网络惠民“工程”。而今后在立法时,要更重视立法过程的公开和透明,简化复杂程序,做到公正平等。在保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前提下,发挥互联网大数据的优势,实现相关技术的研发和网络行政体系的建立,提高我国政府的行政效率。然而现实中地方政府对大数据处理政务的相关技术重视不够,没有彻底的进行政务与网络数据相结合。大数据下的法治政府建设也还停留于初始阶段,政府的电子政务发展不足,综合治理水平并没有得到应有的状态,行政效率低下,这就需要政府尽快做出相应改变。第一,政府职能转变必须解放思想转变观念,要重视互联网大数据战略思维培养,构建完整的电子政务管理办公方式。利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建设最精细化的为人民服务电子服务体系,让人们感受到政府在大数据时代做出的变革所带来的便利。第二,事物的科学发展要坚持以人为本,在大数据时代,法治政府建设就必须重视培养综合性的优秀人才,既要有法治政府建设所需要的能力,又要有大数据处理的实用技术。只有重视全面型人才的培养,才能在新时代打造新的法治政府建设团体,引领我国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发展。第三,大数据整体处理的法治环境需要进行优化,通过优化法治环境可以保障大数据管理体系在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有序推进,协调法治政府建设机制,使政府部门的权责明确,共同推进法治政府网络平台的搭建,配套相应的法律条文和措施来实现其电子政务的健康平稳运行。
(二)共享开发互联网数据,研发利用大数据及相关技术
大数据具有海量的数据规模、多样的数据类型、快速的数据流转。政府如何在庞大的数据面前获取数据信息和决策的数据处理,而且要保障最终的数据信息是准确无误的,决策是合理的、及时的。这就需要政府在数据共享的基础上,实现对数据的分门别类,建立不同的数据体系,这就需要通过大数据及相关技术来实现。例如大数据下的云计算技术,就能够对数据进行处理。此外,区块链技术不可逆的分布式账本系统、复杂数学算法、非对称加密技术等核心技术为解决数据的真实性、安全性、开放性等难题提供可能性。区块链技术与大数据技术的结合对政府数据治理具有显著的优势。因此必须加强大数据及相关技术的研发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发展。
大数据正在引领着时代的变革,以不可思议的速度逐步向前推进。因此,当前我国政府治理还需要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大数据应用的管理和监督,让大数据背景下的法治政府建设有完善的法律保障;建立完善的大数据在开放共享中的制度体系,提高政府数据质量,为合理、安全使用大数据提供制度依据;加强对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应用,促进我国法治政府现代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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