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回春
10月8日,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新能源汽车事故报告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
《补充通知》要求各有关生产者和单位,生产者获知其生产、销售或进口的新能源汽车在中国市场发生冒烟、起火事故的,应在事故发生后12小时内(如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社会影响的,应在事故发生后6小时内)向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报告事故基本信息,包括《新能源汽车火灾事故信息表(试行)》中第一项至第五项。生产者应在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向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报《新能源汽车火灾事故信息表(试行)》;生产者应保持车辆处于火灾事故救援后的状态,以便后续开展火灾原因分析和事故深度调查工作;生产者在新能源汽车火灾事故发生后,应主动排查同型号、同批次或使用同样零部件的车辆是否存在火灾安全隐患。经排查,发现存在火灾安全隐患的,生产者应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尽快实施召回。
自燃频发成重大安全隐患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调查结果显示,截至今年5月,在新能源汽车的自燃案例中,乘用车起火事故占比为79.8%;按火灾原因统计,有电池或电芯故障、外部撞击和用户私自改装、泡水、充电桩故障、违规操作等5类。
有业内人士认为,新能源车自燃的原因有车辆本身问题、厂商的贪心、操作不当三种情形。
新能源车自燃的原因主要是因为电池的热失控而造成的,电池的失控简单来说可以归结为外因和内因。内因就是电池组自己的毛病,比如电池的老化会造成充电时发热量大,频繁使用快充导致穿刺隔膜、电池内部短路放热等问题。外因就是由于外界温度的变化,极高或极低的温度都会对电池产生损伤。目前,电动车行业仍处于野蛮增长的趋势。车企为降低成本,偷工减料,没有充分检验就批量生产。动力电池行业是高精密制造行业,如果只从成本、能量密度角度进行要求的话,还真是远远不够的。
58%的起火车辆源于电池问题
电动汽车自燃事件,让新能源汽车的安全问题甚嚣尘上,也让行业和消费者对新能源汽车质量的担忧和焦虑随之增加。常态性发生的自燃事件,使得行业开始审视自燃事件背后的技术和质量问题,作为新能源汽车核心之一的动力电池的安全问题也进一步凸显。
新能源汽车国家监管平台今年5月至7月,统计的79起事故均为自燃。而在这些自燃的事故中,41%的车辆处于行驶状态,40%的车辆处于静止状态,19%的车辆处于充电状态。起火原因再细化,58%的车辆起火源于电池问题。而在這些自燃的车型中,大部分都是采用三元锂电池,少部分车型采用的是其他类型电池。
违规企业将被通报和处罚
市场监管总局《补充通知》同时要求,新能源汽车因车辆失控或意外加速等导致交通事故的,生产者也应参照上述时限要求及时向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报告。
市场监管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将根据生产者事故信息报告情况,组织新能源汽车事故调查协作网的专家开展车辆火灾事故深度调查与分析、缺陷风险评估与判定等工作。
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将根据事故调查和风险评估情况启动缺陷调查,必要时向消费者发布风险预警。
生产者未按本通知要求及时报告事故信息或报告信息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将向社会进行公开通报,并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