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思琴
(湖南工商大学,湖南 长沙 410205)
随着“双一流”战略的实施,“绩效”以及成为高频词汇,“绩”指成绩,“效”指效果,绩效将是今后国家统筹治理高等教育的一个重要的出发点,绩效评价是社会、政府、高校的公共诉求。高校教育财政专项资金包括六大类专项支出资金拨款,具体包括: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中央高校教育教学改革专项资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中央高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学科)和特色发展引导专项资金、中央高校捐赠配比专项资金、中央高校管理改革等绩效拨款。[1]此六大类从多方位、多角度支持高校科研教育事业。因此,实施支出绩效评价显得尤为重要,关乎到高校今后的教育发展。
所谓“双一流”是指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是我国针高校进行的新一轮调整与改革。在此背景下,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评价在实施过程中却存在很多问题。一是对评价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评价工作不够重视,只将其作为一项简单普通的工作,接到通知文件后,简单批转到项目执行部门和财务部门,缺乏全方位考虑,不利于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另外由于项目实施部门对你评价工作接触少,缺乏经验,工作只停留在表面,评级效果不理想。二是评价主体的确定比较随意,没有单独设立评价预算机构,完全由科研处牵头,财政部门只发挥了辅助作用,评价主体存在弊端。此外,受专业知识水平的限制,评价实施过程效率不高,任何主体都承担着双重角色。最后,同类项目之间缺乏可比性。在评价过程中所使用的评价标准尽量不要有太大差别,如果差距太大容易造成评价结果无法相互印证,无法从评价对象身上借鉴到针对性解决办法,不利于长久实施。
要想在“双一流”战略背景下真正使自己的学校上居国家一流水平,学校相关领导必须重视高度重视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将其作为一项系统性工程,严格要求绩效考核相关人员,将评价结果与评价人员年终考核挂钩,强化其工作意识,促进“双一流”专项资金绩效考核的落实。此外,要出台相关建设管理办法和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各部门之间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做好绩效评价宣传,为评价实施奠定基础。
任何一项活动开展都离不开管理体制的约束与引导,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评价也不例外。在实施之前,高校要成立评价组织机构,明确各员工之间职能,将评价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靠近。小组中由校领导担任组长,实施财务、审计、资产管理,制定有关工作流程,完善工作机制。在项目确立初期,要对预期绩效目标进行科学论证、审核,确定其合理性。在实施过程中,严格跟踪进程,明确各部门监督和检查任务,建立通报机制,加强调整策略。项目完成后,要求各部门提交自评报告,评价小组完成审核后交由第三方进行审计,根据最后结果实施奖惩,提高评价结果有效性。
绩效评价体系的构建原则中的全面性原则要求方案设计能够全方位、多角度展示工作成果,做到全面覆盖,进而直接有效地反映评价对象实质。因此,绩效评价可以根据各专项的特性,制定符合项目实际的评价标准,弱化科研部门的牵头作用,使评价指标体系更科学、合理,帮助利益相关者从多角度认识本校。此外,还可以在原有统一评价指标体系中建立个性化绩效指标,以供不同项目和高校使用,客观反映资金支出情况。笔者认为可以增加与教师相关的评价指标,体现教师的主导地位。最后,要合理确定绩效评价周期,提高评价结果的合理性、科学性和稳定性。可以针对不同项目确定评价主题,经过绩效自评、主管考评和审计,将绩效评价落到实处。
综上所述,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政府对高校教育的扶持力度将会越来越大,财政专项资金支出评价体系的构建尤为必要。因此,相关高校管理人员要重视绩效评价工作,促进“双一流”建设,提高学科建设质量,健全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体制和流程,实施多样化评价指标体系。只有这样才能够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水平,促进高校长久发展。